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同志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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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她闪闪发光的眸子,他不难猜出她要那些照片另有用途,“不必急在这一时,以后多的是机会。”在成为一家人之后。宿夜在心中补上一句。

  斐邂把玩着手中的相机,“下次我还可以拍你?”她喜出望外。

  “嗯!”他应允,只要不是裸照就都好商量。

  “你……”有一个问题始终在她的心中,让她困扰不已。

  “怎么了?”他瞥了她一眼。

  她很想问个清楚,却不知道能不能问,“呃……没事。”

  他把她的欲言又止看在眼底,挑起一抹浅浅的笑,“想问什么就问吧!”把事情憋在心里是很不健康的,憋出病来就不好了。

  “真的可以问?”她必须再确定一次。

  他点点头。

  她开心极了,不过,问问题仍是相当地小心翼翼,“有一本杂志登出你和某个男人很亲密的照片,而且还影射你是同性恋者,是真的吗?”

  “你说呢?”他笑着反问。

  她的神情流露出些许困惑,“我不知道。”

  他是男同志票选出来最性感的艺人,若真有男人爱上他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是,他也和不少女明星传过绯闻,更是让人对他的性向感到扑朔迷离。

  宿夜低笑了起来,“照片上的男人是我的经纪人阿豪,刚刚那通电话就是他打来向我抱怨的,那张照片也让他的女朋友对他有所怀疑了。”

  看着他低笑的模样,斐邂的脑中倏地灵光一闪,“你是故意的!”她脱口道。

  “宾果。”他弹了弹手指,眼充满赞赏地投注在她的脸上。

  “为什么?”她想不通。一般艺人都会极力避免绯闻,就怕会让原本就短暂的演艺生涯提前结束,难道他不在乎?

  “谁要他和我父亲联手设计我去参加那一场与相亲无异的慈善酒会,这只是一点小小的回馈而已。”宿夜的眼中闪着坏坏的光芒。

  她看得双眼发直。

  他好笑地瞅着她,“干么这样瞪着我瞧?我多了一只眼睛还是一个鼻子?”

  像是做坏事被逮个正着似的,她仓皇地调开视线,“你难道不介意歌迷会误信那些八卦,认为你是男同志而不再支持你吗?”

  她也是他的歌迷之一,虽然她不会因为这样而不再喜欢他,但是,那并不代表其他歌迷也一样。

  宿夜漫不经心地微扬起漂亮的嘴角,形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不论我喜欢的对象是同性或异性,我还是我,我的歌唱技巧和演戏才能并不会因为那样而改变,我仍旧会呈现出最好的一面来回报歌迷对我的支持,若有人因为我可能是同性恋而排斥我、讨厌我,抹杀了我所有努力的成果,那么我也毋需多说些什么了。”他并不是很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他只需做真实的自己即可。“但是,我怜悯那些思想狭隘的人。”

  爱情并不局限于男人与女人之间,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之间也是会有爱情的发生,真正的爱是没有条件、不计代价的。

  她完全赞同他的论调,但是,现实而残酷的问题却不能置之不理,“若是你因此而不能在演艺圈内生存呢?”她希望那永远也不会发生。

  “如果真发生了那种事,我老爸会是最高兴的人。”他说得事不关已。

  “嗄?”斐邂心想,难道他一点也不在乎吗?

  他误以为她问的是为什么他父亲会是最高兴的人,“我老爸一直希望我可以回去继承家业,要是我不当歌星的话,正合他的意。”

  “那你自己呢?”她又问。

  “我?”他挑了挑眉,笑意蔓延开来,“并不一定是得当明星才能唱歌啊!奇怪的理论、奇怪的小孩!”他脱口而出的评语遭来她的白眼。

  她讨厌他把她归类为小孩,那样子似乎她和他之间的距离更加遥远了。

  “好、好,我知道你不是小孩子,我会记住的。”他轻易地把话题带了过去,“即使唱歌不再是我的职业,我喜欢唱歌的心情依然不会改变,随时随地我都能够尽情地高歌一曲,即使没有听众也无妨。”

  “不,”斐邂订正他的话,“不会没有听众的,至少,还会有我,我会永远支持你的。”

  对于那一些名利,他其实是看得很轻,得失心亦不重,但是,她的话仍旧令他深深感动,尤其在他尝过演艺圈的人情冷暖之后,“谢啦!”

  在他刚出道没有任何名气的时候,着实受到不少的冷落和轻视,而后他于半年间急速窜红,成为演艺圈的宠儿而备受礼遇,在许多人前倨后恭的对待后,他领悟出一个事实——

  大多数的人都只会毫无建树地锦上添花,懂得雪中送炭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之后数年宿夜的名气更是如日中天,传遍每一个有华人的地方,成为名副其实的巨星。

  ※ ※ ※ ※

  斐邂和小雨坐在一家相当有名的冰淇淋专卖店内享受美味的冰淇淋,马路对面有一个超级大的广告看板,上头正贴着宿夜的海报。

  “昨天电视播出的演唱会实况录影,你看了吗?宿夜好帅呢!”小雨的声音中仍有未褪去的兴奋。“而且,演唱会的最后好多歌迷都哭了呢!”

  当初她们在台北市立体育馆听他的演唱会时,情绪亦是High到最高点,又叫又喊的,几乎把嗓子给喊哑了,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呐喊,直到此刻回想起来,她仍旧会全身发热呢!

  演唱会结束前的离别气氛特别感伤,也特别容易令人落泪,若非亲莅现场是无法感受到的。

  “对啊!我们那时候不也一样激动。”斐邂的心头上压着一块大石头,沉甸甸的。

  小雨没有察觉她的异样,“报纸上说宿夜今年预定会有三部电影作品问世,到时候我们再一起去看。”

  “嗯!”斐邂点点头,决定把宿夜的事告诉小雨。“我有一件事要跟你说,不过,在之前,我希望你答应我要保守秘密。”

  塞了一口冰淇淋,小雨频频点头,“没问题,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我认识宿夜。”斐邂小小声地道,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什么嘛!小雨翻了翻白眼,“那算哪门子的秘密?认识宿夜的人要多着呢!我也认识他啊!只不过他不认识我而已。”

  “我是认真的,我们现在住在一起。”斐邂把面前盛冰淇淋的容器推开。

  “哈!”小雨的直觉反应是大笑一声,“小邂,你是不是太会幻想了?你和宿夜住在一起?那是不可能的事,别闹了!”她摆了摆手。

  斐邂有些气结,自己可是想了一些时间才决定把一切告诉她,而她却不相信!

  “我没在开玩笑。”斐邂定定地看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要怎么样她才肯相信呢?

  “今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吗?”小雨瞟了她一眼。“好吧!你已经达成目的了,我被你的话吓了一大跳。”自己这样说够配合了吧!

  “再过几天才是愚人节。”她就这么没有信用吗?真是的!“记不记得我曾经跟你过我妈有意再婚的事?”斐邂正色道。

  “当然记得啊!”小雨不明白她这么问的原因为何。“干么突然提起这件事?”

  斐邂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对方姓宿,是宿夜的父亲,如果我妈和宿伯伯结了婚之后,我就成了宿夜的妹妹。”这下子她总该相信自己的话了吧?

  小雨瞠目结舌地望着她,“我从不知道你这么会编故事,要是能把你脑中的构思化成文字,搞不好可以写成一篇浪漫的爱情小昵!主角就是你和你的梦中情人——宿夜,嗯!这倒是个不错的点子,不定还可以出一本小说呢!”

  听那语气,小雨压根儿就不相信她的话嘛……倏地,灵光一闪,斐邂记起了稍早去相片冲洗店拿回来的照片还放在她的包包中呢!

  “等等,我给你看些东西,你就知道我说的全是真话,不是唬弄你的。”她立即探手伸进包包中,一阵摸索之后取出三不相簿来。

  不就是几本相簿嘛……念头才刚浮起,小雨便被相簿中唯一的主角给震住了!

  宿夜?!她瞪大眼睛直直地望着眼前摊开的相簿。

  不是她眼花吧?她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照片中的男子依然是扬着笑的宿夜,真的是他!

  由照片的拍摄手法看来的确是毫无技巧可言,画面也不够唯美,有时连旁边的茶几也入了镜头,半掩的门只有一角,垃圾桶……等等,而且,宿夜身上的穿着相当随性,没有华服、没有特别作造型,却无损他迷人的风采,更添一股自然的帅气。

  照片一张一张地翻看,每看过一张小雨的惊喜就增加一分,她看到更多面貌的宿夜。

  许久许久之后,她的视线才自相簿移向斐邂的脸,惊呼,“天哪、天哪……”她再无疑问,只是兴奋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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