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凡尔赛宫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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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不骗你!”玫瑰举起一只手发誓。“这样你可以好好吃顿饭吗?”

  “我又不饿!”她当在哄小孩吗?世善翻个白眼,为自己不成熟的行为和她的语气发火。

  “可是你瘦这么多,我好、心疼耶!好不好?吃一点嘛!”说来说去,还是只为了多塞一些东西进他的肚子里。

  玫瑰拿了一块三明治和一杯茶在他眼前晃。“吃嘛!我做得好辛苦耶!”

  “只吃一块哦!睡前吃太多东西容易发胖,会破坏身材,所以……”

  “唉呀!别光吃三明治,也要喝茶,还有你看这块是鲔鱼口味,咬一口试试,火腿的也咬一口……那这个培根……”

  “等一下,慢点,我还没吞下去呢……唔……”她根本不给他开口拒绝的机会。世善吞得有些后悔,早知道凡事不可以开先例,例子一开就毁了。

  天啊!这样一口接一口,世善简直被玫瑰玩弄于股掌间,一盘三明治已去掉大半。

  沙蔓好气又好笑,万般无奈地摇头望着世善和玫瑰。

  这两个人分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是她好担心……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彼此也都了解这一点,他们之间没有承诺、没有山盟海誓,却已到了无法失去对方而独活的境界。

  但这样的两个人真的有可能永远在一起?他们在一起可以吗?未来又该如何?

  沙蔓默默地离开客厅,她得找个机会和爱菲亚好好谈谈,相信以她的预知能力,该知道怎么做对世善和玫瑰才是最好的。

  *9 *9 *9

  原来在心爱的人怀里醒过来,就是这种感觉——致命的幸福。

  玫瑰单手支额,一手轻抚着世善熟睡的脸庞,这样百分之百的无防备与天真,和他清醒时的敏感、执拗,真是有天壤之别。

  难怪人家说搞艺术的都不是平常人,越和世善相处,越能发掘出他多样的个性与面貌,这样的善变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忍受的。

  但看在早已历尽红尘的玫瑰眼里,他所带来的却是数之不尽的惊奇,才撩拨了她平静如死水的心湖。

  “唉哟!玫瑰好色喔!一直盯着人家的脸看。”世善不知何时醒来,正张着一双不怀好意的眼眸,直瞅着玫瑰笑。

  “你这一张漂亮得过火的脸蛋,除了给人欣赏外,还有其他功用吗?”玫瑰现在一点也不怕他。这样一只会闹闹别扭、耍耍脾气的纸老虎最好欺负了。

  “漂亮得过火?”世善皱皱鼻子。“如果你肯把它改成‘俟美无寿、天下第一’,我会更高兴。”

  “嗯……”玫瑰正想顶他一句。

  “世善——”大老远一声惊天动地的女高音平地乍起。

  砰!世善突然摔下床铺,玫瑰来不及拉住他。

  “你在干什么?有没有摔伤哪里?”她急着跳下床扶他。

  世善脸色大变。“完蛋,瘟神来了。”

  “什么?”

  不用问了,“滕之馆”的木门已经被整个踢开,一名时髦亮丽的美女没头没脑地撞进来。

  “天大的好消息!世宇大姊要结婚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捧着你父母亲牌位逼你结婚,世善……咦?你坐在地上做什么?”她的眼光还真专一,明明是世善和玫瑰一起坐在地上,她的眼睛里偏偏只看得见世善。

  “芝芝,你不在台湾管理我们的工作室,来法国干么?”天啊!他的麻烦还不够多吗?好不容易清楚了自己再也离不开玫瑰的事实,正要想法将她永远留在身边,芝芝抢在这时候来搅什么局?

  “人家想你嘛……!”毫无预警地,芝芝放声大叫,超高分贝的音波几乎震垮“玫瑰小屋”的屋顶。

  “见到鬼啊?”歇斯底里的女人。世善猛翻白眼。

  芝芝花容失色指着世善的脸蛋。“完蛋啦,世善!你怎么破相了?”

  “呸呸呸!乌鸦嘴,你才毁容啦!”差有够多,人家玫瑰一看到他,想的是他瘦了,要多吃饭,注意身体健康;这个芝芝只会关心他的美貌是否依旧。

  “真的啦,看看你脸上这道疤,咱们的工作室毁了。”芝芝指的是三个礼拜前,世善当诱饵被变态抢劫狂约翰划伤的地方。

  “我脸上的伤跟工作室有什么关系?”他死也不承认那是“疤”,顶多算是尚未完全愈合的伤口,早晚有一天会好的。

  “你是我们工作室的活广告,没有了你这张脸,客户上我们工作室做什么?”芝芝歪着头认真地想了一下。“这样好了,我准许你动用公款去做小针美容,无论如何都要把那个难看的疤弄掉。”

  世善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她把他说的像是专门卖笑的小白脸。“我喜欢这个疤,我爱死这个疤了,我要把它永远留下来,关你什么事?”

  噗哧!玫瑰忍不住偷笑,世善又开始闹别扭了!

  其实他昨晚睡觉前才要求她每天烧三次水给他做热敷,然后用乳液按摩,据说这样可以让疤痕迅速淡化,用不了三个月,他的脸又可以恢复成从前完美无缺的模样。

  “玫瑰,你不帮我,还笑?”世善的头顶已经可以看到白烟滚滚,她不会想拆穿他吧?

  “咦,你是谁?”芝芝总算注意到玫瑰了。

  “芝芝小姐你好,我叫玫瑰,是世善的室友,请多多指教。”玫瑰拍拍屁股站起来。“我要去做早餐了,不打扰你们聊天,待会儿请出来吃饭。”她挥挥手向世善道别,转身走出“藤之馆”。

  “嗯!是个大美人。”芝芝做出评论。不过,再美又如何?她一点都不担心世善会被抢走,他不是个轻易付出感情的人,她努力了六年才能在他身旁占有一席之地,而他到法国才一个月,别傻了……但……

  当芝芝的目光接触到窗边那尊与玫瑰等身大的雕像时,她的自信心一点一点的崩溃了。

  “……芝芝,你有没有注意听我说话?”世善大喊。

  “什么?”她回过神来,却心绪不宁。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住在‘玫瑰小屋’?”

  “喔!是克林带我来的,反正你在法国也只有他一个朋友,铁定会来投靠他的。”

  “原来如此!”这个臭克林、烂克林,尽会找他的麻烦。“他人呢?”

  “他和一个红头发的女人及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下山了。”

  “算他跑得快!”世善忿忿地挥着拳头。

  “呃,世善,那个……”

  “干么?别吞吞吐吐好不好?”

  “这尊雕像很漂亮。”芝芝试探地问。“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在台湾,世善是有名的爱钱,如果他肯把这尊雕像卖掉,那就没什么好担心了。

  “你要卖‘美神’?”

  “美神?”

  这尊雕像的名字就叫‘美神’!”世善愤怒地咆哮。

  他给作品取名字!芝芝脸色一暗,世善一向善变又敏感,他不相信永恒,所以,他的创作往往只是为了捕捉一刹那间的灵感。

  他是个天才艺术家,可是他也相当容易喜新厌旧。他这种任性又随性的态度在艺坛是出了名的,有人欣赏、也有人批评,但他依旧我行我素。而曾几何时,这样一个如风般难以捉摸的人,竟开始懂得执着?

  “……这尊雕像不卖、不卖!你听到没有?‘美神’是我的,它是我的,谁敢卖它?”世善气得跳脚,暴燥的烈火烧毁了芝芝所有的自信心与自尊心。

  只是一尊雕像,世善的独占欲就如此之强?那么他对于这尊雕像的模特儿——玫瑰,又是如何看待?

  芝芝不由得又妒又怨,枉费她爱了他六年,她哪里输给一朵金发蓝眸的温室小花?

  况且,没有她,世善的工作室怕不早关门大吉。

  他虽是个天才艺术家,却是个最差劲的交际家,他太独特、太亮眼,本来就容易树大招风,偏偏又有一副任性妄为的坏脾气,到现在还没被新闻媒体唾弃,饿死路边,可全是她的功劳。

  “好好好,你说不卖就不卖。”即便不能卖它,芝芝也不容许它永远留在世善身边。“现在巴黎正在举行艺术展,我们送‘美神’去参展好不好?听说得奖者有一大笔奖金,又可以拓展你在法国的知名度,一举两得,你觉得怎么样?”

  有钱可以拿耶!冲着这一点,世善倒是很认真在考虑。

  他早就想带玫瑰去旅行,无奈口袋里没钱,要是能赚到这一笔……

  但爱菲亚警告过不能让玫瑰接近凡尔赛宫,不知道她的话里还有没有别的意思?这一点倒很令人担心。

  可是老把玫瑰关在家里真的很可怜,而且在这里,他和玫瑰单独相处的机会又很少,老是有不识相的大灯泡爱搅局,有够烦人。

  算了!不管那么多了!“好,我决定送‘美神’去参赛。”世善终究抵不过和玫瑰单独相处的诱惑。

  “我立刻去办手续。”芝芝弹了一下手指。有一点她没有告诉世善,参展的作品若是得奖,还得摆在罗浮宫展出一年,然后巡回法国一周,他想拿回雕像,等个三年吧!空下来这三年的时间,她不信骗不了他进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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