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孤女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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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闷咳一声,想到自己的出身。「大好人」一词听来可真刺耳。

  来弟举筷时看姊姊和阿姨面前只有一杯茶,踌躇著。

  「我们都吃饱了。」筱樵告诉她。

  「这麽说我是睡晚了。」她挟一块甜糕吃,甜而不腻,口感极佳,边吃边道:「原来睡觉也能治病耶,昨晚我还很难受,今天可全好了。」咳了两声,又问:「我是不是替石园带来很多麻烦?」

  「不,是添了一些热闹。」黑决明以总管的身分说。他觉得主人未免太任性,抛下大小姐施琉他不理不睬,甚至到现在还不闻不问。他曾自请去镇上迎接她回来,石不华居然说:「别管她,要来的自己会来。」无奈只有退下。他看得出主人对来弟姑娘很特别,他对女人少有耐心和恩宠,对来弟却特别好,即使丁勤花和林筱樵也感觉得到。太明显了,光是一顿早饭的内容就大有差别。

  曾经以为鲜肉包子已是人间美食,但与来弟的早饭相比之下却显得粗糙了。

  显然,那是特别交代厨房另做的。

  黑决明很担忧施琉仙可能会有的反应,这位大小姐可不好惹。石不华竟然不接她,不在乎令她空等,使她难堪,真他妈的傲慢到极点,真不懂施琉仙看上他哪一点?

  石不华温文地和来弟闲谈,听她讲远来桃花村投奔舅舅的经过和童年的生活,来弟很自在的和他交谈,很轻松的用完早膳。她吃的不多,却已是长久以来吃得最满足的一餐了。

  石不华终於悟透了,他由怜悯的关怀而明白了自己因何对来弟特别有好感,因为来弟很自然地面对他、面对广厦华屋,没有流露出局促或不安,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敝旧的衣著和石园格格不人,彷佛这一切都没什麽了不起。

  能够自然、自在面对他的人不多,女人就更少了,怪不得他心动。

  这固然是因来弟年纪小,丝毫不知他的来历,不懂得人际间的利害关系,但他自问他的外表给人一种不容易亲近的感觉,於是这便突显出来弟的特别。

  他的笑容,他的和蔼可亲,不过是便於生存的一种手段,而非他的本性,稍微懂得世故的人都可读出由他身上所发出的讯息:保持距离,比较容易相处下去。

  来弟吃饱了,朝他笑笑。

  「你每天都吃这麽丰盛吗?那要赚多少钱才付得起呀?」她很自然的随口又问:「当然你很有钱,阿姨说你是大地主,大地主很伟大吧?!」

  石不华笑著反问:「你说伟不伟大?」

  「比我伟大。」

  他大笑。「那我总算还有可取之处。来弟,你几岁了?」

  「十三,快十四了。」她有些不好意思,自己这麽矮小。

  「比我想像的大一点。」他原先猜她不过十岁,是个小孩,却原来是将及笄的少女。可是,她怎麽一点发育的踪象也没有?身形完全还像个小孩子。

  「你吃太少了,但愿以後你舅舅能对你多加照顾,设法养胖你。」

  来弟不敢奢求太多,老实说,石不华早已摸清桃花村每一户人家的底细,包括丁家的没落以及丁耕义对待家人的俭吝,无奈他也帮不上忙。

  至少,在石园内,他可以善待她。

  庆嫂将煎好的药端进来,丫头将残食撤去。

  她乖乖将药喝了,又吃一块甜糕去除苦味,然後石不华带著她到偏厅欣赏各种造型的香炉,筱樵也好奇的跟了去。

  花厅里独留下丁勤花面对黑决明。早在一年前,黑决明登门表示要买下丁家几块畸零地中的一块,那块地恰巧在石不华刚购下的一处大农地的边角,石不华希望能完整的拥有,不料被拒绝。丁家没钱买大田,只能一小块一小块的买,再把这些畸零地租给佃农,虽然获利不多,但所获得的谷物也勉强够一家温饱,又兼具地主的身分,不需汲汲营谋生产,丁耕义这才端得起书生格、名士派头,自然不愿落个「变卖祖产」的败家子臭名。

  当时,丁勤花便见过黑决明,对他强硬的态度十分反感,原打算讨厌他到底,如今反欠他一个人情,不免尴尬。

  黑决明对这位俏寡妇颇有好感,他欣赏硬脾气的女人,对她的处境有几分同情,丁耕义拒绝了几位前去说亲的媒婆,这事他也晓得,就不知拒绝再嫁是丁耕义的意思,还是她本人芳心已死,波澜誓不起?

  守寡守来一座贞节牌坊,任芳华虚度二、三十年,天底下有比这更不人道的事吗?

  黑决明和他的主人一样,十分鄙弃这种埋葬女人一生的残忍习俗,他决定打破它,最好的方法莫过於娶一名寡妇。

  向世俗陋规宣战!向老顽固丁耕义宣战!向丁勤花三十年来所奉行的道德教条宣战!黑决明突然觉得,平静的乡间生活也是可以活得满刺激的。

  他大胆的眼神,露骨的微笑,使丁勤花莫名的心跳耳熟,心里直咒他滚进地狱去!三十年苦守的贞节岂能毁在这痞子手上?

  假使她知道,他正是由地狱而来的人,就不会怀疑他的行为根本没道理可讲,她应该庆幸,比起主人石不华,他可是正常多了。

  黑白两道闻之色变的神秘杀手组织「修罗门」,最高一层的「阎王殿」所培训出来的高手,「鬼王」谷天尊最器重的义子石不华叛逃了。

  * * * * * * * *

  林来弟到晚上就寝的时候,已经玩累了,很快便进人梦乡。

  这晚,她和筱樵同睡在客房的一张床上,因为她不是十岁,与石不华同住舒心楼说不过去,石不华让庆嫂带领四婢:春柔、夏雪、秋心、冬晴去照顾她们。

  自从失去父亲後,今天来弟玩得最开心了。

  因损坏的车轮尚未修好,她们理所当然又留下来住一天。她们尽兴的在园子里逛、捉迷藏玩儿、摘梅子吃、喂鱼吃东西,还有轮著去参观鹿园、羊栏、马厩,石不华并不陪她们,教她们自在些,只在用膳时才出现。

  园里栽植许多花草果树,怎麽看都觉得心舒意扬。

  体贴的女婢总会在适当的时间端来水果和点心、蜜脯等等,如此美妙的奇缘际遇,让她们觉得像在作梦一样。

  「来弟,你真是鸿福齐天呢!」林筱樵在观鱼亭上吃水果时,悄悄对妹子说:「那一天,我和阿姨正准备放弃推车,打算留财伯守著财物,我们三人步行到丁家去。阿姨说天气差;要走上一个时辰,我正在想不知你能否支撑得住,结果却发现你失踪了,可把我们吓坏了!你怎麽可以不声不响跑掉呢?」

  「我去找救兵啊!」来弟对自己的急智颇为得意。

  「你倒是做对了,当黑总管率领四名壮丁来替我们解决困难,我感谢得差点跪下来向他磕头,心想这世上好人还是很多的。」林筱樵若有感慨,家道中落後,一班亲友大多避她们如躲瘟疫,肯伸出援手的往往是家境不比她们好的同病相怜之辈。母亲跟著撒手,剩下两名孤女,同情者有之,能够实际帮助她们的却一个也没有。人情冷暖,小小的心灵早已感受。「你独自跑来我救兵时,心里一点都不怕吗?」

  「怕的,只是别无选择,唯有闯上门来,幸好没吃闭门羹。」来弟耸耸肩,对当时的情况其实记忆不多。「我病了,一直昏睡著,等我醒来,已经雨过天青,好像什麽坏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所以我说你鸿福齐天,能够因祸得福。」

  林筱樵的口气带著一丝儿酸味,不明白石不华因何独厚林来弟?她所认识的人都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丑小鸭妹妹像是她的影子一般;接著,又暗怪自己小心眼,怎麽可以嫉妒妹妹呢?

  晚膳时,有一小坛的鲜鱼汤是特地为来弟炖的,春柔婢子在一旁先将鱼刺剔除乾净才盛进碗中给来弟吃。筱樵都忘了有多久没尝到鲜鱼的滋味,娘总是将它腌成咸鱼,这样可以吃上许久。一尾鲜肥的黄花鱼全让来弟一个人吃,奢侈得惊人!

  石不华坚持来弟必须吃完它,少吃饭倒无所谓。「每天吃上一条鱼、一斤肉,不出两年,必可出落得亭亭玉立。」

  这不是废话吗?丁勤花忍住白他一眼的冲动。即使小富之家也没能耐这样奢侈的养女儿,她从小到大不曾一人吃过一尾鱼,连鸡蛋都舍不得常吃,不是照样长得高挑健美?有些人是会发育得迟些,很平常的事嘛!

  她觉得最好吃的是竹笋烧猪肉。冬笋鲜嫩,适宜煮汤,春笋质地粗些,用来烧猪肉最美味。不过,可见石家主人很懂得食道。

  来弟吃不下一尾鱼,眼巴巴盯著饺子看。把刚摘下的韭菜切碎,加上鲜菇末、笋丁、碎猪肉炒成的馅,作成蒸饺、煎饺,不知有多好吃。活泼的夏雪笑著为她换上一只新碗,来弟乐得换口味,鱼汤固然鲜美,吃上两碗也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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