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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又哭又笑 叶文绮

  从交第一本稿子至今快四年了,这是文绮最喜欢的一本。

  第一次写到哭写到笑。第一次告诉妞子;请随书多寄十本来。第一次打算送书给所有朋友,宣布答案。

  交稿之后天天烦着简(文琦的大帅哥),自恋的告诉他书中的每一幕,说:为着老爸去和人低头鞠躬那一幕自己心酸得不得了,想起老爸。

  十四岁那年,文绮的老爸就不在了,没人知道这么多年了,夜里文绮还是常想起老爸想到哭不可抑,只有简会在一旁静静等我哭完。

  我是老爸生前最疼的小女儿。

  继之想到子岳的母亲,有点耍赖的告诉简,你生为男人永远不会懂孩子在女人心中的重量,女人是极有可能为着见不着孩子而发疯的,那是人间炼狱的痛!

  交了稿之后也不打电话问妞子,过了快半个月,想妞子所以打了电话过去,问她有没有用那支“牙医压舌”的汤匙喝咖啡,哈拉了一阵子,妞子问:“喂,你都不问你稿子的问题啊?”

  我说:“我自己都爱得要死,干嘛问,想也知道你一定也是爱得要死!”

  妞子大叫:“你怎么知道?我告诉你……”

  之后的点点点是妞子的一串惊呼。

  熟识妞子的人必知,要她这样大说好看实在不寻常,文绮心里满满的,曾有一次她看完稿子之后告诉我,她看到“心痛手麻”,那是石芳和树的故事。

  四个字,文绮一辈子记得,这是最贴心的一句夸奖。

  但文绮从不和妞子讨论剧情和人物,因为她每天得看许多稿子,岂会记住每一篇每一个人。你问她,她还会直率赖皮的笑着告诉你,“我每天看那么多稿子,哪记得住那么多。”

  这是我这样爱她的原因,她直率得让人想拍兀她。

  但这次不同,我呼拉拉一串问了她一堆,也说了一堆,问她,“最喜欢哪一个人物?”她嗯了很长之后说:“应该是男主角,嗯……女主角的哥哥也不错……还有外婆,外婆我也喜欢。”

  “你还记得外婆?”

  “当然记得。”

  “你该不会刚刚才看完稿子吧……”文绮实在有些害怕。

  “哪有,看好多天了!”

  这是她直率的另一面,她真的也没空花脑筋去想这样会让文绮高兴死的话。

  讨论起另一件事时文绮险险忘记女主角是一头长发,还是她先发现乱叫,“她是长发!而且还很长!”

  哈,她真的没忘!

  说起璇之这个名字,实在很不好意思,这是简的学生的名字,今年五岁,是个可爱极了的女生,讲出来会不会让人幻灭?但文绮真是爱这个名字爱得不得了,当然更爱璇荷了,告诉简,若以后生女儿名字就要叫简璇荷。

  他笑笑不说话,任我去疯。

  这篇稿子是文绮利用地震后停电期间和“电”争时间打来的,创下了最快完稿的时间,曾最高纪录一天打了两万二十字,累到无力关电脑直叫,“平,快帮我关电脑,我不行了……”一句话还没讲完,已经躺平在旁边的床上呼呼睡去。

  八天后将稿子寄去给妞子。

  这八天期间接到一、二十通电话,其中一通是很久投联络的朋友问:“要不要把这次大地震写进去?”

  我毫不考虑,“绝不会。”

  至于原因,文绮不说,因为一定有人会写,这是情感的不同感应方式,写与不写都没错。

  有时妞子也会难过,太多作者不认真写我们被定位的“爱情小说”,造成认真写稿的人的书也被随便翻翻,她为许多作者抱不平,我在电话里也是只有叹息的份儿,告诉她,“我从没将书给简他的家人看过,怕被批评死。因为多数人觉得这是“什么东西”,随随便便的人不是都可以写。所以我在被介绍的时候可能是“无业游民”,也许我就是他们口中随随便便的那种,唉!”

  其实文绮真的很喜欢写东西,真的不知为何要一脚踏进这个让人既爱又恨的洪流里,更可怜的是,写到心痛、背痛到直不起来,还可能被列入“难以启口”的职业栏里。

  简的父亲曾对着我说:“你说你在写小说,写什么?也没见你出过什么书。写书不是这样简单,写书的人观察力要敏锐,对人要……”

  言下之意,我是观察力不敏锐的人。

  唉!手无寸铁。

  我怎么告诉他,怕您看了要认为我叛经离道,或者书一甩踩在脚下,怕您要的是金石堂书店架上的那种文学书。

  但您不会知道有些作者笔下的故事比那些文学书还有教育意义,而且教育的可能是现在最年轻的一代。

  所以文绮也在担心着,若“爱情小说”变成了“黄色小说”时怎么办?文绮决计不可能将书给人看。

  唉!所以书中还是穿插着情色的内容,而且文绮还拿给简看过最色的一段,决定发了狠写“色”,结果,简说:“不错,有感觉。应该不会再被小读者说你写的没有情色场面,但是呢,若小朋友已看过那种“全本色”的那种,那你这是喂不饱她们胃口的!”

  说得文绮脸上一阵惨绿,其实文绮最不会写这部分,偏偏简说除了电脑里有些黄色小说可参考之外,他的一些“经典”黄色小说早在退伍后觉得无聊便丢光了。

  我常在写自己想写和读者想看之间角力。

  一直投智慧求得平衡,但不管了,纵使有情色场面,一定会有也一定会被看过我书的朋友耻笑情色写得一点都不够色,文绮还是在写,很负责认真的写,不写“全本色”,不写“黑道英雄”,请大家告诉大家,请认真看文绮的书,文绮感激不尽,而且以后也许写不出这么爱的一本。

  另外,大家都还好吗?任何我所爱的台湾伙伴,请努力站起来,这世界是充满爱的,也许我不懂人间疾苦,也不懂世间事可以残忍到什么地步,但文绮努力写,告诉你们这里有爱,包括父母兄弟的爱、原谅的爱。

  文绮的父母没有教文绮太多,但他们爱我,教我懂了人世间的“爱”,他们的亲和耿直教育着我不以家世、外表看人。他们的温实敦厚教育着我对人善良,并懂得原谅。

  我永远爱我的爸爸、妈妈、姊姊、哥哥。

  第一章

  夏季的清晨一向来得早,约莫四、五点钟,天色已经亮得让人精神振奋,虽然夏璇荷的闹钟明白指着七点这才是闹钟该执行任务的时刻,但她在天色微亮的四点半已经起床梳洗。

  她尽量安静的不去吵醒还在睡觉的双亲。

  将泳衣直接穿好,简单的换洗衣物套在泳衣外,经过院子推开大门,牵着机车直到巷子口才发动引擎,就连如此小心,她仍觉得喷气声依然大得快要将村子里的人全叫醒了。

  这就是住在眷村的好处与坏处。

  璇荷在眷村住二十年了,看着这里的房子从矮屋变别墅,从鸟不生蛋的地价变为高级别墅区,一个翻身,夏家的三层旧楼房竟也有人出过天价要买,还好夏爸对钱的兴趣不大,巷子里江伯伯、宋爷爷的老人茶胜过这些建商开出来的条件,夏老爸可不愿搬离这些老邻居,说好了要是彼此有个闪失也一定要为对方上灶香的,可不愿几年后才得知消息谁谁谁过世好几年了,空留遗憾。

  璇荷一想到老爸,嘴角不由得微微扬了起来,有人说过,璇荷这个性和老爸一个样──固执、念旧、心肠软、有义气。

  还好是个女娃子,要不现在早当飞官跑前线去了。

  这是老爸的朋友最爱开她的玩笑,而她真的是多了些女孩子所没有的胆量。

  璇荷的五官精致程度完全遗传自母亲,卷翘的睫毛、高挺的鼻、鹅蛋脸型及无论如何吃也吃不胖的体质,照理说,这样的条件会羡煞全天下女孩,偏偏她不。

  这外表让她在小小眷村里吃足了苦头,不认识的人说她高傲、自以为漂亮;认识的多半又不肯相信这样漂亮的脸如何配上这样不像女生的个性,当然这是女孩子们的说法。

  男孩子不认识的拼了命想认识她,像苍蝇一样吵得她很想大开杀戒,认识的呢又避她如蛇螂,因为多数都被她修理过了。

  所以,不夸张,整个村子里同年龄的朋友她一个也没有。

  江伯伯、宋爷爷可能还比较像是她的好朋友,这也是她此刻会单独一人的原因,总不可能叫这些个老人家陪她上泳池游泳吧!他们情愿上公园甩外丹功去。

  当然,现在已经少有人将焦点放在她身上了,二十几岁的女孩如同一朵花,而且争奇斗艳,有哪朵花会背道而驰,除了璇荷以外。倒是常听见老妈买个酱油回家之后报告:人家巷尾那个小莉现在标致得不得了,穿着细根儿高跟鞋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听小莉妈妈说,不晓得多少男人排在门外等小莉点头,可都是经理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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