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等你等到我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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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德有些生气,「妳这话分明是藐视我的人格。」

  「我很怀疑你还有人格,因为你曾经侮辱过我母亲。」

  「妳还记恨我小时候的无心之过啊?」

  「小孩子说的话最真实。为什么人都要把别人踩在脚底下,来显示自己的优越?」

  夏琳微笑道:「你为甘地造句自言自语下了最好的批注。原来这种劣根性真的是从小就有,算是人类的本能。」

  高明德纳闷,怎么从以前到现在,口齿伶俐的他从来没讲赢过她?

  「原来妳真的很容易记仇。」

  「所以记得少来惹我。」

  这是绝对办不到的。高明德在心中补上一句。

  第二章

  高中时期的夏琳,脱去了刺猬般的外衣,但是孤僻依旧。

  高明德在高中时代,风头更胜以往。

  她是为了奖学金才放弃第一志愿,来到这个中学就读。

  而他则是为了某个特殊原因,也放弃了第一志愿,选择这所高中。

  这所学校采男女合班。第一年,他们不同班。

  虽然不同班,但是想不知道对方的动静相当困难,因为在全校成绩排行榜上,她每次都是一年级的第一名,他是第二名。

  这个事实总是让高明德气得咬牙切齿,却无可奈何。只要有她在,他就跟第一名的宝座无缘。

  此外,高明德加入空手道社,结果因为表现杰出,第一年就被升为主力选手。

  夏琳则没有参加任何社团。她跟小学时一样,空闲时间都给了课外读物。

  黄钰从一年级就跟夏琳同班,因为书本与她结缘。在一次午休时间,她看见夏琳坐在操场旁边的一棵大榕树底下,手上捧着一本书。

  黄钰惊讶地发现,平常脸上很少有表情的夏琳,居然看书看得笑出来。

  黄钰是一个有旺盛好奇心的女孩,心想此刻夏琳不像平日一般冷漠,也许不会介意自己上前打扰。

  「夏琳,妳在看什么书?可以借我看一下吗?」

  夏琳抿了抿嘴,说:「我在看科幻小说。」接着把书递给她。

  黄钰接过来一看,是黄海翻译的《我,机器人》,作者是艾西莫夫。

  「这本书好笑吗?」

  夏琳摇摇头,「我不是觉得好笑,而是很佩服作者,居然想得出『机器人三定律』。」

  「什么是『机器人三定律』?」

  「作者在书里设定,被做出来的机器人必须遵守三条定律。第一条,机器人不可以伤害人类;第二条,机器人在不违反第一条定律的情况下,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第三条,机器人在不违反第一条及第二条定律的情况下,必须保护自己。」夏琳又笑了起来,「这三定律是科幻小说里的东西,现在却被科学家奉为圭臬,妳说作者是不是天才?」

  黄钰也觉得有趣,「原来如此,这本小说一定很好看。」

  「这本小说的作者不但创造出这三条定律,更了不起的是,他能再从三定律的矛盾处衍生出故事来。他对科幻小说的贡献,就像金庸对武侠小说的贡献一样,把这种原本是通俗的,甚至算是不入流的小说提升到文学的层次。」

  「原来妳喜欢看这种小说啊,一般女孩子很少看这种书,多半会看言情小说,妳会看那种书吗?」

  夏琳笑了笑,「除了纯文学以外,我只看推理跟科幻小说。言情小说的作者里我还没看到有大师级的人物可以跟曹雪芹媲美的,所以我没有什么兴趣。」

  「妳一定看过很多书了?」

  「阅读是我的兴趣。这本书不错,我快看完了,可以借妳看。」

  夏琳的书大多是父亲的遗物,他在世时就有一房间的藏书。

  黄钰吃了一惊,没想到看起来冷漠而难以亲近的夏琳竟会如此热情大方。

  因为这本书,她们成为知心好友,时常交换书本及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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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德则是过着完全相反的日子。

  他不但忙于功课,也忙着社团,还忙着恋爱。

  说是恋爱,其实并不正确。他经常跟某一个女孩忽然之间走得很近,常常一起回家,被别人看到,然后过不了多久,他身边的女孩又换了一个人。

  为什么他老是如此呢?他是这么说的,「她常常来找我问功课,天黑了,女孩子一个人回家不太安全,我就只好送她回家啦!」

  天啊!这是什么烂理由?

  那又为什么不继续送了呢?

  「因为她说她已经告诉别人,我们是男女朋友。这不是事实啊,我不喜欢说谎的女孩子。」他总是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说。

  他的哥儿们对他这种对感情迟钝的个性已经见怪不怪,笑得没力。

  但是唯一能跟他接近,而且最被大家看好的女孩子,就是跟高家是世交,全校公认的校花伍毓华。

  伍毓华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多才多艺。她参加国乐社以及美术社,从小学习芭蕾,仪态优雅,天生具有高贵的气质。

  高明德与她站在一起,真是才子佳人,非常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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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那一天,学生都挤在布告栏前,看自己被分到哪一班。

  「好耶!感谢老天。」高明德先找到自己的名字,接着仔细看同班同学的名单。当他看到一个认识的名字时,立刻吹了一声口哨。

  「明仔,你在高兴什么啊?」

  「没什么,只是看到认识的人也在同一班。走!我们去吃冰。」

  过了一个小时,在同样的地点,有两个女生挤在人群中抬头看布告栏。

  「夏琳,我们还是同一班!」黄钰欢呼一声,接着她发现夏琳的眉头是皱着的。

  「夏琳,妳怎么不高兴啊?」

  「黄钰,我很高兴跟妳同班,但是班上有一个我不想见到的人。」夏琳随即舒展眉头,「算了,理他那么多做什么?我们走吧。」

  结果夏琳与高明德被编在同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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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现在我们要选班级干部。」导师在站在讲台上主持第一次班会,「我们先选班代,提名五个人,第一与第二高票的候选人分别担任正副班代,请大家踊跃提名。」

  「我提高明德。」一个也是空手道社的同学举手。

  「很好,接下来还有没有人提名?」

  高明德忽然举手,「我提夏琳。如果我当上班代,有她当副班代,可以帮我很多忙。」

  夏琳瞪他一眼。

  这个家伙怎么臭屁到这种程度?就算他人缘好,笃定当选,也不该这么自大。

  凭什么说她非担任他的副手不可?莫名其妙!

  不知道是否班上同学受到高明德那番话的影响,开票的结果,高明德当选班代,夏琳是副班代。

  高明德的确是天生的领袖人物,他当上班代之后,带动整个班级的气氛,变成活泼外向的班级,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甚至组队报名参加电视台一个益智游戏型的综艺节目,由于事先准备充分,加上预先练习加强同学的默契,因此同时获得晋级游戏决赛及拉拉队冠军。

  重大的决策舆提议都是高明德的事,于是夏琳变成专门处理琐碎的杂务。

  夏琳为了尽量不与高明德有任何接触,常常闷不吭声把杂事做好,让高明德出尽风头。

  他们经常意见相左,争执不下。例如为了去电视台录像,高明德提议做班服,光是为了这件事,两个人就吵翻天。

  这似乎不影响他们的交往,关于他们的传言甚嚣尘上。

  伍毓华的设计图具有专业水准,相当吸引人。

  「我觉得我们去电视台,一定要引人注目,所以颜色武样一定要抢眼。」高明德振振有词。

  「我反对!花八百块钱做那种印着校名的拉拉队服太过华丽怪异,也不过才穿一次。如果要醒目,只要去买那种花色鲜艳的运动服就可以了,大家平常还可以穿。」夏琳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高明德举起那张设计图,「这件衣服有什么不好?用色大胆,而且线条俐落,我看不出有什么怪异之处。」

  「拜托,设计图是平面的,而且颜色一定跟实际上的染色有差距。我说这件衣服就是有问题。」夏琳毫不让步。

  「干脆我们让同学们投票决定,这样总行了吧?」高明德火了。

  夏琳闭上嘴,她当然知道单凭她的理由,在表决时一定斗不过那张美丽的设计图,但是她相信自己的眼光是正确的。

  事实正如夏琳所料,班上同学一面倒地支持那张设计图,但是等他们拿到成品,却都叫苦不迭,因为那件衣服太华丽、太招摇,简而言之,穿上的感觉就像一圣诞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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