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孤女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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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次求婚失败,谷莲修真想一头撞死,但又太便宜石不华了,他怎能留下仙妹孤身一人受尽石不华的欺凌虐待,即使做鬼也会气得马上还魂。

  「你执意去找石不华?」

  「姑娘正是此意。」施琉仙气势汹汹,非逮著石不华回去成亲不可。

  谷莲修不敢轻捻虎须,更脑恨石不华的横刀夺爱!怎麽办好呢?他思绪飞转,计上心头,与其阻止她,不如陷害石不华,教仙妹对他灰心失望。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呸呸呸,石不华算哪门子英雄,不过他总是男人吧!买通几位美人儿去诱惑他,教仙妹见了,可有得瞧。

  就不知他喜欢哪一型的美女?春、夏、秋、冬四婢各有各的美,春柔情、夏雪媚、秋心甜、冬晴娇,从没见他对谁特别好些,莫非他锺爱妖姬型的?

  是夜,他潜进藏书楼,由看守人口中也逼不出石不华南下的路线,却得知一个很有趣的消息:石不华已订了亲!

  既然大队人马同行,找起来便容易得多。

  至於石不华订婚之事,他不急於告诉仙妹,留待时机成熟,教仙妹对石不华从此绝念。

  虽说这法子有点儿卑鄙、刻薄、邪门、无聊……但他是堂堂鬼王之子,「笑阎罗」是也,做人不卑鄙一点,努力排除异己,怎能一跃成为大人物?再说,「替天行道」也无庸太讲究手段啦!

  不讲究手段正是‘修罗门’中人惯使的手段。

  第五章

  燎沉香,消浔暑,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叶上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宋·周邦彦《苏幕遮》半阕

  昨日傍晚的一场小雨涤尽了尘埃,教今日的阳光显得特别耀眼,荷花含笑地款摆娇躯,清新的香气溶入她的梦里。

  垂杨溺溺的湖边小楼,绿荫可人,掩映著楼中的小睡美人。

  石不华在榻旁看著、端详著,撩起无边的遐想:她是大有进步了,身子骨逐渐丰润结实,精神奕奕更胜往昔,似乎可以瞧见她的眼睛是那麽灵慧而深邃,盛载了无数的故事急著和他分享。想到这里,他唇边不自禁的浮起一丝笑意。将近三个月,当他忙於生意时,春柔和冬晴便负责陪她玩,去逛热闹的市集,去游有名的风景胜地,甚至去探访田野郊区、去看人家采茶、跟人上山采树菇捡松果,有一次还租一条船随著鱼船入湖心看人捕鱼,吹了半夜的风,回来咳了三日才好转,依然兴高采烈的拉著他细数渔郎捕鱼的经过。她总算又会说又会笑,头痛的毛病一次也没发作。

  她翻个身,踢掉了夏布的单被。

  她穿著薄绸的衫裤,她的身躯已隐隐约约有了曲线,流露出发育的迹象。

  石不华拉过被单为她覆上,湖边吹来的凉风爽人心胸,却易令睡眠中的人著凉。

  她呼吸平静勾和,像一个幸福无忧的少女。

  只有一次,她开心的出外玩,回来时却面色沉哀,怀抱一件冬天穿的皮裘,整晚不肯吃东西。

  他很晚才回客栈,春柔告诉他此事,他心想事出必有因,来弟不是会使小性子的任性姑娘,先问过春柔此事的来龙去脉,才去看来弟。

  原来那天她们上街,遇见川地来的商旅贩卖珍奇药材和一件金丝皮裘,据说那件皮裘的领围、袖围上的那圈金丝毛可是从栖息在高山峻岭中的金丝猴身上剥下来的。金丝猴不仅难得一见,而且身手敏捷极难捕获,即使捕获,只有肩背部位那块金黄色长毛可用,物以稀为贵,这才愈发显得珍奇宝贵。

  石不华从来弟手中接过那件皮裘,他也买卖过皮货,摸得出金丝毛是真的,笑说:「你怎麽了?买到一件真货还那麽不高兴。」

  「我心里难过。」

  「怎么回事?」

  「那人说这件皮裘是用一对母子猴身上的毛皮做出来,猎人捉到母猴,子猴不肯逃,跟著被捉,就一起杀了。」林来弟咬著下唇,眼眶微热。「为什麽不放了母猴呢?子猴离不开母亲,为什麽不肯放它们一条生路?」

  「为了生存啊!来弟,那名猎人或讦也有母亲要养活。」瞧著她潮湿的眼眶,石不华骤然一阵心酸。「残酷的不是猎人,是生活,没有人不害怕饿肚子,你能懂吗?来弟。」

  来弟的心房在收缩,她怎能不懂?她也曾饿过肚子,於是,她喟叹了。

  「生也有涯,世间万物都难逃一死,‘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金丝猴母子固然可悲,纵能逃脱此劫,最终也是一堆白骨罢了。」石不华苦笑著摇摇头。「我们能够做的,只是尽一己之力不去伤害生命本身,给无辜的生命多留一条活路。其馀的,实在无能为力。」

  来弟点了点头,慢慢释怀了。

  「我想把它留给筱樵,我没办法穿它。」

  「她会很高兴。有时,‘无知’才是福气。」

  「我不会告诉她母子猴的故事。」

  ——回忆有甜,也有酸楚。

  石不华爱怜的看著睡梦中幸福的她,她和他基本上是同一类人。

  来弟翻个身,这次醒了。她睡眼惺忪的模样好可爱,饱足地睡了一觉,发出满足的嗯呜声,踢掉单被,伸个懒腰,然後终於瞧见了他。

  「哇!你……你怎麽可以偷看人家睡觉?」

  「我没有偷看,我是正大光明的走进来看——看你醒了没有。说好去游湖的,谁知你午睡这麽久。」

  「我才睡一下子,太阳还那麽大。」她突然想到自己差点上当。「我是说你不该偷看我睡觉,你却扯到睡太久什麽的,存心赖皮嘛!」

  「我不跟你赖皮,还能同谁赖皮去?」他涎著脸贴上来,和她耳鬓厮磨,她笑著想躲,却被他压在身下,深知不妥,喘著气捶打他。

  「让我起来。」

  「嘘,别动。」

  他瞅著她,看她圆润饱满的额头,观她的长眉、单凤眼儿,她的直鼻樱唇,他的目光上上下下的在她脸上逡巡,愈看愈有味道,那模样使来弟觉得似要被他一口吃掉,呼吸急促起来,睁著坦白、惊惶、无助的眼眸,几欲渗出水雾来。

  「你让我起来。」

  「嘘,」他轻掩檀口,紧紧的盯著她。「这人间我只能等你来疼我了,来弟。」他的声音低而沉,惯常的微笑从他脸上消失了,目光灼灼的似要与她一同燃烧。他的眼光使她瑟缩,益发的心乱如麻。

  他瞅著她,没有再说,放开束缚她的手,站起身来。

  来弟松口气的同时,不解的眨著眼儿,盯住他的背影,感觉他像一位巨人,需要人疼爱吗?

  「你准备一下,我们马上出发。」

  走开两步,顿住,一只小手拉住他的衣袖。

  「我要和你说悄悄话。」

  「你说。」

  「我要借用你的耳朵。」

  「房里又没别人。」他还是弯下腰和她平视。

  「嗳,你眼睛瞪得这麽大,我说不出口。」

  「麻烦的小姑娘。」声音却是怜爱的,乖乖闭上眼睛。

  香软微温的双唇甜甜蜜蜜地亲在他额上、他脸上。

  「我也疼你。」

  石不华屏息了一下,睁开双目深深的凝视著来弟,他的小情人,小未婚妻,她还不能真懂他的意思,但已够他高兴了。

  紧紧拥抱她一下,他走了出去。

  * * * * * * * *

  落日西照,湖上洒满淡淡的馀晖。

  租了船舫人洞庭,这一去至少三五天才游得尽兴,林来弟喜出望外的看著石不华,以为他在哄她玩儿。

  他也是临时改变主意,多耽搁一些时候让人将食物、衣服等必需品搬上船舫,才携同来弟登船,给她一个大惊喜。他一直没多少时间陪伴她,数日不得一见也是常有的事。这回能够空出几天完全用来陪她玩,如何不教她意外之至?

  「你没说……我以为天黑就回去。」她因为惊喜交集以至舌头有些儿打结。

  「我平时一定冷落了你,才使你如此惊讶。」石不华始终握著她的小手,她手上的伤因治疗得当,幸运地没有留下伤疤,而且长了肉,摸起来软呼呼、细绵绵,恰像所有过著舒适生活的小姐所惯有的。

  「我没有埋怨,只是你一直都忙……」

  「来弟儿,你不喜欢我陪你吗?」

  「不,你怎会这样想?」

  「因为你像拒绝我,来弟儿。」

  不知怎地,来弟下头添个儿字,听起来使她感觉脸热,好像多亲密似的。

  他不动声色地为她添了乳名,就好比突如其来的改变行程一般,他那种兴之所至、任意妄为、乖戾的言行是不可被拒绝的。春柔等人都尝惯了,只有来弟老老实实的不照单全收,但她为自己的反应使他难受而自责。

  「不,不,你陪我,我再开心不过,只是怕耽搁你的生意。」

  「钱永远也赚不完,我总有法子赚到我需要的数目,但妻子却只有一个,我发觉再不停一停脚步,你会只认春柔而不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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