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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一直跟你耗,直到听到答案为止。”他坚决地道。

  水盈无奈地对天翻了翻白眼,在心里数了整整一百下后……“天啊!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一定要知道!”她有点生气了,这种难以启齿的事,他干嘛一定要知道?

  “相信我,我如果搞得懂,一定第一个告诉你。”

  他是认真的,莫名其妙的认真。水盈挫败地想著。

  “我没有再和别的男人上过床。”她面无表情,不想告诉他事实,却又无法当著他的面说谎。看著他舒展的眉头及漾笑的嘴角,她紧握双拳,真的生气了。

  “很好,我们去吃饭吧!”

  总算有食欲了,任轩得意地哼著曲儿,拉起水盈的手,沿著人行道继续向前走。

  “喂!你走错了,餐厅在那边。”水盈挣扎,但怎么也挣不开他的手劲。

  “我没走错,我们要去别的地方吃。”任轩狡诈地道。要他把小红帽送回大野狼聚集的洞穴,哼!想都别想。

  他才不会将她送回去让其他男人垂涎。

  久别重逢,然而彼此的心已不再相契相惜。

  水盈小口啜著杯中的冰饮,看著任轩自顾自的结帐、离去,其间甚至没有回头看她一眼。

  她不再懂他了,强拉她一起吃饭,却又突然冷著脸、一句话都不说,真是阴晴不定的家伙!只是她干嘛要看他脸色呢?水盈微扁著嘴,心里有点不平。

  她没有再和别的男人上过床。

  但那只表示她不滥交而已,并不表示她还眷恋著他。

  虽然他是她生命中第一个男朋友、第一个男人。

  事实上,在任轩之后,她一连交了三个男朋友,因为晴瑶告诉她,想要忘掉一个男人最快的方法,就是再找个男人。

  晴瑶从她一进公司便非常照顾她,她会这么建议一定有她的道理。

  而水盈是如此迫切地想减轻生命里那份少了任轩的痛苦无依。

  所以她才会参加公司为女职员不定期举办的联谊餐会,也飞快地认识一个条件不错的男人,但他们的交往只维持到第一次约会。

  因为晴瑶告诉她,一个女人若连被男人深吻时都没啥心动的感觉,那表示她应该在最快的时间内甩掉他,再物色下一个。

  对这样无情的说法,水盈曾经稍微抗议了下,但晴瑶却说这对彼此都好。

  于是,在那个同她都是来自淳朴乡下上台北奋斗的第二任男友打算再度约她时,她拒绝他了。

  噩梦从此开始,第三任、第四任命运相同,都是在强吻她后被她封杀出局,而且速度非常快,不是在第一次约会,就是在第二次约会。

  落得这般结局,一次有可能,两次是碰巧,连续三次……就该检讨了,而且她死都不会记错,任轩也是第一次单独约会便吻她,第二次爱抚,第三次就直接带她上床。

  她问晴瑶,晴瑶却哀声叹气地对著她摇头,说这也不能怪男人,而且晴瑶竟说她全身上下活像水做成的,尤其是唇,像沾了蜜似地易招蜂引蝶。

  水盈完全不能苟同晴瑶的说法,不过她还是照了照镜子研究一下。镜中的自己,长发直直黑黑的是长发、眉毛弯弯细细的是眉毛、眼睛大大亮亮的是眼睛、鼻子小小挺挺的是鼻子……总之,她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很正常,尤其是那张吃饭、说话用的嘴巴。

  她开始严格把关能走在自己身边的人,有些人真的很好,她也真的想要好好回应对方的感情……可是她还是放不开。

  她痛苦,也开始恨任轩,但最恨的是自己,恨自己为何要毫无防备的就将身与心完全交给他。她现在只希望有那么一天,她捧著日记能不再流泪,回忆著一个多月的交往,能想起自己在他的怀抱中曾经是多么的快乐。

  将那段时光当作是上天的恩赐,她不求能再有那么美丽的幸福,她只求随著时间流逝带走鲜明的记忆,也带走深刻的痛苦后,她还能有平凡的幸福。

  平凡的自己,平凡却独立,独自为生活而打拼,独自在尘世里浮浮沉沉。

  在嗜酒、嗜赌成性的父亲因酒精中毒而过世,家里的经济重担无减反增后,她的生命被机械化的工作和赚钱包围,幸福离她好远、好远。

  时间的河流啊流的,她知道自己的心底正隐隐约约地等著,等著平凡无奇生活里的一点点不平凡,等著谁来点缀她一成不变的生命。

  但老天却对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时间的河为她带来的竟是任轩!

  水盈将脸颊整个贴上玻璃桌面,冰冷的触感由颊上一路透进心底,眼角余光中,她可以瞄见餐厅服务生正好奇地瞥著她。

  算了!这儿不是自怨自艾的好地方。水盈起身,推开厚重的玻璃门后,她走进熙攘的人群中。

  “任轩,你怎么搞的,丽丝和她父亲是应你的邀请千里迢迢来台湾谈合作案的,我取消自己的约会出席是为了帮你耶!你竟然在餐厅拉了个女人出去,就这样将他们丢给我!”

  进了任轩位于威菱集团总公司附近的公寓,任峰脱下西装外套,用力甩在沙发椅背上,简直气炸了。

  “对不起,哥,可是那件事很重要。”理亏在先,任轩乖乖认命地解释。

  “比总收益达三百亿的合作案还重要?”任峰声色俱厉,眸光炯炯地直盯著他。

  “我不知道,可能是吧!话说回来,他们后来怎么样了?”面对大哥的疾言厉色,任轩有些气弱地问著。

  “怎么样?拿起手机就交代助理买了回法国的机票了,我连阻止都来不及。”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

  任轩气愤的举动令任峰侧目,“你难道看不出来丽丝整颗心都在你身上吗?

  他们会那么干脆地飞来台湾,原本就是看在你未来可能成为丽丝丈夫的份上,你当著所有人的面拉了个女人离开,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分明就是给丽丝难看,他们怎么还会和我们合作?”任峰冷著脸嘲讽道。

  “哼,这笔生意不跟他们做也罢!”任轩赌气地道。不过也只有私下在自家人面前,他才能赌气说这种话。

  “你这话去跟爸爸说吧!强尼先生拨的第二通电话是打给爸爸告状的。”任峰双手环胸,态度冷然。

  任轩的脸霎时苦皱成一团,“大哥,爸向来听你的……”

  “那个女人是谁?”任峰干脆地问。

  “你真的要知道?”任轩为难地蹙起双眉。

  “废话!”任峰斜睨弟弟一眼。

  “好吧!她叫江水盈。”反正知道是谁也不会怎么样……“江水盈?三年前那个女孩子?”任峰扬起剑眉。

  “大哥,我不知道你的记性有这么好。”任轩沉下俊脸。

  任峰耸了耸肩,“分手了还会把男朋友送的东西寄回来的女孩子不多,她令我印象深刻。”

  那件事瞒不过家里的人,因为江水盈三个字就大咧咧地躺在每个寄回任家大宅的纸箱上,所有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在任轩阴郁的低气压下对这个名字绝口不提。

  “我知道了。”任峰起身,拿起自己的外套。人偶尔会有疯狂的时候,最近刚好有个女孩教会他这一点,所以算他走运。“爸爸那边我会跟他说明,不过这种事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吧!”

  “当然。”任轩沉著脸保证,目送哥哥出门后就整个人瘫坐在沙发上。

  如果他和任峰不是兄弟,而是商场上竞争的对手,他一定会觉得大哥是个可怕的人。

  大哥是威菱集团未来的接班人,比他大三岁,十几天前,因为叔叔由总公司总经理职务退休,大哥由美国转调回台接任总经理职位。

  大哥的沉稳内敛、冷静自持向来令他望尘莫及,而自己的直率性子使他学不会隐藏喜恶情绪,在美国的那段日子,他受大哥调教颇多,必要的时候,他可以由一个开朗无害的男人转变为冷血无情的商场专业人士,往往脸上挂著和煦如春风的笑容,内心却想著要如何将对方吃得一干二净。

  如今他的沉著稳重已和大哥一样为人所称道。

  但这些却在一瞬间毁在水盈手上。

  低头看了看胸前衬衫口袋里的小纸片,任轩将它拿了出来,跷起二郎腿把玩著。

  “别开玩笑了,你不可能再去找她的。”

  偌大的大厅里,顿时回荡著任轩自言自语的声音。

  既然如此,中午吃过饭摆著一张酷脸试图潇洒离开时,你干嘛硬拗她不情不愿地留下通讯方式?心底的声音小小声的提醒著任轩。

  当然是……他妈的!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任轩挫败地爬梳著头发。

  你想问她为什么要离开你对不对?

  对……对个头啦!他见鬼的才不在乎她为什么离开他,何况事情都过了那么久,答案早就不重要了吧!

  任轩将纸片揉成一团,将它准确地投进垃圾桶,脑海却浮起他想揍扁的那个男人向她表白示爱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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