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一口咬定你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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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身,元炯谅便发现他的房间变了——乱得足以媲美狗窝,可能,连狗窝都比这里乾净整洁。

  为什么他的房间,会像遭过小偷般凌乱?答案在他走到床边时,豁然揭晓——

  一抹纤细的娇躯,呈大字状趴睡著。

  看不见对方的长相,也无法从体态判断她究竟是何方神圣,居然能够进他的房间、大剌剌睡在他床上。

  睡了十几年的床被侵占,他眯起眼,胸口涨满不悦。「喂!」他双手盘胸,居高临下的睨著床上动也不动的人儿。

  对方丝毫没有动静,依然故我的酣睡著。

  元炯谅绕到另一头,又沉声唤了声,回应他的是细微的呼吸声。他敛眉,伸手将她翻身。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柔美无瑕的心型脸蛋,安逸的睡颜恍若无忧的婴孩,让他的视线一时移不开。

  受到剧烈「翻动」,童沁欢终於有了感觉,口齿不清的咕哝:「不要吵……我三点才睡……」

  他眉心紧蹙,钜细靡遗的审视她的容貌,心湖荡起一阵涟漪。是她吗?

  那个差点害他溺死在鱼池里、後来又自以为是保镳或女侠,常跟在他身边「行侠仗义」的……「童养媳」。

  如果是她的话,那稍稍整她一下当作见面礼,应该也不为过,思及此,他开始行动。「喂!起床了。」元炯谅没好气的叫醒她。

  「我还想睡……」童沁欢轻声低喃,蒙著被子赖皮。

  从她幼稚的行为模式,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可以确定她的身分。「童、沁、欢,起来。」

  都已经下午两点了,就算早上六点睡,也该够了。何况,她从三点睡到现在,整整十几个钟头,还有办法赖床?!根本是浪费生命。

  而且,这家伙鸠占鹊巢也罢,还把他的房间搞得天翻地覆,完全没有女孩子爱乾净的好习惯。

  低沉浑厚的嗓音,徐徐钻进她的耳朵,挑动她的神经。闭著眼睛,一边猜想声音的主人到底是谁……

  几秒钟後,她霍地睁大美眸,掀开棉被陡然坐起身。抬头,对上一张冷漠的俊颜,胸口猛然一窒。

  吓!「你……你是谁?!」她结巴的质问。对房里突然多出一个大帅哥,感到非常诧异。

  「好久不见了。」元炯谅似笑非笑的问候。「我回来了。」

  童沁欢由於刚睡醒,神智尚未清明,一时间无法理解他的意思。「你是……」尔後,一个熟悉又遥远的名字撞进脑中。

  她惊愕的表情,已泄露出一切。

  「想起来了?」他撇唇,讪笑道。

  「你、你、你……」她的脑筋一片混乱,分不清到底是现实抑或梦境。

  「是我,元炯谅。」他索性自动报上名,不再玩猜谜游戏。

  她一口气哽在喉咙,震惊不已,杏眸瞪得比铜铃还大,半晌说不出话来。

  「床睡的还习惯吗?」他讽刺的故意问道。

  「呃……」童沁欢像个做坏事被逮个正著的偷儿,尴尬的垂下头,摸摸头发又摸摸脖子,傻笑道:「还不错啦。」

  「嗯哼。」他英俊的脸孔,挂著若有似无的笑意。「接收我的房间,是因为想念我?」

  他的视线落在她只著背心、超短热裤的姣好娇躯上,胸前的丰满以及修长匀称的玉腿,无一处不惹人遐思。

  他暗下眼瞳,不著痕迹、放肆欣赏眼前的诱人美景。

  她双颊酡红发烫,连忙否认。「才不是咧!少厚脸皮了。」回避著他凝视的眼光,童沁欢明显感受到他的不同——

  除了长高、长壮、变帅之外,他还多了以前缺乏的男子气概,那眉宇间的自信神采以及不凡的气势,更是令人心跳加速。

  元炯谅挑眉嗤笑。「我猜错了?但我很想你。」觑著她少女般羞赧的神情,他逗弄她的兴致益发浓厚。

  他的话犹如投入一枚炸弹,顿时炸得她脑袋开花,丧失思考能力。

  「你真的一点都不想我?」他追问,轻声叹息。「若真如此,我会很失望。」

  他沮丧的口气,莫名挑动她的心弦,霎时,时间仿佛又回到孩提时代,不忍心看他难过的样子。

  「其实,也是有想你啦……」她盯著膝盖,不自在的说。

  她别扭的招供,让元炯谅有几分讶异,沉黑的眸中闪过一抹兴味,刻意压低的音调显得性感。「哦?那我真是荣幸。」

  「还……还好啦。」她故作洒脱的回答,红潮却不受控制的从脸蛋一路蔓延至颈项。

  「你脸红的样子,好可爱。」他低哑道,调戏意味多於赞美。

  「大家都这么说。」童沁欢紧张的胡乱附和。

  「是吗?」元炯谅讪笑,在她身边坐下,床垫顿时凹陷。

  感受到他的重量和男性气息,她不禁神经紧绷,积压在心底深处的情感,又重新萌芽。

  他挨近她的颊畔,冰凉的唇刷过她细致的肌肤,一股淡淡的芳香钻入鼻腔,撩拨著男性感官。

  若非自制力够强,他恐怕真会冲动的吻住她,感受她的美好。

  她如遭电击,只觉一阵无名电流由头皮窜至脚底,不由得轻颤。「你……你别靠那么近……」

  会害她无法呼吸。她暗忖。

  「不喜欢我?」他轻笑道,仿佛逗她逗上了瘾。「还是,怕我吃了你?」以她现在的外在条件,任何一个正常男人都会蠢蠢欲动。

  童沁欢的下颚垂到快抵到膝头,完全没料到他会变得如此危险,此刻她一心只想逃离他身边,洗个脸冷静一下。

  「别怕,我只是有话要告诉你。」他在她耳边柔声低语。

  她别开脸,心头小鹿乱撞。他、他该不会一回国,就要向她告白吧?她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哩……

  停顿了下,他睇著她缓缓说道:「请你马上搬离我的房间。」

  轰!童沁欢呆若木鸡,羞耻感不断扩散,充斥每个细胞。

  「给你一个钟头,把你的东西全部撤走。」他的声调忽而转为严肃。

  「你……」她忿然的瞪住他,赫然发觉自己被摆了一道。 「元、炯、谅!」她怒不可遏的直呼他的名。

  「若发现有不属於我的东西,一律扔掉。」临走前,他抛下警告。

  在他打开门的瞬间,一记飞天枕头不偏不倚的掷向门板,幸亏他的运动神经够发达,才有惊无险的躲过突袭。

  他扬唇轻笑,顿感心情愉快。开始觉得回台湾的日子,不会太无聊了。

  第三章

  若问当今台湾最流行的运动为何,不是篮球,也不足保龄球,而是众多选手们在红土绿地下进行的——棒球!

  因此,球团老板们莫不使出浑身解数拉拢球迷。除了球队战绩必须长红,还要懂得行销包装,以博得球迷们的认同感,如此一来气势自然大增,荷包也就满满。

  有球迷的支持,职棒方能不断延续,继而成为百年大业。

  在国外居住了十年,元炯谅自然而然的接触到美国职棒,十年下来,他跑遍美国所有球场,看过不计其数的比赛,深深为这项刺激多变的运动著迷。

  除了美职与日职,他也相当密切注意台湾职棒的发展,从兴盛至衰败,到这两三年重新点燃的职棒风潮,起死回生固然值得庆祝,但球队的经营仍旧漏洞百出、纰漏连连,专业程度有待加强。

  观赏比赛之余,他还著手发表了一篇论文,受到纽约当地球团瞩目,欲网罗他加入球团行销经理一职,却被他以课业为重婉拒。

  当初,他曾允诺父亲结束学业後,便回国继任家族事业,但後来他有了更大的野心及理想。

  回台湾奉献一己之力是理所当然,不过,他将以另一种形式来表现。

  当得知台湾有一支球队经营不善欲转售,他便积极与对方洽谈,在经过冗长的商讨後,终於敲定价钱。

  虽然朋友们都觉得他接手一支赔钱球队是不智之举,但他志不在赚钱。

  以目前台湾的职棒生态,十分需要专业人才辅助及带领,当然更需要热情及耐心来经营。

  他要求父亲及奶奶给他五年时间,让他得以专心致力管理球队,若五年内无法取得总冠军,他便退居幕後,自此全心全意接掌家族企业。

  父亲倒好讲话,但是奶奶却不愿他做如此冒险的投资。

  不过他抓住奶奶疼他、宠他的心理,最终,奶奶拗不过他的坚持,也只能点头答应。

  今年,他先回台湾熟悉环境,明年再正式对外宣布「镇心集团」人事异动及接手球队的消息。

  为此,他放弃手边所有一切,毅然决然回到台湾,然後安排行程,马不停蹄的跟随收购的球队四处征战。

  他一点都不引以为苦,反而跃跃欲试,浑身充满干劲。

  虽然奶奶允许他实行理念,但老人家免不了还是会操心。在餐桌上,她又开始进行疲劳轰炸——

  「阿谅,你一个人在外面奔波、没人照顾,奶奶实在不放心。」

  元炯谅放下报纸,微笑以对。「奶奶,我不是小孩子了。」笑里,有著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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