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闷骚男人真假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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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抗议宣言

  乖巧不等于没个性。

  结婚不等于绝对幸福。

  二十八岁未婚不等于老姑婆。

  长那么大,从来不曾违逆过你们的心意,但是这次,我实在忍无可忍,不能再忍!

  向来乖巧,并不代表我是个没个性、可以任人操纵的傀儡。我有思想、有感受,就因为我已二十八岁,所以适度的关怀我感怀在心,也尽可能依顺听从,但过度的介入──很抱歉,敬谢不敏了。

  现今社会,离婚率都要直逼结婚率了,高唱不婚主义的人比比皆是,为什么非要我结婚不可?

  结婚证书,并不代表是幸福保证书。就算我二十八岁又如何?我收入不差、工作稳定,只要没有妈妈的相亲逼迫,现在的我自得其乐,过得自在,没有任何有力的因素可以让我愿意冒险去赌上自己的自由。

  尤其,那见鬼的、脑满肠肥的、老鼠眼加蒜头鼻配香肠嘴的四十岁欧吉桑是怎样?

  我的相亲对象竟会沦落到这种条件?就算妈妈说对方是个稳重成熟、事业有成的男人又如何?!

  对啦,他成熟,但四十岁实在是熟过头了;而且他之所以稳「重」,是因为身高才一百六十几,体重却高达八十公斤;加上他的年纪都这么大了,有点事业基础也是应该的,这应该也算是那仁兄的唯一优点,但──那都不敌视觉感受的惊恐。

  出现这等肥滋滋的怪兽,让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不该再默默忍受,应该严正拒绝。

  然而,妈妈似乎对我的意愿置若罔闻、视而不见,竟再三自作主张应允那怪兽的邀约,甚至还让他登堂入室等候,分明是对我赶鸭子上架!

  温暖可爱的家被怪兽入侵了,妈妈还鬼附身似地猛把我跟人家送作堆,爸爸也闷声不吭,实在令我再也无法忍受,为了捍卫我自己的幸福,所以──

  我走了,不要来找我。

  不肖女留

  第一章

  离家出走!

  二十八岁高龄还离家出走,比起一般人,罗宝珊的叛逆期的确来得不是普通的晚。

  乖宝宝当太久了,压力日积月累,总是有濒临爆发的一天。

  不过这也不能怪她,被逼婚、被迫跟怪兽欧吉桑来往,不管是再乖巧听话的女孩,也很难无动于衷。

  爸妈应该已经发现她的留书了吧?!

  她可以想象妈妈跳脚和爸爸皱眉的模样,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也顾虑不了那么多了。

  罗宝珊一手拿着报纸、一手拖着皮箱,在台北街头游荡,活像个流浪汉,不禁要大叹三声无奈。

  由于离家的念头一浮出,她立刻付诸行动,走得仓促,彷佛迟了一秒就会被恶鬼活吞,因此直奔火车站后,她便马上买了时间最接近的一班车,想也不想地就选了离高雄最远的台北市。

  路程上,她才利用手机向上班的复健诊所辞职,虽然明白临时离职很不负责任,但是与自己后半生的幸福相较之下,孰轻孰重就立见分明了。

  毅然决然地离乡背井,心情难免激昂,然而当危机意识渐褪、思绪逐一沈淀后,她开始觉得自己的决定过于冲动,没有丝毫计划的说走就走,以致现在连个落脚处都没有。

  到了台北之后,罗宝珊随意找了间快餐店,买了汉堡果腹,接着就翻开刚买的报纸,拿出随身携带的原子笔,开始圈圈画画,一面挑选住处,一面寻找合适的工作。

  「嗯……怎么都没有呢?」她颦眉抚额,咬住已被齿痕摧残得凹凸不平的笔杆末端,失望哀叹。

  会计?一窍不通。

  秘书?她没那么能干。

  企划?歹势,她这人的脑袋是装饰用的,懒得动。

  虽然她好歹也是个专业人员,但也因为专业,所以范围更是受到局限了。

  复健师……今天的求职栏中一个都没有,唉,要找到这种职业的职缺,是可遇不可求的,而她又在人生地不熟的台北,更别妄想有人引荐了。

  她对于台北的印象,只停留在国小四年级那半年,再来就只剩毕业旅行的记忆了,想想自己也真是有够大胆的。

  看着周遭陌生的环境,截然不同的生活步调,罗宝珊愈来愈惶惑。

  如果一时找不到住处,那她应该先找间较平价的饭店住下,然后加快速度解决这两个大问题。

  在非常时期,应该要降低标准,再骑驴找马才是。

  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她得分秒必争,先找落脚的地方,以免晚上流落街头睡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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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不适合再依报纸找房子、找工作,于是罗宝珊在落脚的饭店四处兜兜逛逛,看看能不能让她发现一些没登报的漏网之鱼。

  有许多人为了省下刊登费用,都是将征人或租屋启事贴在门口或是附近,所以勤劳点,多走走看看还是有益无害的。

  像现在,倒还真让她有了新发现──

  征 复健师及帮佣

  前者须具备执照,后者需谙烹饪(供食宿)。

  待遇佳,意者内洽。

  宇文藏中医诊所

  复健师资格她有,烹饪、家事也难不倒她,而且还提供食宿?!

  哇噻,这个工作机会简直是依她目前的需求量身打造的嘛!

  罗宝珊喜出望外地盯着骑楼柱子上的征人启事,再后退几步看看此处的招牌,却不小心撞到后头的人──

  「哎唷!」

  两声哀嚎同时传出,两个女人摔成一团。

  糟了!她撞倒人了!

  罗宝珊急急忙忙爬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忙不迭道歉,赶紧搀扶那遭遇无妄之灾的倒霉鬼。

  姚晶晶抚着跌疼的屁股,一张俏脸皱成肉包子,嘴里还念念有词。「啧,怎么每次都是在诊所门口跌得狗吃屎咧?」

  「妳有没有怎样?受伤了吗?」罗宝珊赶紧检视着她。

  要是初来乍到就惹上麻烦,未免太带赛了!

  「还好啦,只是妳怎么会倒退着走路呢?」无缘无故被撞倒,姚晶晶难免有些不高兴。

  「不好意思,我顾着看这则征人启事,一时太高兴,没注意太多……」罗宝珊满是歉意地说。

  一听到征人启事,脾气一向来去匆匆的姚晶晶眼睛都亮了起来,忘了被撞倒的不悦。

  「妳要应征哪一项?」她指着柱子上的红纸扬声问。

  其实在宇文藏还没有结婚前,宇文家的烹饪家事大多是他一手包办,但现在他娶了她,太享受两人生活,所以有些忽略了。而且二弟宇文侯的女友梓岚虽然够贤慧,但是照顾一个病人已经很辛苦,偏偏阿侯脾气又不好,更是心力交瘁,哪里还能够负担得了繁杂的家事?

  再加上家里还有个时常闭关修练,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山顶洞人──老三宇文净,一工作起来没日没夜、作息诡异,不知何时会饿死在房间里,所以众人商讨的结果,就是非常需要聘请一位帮佣来帮他们打点家中一切。

  而今天以前,他们为了贪图方便,征人启事是复健师和帮佣两者合一的,但这两个多月来,来应征的人不少,但是能完全符合条件的人几乎没有。

  因为就算具备了复健师资格,也不见得会家事;就算会家事,也不见得懂得烹饪;就算家事烹饪都在行,没有复健师资格也不行……所以下午才重贴了新的启事,把复健师和帮佣分开应征,应该比较容易找得到人。

  「都可以。」罗宝珊点头如捣蒜。

  「都可以?!」听见这答案,姚晶晶诧异得化身为鹦鹉。「妳两种都OK吗?」不禁再确认。

  「嗯,两种都没问题。」她应道,心里这才升起了疑惑。「小姐,请问妳是这家诊所的员工吗?」

  「这,是我老公的诊所。」姚晶晶骄傲地指了指招牌,笑嘻嘻地说。

  罗宝珊微讶地张口结舌。

  眼前这位就是医生娘喽?!看她一身青春气息,还这么年轻,里头那位医师应该也年纪不大吧?好厉害呢,门庭若市,生意兴隆耶!

  在她打量姚晶晶的同时,姚晶晶也在端详着她。

  衬衫、牛仔裤的简单打扮,模样清妍秀丽,性格看起来似乎挺温驯的,应该很好相处才是。

  之前是应征半天没有两者皆可的,今天才一更改,倒是突然冒出一个可以兼任复健师和帮佣的人来应征,真是世事难料啊!

  「要进来填个履历吗?」姚晶晶笑容可掬。

  倘若她真的符合所有条件,那很快就会成为他们家的一份子了,要对人家更为亲切才行。

  「好啊!」她一口答应。

  「走吧!」姚晶晶轻搭她的肩,热情招待她进入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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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文藏看完一位病人,暂缓叫号,先应征由姚晶晶带进来的罗宝珊。

  「罗小姐,请问妳有执照吗?」宇文藏将她的履历表浏览一遍后,开口针对重点询问。

  「有,但是放在住处,我可以明天或等一下拿来给你看。」罗宝珊急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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