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熊熊偷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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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家?」对于食物方面她很迟滞,吐司面包就是吐司面包,味道都是一样,无所谓好坏。可是一家店能如此得众人青睐,造成盛况空前,肯定有过人之处。

  「嗯。」唐凤兰点头。

  哇!真恐怖!隔着玻璃,她看见里头有几位妈妈拖着小孩抢食物,头发散乱、面目狰狞、小孩还哭闹着鞋子不见了。有必要这么夸张吗?不就是条吐司。

  管以烈双手环胸,对里头的战况激烈,啧啧称奇。

  转头发现唐凤兰还按兵不动,心里纳闷,「喂!不是说要买?看到这景象退却了?」

  「买是一定要买,不过由妳出马,不是我。」

  「我疯了,跟着一群家庭主妇抢吐司?!」她杏眼圆瞠。

  「妳每天早上吃我买的面包的时候,可没这么多抱怨。」

  「那我宁愿饿肚子,谁规定非得买这家的东西。」

  唐凤兰晃动指头,对她的言论颇有意见,「那妳就大错特错了。世界上有种提高形象的名称,那就是品味。妳要过有素质的生活,就必须有所坚持。路边随便一家面包店固然有相同的东西,但是那滋味肯定大大不一样,差别就在师傅的心意。」

  管以烈翻白眼,扭过头。

  「我还没说完,妳瞧那些太太所为何事,就是要让先生、孩子吃到她的心意,妳……」

  「好!住口!我买就是。」再听下去,她的耳朵就要报销。不过是条吐司,有何困难。

  抓过钱,她下车,迈大步往面包店走去。

  当一声,自动门打开,面粉糖蜜香甜的味道冲鼻而来,热闹嘈杂的声音自然也不例外。

  有了!她看到柜台旁正好有条吐司,随便买买的念头油然而生。她看着动弹不得的情况,牙一咬便往前冲,还好她身材高,就当在泥沼里拖着脚走算了。

  她拐过一个孩子,闪过一个妈妈,好不容易挤到柜台旁,只需长手一捞,那条吐司就……就被拿走了。

  不敢置信,有只大手在她伸手之前抢走吐司。

  回头一看,是战、克、明。

  「老板,算帐,五十元对不对?给你铜板。」战克明掏出五十元往柜台搁。

  「等等!那条吐司是我的!」管以烈不管三七二十一,狼狈的直接扑到柜台上,恶狠狠的道:「我先看到的。」

  他侧过身子,从胡子丛里冒出声音,「是我先拿到的。」

  「开什么玩笑,我肯定比你早进店里,若不是你手长,我早就……」

  「妳也说我手长了,认输吧。」他回头对着小光头老板道:「谢谢!老板,不用袋子装。」

  「老板,不准卖他。」她重重的拍柜台。

  小光头老板犹豫的开不了口。是有客人为抢最后一个面包而失望,可是这样明目张胆的对骂倒是头一回。

  这位小姐是生面孔,战先生则是老顾客。为了不得罪他,小光头老板婉转的道:「小姐,真不好意思,不然明天我多送妳一条。」

  老板一出口,立时见输赢。

  她双手扠腰,「战克明,你就非跟我作对吗?那是凤兰要吃的。」

  「非也!非也!纯粹是吐司好吃,加上妳手略短。」

  可恶!这家伙一点都不懂得礼让女士,怎么有办法一同出任务啊?!不过绝对不能让他得意,稳住!

  她僵着面孔道:「哼!我不一定要吃吐司,面包也行。」

  战克明颔首。「很高兴妳想通了,明天见啰。」

  呜……好想、好想揍他喔。还说不是世仇,连在小面包店都能为一条吐司起争执,这表示战克明是个不懂礼貌的野蛮人。

  唉!亏她冒险犯难,却无法达成任务。

  管以烈垂头丧气的走出面包店,却看见唐凤兰抱着一条吐司,欣喜的笑着。

  「妳?」她指着她的战利品。

  「喔!这个啊!战克明让给我的。他听说我要买这儿的极品吐司之后,表示最后一条被他买走,因为很不好意思,所以就请我吃了。我说他是个好人,对吧!」

  管以烈两眼喷火。「他刚刚故意跟我抢。」

  「不可能这么孩子气吧!放心,妳买不到,我不会怪妳的。」

  听到好友这么说,她的心脏彷佛又被狠狠撞击一下,竟然连她的好友都收买。

  战克明!我跟你势不两立,咱们梁子结大了。

  第三章

  优闲的星期日,唐凤兰习惯性的在早上九点起床,睡眼惺忪的坐在客厅呆滞了五分钟后,决定再上床睡回笼觉。

  「嗯!这么早起床啊?」同居人管以烈已架上墨镜,打扮休闲整齐的准备出门。

  「又不用上班,妳要去哪?」她露出疑惑的眼神。

  真怀疑她到底是不是老板,连这么重要的事都忘光。「昨天我跟那只臭熊约好,今天要去勘查米罗国公主所要进驻的饭店安全。」

  「对喔!差点忘了。」

  根本就是忘了还装!想到待会儿要见到战克明,管以烈就没心情抬杠,表情阴沉得吓人。

  「开心点,只要两个月妳就能功成身退,咱们就能远离讨厌的家伙,开始我们的美丽新生活。」

  「说得好听,罪可是我在受。」她对未来的两个月可没有她那么乐观。

  「我也赔上赌本啊。我可把宝押妳身上,千万别踏错。」

  她有气无力的道:「晓得啦!」

  「那再见啰。」唐凤兰迫不及待的想要去会周公。

  突然,电话铃声响起,管以烈就近接起,「喂,找哪位?」然后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恭请,「是、是。不会。当然不会。好啊。」

  不耐的态度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整个人面孔登时散发光彩,又惊又喜,还饱含着谨慎小心。

  「好,当然好。我马上到。待会儿见。」说完挂上电话后,还忍不住大笑,表现得像个恋爱中的女人。

  「谁啊?」唐凤兰被挑起好奇心。

  「可恶!只剩下一个小时而已,我要穿什么衣服呢?」管以烈脑中乱烘烘,压根没听见她的问话,迅速的冲回房里。

  「喂!妳没听见我说的话吗?谁啊?」到底是谁让她开心得要飞上天?方才明明还黑着脸,一副天要塌下来的样子。

  挂上电话后,又跳又笑,别说是捡到钱,就算中大奖,她也面不改色,视钱财如粪土。照她这发疯的状况来看,若不是战克明被她打败,就是她以前的……的……唐凤兰顿时愣住,不会吧?

  她跳起来追进管以烈的房间,就见她开始翻箱倒柜的找衣服试穿,嘴里还嚷着:「完了,完了,上回把唯一一件旧裙子给丢掉,现在只剩下两套灰色的上班制服,讨厌啦。怎么办?怎么办?」

  好像真如她所料……「说!刚刚打电话来的人,是不是软饭凯?」

  「告诉妳别乱替学长取外号,很难听。」

  「难听?」她瞠目结舌,「我还有一堆要奉送他的外号呢,不要脸凯、劈腿凯、变心凯、专考女人凯。」

  「他才没利用女人。」管以烈为倾慕的人辩驳。

  「对!他最香,都是女人倒贴。我说管以烈,妳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他那样无情无意的对妳,妳还喜孜孜的靠过去。」

  想起从前,管以烈脸上蓦地黯淡,嗫嚅的道:「他已经解释过了,他是身不由己。」

  哈!冠冕堂皇的理由!「对!犯错不敢承担,反让妳背是身不由己。搞上妳的朋友也叫身不由己。明知道妳对他有意思,还利用妳更叫身不由己。有了身不由己这句话,世界上就没有卑鄙小人。」

  「他没有妳想的那么坏。」

  「是喔!那妳对坏的界定真狭隘。」

  这妮子是吃了罗凯的符水,还是被他下降头?他这样糟蹋她,她一接到电话还是飞奔过去。听同业说,他最近还强力追求女上司,以求好的评鉴,真是败类一个。

  说他专靠女人生存也不为过,偏偏就有像以烈这样单纯的女人上当,前仆后继,就是看不透罗凯是个坏胚子。

  「不管如何,妳今天不准去见他!」她摆起老板的威严,或者站在朋友的立场,该禁止她永远与这男人见面。

  管以烈讪讪的道:「可是我们已经约好了在警局附近的餐厅吃饭。」

  「天啊!妳要被伤几次,才会学到教训?!」

  「我……我不会那么傻了。只是单纯做个朋友也不行吗?怎么说我们都曾经是同事。」

  「妳敢保证?」

  「当然。」眼前还是先顺着她。

  唐凤兰点头,「那好,带个男朋友去耀武扬威,证明妳已经死会,让我安心,也让罗凯晓得妳也是有行情的。」

  不成!万一学长真的误会怎么办?她转个弯拒绝,「不行!我没有男朋友,况且也没有相熟的男性朋友好伪装。」

  「我手上一大把,就等妳选择。」

  管以烈敷衍的笑,「真的不好啦!」她套上一件较女性化的上衣,在无计可施之下,还是穿了灰色裙子。

  至少那是一条裙子。

  「好啦!我要迟到了。」她匆忙的跑出房间,在玄关套鞋子。

  唐凤兰不死心的追出,「喂!妳跟战克明的约呢?不理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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