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剑史——
剑为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将剑插於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主要短兵器,凡士必有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
「管子」曰:而葛天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此剑之始也。
剑有长穗、短穗之分,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早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早锋,锋末之言也。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里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若以数尺钢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於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禦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后,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引入歧途。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骥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见者无不畏惧。会北戎遣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噪,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后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名剑——
着名之剑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
「初学记?武部?剑」:其后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布,吴有干将、莫邪、属镂,越有纯钩、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莫邪——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邪。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阳作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第一章
虽然说「士农工商」士为首,历代以来无人莫不为成就功名而焦头烂额,什么寒窗苦读十年,终有一日昂头。
别说仕途的路是多么的窄,苦读也不见得能成功,光是苦读十年,十年内不事生产,没有银子能活下去就是个问题。
韩观封掀开家里的米缸,剩下的米只够十来天的生活,可手中的银子连一文也凑不出来,要是这十天内不赚些钱回来,他这个穷儒生就要活活给饿死了。
之前赶了些字画想上市集去卖几个小钱,偏偏人都还没入镇,就在镇外瞧见了镇长、同时也是镇上首富的独生女李巧儿跟一群侍卫、丫环在市集口堵人,堵他这个没爹没娘没钱没势的穷儒生。
真不晓得那姑娘究竟是瞧上他哪一点,以她正值双十年华略有姿色,且家里有财有势的姑娘家,要选哪一家的好儿郎都不是问题,却偏选他这个除了两袖清风外啥也没有,又比她小了将近五岁的穷儒生。
害他一天到晚为了躲避她的纠缠,连生意都不敢出来做了。上次要不是他机伶,发现那「好心」送来的茶味道怪怪的,恐怕早就生米煮成熟饭,被赶鸭子上「嫁」啦!
不是他眼界高,更非不知趣,只是天生跟李巧儿不对盘,光是想到要娶她做老婆或入赘李家,他就全身起鸡皮疙瘩,怪怕人的。
何况他连自己都养不活了,哪来的本钱娶老婆?就算要娶,也要选一个会让自已成不了柳下惠的娘子,最好是每一次看见她,都会让自己觉得犯了心疾,心里怦怦直跳的。
李巧儿?还是别想了,家里没钱买扫帚扫掉一地的鸡皮疙瘩。
现在可好了,为了躲人,就剩下这么一缸米。
都是爹啦!
说啥务农终生就只能被人奴役,要是到了不好的年岁,就只能穷挨饿,於是打小就送他到学社里读书,就盼他韩家能在这一代出个宰相什么的。
拜託,宰相要是那么好当,又岂会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结果三年前父亲因病去世,去世前的遗言还要他发誓绝对要好好读书,别再当个农夫,仅留下辛辛苦苦节俭下来的十两银子给他。
如今,他已经是个秀才,再过些日子会试即将开始,偏偏他不但没有银子当旅费,再过几天连米都不剩一粒。
他啊!还是宁可当个农夫,至少不会弄到现在这个地步,连种菜都不会,更别谈养鸡养猪打猎的了。天晓得他有多少年不识肉滋味,整个人瘦得白苍苍的,要是真咳个几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家的长年病患出来走动。
惟一庆倖的是,家住在这种鲜有人迹的荒山里,山中野果倒还挺多的。不过凭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採摘的范围有限,就怕太进入深山里,要是遇着啥猛兽可就不好。
韩观封自厨房角落拿起竹筐背上,顺便将生锈的镰刀拿在手中,准备出门去采野果、野菜去。
晃晃手中的镰刀,然后歎息了声。
希望今天的运气能好一点,可以找到很多的食物,而且是绝对能吃的那种食物,要是像上次一样吃了猛拉肚子可不好,千万别让他韩观封真的饿死在自家门前无人收屍。
☆ ☆ ☆
有人说,你越是希望能不倒楣,那一天绝对会比你想像中的还要倒楣,这句话自然有它的道理在。
望着眼前那只看起来颇为饥饿的大虫,韩观封就明白今天的运气不只是不好,而是非常的不好,绕了一大圈没摘到半粒果子、半朵蘑菇,倒是遇到了这要人命的东西。
以前只在书里头听过猛虎长得怎生模样,现在看了才知道原来有这么大一只.身上一条黄一条黑的,要是关在笼子里,他韩观封可能会讚美一下他毛皮的美丽,体格的雄伟;可现在它是站在自己眼前,没铁杆没铁链的,最糟糕的是还龇牙咧嘴地怒瞪着他,一副不怀好意的模样。
「虎大哥……不!虎爷、虎大爷、虎老爷……小生我最近都只靠米饭野果过日,身上没半两肉可以给您填饱肚子,您大人大量发发慈悲,就当没见着小生成不成?」抖着双腿颤声说道,他慢慢向后移动,心里开始念着平常从寺庙里听来的经文。
不过,显然那只猛虎不是听不懂他说的话,就是根本没将他说的话当作一回事,张开虎嘴大吼一声,那声响直可震聋双耳。
韩观封瞠大双眼,连吃惊的时间也不给自己一点,在猛虎张嘴的一瞬间马上拔腿就跑,明知道绝对跑不过,还是得跑,不跑就没机会了。
那猛虎大概是第一次遇到一个会在他怒声发威时不但没吓呆,还跑得比什么都快的猎物,在韩观封跑了一小段距离后才追上去。
就说他跑不过它嘛!
才穿过连指头都数得出来的树干边,一阵风自背后袭来,韩观封认命地闭上双眼,可在还没死之前,他绝对没笨到让自己这么容易就送入虎口;再怎么样他也要死命挣扎,成为这只猛虎一生中最为棘手的食物,这样至少死后,还有一只大虫记得有他韩观封这个人的存在。
瘦腰用力一扭朝右边继续跑,躲过猛虎的第一击,跑没几步,又一阵风袭来,这次可以感觉到背后如火烧着的疼痛,自肩至腰撕裂他的身体。
一个文弱又长期营养不良的穷书生哪里禁得起这一抓,疼得他全身已然失去力气,差点没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