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秋水伴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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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杯白兰地来喝好吗?你会这么想真好玩,我父母一毛钱也没留给我。你以为这是数代相传的家族企业?不,不是,这家公司从我开始,现在则加进了两个小生力军。”

  轮到她发笑了。“小生力军?妮可和天元?”

  戴天仇把酒杯摆在她蜷缩着的大椅扶把上。“在我心目中,他们总是那样,这两个大孩子——”他停了—下。“我要说他们不够圆熟,一点也不像外表那么有自信,在感情上,他们还是缺乏安全感。”

  丽诗的反应仅仅是蠕动了一下躯体。妮可和天元是他的手足,也是帮手,而这三个人都是她的上司,此刻她只有听的份儿,没有置喙的余地。

  “我十二岁时,妈妈离家出走,当时妮可九岁,天元六岁。她像空气一样消失,套一句我爸的话:她老在作白日梦,这次她大概又是去追求她的泡沫及彩虹。”丽诗的双眉蹙了起来,然而她没有听错。戴天仇继续说下去。“她的不告而别使我颓唐到极点,天元伤心得谁也劝不了,妮可则是第一个复元过来的人……至于我父亲,”他灌了一口酒。“从此变成酒鬼一直到死,其间大约有七年之久。为什么?亲爱的丽诗,你的表情好像被人掴了一巴掌似的。”

  “可是——我以为——”哦,老天爷,她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故事。

  “以为什么?得了,这种故事还算不了什么,还有更惨的。让我们面对它吧,这世界本来就是黑暗、阴冷、巨大而残酷的!”

  她再—次遭受震吓,她呐呐地问:“真的吗?”

  这一回,他的笑声柔软了下来。“唔,常常是,不过今夜当然不是,”他双眸里的微笑十分柔和,但带点悲伤。“你是个多愁善感、伶俐聪颖的女孩,丽诗,我猜你对我知道得很多。”

  “错了,我对你的想像完全错了。”她让他知道她有多迷惘。“你创造了奇迹,戴天仇。在短短的时间你成功的熬过来了。”

  “不算短,我已经三十四岁了。”他挥舞双手。“好了,这故事到此为止。”

  “哦不,我还想听,你是怎么开始的?”

  “唔,和生命中其它的事相同,任何事不都是起于一个点?我强烈地渴求金钱,而且要快,我有一个计划、一个梦,如今已完成一部份。”

  “一开始我设计了几个方案,选择最易着手的。我先去买布匹,雇用临时工——逸芬的妈也是其中之——而后逐渐走上现代化路线。我们的产品越卖越多,就是这样,你已看到结果。”他耸耸肩。“现在该是我送你回家的时候了。”

  “等一下,你不能对我这样!你一定曾——十九岁你父亲过世时你在做什么?”

  丽诗马上就后悔自己如此鲁莽地追问。纵然戴天仇态度从容冷静的回答,怛她仍可清楚地看到划过他脸孔的阴影。

  “我在艺术学院念书。”

  丽诗暗暗地呻吟,诅咒自己的糊涂。戴天仇曾是艺术学院的高材生;一个非常有才气的男孩,但因为他底下还有个十六岁的妹妹、十三岁的弟弟,而这三兄妹猝然成为孤儿,所以他只好抛弃了自己的理想。

  “没有别的亲人可以照顾你们?后来你就……休学了?”她小声地问。

  他无言的颔首。“我还有其它选择吗?”他悲伤的对她微笑。“或是你会有?丽诗。”

  “没有。”

  沉默。压迫感。悲凄在她心湖流荡。两个人都没什么话好说了,也不需要说什么。最后她缓然立起身子。“这是个可爱的夜晚,戴天仇。我以你为荣。”

  距她三步之遥,他笔立着。“以我为荣?”

  “我想你了解我的意思。”

  他思索了片刻,徐徐的点头。她转身去拿皮包,待她重新转过头来,双瞳与他的相交时,她的一颗心不由得在胸腔内蹦跃。

  顷刻之间,她无法顺畅的吸呼。“戴天仇……”

  她试图后退,但慢了一步。他张开双臂,以一种决心取悦她也取悦自己的男人气慨,温文但坚定的把她圈入怀中。他的唇压下来时,丽诗既没有惊慌也没有欢迎之意,她仅仅是认命似地承受他的吻。为什么会这样?她自己也不明白。

  戴天仇的吻使情形改观。他的嘴完全攫获她的樱桃小唇,霸占的、引诱的、逗人的,丽诗开始心慌,她心慌是因为她的每一根神经全因他的亲昵接触而激腾、敏锐起来,她心慌是因为她晓得接下来自己会有什么反应。

  她的身体渴望着他,但她的理智警告她要停、要马上停。

  她闪开,他没有强迫她留在他怀中,不过他明白随并不愿闪开。

  “戴天仇……”她呢喃。

  他没有移动,一迳儿微微地笑着。

  “好了,我得送你回去,”他柔声地说:“很晚了。”

  第七章

  莫非你吃了安非他命!

  “一切都好吧?丽诗。”

  “我很好,妈。”

  “可是,我觉得——”

  丽诗叹气的抢着回答:“真的;真的,一切无恙。驾驶考试?周四上午,应该可以通过,我很沉着。哦,工作,很好哇!再过几个礼拜我就要到纽约一趟,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吗?妈。”

  显然在上一次电话中,她已经说过了。她爸妈也真是的,每个礼拜六都像闹钟一样准时打电话给她,两个人都争先恐后和她说话,他们很担心丽诗,倒不是因为她—个人独居,而是误以为她还在为徐浩然伤心。

  为徐浩然伤心?天晓得她有多久没想到他了。

  她才不想徐浩然,她想的人是戴天仇。这个礼拜他不在公司,对他的强烈思念深深困扰丽诗。戴天仇在周一单独飞往西雅图,他离去也不过五天,但是……哦,但是她觉得仿佛有五年那么久。她想他想得令自己吃惊,同时害怕。当他人在办公室,距她咫尺时所产生的影响已够她心乱,但此时与他分隔两地的相思之苦更加苦不堪言。

  与妈妈通过电话后,丽诗开始读诗,然而念念不忘的还是戴天仇。她回忆与他的长谈。他的计划,他说过,—个梦,如今已完成—半。那另一半呢?

  她瞄瞄拜伦。“如果它是一条狗,我就带它去散步。”她望着窗外。“瞧,天气真好,迷人的仲夏之夜。”

  可惜的是拜伦不是狗,但她无法把视线从窗外的蓝天调回来。

  丽诗定心坐好,仔细的列出一张可以便她不再思念戴天仇,甚至不再喜欢他的单子,但单子上贫乏得可怜。她还是决定出去散步,虽然浓荫而凉爽的公园也帮不了多少忙。

  戴天仇的行程是她亲手安排的,昨夜他该回到家了,他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泡上洋妞了?和金发美人在一起?“周末见,”还说:“如果你要改变日期再打电话通知我。”

  他改了日期?或者仍按原订计划和她见面?也许在大房子楼上,那天丽诗没有进去过的那个卧室里?

  一个声音在她脑中低问:“如果是呢?那你会怎样?”

  大声的而勇气十足地,她回答自己:“不会怎样,一点也不会怎样。”

  她跑回家打电话给大嫂。她需要有人作伴使自己忙碌,不过,丽诗极为失望的听到,他们俩已决定出去晚餐的消息。

  “有什么特别的事要庆祝的吗?”丽诗谨慎的不让寂寞流露在声音里。

  “当然有!”玉秀银铃似的笑声从电线一端滴溜溜地传过来。“丽诗,猜—猜,给你三个机会。”

  她只需要—个。“嫂子!你又有了!”她紧抓住话筒,简直比对方还兴奋。这一次,这一次一定不会有问题了。

  “好高竿,一猜就中。噢,丽诗,好开心……可是也很害怕。”她补充:“不过我知道会好好的,对不对?”

  “完全对。”

  “明天再来好吗?过来午餐。”

  “哦,不,没那么早,我大概五、六点去,我有点事——我想修改—件衣服——算了,没什么。”这个时候兴奋的准妈妈,怎么会有心情听说什么修改衣服嘛!“恭喜,告诉大哥我钦佩他,明天见。”

  那件衣服真令她头大。

  星期天上午,丽诗用了许多大头针将衣服的上半身再拼钉起来,然而左顾右盼,衣服仍是怪怪的,看起来很不对眼。衣料是属于很高昂贵的那种,她决心把它弄好。

  门铃响时,她从地板上爬起来;把长衬衫塞进牛仔裤内,再奔向大门。

  “戴天仇!你——”

  她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他怎么来了?而她为什么如此快活?

  “哈罗!”他笑嘻嘻地打招呼。

  “我……我没想到,呃,你会来,”她没有必要的解释。“进来吧!我正在——屋子很乱。”

  走入起居室,她听到他发出低低的、咕噜的笑声。他穿着蓝色的休闲服,和那双乌黑眼睛相得益彰,看起来是这么引人入胜。是他潇洒的穿着使然,抑或是她这么多天没看见他了?也许两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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