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没说你要吃,你不是让我别管你的嘛。”她有点委屈,嘟起了小嘴。
“我……”蓝威被女电堵得哑口无言。
他在研究室里被卵子和精于搞得心烦气躁,又老是想到她一个人在家里,于是他就这么莫名其妙晃回家。
他有点恼羞成怒的转移话题:“谁让你整理屋子的!翁介元不是让你尽量不要走动,你是故意让你的脚永远都不要好,然後一辈子赖上我,赖上这个房子,是不是?”他的话没有说得很大声,也没有起伏,但平平的音调更显得杀伤力十足。
她没理他。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她默默收着碗筷。
“我来!”蓝威抢过她手中的碗筷。“你好心点,乖乖去坐好。”
她看着他纠结的浓眉,一跳一跳的跳回了房间。
最後那些碗筷是蓝威洗干净的。
她知道,他不是好心要帮她洗碗,只是希望她的脚赶快好,能够赶快离开他这里。
她也希望啊!她根本不愿造成别人的负担。有了上次的前车之鉴,这次她得忍住气,一定要等脚好才能离开这里。
***
接下来的几天,孙海娟在准备三餐时,都会特意的煮上蓝威的一份,而他也都很配合,餐餐回来吃她煮的饭莱。
只不过两人之间少有对话,似乎培养出了另一种相处模式——互不打扰,互不干涉。
今天是她住到蓝威这里的第七天,她的脚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明天,她得开始出去找工作,一等她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她就离开这里,免得他看她碍眼。
餐桌上摆好了三菜一汤後,蓝威也准时的踏进客厅里,只不过今天旁边多了一个人——那个笑容甜甜的白衣天使。
“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李黛伶。”白衣天使自我介绍着。
孙海娟点了头。“记得。”
“吃饭吧!”蓝威自顾自的盛饭,丝毫没把孙海娟看在眼底。
孙海娟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猜想着他们之间的关系。两人不太像是情侣,可是若不是情侣,他又怎么会带李黛伶回来呢?难怪他不喜欢她住这里,原来是会造成他的不方便!
孙海娟很识相的草草吃完饭,然後躲进房间里,把客厅留给他们。
李黛伶一看见超大的电灯泡离开,娇柔的嗓音就甜甜响起:
“蓝威,孙海娟到底要住到什么时候啊?”她适时的甩动她那头大波浪的长发。
蓝威没有吭气,继续吃他的饭。
“我看她的脚都好了,怎么还不让她走啊?”李黛伶挨到他的身边。
“我会让她走的。”蓝威丢下这句话,斜睨了李黛伶一眼,继续吃他的饭。
李黛伶识相的暂时闭了嘴。
蓝威对感情的事很懒,也很不挑剔。
只要是成熟有韵味的女人,尤其听话的女人,他就会喜欢,因为他最讨厌应付女人的百般无聊要求。
尤其哄女人那一套,他根本不会去做,他宁可将时间花在研究室里,也不愿陪女人去逛街、看电影、喝咖啡。
李黛伶很聪明,也很懂他的个性,从来不会摆出女朋友的架子,要求他做东做西,甚至不会要求要约会,反正每天在医院里朝夕相处,感情就会像烧开水般愈来愈滚。她相信只要她对他好,他早晚会感觉到她的真心。
反而这样,医院里的同事都羡慕她找到了一个老实可靠、绝不会见异思迁的男朋友。
李黛伶也很开心有蓝威这样的男朋友,毕竟她已经二十六岁了,是该为结婚的事计划。像他这样人长得帅,有稳定、高收入的工作,又没有风流的个性,是个值得托付终生的对象。
只不过蓝威有没有把她当女朋友看待,她心里头还是不太能确定。
像这次孙海娟住进他的家,她也是听翁介元说才知道。今天还是她说想来看看孙海娟有没有好点,硬是跟他回家,否则他这个屋子,从交往以来一年多,她才第三次进来。
看他终于吃完了饭,人移到了沙发上,李黛伶马上黏了过去。
“蓝威,你一个大男人收留一个小女孩,传出去总是不太好听。”
“有什么不好听的,我难道会怕这些闲言闲语吗?”蓝威呻了回去。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万一她的家人故意要找你碴,控告你故意藏匿孙海娟,甚至安了个诱拐的名目对付你,那你不就好心没好报了。”李黛伶真的是怕蓝威吃亏上当,只能叮咛着他。
“黛伶,等她脚一好,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我会马上让她走。”不是因为他对李黛伶的话言听计从,而是他受不了那张清丽绝伦的脸老是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
好几次,看到孙海娟刚洗好澡的模样,都会使他血脉偿张。只要尽快把她送走,他就不会受到她的蛊惑。
“还要等她找到工作!要是她一直找不到工作,是不是就赖定你了?”李黛伶两条玉臂攀上蓝威的肩膀。
“不会的,我相信她很快就会找到工作。”未免李黛伶再罗嗦,他干脆吻上她的芳唇。
屋子就这么一点大,隔音设备又不好,蓝威和李黛伶的话一句句清晰的送进了孙海娟的耳里。
明天就走吧!别让收留她的人为难,要是他们情侣吵架,那她可是罪魁祸首。
她将她的衣物又收进了她的大背包裹。
因为答应他不会不吭一声的离开,于是她拿出了一张纸、一只笔,想了想,写下:
蓝威:
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叫你的名字,真是有点尴尬。
谢谢你这一个礼拜的收留和照顾,等我找到工作赚了钱,我会将欠你的饭钱和房租钱拿来还你。
希望你和你的女朋友不要因为我而吵架,那我会很内疚的。
我走了,再一次谢谢你。
孙海娟留
隔天一早,蓝威在餐桌上看到她留下的字条、一串钥匙,还有为他准备好的早餐。
他的心头彻底乱成一片。这不是如他所愿吗?他不用赶她,她自动的就走,不是替他省下很多麻烦吗?为什么他会有强烈的失落感及不安?
她在台北不是无依无靠吗?万一她又找不到工作,她是不是得露宿街头?她这会儿人又会到哪里去呢?
第三章
蓝威开着车,大街小巷的寻找着孙海娟的身影。他明知道她该死的有强烈的自尊心,昨晚他却和李黛伶谈论她的事情,至少得帮她找到栖身之处,才能说出要她走的话。
可是在茫茫的台北市,要找一个人比登上圣母峰还难,只能凭运气。
他从早上找到晚上,连医院的门都没进去。她晚上会睡在哪里?可别让其他的男人骗了,这年头大野狠实在太多了。
找了一整天,他的车最後停在国父纪念馆前。他地毯式的搜寻国父纪念馆里头的每一棵树、每一个角落,期盼能找出她的人,期盼上天能听到他的呼唤,让她奇迹似的出现。直到深夜,他才不得不失望而归。
这一夜他很累,却无法安心的入睡,睡梦中全是她纯真的样子。
隔日,蓝威在医院里查到了她的户籍住址,随即他赶到松山机场,飞往了台南。
在飞机上,虽然对自己疯狂的举动感到讶异,但他心里只存一丝希望——她能迷途知返回家去。只要看见她平安,他就能放心。
五十分钟後,他踏上台南的土地。南台湾的太阳非常炽热,照得他心情更加烦躁。
中午,他找到了位于海边的小村落。
他不敢明目张胆的上她家找人,只好在她家附近随意徘徊。正苦无方法探问她的消息时,迎面走来了一个欧巴桑。
蓝威堆起了满脸的笑意,柔和了他脸上刚毅的线条,才开口问:
“这位伯母,请问你认识十五号的孙家吗?”
欧巴桑狐疑的看着高大的蓝威。
“我是孙海娟的高职老师,我来做毕业後的家庭访问。”蓝威随口说了个谎。
“原来是老师喔!”欧巴桑笑嘻嘻的,操着台湾国语说:“我当然认识啊!这个村子每家每户我都认识,好像我在当村长似的。”
“是这样的,我本来是想上孙家做访问的,可是孙家好像没人在。我可不可以请问你一些问题?”他其实连孙家的门都没有去敲过。
“好啊!好啊!只要我知道的,全都告诉你。”欧巴桑对老师有着非常崇高的敬意。
“伯母,孙海娟毕业後,不晓得是继续念书,还是在工作?”他拿出一本随身的小笔记本和一技笔,有模有样的记录着。
“老师啊,那个海娟高职还没念毕业就离家出走了。我听她妈妈说,她好像都住在台南市的同学家,半工半读的。最後她高职有念毕业吗?”欧巴桑提出了她的疑问。
“这……有啊,海娟最後有念毕业。”他胡乱应着。
原来她高职还没毕业就逃离了家。其实他也不清楚她高职有没有念毕业,从来也没问过她,是想起她在餐厅应征服务生时,向餐厅的经理说她高职刚毕业,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