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莉诗换上了它和一双相衬的丝袜。
奇怪,这衣服怎么这么紧?还有,领口为什么这么低呀!
她终于明白老妈为什么把它当压箱宝了。镜子里头的是个曲线玲珑的倩影,紧绷的布料把她束得像个“S”型,颈下也露了一大片珠光粉白。
卓莉诗试着把它拉高一点,可惜效果不彰,只好作罢。
走到化妆台前坐下,莉诗就着以前的记忆和手边杂志开始着妆,先打一层粉底,然后是眼影……
与膏粉笔刷大战了好一会儿,眼前总算出现一位妩媚的美艳佳人。杂志说今年秋冬流行华丽的金属贵族式装扮,她很忠实的照做了,鲜艳面具遮去她十八年华的清纯,红唇透着丝绒般的光泽,美,而且神秘。
她拆开卷子,弯弯的大波浪披下,看上去活脱是个成熟美女,卓莉诗肯定,这袭装扮能让她在一大票模仿日本青少年的幼稚俗气中脱颖而出,怕只怕到时候“苍蝇”太多,赶都赶不走呢!
卓莉诗不由得窃笑,仿佛已见自己被一群帅哥围绕献殷勤的模样儿。
不过,她身旁的阿波罗却是满头雾水。若非方才卓莉诗的“变身过程”它全程参与,它铁定打死也不相信眼前这位明艳动人的姊姊会是它的主人。
人类的确是很不可思议的动物。
大功告成了!卓莉诗很满意的在镜子前转个圈,突地——
“哈啾!”唯一的麻烦是,这衣服在乍暖还寒的初春,似乎略显单薄了点。她又从衣橱中拿出一件同色小外套穿上;“顺便”借用了老妈的香奈儿小提包。卓莉诗踩着胜利的步伐走到玄关处。这下子,问题来了——她不晓得该穿什么鞋子。
看看这身打扮,总不能叫她穿学校的黑皮鞋或休闲球鞋吧?她只好又翻箱倒柜找了起来。
而这一切偏偏又像约定好了似的,她果然找出双三寸高的露指黑漆皮凉鞋。
于是乎,咱卓大美女便坐在对着门的方矮柜上,开始向从未穿过的高跟鞋挑战。
而此时,挺着饿得叽哩咕噜的肚皮,方旻轩悠悠踏进社区。
但愿小僵尸已准备好一桌好菜了!
看见自己的影子在路灯下长曳,突然觉得自己像是个刚下班的丈夫,正在娇妻的期待中步于归途。
娇妻……一抹笑容在方旻轩嘴角跳跃;他相信,那会是不久的未来,他的小僵尸尸很快就会与其画上等号了。
他并没有回家,而是背着背包直接往莉诗家走去。早上临出门前,卓妈给了他卓家的备用钥匙,因此他连按门铃的麻烦都免了。
方旻轩掏出钥匙开了门,正想踏进的刹那却怔住了。
只见一活色生香的“大姊姊”正坐在鞋柜上穿鞋,螓首低垂,披散下来的云波遮住了娇颜,而她坐的姿势,配上他站的角度,正好是以让他窥伺到薄丝纱下的美好“风景”。
“对不起,我走错了。”方旻轩忙不迭地闪出门外。
靠在顺手带上的铁门,他可明显感到自己心跳加快,脉膊迅速,而且……
奇怪,是他走错了吗?方旻轩对对门牌,又看了眼手中的钥匙。
门牌没错呀!再说他若是真走错了,那门岂有打得开的可能!?还是说那是小僵尸的朋友?
这假设不到两秒就被他推翻。
看她那副打扮,说是卓父的情妇他还比较容易相信。
倏地,方旻轩脑中窜进个有些异想天开的猜测——
他重新开了门。“小僵尸?”语句是疑惑不肯定的。
“啊!?方旻轩……”卓莉诗好不容易穿好了鞋,偏偏过高的鞋跟像是和她过不去似的,摇摇摆摆老不肯给她个重心。
他看见她的手肘扫歪了玄关那美丽的陶瓷大花架,不巧,它倒下的方向正是莉诗螓首所在。
“小心!”他奋不顾身的往前一扑。
“哎呀!你干什么?啊——”
砰咯——乒叮乓锵!
不凋的假花乱撒一地,有几朵甚至飞到了他背上,身畔碎裂的白瓷布出片危险,彷佛在等待任何人供上殷红血祭。
方旻轩觉得耳朵嗡嗡作响,阿波罗的吠声掺杂着花架摔碎引起的耳鸣,他甩甩头,问道:“小僵尸……你没事吧?”
“有事!”卓莉诗试着让自己的手腕脱离他的禁锢。“你难道不知道你很重吗?快起来啦!”
“Sorry!”身子下的人儿很不安分,不知能否算因祸得福,他不经意之下一连吃了好几次送上门的豆腐。“拜托你别扭来扭去好不好?”
“那你就起来呀!”
“好,好!我起来……”说实在的,他不太想起来。顺手地,方旻轩拉了她一把。
“哎唷!”她叫了声又跌坐回地上。
“怎么了?”
罕见地,莉诗眼眶噙着薄泪:“脚……我的脚好痛!”玉手按着左脚踝,隐约可见是肿了些。
“来,我扶你。”他弯下身,尚没沾到卓莉诗的指尖,冷不防又站了起来。
“你在干嘛啊?”卓莉诗一头雾水。“还不快扶我起来!”
方旻轩背着她,通红的脸微微偏了几度角,不敢多看。
“等你先把裙子拉好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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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着她的玉足,方旻轩仔细地贴上撒隆巴斯,又用弹性绷带缠了一圈又一圈。
“真是的,穿个高跟鞋也会扭到脚……真拿你没办法。”
卓莉诗不平,很自然的把错归咎到他身上:“还不是你害的,如果你不突然叫我,我也不会撞倒花架又扭伤脚。”她嘟着嘴,“标准的扫把星转世!”
方旻轩微笑。“是,我是扫把星转世,那你呢?‘王水’小姐!?”
如果说女人全都是水做的,凭她那超高的破坏力和“出事”率来看,他肯定她是“王水”做的。
“王水?”这个词儿依稀有些熟悉。
“由此可见你的国中理化全还给老师了,那是第二册第十章的东西,由硝酸跟盐酸构成,可腐蚀黄金。”
“我讨厌理化。”她蹙眉,不知是因讨厌的理化还是疼麻的脚踝。
方旻轩绑好绷带,抬眼时突见她眸子中有泪水在打转。
“小僵尸?”他心头惊动,从小到大他是头一次见她流泪。“有那么痛吗?要不要我背你去医院?”
卓莉诗摇头,泪水爬过的地方妆粉湿褪。一会儿,她问道:
“烂窗子,我是不是很笨啊?做什么都做不好,连穿个高跟鞋都会惹这么多麻烦……难道说,真正的祸星是我不是你?”
在眼泪洗涤下,她清秀的娇颜重现眼前,方旻轩心中有千万个不忍,搂着她安哄着:“好了,别哭、别哭……你一点都不笨,也不是祸星,你只不过有一点点粗线条,有一点点大意马虎而已。”
“是吗?只有这样而已!?”
他点头,抽了张面纸抹掉她脸上的残泪和化妆品。
“OK!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穿成这样了吗?”他的视线仍不敢移得太下面。
“因为我要去猎艳。”
方旻轩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猎艳?”
“对呀。”
敢情她把猎艳当成逛街上麦当劳了!?竟然说得如此稀松平常!
“喂,你到底知不知道猎艳是什么意思?”
“知道啊!简单说就是勾引男人。”
“那你还……”方旻轩快被她气疯了。“大姐,你吃饱闲闲没事做吗?”勾引
男人、钓凯子耶!他的马子竟然想去爬墙!?开什么玩笑!
卓莉诗偏着螓首:“喂!你又不是我爸,摆这张臭脸给谁看啊?”鬈发真麻烦!她耙揽一头云波,万种风情妩媚动人。
“想去就说一声,我又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是,你大方、你宽宏,偏偏我方某人就小家子气,没那种“好东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雅量!
方旻轩极力冷却几近爆发的情绪,问道:“你知道你可能会发生什么事吗?”
卓莉诗挑挑眉:“什么事?”
“被一个看起来多金英俊,披着羊皮的野狼骗到宾馆,然后这样——”唉!就怪她这身打扮太惹火吧!他实在忍不住了。
卓莉诗突然觉得唇上一片湿热柔软,再一次重心不稳,只不过她这次仰倒的地方是客厅沙发。
方旻轩狠狠地、尽情地吻她,手探到她背后,细细的黑拉链轻易地被扯开来,当他手触到她柔滑细致的背时,一把火熊熊烧进他的心。
他一直晓得他爱她,但是他千万料不到这爱已植得如此深,难以自拔呵!
卓莉诗试着反抗,她甚至不晓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眼前的这个人不是他的冤家,烂窗子方旻轩吗?他怎么可能……怎么会吻她呢?不对,这之间一定有什么地方错了!
他的吻像酒也像迷药,让她禁不住一再品尝……卓莉诗终究还是恍惚陷落了。
方旻轩吻足她饱满红润的朱唇,往下到粉颈时不覆浓烈,而是蜻蜓点水般的轻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