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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有一根绳儿。”说着,他站起身,四处寻找。“把戏很地道,宝贝儿。绝对一流。有一会儿我真让你蒙住了。”

  “真的吗?”她低声说。

  “去年我雇了几个马戏团的人帮我准备一个类似这样的聚会。你应该看过我们准备的东西。”

  他拿起酒瓶,寻找暗藏的机关和杠杆。他看到的只是年代久远的爱尔兰水晶和光滑的木塞。他耸耸肩,走到炉火前,蹲了下来。他怀疑摩根娜事先在木头下面放了一小包燃料,然后通过手掌上的一个微型装置将其引燃。他兴奋地跳了起来。

  “这么办你看好不好?咱们把那家伙带到城里去。那人是科学家,已经被她倾倒,不能自拔,一心想解释她做的每一件事,使其符合逻辑。”他在充分发挥他的想象力。“也许他会悄悄溜进她主持的仪式。你去过吗?”

  她已经完全消了火,剩下的是幽默。“当然啦。”

  “好极了。你可以把暗藏的道具给我。咱们可以让他亲眼看着她于一些稀奇古怪的事。空中飘浮。咱们可以玩一把像这样的篝火,让她不用火柴就把火点着。但是他并不清楚这是真是假。观众也不知道。”

  她让白兰地温暖地流遍全身。盛怒已经使她疲惫不堪。“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除了震惊和战栗外,我想看看,这个家伙,这个普通人,对于同一个女巫恋爱,是否能泰然处之。”

  她突然觉得有点难过,出神地看着手中的酒杯。“你不妨问问自己,一个女巫对于同一个普通人恋爱,是否能泰然处之。”

  “这正是我需要你的地方。”他从容地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不仅仅是女巫的角度,还有女人的角度。”恢复了愉快的感觉,他拍了拍她的膝盖。“现在,咱们谈谈符咒吧。”

  摩根娜摇摇头,把酒杯放到一旁,开心地笑了起来。“好,纳什。咱们就谈谈魔力吧。”

  第四章

  他不寂寞。那一天,他用了好几个小时,倘佯于书本之间,开启心智,探索充满事实与幻想的内心世界,怎么会寂寞呢?从孩提时代,他便满足于自娱自乐。这本来是生存的需要,现在却成了一种生活方式。

  他同外祖母、姨妈一起生活或在寄养家庭度过的日子使他懂得,自己发明开心取乐的方法,比指望现实中的大人哄他玩强多了。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娱乐足以补偿家务劳动、训斥、禁闭或——若是外祖母——一记响亮的反手耳光。

  由于大人从不给他玩具,也不让他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耍,他把自己的大脑变成了一个特别精致的玩具。

  他常想,比起那些百般受宠的孩子,这倒使他多了一个优势。不管怎么说,想象力可以随身携带,不会被打破,而且具有令人惊叹的可塑性。你破坏了规矩,生气的大人也夺不走它。无论你被打发到什么地方,都用不着把它丢在身后。

  即使纳什现在买得起任何自己喜欢的东西,仍然对想象力带给他的流动感心满意足。当然他也十分乐于承认,成年人的玩具是了不起的娱乐的源泉。

  他能一连数小时把自己同真实的世界和真实的人隔绝起来而陶然自得。这不意味着孤独。同穿梭于脑海中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事件在一起,他不孤独。他的想象力总是使他备感充实,即使偶尔沉涵于声色犬马之中,充其量不过像为磨坊收集谷物,平衡一下独处的时光而已。

  但是寂寞?不。那简直太荒唐了。

  现在他有朋友,也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去也好,留也好,都是自己的选择,全随自己的心意。他独自拥有一所大房子,这使他十分开心。他可以饿了就吃,困了就睡,衣服也可以随意乱扔。他的大多数朋友和同事,要么婚姻不美满,要么已经痛苦地劳燕分飞,然后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埋怨自己的伴侣上。

  纳什·科特兰可不这样。

  他没结婚,是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一匹和蚌一样快乐的孤独的狼。

  他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使一只蚌如此快乐?

  但纳什知道使他快乐的是什么。那就是能把笔记本电脑架在庭院小桌上,听着身后淙淙的流水,在阳光和清新的空气中工作。那就是能够把玩一部新的剧作并为其加工润色,不必为钟点、办公室的繁文缛节或哪个焦急地等他回去关爱的女人劳心费神。

  这听起来像寂寞男人的悼词吗?

  纳什知道,他从来不适于从事传统的工作,或同某个女人建立传统的关系。天晓得他的祖母对他说过多少回,他永远做不成任何稍微体面一点的事。她还不止一次地提到过,任何一个稍有头脑的女人都不会接受他。

  纳什想,那个脖子僵硬的女人不会认为编写神秘的传说故事与体面沾一点边。假如她还活在世上,对他三十三岁还未娶妻也肯定会嗤之以鼻,而且会颇为得意。

  不过,他也尝试过另一条道路。他在堪萨斯城一家保险公司当帮手的短暂而糟糕的经历证明,他永远成不了一个九点到岗五点走人的上班族。当然,他最近一次认真恋爱的尝试也已证明,他达不到同某个女人建立永久性关系的要求。

  那位前恋人,迪迪·德雷斯科尔,在他俩最后一次争执中骂他是……她是怎么说的?“你只是一个情感发育不良的自私的小男孩。你以为自己床上功夫了得,就可以不负责任地乱来。你宁肯和你的魔鬼厮混,也不愿和一个女人建立认真的成人的关系。”

  纳什记得,她还说了不少别的话,不过大意如此。她劈头盖脸地骂他不负责任,同时摔过去一个大理石烟缸。这些都不能真正怪她。他太让她失望了。他不是做丈夫的材料,像她希望的那样。而且,在他们六个月的相处中,无论她如何迁就和弥补,纳什都达不到她的理想。

  所以,迪迪现在正准备嫁给为她治病的牙医。一颗碍事的智齿引出了一束香橙花。纳什不认为把这件事当作笑料有失忠厚。

  你比我合适,他对那位牙医说。迪迪拥有令人想人非非的身段和灿烂的笑容,是个又聪明又友善的女人。不过把她惹急了的时候,她的臂力之大也不亚于职业棒球联赛的外野手。

  想起迪迪结婚时跌跌撞撞地走在长长的走廊上,当然不会使他感到寂寞。

  他是一个自由的人、一个花花公子。他无牵无挂,无拘无束,愉快而富有活力。至于这意味着什么,管它呢。

  可是,为什么他会像垂死的肌体里最后一个活着的细胞一样,在这所大房子里不停地踱来踱去呢?

  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他几次三番抓起听筒,要和摩根娜通话呢?

  今晚不是他俩的工作时间。每周只给他两个晚上,这一点摩根娜毫不通融。而且他必须承认,度过了起初不太顺畅的一段时间后,从此便一路畅行无阻。只要他不随便挖苦摩根娜。

  她极富幽默感,对戏剧也有良好的感觉。这很难得,因为二者都是他的故事所需要的。一周里在她的陪伴下度过几小时,算不上什么牺牲。不错,她固执地声称自己是个女巫,但这只是使整个事情更有情趣。她没制造更多的特殊效果,甚至让他有点失望。

  他成功地管住了自己,不去随意触摸她。大部分情况下是这样。触摸她的手指或抚弄她的头发,纳什认为算不了什么。至于她柔嫩诱人的嘴唇、细长白皙的脖颈、高耸的迷人的乳房……那可需要认真抵御了。

  纳什打断了自己的思路。但愿有什么比沙发扶手更解气的东西能让他踢一脚。

  想要一个女人,这完全正常。该死,想象和她在被单下滚作一团的情景,甚至是件愉悦的事。然而,一天到晚心不在焉,念念不忘摩根娜,不但影响了工作,而且几乎使他寝食不安。

  该好好控制一下了。

  这倒不是说他已经失去了控制,他提醒自己。他不是没有道德的人。即使在摩根娜穿着褪色的粗糙的短衣短裤——这时,他的弱点最容易暴露——开门时,他也狙击了自己本能的非分之想。不过,他的推论更多的是出于自卫本能,而非利他主义的考虑。承认这一点当然不太光彩。与她发生个人之间的纠缠,会把分内工作搅乱。总之,同一个亲吻便能让男人晕头转向的女人打交道,还是小心为上。

  他有一种感觉,较之迪迪不顾死活的纠缠,那种冲击更能致人于死地。

  但他还是想给她打电话,聆听她的声音,问问是否可以见她,哪怕只是一两个小时。

  不!他不寂寞!至少以前不寂寞,直到他关闭了机器和疲倦的大脑,去海滩散步时。直到他看到所有的那些人——一个个家庭、一对对情侣,以及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一拨拨的亲朋好友。只有他形影相吊,遥望落日滑入大海,心中渴望着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想拥有的某种东西。一旦拥有又肯定不知如何对待的某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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