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孤女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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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柔在一旁掩嘴笑了,主人竟会表露出吃醋的样子。这激发来弟潜藏的热情,亲热的握住他的手,向他保证绝没有一刻钟忘记他,即使他不在她身边。

  石不华吻了她额头一下,表示相信她。

  来弟的情绪为之高昂,红著脸儿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为著心中激动。一直受他照顾,享受他带给她的种种福祉,过著一种使人感觉酣畅和心满意足的生活,石不华没说差,她只需忙著吃喝玩乐就够了。然而,偶然午夜梦回,她会惊醒过来,感觉这种生活像梦一样不真实,随时有可能被逐回丁家的厨房,做著永远做不完、超乎她体能的工作,令她不能真正将石不华当成未婚夫来看待。

  她从来不知道,他也是需要她的,不愿受她冷落。

  石不华并不要以供给她舒适的生活而获得她的感激,他要她主动爱上他,所以他随时准备调整行程以改进两人的关系。

  其实,整个旅程并不完全是舒适的,有时一连赶好几天的路才得住店休息,有时露宿荒林只能以乾粮、冷肉充饥。来弟总是维持著孩子气的活泼精神,使野宿也变成一件乐事。她从来不埋怨,所以每暂住一个地方,他总是尽可能对她作一些补偿。

  在船上,他亲自带她四处参观,三间舱房,他和她各住一间,春柔、夏雪、冬晴住一间。夏雪平常跟在他身旁负责记帐,来弟较少与她接触,却感觉比冬晴更容易亲近些,冬晴不时令她难受,所以她极不愿单独地和冬晴在一块儿。

  「我们坐船去哪里?」来弟喜欢和石不华在一起。

  「君山。」

  上来甲板,晚饭已开出来,一坛炖肉是从小楼带出来,两尾清蒸鱼是船夫现网的,还有一大盘的酱虾,两样小菜和一碗汤,够丰盛了。

  春柔烫了一壶酒,冬晴殷勤的剥去虾壳,将虾肉搁在小碟里方便石不华食用,却眼巴巴的看著他原封不动的转献给林来弟。

  「她不能吃虾的。」冬晴几乎痛心的盯著虾看。

  「来弟儿?」石不华不解。

  「她吃过两次虾但两次都觉得皮肤痕痒,有些人就是吃不得虾蟹。」

  林来弟有些无奈的点点头。

  「你应该告诉我的。」他吩咐道:「把虾撤下去,从此虾蟹不许上桌。你们也都下去用膳,这里不需伺候。」

  她难以置信他会这样处理。

  「你可以吃的。」

  「我不偏好某样食物,吃不吃都无所谓。」他挟了好几块炖肉放进她碗里。「游山玩水最消耗体力,你要多吃些。」来弟投桃报李的挟一大片鱼肉给他,他大笑。「有意思,值得浮一大白。」她闻言为他斟上一杯酒。「好酒!醇香浓郁,人口清咧甘爽,馀味悠长,‘江阳尽道多佳酿’诚然不假。来弟,你可知我从事何种营生?」

  「你是大地主,有枣园、栗园、麦田……」

  「这些权充是老本,守著固然已足够丰衣足食,太平日子过久了会使男人丧失奋斗的精神。我一出世便注定要和命运战斗,从来都不肯认输,这臭脾气大概至死也改不了。」转动著酒杯,注视杯中琼浆。「民以食为天,我做买卖也朝这圈子发展,自许以十年为期,做遍大江南北的生意。一开始辛苦些,必须四处奔波,石园是我休养生息的地方,如今有了你,我须得重新盘算过。曾想将你养在石园,请先生教席,待我回石园再亲自教育你,等你长大了咱们立即成亲,而现在我已习惯有你陪伴,分开数月我反而不能忍受。」

  「我不要和你分开。」如今他是最关心她的人,她害怕重回孤独的境界。「我们可以像现在这样,同进同出。」

  「只是你会辛苦些,你过得惯这种奔波的日子吗?」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我不要一个人待在石园。」

  「会有许多人伺候你……」

  她摇摇头。「他们都不是你,没办法代替你。」

  「来弟儿……」

  「不要丢下我一个人,拜托。」

  「好吧!咱们就暂且照著办,来,把这块肉吃掉。」

  两人边吃边聊,他向她描述君山的种种。

  「洞庭湖上有许多小山,最有名的便是君山,古诗形容它:‘遥望洞庭山水单,白银盘里一青螺。’唐朝的程贺也写道:‘曾游方外见麻姑,说道君山自古无。原来昆仑顶上石,海风飘落洞庭湖。’」他解释成白话,来弟听了直发笑。「这原是诗人的妙想,却将君山说得活了。」

  「怎麽你这样有学问,什麽都知道。」

  「多谢娘子谬赞,你的相公天生喜欢卖弄,一肚子文章没有,拣几首诗词背一背冒充学究倒是不难。」

  「我不相信你只会卖弄,你是我所见过最了不起的人。」

  「真的吗?」石不华大乐。「看来我目光准确,选对了妻子,懂得要崇拜自己的相公,值得为天下女子的楷模。」

  他大言不惭,一点儿也不知道谦虚,明是夸奖来弟,暗里又将自己捧上一捧。来弟真要脸红了,用她那对天真而坦白的眸子,无措地望著他。

  「你……你有时很不正经,什麽娘子、相公……也不知羞。」

  「我不知‘害羞’两字怎麽写,你来教我吧!」

  她垂下脸儿。「我也不会写。」

  「哦,来弟,你真好骗,我哄你的。」他大笑一阵。「你喜欢读书对不对?等我们回石园过冬,就有时间慢慢教你了。」

  来弟又喜又愁。「我是不是很笨?万一学不会呢?」

  「来弟儿,石不华伸出手,她犹豫的将手放上去,一股力量令她靠在他身前。他抚著她亮泽的乌发,轻柔的说:「你一点也不笨,只是年纪小,所学有限,又无人生经验,所以容易受骗。可是你知道吗?我就是喜欢你这样,你不虚伪,你不做作,使我可以很安心的让你看到真实的我。」

  他亲吻她的秀发,轻道:「有一天,你会长大,你将学会不再受骗,但是,来弟儿,不要失去你纯真的一面,好吗?」

  她轻轻笑著颔首,她不完全懂,但总愿意让他快乐。

  临睡前,她照旧要喝上一碗补汤,令晚是当归、首乌炖鸡蛋。她在舱房里吃著,其实不大吃得下,但冬晴在一旁虎视耽耽,活像她少吃一口就有了名目去向主人告状讨赏。

  她实在厌恶中药味,即使是补汤、补药也不爱吃,只是一来不好拒绝人,显得不知好歹,二来先前身子的确很差,需要吃些滋补的东西。如今她自觉身强体健,哪还需要进补呢?

  「在船上熬汤岂不麻烦?不如别再做了。」

  冬晴只说:「我听从主人的吩咐行事,他交代我做,我不敢不做。」言外之意是她说的话不算数,命令不了冬晴。

  「我去同大哥说。」她亦知四婢不敢违道石不华,於是好心的建议,竟换来一顿呵斥。

  「你少不知好歹了!主人有多少大事要操心,夜里尚且读书至子时,如此日夜兼忙,你却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去烦他,有好吃的给你吃你还嫌东嫌西,忘了几个月前自己差点没饿死的可怜相,才多久,倒学会挑嘴了。」冬晴委实忍不住了,她心甘情愿服侍主人,但这个在她眼中登不了大雅之堂的来弟哪配得她伺候?名马尚且挑主人,况乎一名才、艺兼备的大美人,名为奴婢,实是自由身,石不华并没要四婢签卖身契。

  虽然冬晴不断想说服自己来弟是主人选上的小佳人,当视同主人的另一化身,可她就是办不到,看不出来弟有哪一点胜过她,配做她的主母?

  来弟面孔胀得绯红,心里难受得要哭了。

  冬晴真替石不华感到不值。「你配不上主人!你不配!他只是可怜你,又碰上一场非赢不可的赌约……无论如何我冬晴也不承认你的身分。」

  「什麽……什麽赌约?」

  「那不关你的事,你不必知道。」

  来弟禁受不住,即使是小孩子也有自尊心,希望被人尊重。她面色转青白,呼吸急促的嚷著。「我不要和你说话,你老是使我难受,你走开!」她集中全身的力量推开她,冲出舱房,跑上甲板,石不华闻声回头。

  「怎麽你还没上床休息?」

  她没有说话,显然她打扰了他读书,在这一刹那,一层痛苦的浪潮包裹住了她,她果然是配不上他的,只会给他添麻烦。

  「来弟,你是不是有话对我说?」

  「没有。」她的声音有些儿哽咽,转身要走。她怎能对他说,希望他不要这么强,高明得让她觉得她需要一把天梯才得以和他相依偎;她又如何对他说,她不想做他的未婚妻了,人人都说她配不上,这种自卑的感觉是不是会跟著她一辈子?!

  她本是十分脆弱又十分敏感的大孩子,长期相处下来,对他真是由衷佩服,如果她只是石不华的一位客人,那麽佩服终归是佩服,并不影响她的人生,倒也坦然自在;然而,他竟下了聘,身为他的未婚妻真需要绝佳的自信才足以映衬他的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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