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孤女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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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什麽出身的?任由别人欺到头上也不晓得反击,枉费跟随我多年。」石不华反倒训了他一顿。「谣言由人口中传播,你不会趁谣言未起时自己先放出话吗?说丁家假仁假义,凌虐一名孤女,害得她旧病复发,命在旦夕,石园主人为她打抱不平,带著她出门寻觅神医治病,又考虑到林来弟的名节,所以事先和她订下名分,以兔遭人非议。」他清冷的眼神,有种戏謔众生的快意。「我说的也算是事实,如此一来,村人反过来同情来弟,丁耕义为了不使事件扩大,当会收下聘礼。」

  丁耕义不知倒了什麽楣,招惹上「鬼佛」石不华。他厌恶血腥,不轻易扬言报复,但这不表示他不会整人。

  黑决明可以想像「石家版谣言」一传扬出去,传人丁耕义耳中,他这位桃花村第一清高名士的脸包准马上黑一半,以他保守书生的僵化脑袋只怕会不懂得转弯,万一他耍起性子,硬碰硬起来,到时两家都不好看,只会使流言变得缤纷多采,乐得村人一饱耳福,短期内茶馀饭後不愁没话题可聊。

  以黑决明对主人的了解,石不华从没有认输的时候。

  但愿丁耕义少一点意气,多一些世故才好。

  回到居处舒心楼,石不华见旅行用物都已打包好,夏雪拿著册子正在点算,他直接上楼去。房里,林来弟已经醒来,她的双手缠满了白色布条,靠坐於床头,春柔正在喂她喝蘑菇鸡汤,所有的作料全事先弄碎了,容易人口。

  冬晴正邀功。「你可是托了主人的福,才吃得到我亲手煮的东西。」

  「放肆!」石不华刚好进来。「这是你的本分。」

  「奴婢知错。」冬晴装出惭愧的样子,等石不华脸色稍缓,便要求道:「主人此次出远门也带我同行好吗?」他只吩咐春柔、夏雪随行,秋心和冬晴留下来帮黑决明,石不华要他们往北依照他的指示设立商业据点,他则带著来弟往南走。

  「主人,小姐身子虚,我可以帮她熬补汤滋养身体。」

  石不华看了来弟一眼,她比第一次见面时更瘦一些,愈发像个小孩。「也好,你和丘圣平调换,叫他跟著老黑办事。」

  「遵命。」冬晴喜上眉梢的去传话。她要把新做的两套行头带著,必要时可以亮相,她知道男人都是爱面子的,身旁的侍女愈美,主人就愈有面子。

  她也知晓丘圣平绝不会埋怨,她早看出他对秋心那老实丫头有意思。如此安排,既成全他们俩多相处的机会,也等於替自己剔除一名竞争者,一举两得。

  相信日後秋心也会感激她的,冬晴满怀喜悦的步出舒心楼。

  石不华接过春柔手中的碗,「你也下去准备吧,我们未时三刻动身。」春柔告退後,他坐在床侧继续喂食。

  来弟神情呆板,面无欢容,自昨天归来,她一直没开口说一句话,大不同於他们初相识时的情景;两三个月形同奴役的生活,非但令她的身消瘦,更令她活泼的心萎缩。所以,石不华要带她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相信不出几天她便会恢复从前的模样。

  「来弟,」他不在意她没多少反应,以轻快的声音说:「不知你对昨天的事情记得多少,总之,我把你带回来了,从此刻起,你便是石不华的未婚妻。」来弟闭口不食,瞪大眼睛看着他,他自顾往下说:「你别慌,我有耐心等你长大。把嘴张开!嗯,很乖。你听我说,很快我就要动身下两湖,那边物产丰富,有很多生意可以做,不过去分一杯羹实在可惜。来弟,你自己决定,要随我下两湖,还是留在石园?」

  他早作好决定,只是想请她开口。

  「跟你。」她小小声的说,深怕再被带回丁家。

  她面色阴霾,石不华看出来了,拍拍她的手臂,朗声道:「打起精神,林来弟!我保证以後你会忙得没空垂头丧气。」

  忙?来弟点点头,道:「来弟会干活,来弟不会吃白食……」

  「胡扯!」他喝斥一声,忙又缓和严厉的表情,抬起她消瘦得使尖下巴更明显的脸,温暖的眼神朝她笑著。「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不需要干活。你要忙些什麽呢?一开始,你要忙著吃、喝、玩、乐,把自己的身子养壮点,然後学著读书、弹琴、作画、刺绣等等,挑著你有兴趣的学习,我不勉强也不阻拦,总而言之,你只要忙著花我赚的钱就够了。」

  来弟怎麽也不明白他。「你好奇怪。」

  「对,我是怪人,你是怪人的妻子,就是这麽回事。」

  她听出他话里的真诚,看来他真是将她当成未婚妻看待了,她心里说不出是什麽感觉,疲累的身心使她无法作深入的思考,不必回丁家倒真令她松一口气。

  「可是,筱樵呢?」

  「你不需担心她,她的处境比你好多了,再则,我已派老黑备下丰富的聘礼,有了这些聘金,相信你舅母会满意得不再苛待你姨妈和筱樵。」

  「聘礼?」那不是太便宜丁家了吗?

  石不华看过清单,数给她听:

  「计有猪二十头、羊十二只、牛十头,以及十六对鸡,布二十疋,首饰十二件,头饰十二件,金子五两重的十二个,白银百两,外加一些琐碎东西。」

  来弟傻愣当场。他疯了是不?丁、闵合婚,总财产也不过是这个数目,他真大方,一下子使他们的财产增加一倍。

  石不华傲然道:「我要他们懊悔曾经虐待你,要不然,日後我敬重他们是长辈,所孝敬的何止是这个数目!他们收下了这些聘礼,难免心虚有愧,以後也不好意思再来麻烦你。同时,我要全桃花村的父老都明白,林来弟是非常、非常宝贵的。」

  来弟屏息不语。她很宝贵?

  「来弟是宝贝,价值连城的宝贝。」他真心这麽想。

  他存心用钱砸昏丁耕义和闵杏妃,看他们还有脸看轻来弟不?

  来弟不是赔钱货,绝对不是!他要闵杏妃承认这一点。更要紧的是他要来弟学会自信,以自己为傲!

  人人均不瞧在眼里的小孤女,石不华却愈发看重,他自信眼光不差,来弟是未经雕琢的美玉,所需要的只是巧匠以灵敏的双手琢磨出属於她的美丽。

  她的美丽只有他知道。

  石不华悠然地笑了,他不急,他有耐心等待她的美丽。

  但来弟有自知之明。「你为什麽要对我这麽好?为我花费惊人的金钱?我根本不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你会後悔的。」

  「你错了,後悔的人将是你,不是我。」

  「我?我後悔什麽?」她根本一无所有。

  「等你真正长大了,你会後悔过去太轻信别人的言语,贬低了你自己。」石不华起身将碗搁在桌上,从怀里摸出一件金质物件,突然道:「令天是咱们两人的定情日,我送你一件有趣的东西。」摊开手掌,现出一只约两寸半高的黄金双耳瓶,瓶上有金属盖,两只金耳穿上细致的金链子,在瓶盖上方一寸半的地方再穿过一颗圆溜溜的黑珍珠将金链收束後再延伸上去成为一条项链,十分别致,玲珑可爱。

  「好不好看?」

  「真美。」来弟没见过比它更迷人的东西了。

  石不华就爱看她惊叹的可爱模样,爱她那分真性情,不假思索的将黄金双耳瓶悬挂在她胸前。「给你在车上无聊时把玩儿,可以把瓶盖打开,瓶里填有香料,闻著可醒脑安神。」

  来弟却爱它是难得一见的首饰,瓶身雕镂花纹,怎麽看都不觉单调,更因它是她的第一件装饰品。

  地仰脸感激的看著他。「我要如何谢你呢?」

  他手指自己的面颊。「亲我一个,用心的爱我。」

  她像孩子般蜻蜓点水的亲了他一下,带著羞涩的心情发现男人的面颊同样光滑温暖。

  石不华不甚满意,勉强可以接受。「下次要亲久一点。」

  「石大爷……」来弟急了。

  「石大爷?好奇怪的称谓。你还小,就叫我大哥吧!」北地有些地方民风保守,妻子不直呼丈夫名讳,尊称大哥。

  她一时叫不出口,石不华也不勉强,自先回房更衣,让春柔和秋心帮来弟换上全套的新衣;上次他去两湖,带回江陵有名的细罗、丝绸和锦缎,细罗轻软薄柔,丝绸色泽绚丽,锦锻高贵清华,早交由春柔代来弟裁衣。

  人要衣装,华衣美服教人精神为之一振,上自八十岁的老太婆,下至八岁的小姑娘都一样。

  午後的太阳,使来弟的面孔苍白中透出一抹红晕,石不华将她抱出来,裹著白布的双手轻搂他粗壮的颈子,讶异的目光落在石板道上,两马拉的大马车已准备就绪,十位神情剽悍的男子牵著自己的马,面上一片肃穆。

  「各位,见过我的未婚妻林姑娘。」

  「林姑娘。」十壮汉齐声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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