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大明盛世在中国历史上还算是个富足的年代。但是,如果上位者不改贪婪苛刻的性格,好不容易建立起的绩业不要多久就会倾垮得一滴不剩。于是,强凌弱、众暴寡,日渐加大的贫富差距,穷人的生活更加困苦。时机歹歹,人命值不了什么钱。穷人家的小孩只能沦为娼妓,或为人奴仆……
昏暗的烛光下,隐隐约约能看见三、五个孩童排坐在桌前。年纪大约七、八岁上下的男童、女童脸上都有紧张的神色。
如果,莫名其妙地被卖来这里,任谁都会有一样的反应吧。
呀的一声,略为腐朽的木门被推开,一个四十岁开外的男人走入。孩童们有的不安地搓手,有的仿佛被吓呆似地,一动也不动。魏炎聚将目光一个接一个地往孩童身上调,观看猎物似地打量着。这样锐利的眼眸让人心惊。
“我问话,你们都要照实回答。”
魏炎聚直接略过初见的开场白,微黄的手指支着下巴。
“是。”尚未被吓呆的孩童虚弱地回答,剩下的除了颤抖外毫无反应。
夏夜的湿热弥漫在陈设简单的木屋内。即使,是夜幕降下时分,还是难掩燥热。粗布衣服就这样毫不留情地贴在孩童的肌肤上。
魏炎聚迫近,一股奇怪的药味挟着压迫的气息向孩童袭来。
生活艰苦的她,很小就懂得逆来顺受的道理。她知道……
他强,她弱。
强者横行,弱者屈服。
这道理,在和现实的艰困搏斗过后,她终于含着眼泪学会。
直到泪腺失灵。
不再为自己,为别人,落下一滴泪……
“你们都是我花钱买来的。若不是我,男的得当苦力,女的只有流落烟花。这样的恩惠,即使是用性命来偿,你们恐怕也偿还不起。能得到‘鬼医’的青睐是多少人可遇而不可求的。我给你们这个机会,算是恩上加恩,这一点你们最好清楚。”魏炎聚趾高气扬地扬扬手,身上衣布的质料不比仆佣高明。
他不是要将她再转卖入烟花?
虽然,当男童出现时她已经怀疑他的动机,但是还是不免要吃惊。
那他的目的是什么?小女孩偏头想想,还是不得其解
虽然,魏炎聚施恩似地洋洋自得,但是小女孩尚年幼,还不懂“鬼医”两字代表的意含。而其他人也是和她一样一脸茫然。反正,不被卖人烟花巷是喜讯,她原以为得在男人堆里度过余生。
魏炎聚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出,一股奇怪的药味扑鼻而来。
“分成两堆。”魏炎聚指指为数颇多的药物。
“你先。”
被点到的男童,哪曾看过这些药?尤其是昂贵的药物,穷苦人家的小孩更是绝少见过。
“快点。”魏炎聚手一伸,将男童扯到桌前。他的脾气一向不好,也没多少耐心。
在男人的喝令下,男童心一横随手抓了一把没头没脑地往两边分。
“饭桶。”魏炎聚啐道,不留情地往男孩的颊上一击。
“下一个给我用点心。”
被点到的女童佯装认真地将药胡乱分成两堆,以为这样就逃得过魏炎聚的责打。
“哼。”这一次,魏炎聚只是不屑地哼声,连话也不再多讲。
就这样,终于轮到小女孩。只是她哪知道怎么分药?她根本没看过几样呀。
小女孩凭着本能,轻触表面纹理、嗅气味,终于一样一样地把药分成两堆。
魏炎聚不再说话,只是将过分精明的两眼定在小女孩脸上。
“大爷,我分好了。”不解于他的反应,小女孩出声。
“这些药你见过?”即使见过也不一定知道药性的温寒。
“只见过这个。”素手一伸,她点了最便宜的一种。
魏炎聚点了下头。
“下一个。”
之后的连着几个人,魏炎聚都未再开口,思考什么似地沉默着。
良久……
“你过来。”魏炎聚手指小女孩,她立刻乖巧、顺从地站出一步。
“大爷,您有什么吩咐?”
“再分一次,这一次爱分几堆,就分几堆。”
依言,小女孩再重复一次先前的动作,将中药分为三堆,凭借着的还是她的直觉。
这一次,魏炎聚终于面露喜色。
“大爷?”
“很好。看来‘鬼医’终于有传人了。”男人转身面对大伙。
“我会教你们药性、药理、替人行医治病。但是,你们一切都得听我的,不准有违抗不从。否则,否则不是死路一条,便是得过着生不生、死不死的生活,这点你们最好记着。现在拜师,不拜师的只有死路一条。”魏炎聚霸邪地说道,不容人质疑。
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为了活命,这些小童哪懂得什么?一能免于挨饿,又能学得一身本事。他们没有细想,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魏炎聚拿出和一身衣料不相称的精致银刀,划破自己的手腕,鲜血如泉涌般流入碗里。不知他施了什么把戏,伤口一下子便密和,只留下一道浅浅地红色的刀痕。
“决定投入我门下的就喝下,其余的,也就别喝了。”
魏炎聚已在前餐饭里下了药,如果没有解药,一时三刻就会毒发身亡。而解药就是眼前的这一碗血。
木碗被递到小女孩面前,血的腥臭扑面而来。小女孩犹豫了,不知该不该喝。
“你的选择是死,还是……”
眉一拧,小女孩喝了一小口,虽然她得强忍吐意,才能将血药入腹。
“很好。”
其实,即便是她不喝他也不会见死不救。她是难得一见的奇才,就是想死他也不会让她如愿。光凭直觉就能将药分类的人,不学医是浪费了。她必定得成为“鬼医”的传人。
她不愿,他也由不得她。她是他买回来的,生与死皆操在他手上。像她这种没爹没娘的穷小孩,即使他拿她喂药,以她试毒,也没人会为她出头。更何况,如果为她出头,要付出的代价可是与“鬼医”为敌!没有人会做这种傻事。
第一章
中国幅员广大,物产丰饶,山川大泽的美景随四时递檀而变。而江南最盛,约莫就是清丽地像一阙辞的湖光山色。柔柔美美,娇嫩可爱地好似江南弱质纤纤的江南佳丽。
初秋的阳光出奇得好,湖面上闪着粼粼的水光。这样的湖水,不像在人间,倒像是在月里,否则湖面上不会覆上一层银白。
湖面上,一艘华丽的画船缓缓前行。木质划桨划过水面撩起串串水珠,在阳光的照射下幻化成少女头上的珠花,光彩照人,晶润可爱。但是,成串的水珠和坐在船边白袍授带的男子相比却不免要自叹弗如。
水珠得靠日光才显晶灿,而这个男人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不必借助外力已然光华自显。这样的气质和外貌不会让人产生压迫感,却让人惊叹地移不开眼,不知不觉地被吸引。文秀的外表,不代表可欺,亦不代表心思纯良。
“福安,干嘛东张西望?你这样弄得我心烦。坐下好吗?”刘助铺烦闷地叹了口气,将黑浓又不至于将脸妆点地过于粗狂的眉皱了皱,又拉成一条直线。
“是,少爷。”福安应了声,直视湖上的另一艘船。
“我说坐下,你没听到?别管什么主从之别,我要你坐你就给我乖乖坐好。还是你故意惹我心烦?”刘劭镛不用吼的,从来他就不愿大声叫嚷。叫嚷做啥?如果叫嚷真的有用那还要脑袋做什么?
刘劭镛和福安都清楚,刘劭镛会心烦完全是因为要回主宅。哪一次要回主宅他不是这副德性?现下,他不过将自己的怒气发泄到他可怜的小佣人身上。佣人是做什么用的?打打杂、服侍主子,兼受气 。
“是。”福安虽然答应了,但还是不甘愿地注视船尾。
“福安?”虽然不想将气发泄在奴仆身上,但是天气越好,相形之下,更显得内心的沉郁。他也想不迁怒,但是就是忍不住。怪不得他,谁要他不是圣人?
“少爷,您看见咱们后面的那艘船了吗?”
“怎样?”刘劭镛兀自吃着果子,头连回也不曾。
后面的船!这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它也没挡着刘家画船回主宅的路,不是!既然无关,在低潮中的他一点也不想理。
“那船好像是万家庄的。”
“万家庄?”刘劭镛不愧是生意人,虽然心情烦闷但是脑筋还是活络得很。
万家庄不是在北方,怎么?怎么会捞过界,跑到南方来发展?他们到南方来做啥?
“是咧,船头的那汉子好像是万家庄的阿熊。”
“阿熊?”也只有万家庄的人会起这种名字,俗气又不雅。
“嗯。他高壮如熊的样子我不会记错。”
“他们南下来做啥?他们的基业不是全在北方?不好好地在北方固守根基,居然到南方来撒野。”况且,在刘家和离家联手之后,北方几乎没有他们生存的空间。现在,万家庄该做的事是巩固北方仅存的一点基业,而不是到南方来寻死。如果万家庄连这一点都不懂,那也无怪乎他们会在北方失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