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以后别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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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禾马伪新人报到!

  我终于在(禾马)的珍爱系列拥有自己的第一本书了(撒小花)

  真的好高兴!能在珍爱系列出书是我的小小梦想,本以为这个梦想不会有成真的一天呢!想当初,我投稿时,就是幻想能在珍爱系列出书--原因只有一个,我希望自己的书能放进我家书柜上百本的珍爱小说之中,虽然这个梦想最后被可爱的桃子熊吃掉了(笑),不过小桃子熊,请相信我,我也是很爱很爱你的,谁教你的版型正好合了我的胃口,那种粉软软的颜色呀(别跑,让我咬一口先)--

  再当一次新人的感觉真好。

  虽然新人有新人的辛苦,但是新人也有新人的快乐,两者就像天秤的两端,哪一个多一点,哪一个少一点,都是个中滋味,对我来说,我是觉得快乐比较多一瞇瞇啦(笑)。

  我记得有一次去逛重庆南路的书街,那时我刚好出《睡?妳还睡?!》,书架上有一本存货,我习惯性拿起来摸呀摸的(蹭书皮一直是我的恶习),旁边站了一个女孩子,伫立不动,我没有抬头看她,只是慢慢把书放回架上(因为觉得自己的举动很丢脸,汗笑),我就眼睁睁看着那个女孩子捉拿起我刚放下的那本书,跑去结帐--事实上我那时第一个反应是想冲过去抱住她,用力感谢她的支持(可是我朋友说,我这种行为举止会吓到她的,汗笑),但我真的很感动,用闪着泪光的眼睛看着那个女孩子的背影很久(很像变态怪叔叔吗?),心里一直一直在说谢谢哩(小花萌呀萌)。

  然后……那一整天的心情都好好,觉得好快乐,并不是说非新人就不会对这种事情感动得乱七八糟,而是新人受到的震撼更大吧,所以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时女孩子拿走书的画面(感动擦泪)。虽然也许她拿走书之后才发现,呀!抓错本了!不过至少她回来换书的景象没让我看到,哈哈哈。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好多好多让我感动的事情,呀,我还记得有一次去多买一本自己的书送朋友(那时出的书叫《红豆词》),老板娘竟然推荐我的书给我(她当我是路人甲),我那次真的差点哭着回家,呜……(糟了,我现在又开始鼻酸了,年龄越大反而越爱哭。)

  虽然是新人,却遇到我终生难忘的事情,有好事也有坏事,曾经笑到哭,也曾经难过到哭,不过都让我有所成长,难怪我一直到现在还是认为当新人好。

  就算被叫伪新人,我也要很无耻地在这篇序文上说说我能在珍爱出第一本书的感动,呵(接下来我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兄弟姊妹,还有一大群拉哩拉杂的好朋友,呀?第一本书感谢过了,这里可以省略掉噢?好可惜,我还没感谢我那一拖拉车的小说主角耶)。

  那天,编打电话来说出版社要办十周年庆的活动(感觉像是来勒索生日礼物的寿星,书我只能急忙抛出一句,「生日快乐!」--用那种「我只能送妳这句话,要生日礼物没有噢」的口气),说要办一整年度的社庆。

  真陕呀,十年了耶,想当初我买(禾马)的头一本书,就是编号001叶小岚小姐的《情牵一生》噢,之后买书更是买到无法无天(看,出版社墙上那块砖是赚我的钱去贴的噢,哈哈),没想到已经十年了呢,我从一个死忠读者变成马大爷帐下一枚腐烂小作者,这个转变是那时还扎着马尾,嘴里叼着棒棒糖的我所从来没预料到的,只能说,缘分真的很奇妙,也很特别,别说是成为这次星心相印的作者群之一,我根本连成为言情小说作者这种事都没幻想过,现在会这么喜欢这份工作,也是缘分。

  真的要在这里向(禾马)说一声「生日快乐」!(再撒小花)

  希望马大爷继续能有第二个十年、第三个十年、第四个十年、第五个十年、第六、第七、第八……(来做个五代家族企业也不错哩,哈哈)

  既然要在珍爱系列出书,想当然耳,不能把桃子熊那一串配角捉过来用,因为我不想要一个系列的关系人物一本在珍爱,其它全在桃子熊,这样书摆在书柜不好看(认真,我在这种小地方是很龟毛的),所以一定要想全新的角色,而且这本书还不准有让读者想催续集的配角出现(理由同上),再加上出版社分派过来的套书人物设定,基本上的事前准备工作都OK了(有吗?哪里OK了?要写什么都还不知道哩,汗笑),不过因为出版社这套套书通知得很早,所以抱着「我排在很后面」的腐烂心理,我可以说是完全忘了它的存在,快乐又痛苦地跑去写我的白老鼠系列,写完又不怕死地开了耽美系列两本,然后在这一对诅咒兄弟档的捉弄之下,我的稿子延误了(哭倒)……

  可恶!早知道那对兄弟就明年空闲一点再写,呜……(我的计划表,呜,难怪小羊妹妹说,计划永远是赶下上变化的,我再一次活生生血淋淋体验到它的杀伤力了。)

  我好怕我自己会成为十二本书里,唯二个交不出稿子的家伙……(如果是这样,我可能现在不是在打序,而是打「与马大爷诀别书」,因为我应该会在被编辑吊起来鞭打之前逃到南部去躲吧!)

  幸好,稿子还是在最后期限里双手奉上。

  这本书的灵感来自于朋友的一通国际电话(呀,国际电话讲到一个多小时,虽然还破不了我国内电话讲四个钟头的纪录,但是电话费差很多吧?)

  这是我朋友玲的爱情故事,身为言情小说作者的朋友一定要有一种体认,随时随地都会被改名换姓,直接搬到书里去公开秘密(笑)。

  不过会产生《以后别见面》这本书的想法,不是因为玲的爱情故事多迷人,相反的,这本书是在我很嗤之以鼻的情况下成形的。

  女主角,台湾人;男主角,外国人(国籍被我改过了,笑,而且他的姓氏是有深意的--不过对大伙可能没什么感觉,可是我要用他来记录我对天蝎座黄金圣斗士米罗老师的爱呀,哈哈,而且刚好这次的星心相印的月份又是这个,天时地利人和下,男主角就叫Miller啰,虽然翻译可以叫米罗也可以叫米勒,但米罗老师只能有一个,坚持ing)

  呀,先说先说噢,以下有涉及故事内容,建议先看完内文再看下头的闲聊噢--(快翻回去!快翻回去!)

  玲打电话来,告诉我她认识了一个对她很好很好的外国男人,虽然年龄差很多(男的快要和她父母同年),不过他的确打动了玲的芳心,紧接着她却说:「不过我们不可能结婚啦,因为他没打算再婚,他还把他公司男同事介绍给我。」

  我愣了一下,不确定自己听到什么。「他把公司男同事介绍给妳?你们不是男女朋友吗?」

  「对呀,(叽叽喳喳)……他说是为我好……(唧唧咕咕)……他说他那位员工人很好呀……(哇啦哇啦)……」

  哇咧--

  是我的观念太老旧吗?

  是我的想法太偏激吗?

  一般人听到这种事情……不会生气吗?

  遇到说这种话的男人,不是应该先赏他一拳,打爆他的眼、毒哑他的嘴、把他的嘴朝左边右边用力拉到最开,再塞进一大包垃圾,将他踢到动物园的猛兽区让他看狮子干架,最后再用庐山升龙霸殴飞到外层空间去发光发亮吗?

  为什么亲爱的玲还很兴奋地向我讲述那个被介绍给她的公司男同事的事情?(昏)

  我知道东方人和西方人的观念很下一样,不过通完电话,我才发现我是东方人里非常守旧的那种人。

  好吧,我的脑袋是水泥,我的观念很死板,我根本就是一个还没有进化的古代人,所以我要写一个脑袋是水泥,观念很死板,根本就还是一个没进化的古代人(笑)。

  虽然玲听完我打算写的故事,不断在电话那端尖叫,「不像!妳写得一点也不像我的故事呀!根本完全不一样嘛!」

  厚,还敢唾弃我?!

  「妳以为我是要歌颂妳或是那位外国男人的心地善良吗?我要写的是我对于妳的故事的『感想』,感想就是我的想法,我这个古代人不能接受的论调当然就不可以发生在我的小说里!」义正词严。

  虽然玲还是哇啦哇啦在叫,不过因为她人远在澳洲,加上她回国时这本书大概也出了,最多就是提供一本赠书让她撕(吐舌),即使她说她很期待她的故事被写成小说,但是我还满害怕她看到我写的东西之后会翻脸(再吐舌)。

  这就是《以后别见面》的故事灵感来源,虽然我不是天蝎座的女生,可是在面对这种男人时,我也会很用力很用力地吼他:「以后别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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