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了什么?
都是冲动坏了事,森冷的月光照映着程日深痛苦苍白的脸庞与程丽蕊无情的冷漠,空气之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黑白琴键上挥洒着鲜红的液体,一台造价昂贵的钢琴就这么轻易地被摧毁。
“如果你们在一起是个错误的话,在毁了彼此之前,先将我湮灭吧!”染红一片的手掌末梢逐渐失去了知觉,程日深仍然不为所动,铁了心横挡在这一对爱情己然走到尽头的夫妻之间。
“假如点点手指就可以让你消失的话,相信我,早十年前我就这么做了,何必等到现在。”程丽蕊冷淡坦然地撂下话,便踩着高跟鞋轻快地下楼去了。
这个夜晚简直糟透了,全给她平生最厌恶的两个男人糟蹋了,她得想个法子弥补一下,待会儿她要面上浓粉,彻夜疯狂,不管天何时会亮。
触目所及皆是令人炫目的红,程日深正感到头晕支撑不住时,不可思议地,耳畔竟响起方才未完的乐曲。
他抬起头来,发觉父亲脸上浮现诡异得可怕的笑容,十指沉迷地抚摸拨弄着被他的囟.液玷污的琴键,此刻父亲所演奏的优扬柔美的月光,曲,竟今程日深不寒而栗。
“一切都完了,嘿嘿,一切都完了……”父亲不断重复低呐着,一切都完了。
就着皎洁的月光,程日深扬起那双天真得自以为能挡下一切的右手掌,眯着眼审视着上头因精湛的缝合技术而仅仅留下的淡色纹路。
尽管医术再高超,毕竟还是留下了疤痕,无论那痕迹多么地不显眼,但终究还是存在的,虽然会随着时间而淡化,却肯定永远不会消失。
“为什么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九度音程的距离对你易如反掌呀!动呀!该死的!动呀!”多少个夜里,他面对着这一只不听话的手掌,一次又一次颓然地呐喊着,就是唤不醒半点回应。
玻璃碎屑理应完全取出了,破裂绽露皮骨的掌面也早就缝合折线了,写字、握拳、敲打电脑键盘都如往!昔灵活,可是当指尖一覆上象牙白的琴键时,血液却似被贪婪的琴键吸干,五指按在琴上,摊软仿若—具苍白干枯的死尸。
他再也弹不出半个音符了。正如父亲所言,一切都完了。
程森契在得知情况无可挽回之后,遂在伦敦签了长期的经纪约,暂时不会再有回台湾的汁划,程丽蕊更是潇洒出走,与她正打得火热的爱人世界巡回演出去也。
到头来,他只是他们玩坏了、玩腻了的玩具罢了,偏偏无法随手丢弃回收再利用,于是显得他的存在竟比废物更加令人生厌……
“你的房间好亮,不将窗帘拉卜的话,恐怕还睡不着呢!”轻柔的脚步声由门边踏向他的床畔。
程日深眯起了眼,黑暗之中来者的剪影曲线显得异常柔美玲珑。“你来做什么?”月光衬出沈莎翎白皙水嫩的容颜。
她穿着一件纯白的长睡衣,飘飘步至他面前,若是他神智不清的话,铁定以为自己撞鬼了。
“我拿这个来给你吃。”她朝他递出手上的东西。
程日深狐疑地打量着她送上的好礼——一根鲜艳欲滴的糖葫芦?
“谢了,我不吃这种东西。”这上头的色素恐怕将她洁白的睡衣染红了都还绰绰有余n巴!
如果她想以这一根毒素水果棒来除掉他的话,那她就实在太看扁他的智商了。
“那你先替我拿着好了,我解决完手里这一根再来对付它。你这里真好,宁静的月光下,最适合开夜车念书了。”沈莎翎舔着艳红的糖葫芦,由衷地说道。
“你的脑袋里除了书本之外,难道就没有别的东西了吗?”开口闭口就是念书念书,程日深听了就反胃。
闻言,沈莎翎的脸上闪过一丝受伤的表情,但旋即换上笑脸耸耸肩,道:
“就当那是我唯一擅长的怪异兴趣吧!从小我就晓得自己天生少根筋,没啥特殊才能,只是喜欢捧着书本强记熟读,凭这一点来吸引一些注目的眼光罢了,我不像你幸运,拥有绝佳的音乐天赋,我是个大音痴,、更是个音乐欣赏的低能儿,就连听个交响乐都会听到从椅子上摔下来。”
“失去了右手的人,有什么好令你羡慕的!”听见她以欣羡的语气来称赞他的音乐才华,程日深只感觉到无比痛苦的难堪。
“嘎?”
他说了什么?失去了右手?不会吧?他断的难道不是一条腿吗?怎会连右手仃份呢?骨折又不是病菌,怎么可能会转移蔓延呢?
程日深抬高那只残废的右手,自嘲地咧开嘴道:
“如果你还未见识过这个笑话,你—定得亲眼看看,一个残废的、没有右手的钢琴家。”他说完,激动得笑了起来,艳红的糖葫芦稍一不恤便松了手,落在他纯白的床单上,看起来像—摊永不愈合的伤口。
他颤抖狂放的凄绝笑声回荡充斥在这座药味刺鼻的白色病巾,沈莎翎轻咬着—卜居努力不让泣啼之声决堤崩溃。
“可是它看起来完好无缺呀!”她一把握住他毫无血色的右手,他的手掌好大,她得用十指才能将它完全覆盖。
她温柔的举动让他的眸光闪动,他看见她眼睫上沾着晶莹的泪珠,然而她的唇间却浅浅地蔓开微笑。
她在同情他吗?不!不要用这种伤心欲绝的目光打量他,他最不需要,的就是施舍的伺情。
“放手!别这样看着我!”他粗鲁地怒吼,像一头受伤的狮子,企图吓跑每个接近他的人;无论来者是否善意。
然而他的暴戾却无法动摇她,她轻轻地捧起他的掌心,小心翼翼地将唇贴上。
“你的右手,和你一样,在我眼里都是完好的。”
她说完,任风轻轻吹起她飘飘的裙摆,催她步上归途,含笑的面容渐渐远离了月光皎洁的病床边,像一个无声的天使,临走只留下一根雪白的羽根。
而她却留下一枚鲜红的吻,烙在他泛自的掌心。
沈莎翎离去之后,好一会儿程日深才由震撼之中回过神来,摊开掌心。“真是的,害我得去洗手了,嘴上全是糖葫芦的甜汁,想害我被蚂蚁爬满全身吗?”
他嘴上尽管抱怨,可是却无法抹煞心底不断泛起抵挡不住的喜悦如狂潮——波波向他袭来。
他并不去多想自己那说不明白、无法控制的感觉,只是低下头去,轻轻舔舐她遗留下来的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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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沈莎翎的伤,根本不构成住院程度,会在医院一待就是一个礼邢,说起来这一切又是她那对宝贝爸妈设计出的花样诡汁。
他们以为擅作主张替她办了住院,请假——个星期,就表示他们有七天的时间可以跟她玩个够。天天下班后就往病院跑,一大堆游乐器材刁不辞辛苦地往她的病房搬,连跳舞机部拿来了,沈莎瓴真被她那对天才贪玩的爸妈给彻底打败。
幸好她住的是个人病房,否则她那种住院方式,大概真的要惹怒大票躺在痫床上苦苦呻吟的可怜人了。
趁着爸爸妈妈还没杀到病房之前,沈莎翎从床铺夹层里拿出藏得好辛苦的教科书——这绝对不能被爸妈找到,否则一定会被毁尸灭迹!那还得了,后天就是这学期首次市内联合模拟考,她还有大半科目未温习完呢,虽然其实内容她都已经十分熟悉了,但是她仍然不允许自己有半点闪失。
抱着书本,手里握—枝甜腻的糖葫芦,她再度级着她心爱的趴趴熊拖鞋,踏着轻快的脚步往六楼的病房而去;
“我又来了!”沈莎翎推开程日深的病房门,神采奕奕地奔到他床边,拿手上的麦克笔在他打了石膏的腿上画一个鬼脸。
“书给我。”他见她又抱着书来,于是皱起了眉头。
她忙着在他腿上涂鸦,乐得将手里厚厚的教科书丢给他分担。“干嘛?浪子回头,想啃书参加模拟考了?”
他的唇畔掀起笑意,下一秒,顺手将她的教科书藏到背后,不让她再碰那玩意。“你来这里就得专心陪我,不许再看别的东西。”
从前她若是遇到他这种“鸭霸”的行为的话,肯定对他怒目相向,可是现在她听见他这么霸道的语气,却一点也不觉得生气。尽管如此,她还是敛起笑容,道:
“你还玩无聊的奴隶游戏?我都说过不玩了。”
“我只是要求你专心陪我罢了,这也不行吗?”他拉过她,让她因重心不稳而跌在他怀里。
她嗅了满腔他的气味,竟有陶醉的迷蒙感觉,沈莎翎甩甩头,连忙挣脱他的怀抱,嘴硬狡辩道:
“谁说我是来陪你的?我只是被我们家那对秀逗爸妈烦死了,才跑来你这里躲一躲。”她避视他的灼灼目光,两眼搜寻着她带来的书本,以证明自己的说辞。“把我的书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