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千方百计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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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齐亚发现自己的钱包不翼而飞。

  钱包里有他这个月打工赚的薪水,他本想把它们拿回家交给母亲。现在,他只好空着手回去了。

  当然,银行里,他还有一点钱,那是他攒了大半年的学费,他可以取一点出来应急,让母亲不必担心,可惜存折不在身上,也幸好不在身上,否则会被一并偷了去。

  偷?

  齐亚觉得这是个可笑的词,尤其用在他的身上——有谁会偷他这个穷学生的钱呢?

  他所就读的是明星大学,比他有钱的人多不胜数,如果他没有申请到奖学金,根本读不下去,而即使读了,他也是异类——穿着路边摊买来的T恤和牛仔裤在一堆名牌休闲衫中行走,的确算是异类。

  早就发现同学们看他的眼光有点怪,特别是女同学,总是盯着他,他一转身,她们就掩着嘴议论纷纷,还低声咯咯笑,仿佛在谈论一桩秘密。

  难道是嫌他衣着太老土?或是他身上散发出不好闻的味道?

  齐亚虽然衣服不多,但每一件母亲都帮他烫得平平整整的,他不像其他男孩子,打完球倒头就睡,再晚再累,他也会把自己洗刷干净。他惯用的洗发精,是柠檬香味的。

  所以,他觉得,女孩子们的议论大概跟他的体味没有多大关系。

  此刻的齐亚站在校园的林阴小径上,有点不知所措。他该先回家拿存折领钱的,可是,母亲这时候在家,看到他拿存折,一定会问,他该怎样回答?

  若不领钱,两手空空的,母亲还是会问,他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解一个复杂的数学方程式只需两分钟的齐亚,发现生活中的题目,竟是如此困难甚至无解。

  “喂——”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

  齐亚没有抬头,仍然皱眉沉思。因为,他觉得这所学校里应该没有女孩子会喊他,那声清甜的叫唤声肯定是叫别人的。

  “喂,我叫你,为什么不回答?”一只手拍上他的肩。

  齐亚愕然了。是在对他说话?

  没见过眼前的女孩,但从衣着上可以猜出一定是来自富有家庭的女孩。那条裙子,应该很贵吧?上星期他陪滟光逛街,她在某间店的橱窗前站了好久,橱窗里,就摆着跟这件一模一样的裙子。

  什么时候,你能帮我买一条?当时,滟光这样问他。

  他答不出来。也许很多很多年以后,他毕了业,在小公司里爬呀爬,终于当上主管的时候,他会拿出半个月的薪水替滟光买一条这样的裙子,但现在不能,那条裙子的价钱,够他三个月的生活费了。

  不过,他相信滟光不会怪他。实际上,她也只是随口说说,事后又照样笑着挽起他的手臂,看了一场电影。

  “这个,是你的吗?”女孩举起一个旧旧的钱包。

  “是……的。”齐亚几乎说不出话来,不相信自己有如此天大的好运。

  的确,那就是他在校园里来来回回寻觅了半天也没找到的东西,再没有人的钱包比他的更破旧寒酸了,所以他一眼就能认出。

  “我在图书馆捡到的,之前,你坐在我对面,”女孩闪着亮晶晶的笑眼,“所以,我猜它大概是你的。”

  钱包明明塞在背包的最深处,会自己掉出来吗?失而复得的喜悦让齐亚没有多想,把一切归咎于自己的粗心。

  “谢谢。”齐亚被那璀璨的笑逼得低下头,满脸羞红。他和女孩子说话时很容易脸红,除了从小一块长大的滟光。

  “不过,在还给你之前,我要先问问里面都有些什么东西,以防万一。”女孩又说。

  “当然,”他知道,当人们把东西交还失主的时候,都必须这样,即使到了警察局,也要例行公事的询问一遍,所以,这是很理所当然的事。“里面……有两万三千元、我的身份证,还有一张照片……”

  那是滟光的照片,她叮嘱他一定要放在钱包里,以表示她是他的女朋友,别的情侣都这样,她也要这样。

  “嗯……”女孩很认真的清点钱包内的东西,看到照片的时候,似乎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没错,一样也不多,一样也不少。”

  她说着,掏出自己的钱包,数出两万三千块钱。

  “这是?”齐亚疑惑。

  “哦,我之前买东西,借用了一下,现在还你。”女孩笑得很无邪,不像在撒谎,“怎么了?怕我给你的是假钞?”

  “不是……”齐亚连忙接过来,不敢多问,但是看着自己的钞票从别人的钱包里掏出来,总感到有点不对虽然,他这时没想清楚是哪里不对。

  “我是中文系三年级的夏可晴,如果你发现这些钞票是假的,可以来找我。”女孩拿出一张便条纸,“这是我的手机号码。”

  夏可晴?呵,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夏家千金?

  听说,如果给全亚洲的富豪排名,她的父亲肯定在前十名之内。校园里,有一大堆男孩子像蜜蜂围着花中之王似的围绕着她,除了这显赫的家世,另一个原因,是她那能与天使媲美的面容。

  齐亚不太懂得欣赏女孩子,除了滟光,他觉得其余的女孩子都差不多,但此刻,虽只有匆匆一瞥,他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夏可晴,足以用“漂亮”来形容。

  似乎从前在校际联谊会上见过她,但为什么没有印象?如此美貌的女孩,是男孩就应该留不印象。

  齐亚思索一会,终于想到了原因,听同宿舍的江于浩说,夏可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没有一天穿的衣服是重复的,怪不得自己记不住她,太阳如果天天变换颜色,人们也定会以为有无数个太阳。

  “你叫齐亚吧?”夏可晴问。

  闻言,齐亚惊讶的猛一抬头。她……知道他?

  “身份证上有你的名字。”她解释。

  也许听错,齐亚竟觉得她的言语间有丝许羞涩。

  “你的女朋友很漂亮……”转身跑掉之前,她小声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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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可晴觉得她大概是图书馆里最不用功的学生,别人都在埋头读书或找资料,只有她在发呆。平时,只要她从这个角度抬起头,就能看见他,但今天他并没有来。

  他不来,仿佛天也变成了灰蒙蒙的一遍,蕴含一触即落的雨滴,这是初夏时节,一个多雨的时节。去年的这个时候,她就是在这儿,第G次见到了他。

  他大概不知道,许多女孩子在背后谈论他。虽然,他没有显赫的家势,不具备一个白马王子应该有的身份,但他有一张能让所有白马王子黯然失色的帅气脸庞,再配合修长结实的身形,想让女孩子们不注意是很困难的事。

  从小到大,夏可晴见过的帅哥不少,包括她的追求者。但她发现,漂亮的男孩子,说话都软绵绵的,走路也如同电影中的慢镜头,没有丝毫生机,可是他不同,他虽然漂亮,但没人会说他像女孩子,那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男子的刚毅。

  但他又是空口羞的,腼腆不太说话,这让她的心里顿生一丝温柔,再加上他的贫穷,更让她这个富家千金满怀同情。

  没有课的下午,他都坐在图书馆的同一个位置,端端正正的看着书。书页一张一张翻开,小心翼翼,生怕弄皱了。

  而她,就坐在他的对面,起先只是偶然,后来,她专挑他没课的时候,故意坐在那儿等待。

  她就这样,看呀看,看了一年,越看越喜欢,最后似乎爱上了他。

  这不奇怪,任何人对着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雕像看久了,也会产生爱慕之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夏可晴是一个尤其爱美的人。

  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特意叫大哥从巴黎订来一大批衣服,每天一件的换着花样,把自己打扮成一只招摇的蝴蝶。虽然女孩子都是爱打扮的,但如此刻意和贪心,她还是第一次,似乎总想让自己停留在最炫目的时刻。

  但他就如同盲人,对她视而不见。

  她不明白是什么原因,终于,她逮住机会,主动与他相识。

  不过,那天也许还算不上相识,她只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不知道他记住了没有,何况,那天的“相识”,让她发现了一个令人伤心的事实。

  “大小姐,又在思春了?”好友曲冰冰抱着一本厚厚的字典,砰然坐到她的身边。

  “乱讲!”夏可晴努努嘴。

  “难道是我看错了吗?”曲冰冰故作疑惑,“不对呀,当一个女孩子似笑非笑,甜蜜的盯着眼前的一片空气,别人不叫她她会一直这样呆坐下去,这不是思春的表现吗?喂,大小姐,我这个心理系的优等生,如果连这种小事都分析错误,有一大堆教授会气得心脏发作哦!你以为他们给我的A是白给的?”

  “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没有来。”夏可晴终于低头承认。

  “没来有三个原因,一是他有课,二是他家里有事,第三是他要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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