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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她是平庸的千金小姐,可是她很美……

  可说她平庸,却又不尽然。分手之後,当她不再那么小心刻意的逢迎他、讨好他,不再装作很懂的拉著他讨论何谓「认购权证」、「结构型商品」而又讲得漏洞百出、七零八落、惨不忍睹时,她比较迷人。

  说来有趣,他居然是在分手後才有机会见识到她真正的模样。

  这个女人哪……如果一开始就是真性情面对他,会怎样呢?

  手机铃声蓦然从寂静里爆出,他很快的接听,是司机打上来的,他已经到了。不过范姜颐没有想便指示道:「你回去吧,明天早上七点过来接我。」说完,收线,床上的人儿依然不受打扰的沉沉睡著。

  这么好眠?他以食指轻轻划过她优美的眉线,一路往下,最後停顿在红嫩的樱唇上,那唇微勾,像是带著笑意。想必,是完全走出失恋的不愉快了吧?

  忘掉他,就是忘掉不愉快,是吧?她已经忘了他吗?

  这么轻易?

  不自禁地俯下头,吻去那笑,留下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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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蒙蒙的……

  杏眼微张,看到窗外一片灰沉色调。是黄昏之後,还是清晨将来?

  她睡得好沉……

  「嗯……」打喉咙里娇吟出声,感到通体舒畅得不得了。就要伸个懒腰来动一动睡酥到快要化掉的四肢,不意才伸展到一半,便遇到阻碍……左手边有个温热的……东西!有东西!怎会?

  她惊跳起来,差点尖叫出声,是谁?!

  床面突来的震动,扰醒了另一个熟睡的人——

  「早。」范姜颐张著惺忪的睡眼微笑说著。

  「你!你怎会在这里?!」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坐起来,惹得她倒抽一口凉气!

  他!他他他!居然居然居然只穿著内裤就睡在她身边!

  「真巧,不是?」他伸手拨开垂在额前的发,但没上发油定型的头发仍是由他指缝间又滑落下来,使他看来年轻稚气,没有平日的冷峻威严。

  她瞪他,发现自己居然为他性感的动作与赤裸的上身怦然心动时,心火同时也狂烧了起来。她恨恨的甩开缠著她身子的丝被,转身就要下床,但——

  他一把抓回了她!

  「不来个早安吻吗?」他刚睡醒的声音低沉得直震人人心底深处。

  「你凭什么?」她瞪他,就算挣不开他的抓握,也不愿示弱。

  「凭我昨日守护了你一晚上。」

  「守护?!」她冷嗤。

  「你一个人衣衫不整、毫无防备的睡在这里,我守著,让你免於被恶狼啃个一乾二净。」

  「我哪有衣衫不——啊!」她的反驳声突然转为尖叫,因为他、他、他那双该死的大掌竟然滑入了她不知何时敞开的衣襟里,一手牢牢勾著她腰,一手……天哪!一手竟敢覆在她胸前的浑圆上!

  这该死的登徒子!

  但她没有办法对此发出任何抗议嘶吼,他的唇,同时也牢牢的侵略了她的,让她一个字也叫不出来,脑袋更是在轰然巨响之後,一片空白!不能思、无法想,一切的一切……都揉成模模糊糊的淡影。

  她全身发著高热,她的呼吸里都是他的味道,她张眼看到的是他温柔又狂野的侵略,她闭眼感受到的是他无所不在的触抚与疾雨般的吻……

  他唤著她,让她甚至是耳里,也只能听到他的声音——

  「曼侬……曼侬……曼侬……」

  一声一声又一声地,将她给化了,融了……

  坠落於眩目而高热的……地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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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司机七点就到了,打电话上来通报过後,安静地在下面等待差遗。

  她坐在沙发上,一身清爽——她很羞愧的不愿再去想起,这是连洗了两次澡的结果。

  两次!天呀!两次!

  她怎么可以由著他这么放肆的予取予求?!他前所未有的狂放更是害得她染了一身红痕,不知道要多久才会消呢!

  他从来就不是放纵的人,也不该对已分手的她有这样的招惹,他不是这么没品的男人不是吗?可是,他做了,无比狂放,为所欲为的。

  她无法不去唾弃自己的不坚定,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没有极力反抗,这样一个伤透她心的男人,她怎么还能接受他的近身?不是该排斥他才对吗?把他当恶鬼臭虫般的排示才是呀!

  她没有,她没有,她没有……老天!

  他不爱她却又诱她上床,这算什么?是认为她是个方便的床伴吗?

  她没有用力拒绝,他便看做欲迎还拒了是吗?

  他是这么看待的吗?

  哦……不!

  老天!她怎么会自甘堕落到这个地步?!

  被抛弃已经很惨了,居然还被看成随便就能上床的女人……

  她无法忍受这个!她再也待不下去!

  抓起皮包就要走人,原本想等他洗完澡出来与他谈谈的,可是现在她不了,不想谈了,她只想去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好一个凑巧,当她握到门把时浴室的门同时也打开了——

  「曼侬?」他叫著。

  而她,顿了下,接著——门大开,拔足狂奔!

  第六章

  找她,突然成为一件很困难的事。

  范姜颐放下话筒,虽然不愿这么想,可是永远打不通的电话就是一个铁证——他成了曼侬的拒绝往来户。

  一个月前,他的两支私人电话号码与办公室专线还分占她手机快速键的1至3号,其他亲人的电话号码只能乖乖在他身後排著队,那时,他是她生活的唯一重心。可现在,不管他打哪一个号码找她,永远在打不通的状态下。

  她的旧手机被他拾著了——就是她上回在商宴丢失的那一支。当然丢失一、两支手机对她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困扰,再去申办下就有了。不过,将手机还她是他再见她的藉口,不管她需不需要他这样的「好心」,他是见定她了。

  打探到她所有的电话号码很容易,不过要她接听他的来电就很是困难了。看来分手後,她是打定主意把他完全抛出生命之外,一点也没想过他或许有一天会回头找她。她很想嫁他的不是吗?为什么不帮自己留一点机会呢?还是「想嫁他」与「不想嫁他」对她来说都是很简单就可以改变的主意?

  望著办公桌上的电话,很确定自己那曾经重要到占据她手机快速键前三码的电话号码,如今行情都由红翻黑,被设为拒绝接听了。

  这么有个性?这么拿得起、放得下?

  想到两日前她拔足狂奔而去的行为,简直让他傻眼兼大开眼界。这种落荒而逃的动作,实在不适合由一个向来行止优雅的千金小姐来演出。

  也许他并不曾真正了解过她吧!从来看到的都是她刻意表现给他看的一面,她的爱娇、顺从、温柔……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要迎合他、讨好他而精心设计出来的。她的所作所为都跟他交往过的其他女人没两样,一副等著被皇帝钦点为皇后的模样,从来没有特别过。

  这些女人,无论美丑,不管出身高低,她们对他强烈散发著一致的暗示——我是最适合你的女人,我可以当你的好太太、好情人,宜室宜家,我以你为天,我是上天造来当你妻子的女人,你是光,我是影,我是你背後无声的支持者,我誓死追随你,我可以让你无後顾之忧,我爱你!

  他,要一个为他打造的配件做什么?她们自许为配件,但他可不需要妻子也物化为一个配件。他有袖扣、有皮带、有手表钢笔这一类实用的东西每天傍身就够了。

  他从不特别需要配件,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很难教他放在心上。如果一个人本身无法发光发热,也不知道如何光彩自己,只会往别人身上企求沾光,那又怎么要求别人看重他多一些?

  所以他弃曼侬而选微莲。曼侬美则美矣,但无趣;而微莲天真率直而有趣。微莲有一大堆生活上的坏习性,可是她活得很自我,很个性。遇到了微莲那时,正是他对曼侬的平板无趣感到索然,连带对她最大的优点——美丽,也打起折扣之际。

  当然不能说分手的决定是对的,事实上,他必须承认几乎不曾犯错的他,可能已经犯一个错了。就算这只是私人事务上的错,也没什么值得庆幸的,不然此刻他心里不会有这样隐隐的懊恼。

  曼侬不是如他所认定的那么无趣平庸,而对微莲的感觉也不是他所误以为的爱情。

  爱隋,除了关怀,除了萦心,除了思念,还会有难以克制的情欲。

  而情欲,从来没有在面对微莲时产生过,倒是在见到曼侬时,情难自己!

  真是糟糕,他想见她。

  可是她已经把他当成一件不堪回首的回忆去处理掉了。

  他必须承认自己并不擅长追求。在他的经验里,「追求」这两字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对某位觉得不错的女性笑一笑、有礼问候几句话,隔日再送上一束花,订下约会,然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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