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德有些生气,「妳这话分明是藐视我的人格。」
「我很怀疑你还有人格,因为你曾经侮辱过我母亲。」
「妳还记恨我小时候的无心之过啊?」
「小孩子说的话最真实。为什么人都要把别人踩在脚底下,来显示自己的优越?」
夏琳微笑道:「你为甘地造句自言自语下了最好的批注。原来这种劣根性真的是从小就有,算是人类的本能。」
高明德纳闷,怎么从以前到现在,口齿伶俐的他从来没讲赢过她?
「原来妳真的很容易记仇。」
「所以记得少来惹我。」
这是绝对办不到的。高明德在心中补上一句。
第二章
高中时期的夏琳,脱去了刺猬般的外衣,但是孤僻依旧。
高明德在高中时代,风头更胜以往。
她是为了奖学金才放弃第一志愿,来到这个中学就读。
而他则是为了某个特殊原因,也放弃了第一志愿,选择这所高中。
这所学校采男女合班。第一年,他们不同班。
虽然不同班,但是想不知道对方的动静相当困难,因为在全校成绩排行榜上,她每次都是一年级的第一名,他是第二名。
这个事实总是让高明德气得咬牙切齿,却无可奈何。只要有她在,他就跟第一名的宝座无缘。
此外,高明德加入空手道社,结果因为表现杰出,第一年就被升为主力选手。
夏琳则没有参加任何社团。她跟小学时一样,空闲时间都给了课外读物。
黄钰从一年级就跟夏琳同班,因为书本与她结缘。在一次午休时间,她看见夏琳坐在操场旁边的一棵大榕树底下,手上捧着一本书。
黄钰惊讶地发现,平常脸上很少有表情的夏琳,居然看书看得笑出来。
黄钰是一个有旺盛好奇心的女孩,心想此刻夏琳不像平日一般冷漠,也许不会介意自己上前打扰。
「夏琳,妳在看什么书?可以借我看一下吗?」
夏琳抿了抿嘴,说:「我在看科幻小说。」接着把书递给她。
黄钰接过来一看,是黄海翻译的《我,机器人》,作者是艾西莫夫。
「这本书好笑吗?」
夏琳摇摇头,「我不是觉得好笑,而是很佩服作者,居然想得出『机器人三定律』。」
「什么是『机器人三定律』?」
「作者在书里设定,被做出来的机器人必须遵守三条定律。第一条,机器人不可以伤害人类;第二条,机器人在不违反第一条定律的情况下,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第三条,机器人在不违反第一条及第二条定律的情况下,必须保护自己。」夏琳又笑了起来,「这三定律是科幻小说里的东西,现在却被科学家奉为圭臬,妳说作者是不是天才?」
黄钰也觉得有趣,「原来如此,这本小说一定很好看。」
「这本小说的作者不但创造出这三条定律,更了不起的是,他能再从三定律的矛盾处衍生出故事来。他对科幻小说的贡献,就像金庸对武侠小说的贡献一样,把这种原本是通俗的,甚至算是不入流的小说提升到文学的层次。」
「原来妳喜欢看这种小说啊,一般女孩子很少看这种书,多半会看言情小说,妳会看那种书吗?」
夏琳笑了笑,「除了纯文学以外,我只看推理跟科幻小说。言情小说的作者里我还没看到有大师级的人物可以跟曹雪芹媲美的,所以我没有什么兴趣。」
「妳一定看过很多书了?」
「阅读是我的兴趣。这本书不错,我快看完了,可以借妳看。」
夏琳的书大多是父亲的遗物,他在世时就有一房间的藏书。
黄钰吃了一惊,没想到看起来冷漠而难以亲近的夏琳竟会如此热情大方。
因为这本书,她们成为知心好友,时常交换书本及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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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德则是过着完全相反的日子。
他不但忙于功课,也忙着社团,还忙着恋爱。
说是恋爱,其实并不正确。他经常跟某一个女孩忽然之间走得很近,常常一起回家,被别人看到,然后过不了多久,他身边的女孩又换了一个人。
为什么他老是如此呢?他是这么说的,「她常常来找我问功课,天黑了,女孩子一个人回家不太安全,我就只好送她回家啦!」
天啊!这是什么烂理由?
那又为什么不继续送了呢?
「因为她说她已经告诉别人,我们是男女朋友。这不是事实啊,我不喜欢说谎的女孩子。」他总是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说。
他的哥儿们对他这种对感情迟钝的个性已经见怪不怪,笑得没力。
但是唯一能跟他接近,而且最被大家看好的女孩子,就是跟高家是世交,全校公认的校花伍毓华。
伍毓华不但长得漂亮,而且多才多艺。她参加国乐社以及美术社,从小学习芭蕾,仪态优雅,天生具有高贵的气质。
高明德与她站在一起,真是才子佳人,非常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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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那一天,学生都挤在布告栏前,看自己被分到哪一班。
「好耶!感谢老天。」高明德先找到自己的名字,接着仔细看同班同学的名单。当他看到一个认识的名字时,立刻吹了一声口哨。
「明仔,你在高兴什么啊?」
「没什么,只是看到认识的人也在同一班。走!我们去吃冰。」
过了一个小时,在同样的地点,有两个女生挤在人群中抬头看布告栏。
「夏琳,我们还是同一班!」黄钰欢呼一声,接着她发现夏琳的眉头是皱着的。
「夏琳,妳怎么不高兴啊?」
「黄钰,我很高兴跟妳同班,但是班上有一个我不想见到的人。」夏琳随即舒展眉头,「算了,理他那么多做什么?我们走吧。」
结果夏琳与高明德被编在同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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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现在我们要选班级干部。」导师在站在讲台上主持第一次班会,「我们先选班代,提名五个人,第一与第二高票的候选人分别担任正副班代,请大家踊跃提名。」
「我提高明德。」一个也是空手道社的同学举手。
「很好,接下来还有没有人提名?」
高明德忽然举手,「我提夏琳。如果我当上班代,有她当副班代,可以帮我很多忙。」
夏琳瞪他一眼。
这个家伙怎么臭屁到这种程度?就算他人缘好,笃定当选,也不该这么自大。
凭什么说她非担任他的副手不可?莫名其妙!
不知道是否班上同学受到高明德那番话的影响,开票的结果,高明德当选班代,夏琳是副班代。
高明德的确是天生的领袖人物,他当上班代之后,带动整个班级的气氛,变成活泼外向的班级,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甚至组队报名参加电视台一个益智游戏型的综艺节目,由于事先准备充分,加上预先练习加强同学的默契,因此同时获得晋级游戏决赛及拉拉队冠军。
重大的决策舆提议都是高明德的事,于是夏琳变成专门处理琐碎的杂务。
夏琳为了尽量不与高明德有任何接触,常常闷不吭声把杂事做好,让高明德出尽风头。
他们经常意见相左,争执不下。例如为了去电视台录像,高明德提议做班服,光是为了这件事,两个人就吵翻天。
这似乎不影响他们的交往,关于他们的传言甚嚣尘上。
伍毓华的设计图具有专业水准,相当吸引人。
「我觉得我们去电视台,一定要引人注目,所以颜色武样一定要抢眼。」高明德振振有词。
「我反对!花八百块钱做那种印着校名的拉拉队服太过华丽怪异,也不过才穿一次。如果要醒目,只要去买那种花色鲜艳的运动服就可以了,大家平常还可以穿。」夏琳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高明德举起那张设计图,「这件衣服有什么不好?用色大胆,而且线条俐落,我看不出有什么怪异之处。」
「拜托,设计图是平面的,而且颜色一定跟实际上的染色有差距。我说这件衣服就是有问题。」夏琳毫不让步。
「干脆我们让同学们投票决定,这样总行了吧?」高明德火了。
夏琳闭上嘴,她当然知道单凭她的理由,在表决时一定斗不过那张美丽的设计图,但是她相信自己的眼光是正确的。
事实正如夏琳所料,班上同学一面倒地支持那张设计图,但是等他们拿到成品,却都叫苦不迭,因为那件衣服太华丽、太招摇,简而言之,穿上的感觉就像一圣诞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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