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调查,蒋家现在将船运全交给第三代蒋力武打理,那小子根本理都不理这公司,船员里多数是地内帮的兄弟,若是搞得定地内帮,哈,蒋力武不只香港无立足之地,连回台湾也会像尘埃一样,尸骨无存!
香港里还有谁会拿他和蒋力武那小子相比?!哈!
现在他就在台湾等着地内帮接应,帮主答应给他两个身分不小的人暗地里接触蒋家的船员,哈,蒋力武等着断头吧!
☆ ☆ ☆
王独一边嚼着槟榔,一边对身旁的江祥低哑又神气的说:“操,告诉你,这次进香港事情要是能办妥,也准你往后大半辈子吃香喝辣,不知道你是怎么蒙上这次机会的,啧!年纪轻轻!”
要不是这次印尼船出了问题,将货及时转送到台湾避风头,恐怕三辈子等不到这种机会,萧家的船现在还泊在码头就等他代表地内帮去疏通疏通,要不然码头那群工人哪会如此容易让船来来去去,大家可都等着一杯羹呢!
除此之外,萧家那小子竟还要他去香港会会在蒋家船运的兄弟们,这是连笨蛋都知道萧家小子打的是什么主意,但他到底知不知道蒋家的势力啊?蒋老头不是和咱家帮主老交情了?真是乱七八糟,啧!
只是,反正头头不说话,他也就没话说,要不然以他的脑袋怎么也想不出来,虽是帮内资格老将了,但说实在的,他自己清楚得很,唯有心肠狠而已,脑袋根本是一团浆糊。
但在新人面前他得摆摆架子。
江祥的痞子脸上得意洋洋,“呵……”他说不出原因,因为没胆识、没脑袋的他还有什么办法生存,靠得不就是逢迎巴结。
“告诉你这种天气最适合出海了,雾气蒙蒙大雨不断,连警察都懒得出勤,真是连和他们周旋的麻烦都没了,啧!便宜了你这初生小毛头。”王独别的没有,吹嘘过去事迹以建立新人心中的尊敬倒是很行。
江祥岂会不懂,赶忙点头哈啦几下,“是啊,王哥一向英勇,帮上有名,小的这次就是来向您学习的。”
“啧,你这家伙就是嘴漂亮!”王独大笑,右手离开方向盘,往旁边拿了个塑胶杯,就着口,清清喉咙便将口中红色汁液吐进杯里。
他还满足的嗅嗅杯中汁液,“呼──这味道真香──”有的新人还不敢吃槟榔咧,我操!
眼睛沉醉在槟榔味中,却在张开眼的刹那间,看见一个身影闪到车前。
“王哥!”江祥也看见了雨中模糊的身影,出声警惕王独。
但是货车没有这么轻易停下车轮,王独纵使已踩上煞车,仍毫不留情的撞上全身湿透,满脸泪水的邵葳。
“啊!”邵葳在最后一声尖叫后,便因为货车的撞击直直往后弹去,大雨几乎没有任何人听到她的尖叫声,头着地的最后瞬间,她竟然希望自己就这样死去。
车上的王独和江祥呆愣了一下。
完了,他的后半辈子!
王独率先清醒,大力推动江祥,“去!快去!趁现在无人围观,快把人抱上来!”
抱上来?!要是死了怎么办?江洋根本不敢动。
“雪特!你这笨鸟!下去!”王独扬脚往江祥一踢,自己也赶紧下车。
学校附近大树掩盖,加上雨水在树上拍打奏出巨响,刚好给这两个人一个绝佳掩体,王独低头一看,咒了一声,“雪特!是个笨女人!坏了我的大事!”接着粗鲁的往地上这具不知是生是死的躯体狠踢了一脚。
“去车上拿块布来!我来搬!”王独指挥着,然后快速扛起湿软的躯体,赶回停车的位置,接过江祥拿来的脏布之后,随便往流血不断的位置及露出的身体捆了几下,然后往后车椅下一丢,“快走。”
上了车,王独将槟榔汁连着杯子一丢,再次诅咒了一声,“雪特,衰了我。”
车子肮脏的车牌辨识不出车号,路上冷漠的行人也无暇环顾太多,地上鲜红的血混着槟榔汁,在雨水冲刷下,流入街旁水沟中。
“怎么办?她有没有死?”江祥可不想背上杀人罪。
“最好就是死了,这样省麻烦,笨蛋!”
过了安全区,王独将奄奄一息的“尸体”装入个箱子里。
然后车子继续往北开,沿路绕小径、走山路,尽量避开有警察的路口,直到港口有人接应。
第二次看见王独了,接应的萧百家看了扛着大型纸箱的王独和江祥一眼,虽不满但还算客气,“这是什么?”他萧百家可惹不起一次风波,背着爸爸干这新勾当他可是步步为营,要是被老头发现,不是他死便是要他弑父了。
王独讪笑,“还有什么?这次出船绕远路,要两三天才会到,船上没女人,你叫我们江祥怎么活下去,嘿嘿?”
江祥配合的露出垂涎的色样。
“女人?”萧百家眼一皱,女人光会坏事,王独带女人上船?
“片子、片子啦!还有几台电脑啦,如果有女人要跟我上船,我还用得着出海?在台湾快活就好了!”这家伙这么谨慎,可见这次货真的很重要,这女人可别给我醒来,要不然就将她在大西洋上处理掉!王独掂掂箱子,盘算了一下。
萧百家稍松口气,“好,那群人你去照会过了没?”
“放了东西就去,也不是第一次了,上次你们萧家的船还不是捅过楼子,安啦,地内帮有我出面就摆平了。”王独往船边吐了一口痰。
“我萧百家不会亏待你们的。”殊不知这是他放的引啊,在等王独的同时,他早让三分之一的货渗入台湾内地了。
无知的王独下船安抚一群港口地盘角头,黑漆漆的港口照不出这艘船的大小,王独办妥之后上船,停不到一小时的船,安静而不动声色的滑出港湾外。
第二章
走在夜色昏黑的旧街,不知是哪家传来萨克斯风的优美乐音,让蒋力武悄悄爱上了这个热闹而没文化的城市。
一年前,为了逃避顽固爷爷的逼婚迫害,他允诺接下老爸在香港的船运事业,算是为爸爸解套,因为爸妈不肯嫁鸡随鸡的到港澳这块弹丸之地陪老爸,老爸又不敢得罪爷爷回台湾,所以苦了老爸一天到晚两地飞,直担心哪一天在这天上飞的庞然大物若是失灵亲吻地面,他就可要含恨九泉了,他可不放心疼爱的老妈一人独活。
从小他就习惯了老爸老妈的亲密恩爱,说来奇怪,爷爷越是不满意老妈这个媳妇,老爸就更加爱得死去活来,还经常灌输一些迥异常人的爱情观给他,说什么爱情就是要有阻碍、要历经风雨才更加弥坚,太顺利得来的爱情会让人不懂得珍惜。
若真要如老爸说的是,他嫌太累。
时代变迁如此快速,速食的生活、速食的饮食、速食的居家,也包括速食的爱情。
太消耗精神的爱情,他既没体力也没心情。
他深信自己也没老爸那种多情细胞,可让他对爱情付出心力,他习惯了爱情的来去自如,也从不特别眷恋哪一个交往的女子,是骨子里的冷然造就他的生活?他也不知道,照常理,天天在父母相爱黏腻的生活中成长,应是对爱情有本能的投好才对,就如他弟弟蒋竞炜就在情海里悠游而不亦乐乎,他却不。
他虽然像竞炜一样从不缺女人,但他从没用过心──这倒也是每一个女人众所皆知的事实──却无聊的引来更多的女人加入猎心的行列,这是他始料未及的情况,他却不将这种情况视为麻烦,对于女人,他处理的方式既直接又残忍。这是竞炜对他的评语。
要怪他吗?不。他从不自疚。他习惯这个世界来“习惯”他的脾气,至于那些伤风感冒痛哭流涕的女人,套一句他的结尾词,“叫她们滚一边去吧!”
就连分手时,他连温柔的安慰曾经为他暖床的女子都没有,他嫌多余。
偏偏仍有大把大把的飞蛾闯进他无意点燃的烈火里,尸骨无存。
他举起长腿,踢了旧街挡路的玻璃瓶,瓶子大声刺耳滚动的声音配着萨克斯风,好听极了,一种破坏性的不协调感让他扬起如魔鬼的微笑。
他一向不喜欢太过夸张的城市,像十八岁的女孩努力化着二十八岁的妆,让人失望,却在这个宛如现代洪荒的城市里待了三年,老爸的海运早在他来港的第一个半年,就将营运重新规划到几乎不用他上班就能赚进大把钞票。
让远在台湾的爸爸佩服得不得了,而他只是不好意思回答老爸,“一个公司若搞了两年以上,头头还忙得一头汗的话,劝他早早收山回老家吧!”
虽然老爸再三提醒千万要小心萧家那个二世祖,老爸对萧家第二代的评语是“小奸巨猾”,他却从没将萧百家放进眼里,对付奸人要比对付老实人简单多了,对于老实人他还可能手下留情而坏了大事,至于奸人那就简单了,唯死无疑,半秒考虑都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