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日深怔了一下。不会吧?这只小白兔想要对他卖弄色相吗?
故意吐在他身上将他拐到宾馆来,现在又要在他面前宽衣解带,看来他是彻底低估了她,从她清纯可人的外表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原来她还是个仙人跳的老手咧!真是失敬失敬。
“你来帮我好不好?我手不够长。”她楚楚可怜的哀求让他的警觉心更加提高了,然而面对她上半部曲线完美的背部整个呈现在他眼前,他不禁佩服起自己过人的自制力。
他以微微颤抖的指尖,轻轻替她褪去罗衫。
天咧,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整个玲珑的背部都泛红了,这是怎么—问事?
“只要碰了酒精就会过敏,连一丁点都不行,真是令人讨厌的体质啊!”沈莎翎翎一面放声大吼大叫,一面猛然翻身一把抱住程日深。
他根本没料到她会有这么一招,所以没来得及闪避推却,让她逮着机会揽着他的脖子狠狠地印上一个吻,下一秒,她便陷入完全昏睡的状态……
面对个显然酒品奇差又喜欢随便对人毛手毛脚的恶女,程日深捂着嘴皱起了眉头。
走了什么衰运呀今天,竟然碰到一个疯女人!亏她还长得那样清灵脱俗,几杯黄汤下肚,竟比白素真现原形还骇人。
“真是的,臭翻了!”拎起她弄脏了的小洋装,他往浴室步去,扭开水龙头给自己洗一把脸,真不知道他干嘛要做这种事——帮一个根本不认识的臭女人洗衣服,一点道理都没有!
沾湿的衣裳透出一块不明物,他翻开察看,发现那是一张篮塔高中的学生证,上面端正地贴着她的相片,还有她的名字:
沈莎翎。
程日深的唇畔浮上一抹饶富兴味的笑。蓝塔高中?那不正是程丽蕊擅自替他决定的新学校吗?
看来他即将面临的崭新校园生活,或许还不至于太乏味吧?说不定,还充满着新奇趣味咧!
望着她恬静沉睡的天使模样,程日深的心底不由得涌上一股期待。
列车愈往南部行驶,景致也就愈与北部迥异,绿油油的稻田和砖红色主朴的四合院妆点着两面车窗,南台湾的自然风光一览无遗。
听着程日深的故事便酣然入睡的沈莎翎被列车到站的广播声吵醒,揉着眼睛望向窗外,不由得兴奋至极大叫起来——
“你看!有水牛耶!还有白鹭丝!舌生生的耶!”她欣喜地址着程日深的衣袖。
“说起来真是惭愧,活到快二十岁了,这还足我头—次到南台湾来,从前只在书上看见这样的景致,如今亲眼见识,才晓得原来台湾不只是高楼大厦而已。程日深由衷地赞叹。
十五岁之前,他的足迹便早巳遍布世界五大洲了,可是他印象中的台湾景致,就只限于程家和中正国际机场了。想想,真是悲哀。
“别惭愧,因为我呀,也是头一次来南部。那时候总觉得,再美好的风景由书上就能轻松浏览欣赏厂,何必还要花费时间亲自走一趟呢?”
现在回想起来,连她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天啊!她从前居然一点也没发觉白己竟然是个如此不解风情的可怕书虫。
“现在还这么认为吗?”她似乎相信由书本能够获得一切的满足呢!真是奇妙的想法,望着她美丽的侧脸,程日深不禁莞尔。
她摇头。“我现在知道从前的自己眼界有多狭小了,把自己局限在一个框框里,还自以为了不起,对什么东四邮没有热情,只会抱着书本狂啃,当做那足够的、可怜兮兮的小小兴趣,我真是傻得过分。”
“你不傻,起码你还有我作陪。坐过巴黎东京纽约的地铁、搭过香港伦敦布鲁塞尔的巴士,就是没乘过台湾的火乍,我真是个见识浅薄的乡巴佬。”
两个人就这样抱得紧紧的,看着彼此的眼中投射着自己的身影与背后自然淳朴的风光,忍不住开怀地笑了。
“旅行就是要这样,有个忠同道合的人一起跟随,好山好水好心情,让人流连忘返,刚味无穷。”这是他们俩头一次相携出游,感觉特别新鲜甜蜜。
“现在就;开始回味了呀?我们这—趟旅程都还没走完耶!”他趁机调侃她。
“无所谓了,我现在太开心了,顾不得前方还有多少路要走,就算足悬崖、就算是死路一条,起码我这一刻,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乐!真的,有过这样的感觉。人生已经足够了。”
明明心情这样雀跃,却为何隐隐有一丝难以释怀的不安?沈莎翎将脸埋在他胸膛,说服着自己不去多想。
“别说得这样消极,如果你走到半路就被路旁的美景所诱惑吸引赖在原地不肯移动的活,那么我就是抱着你,披荆斩棘,再煎熬也要走完全程。”他坚定地亲吻她冰冷的额角。不管未来有多少阻碍,今生今世,他都要定她了。
“我还以为你会在我脖子上蛮横地绑上链条,就是来硬的也要将我拉到目的地呢!”她调皮地开起他的玩笑。如果不这样的话,恐怕她要因为方才他吐露的真心话而感动落泪了,最近的她实在很不乖,太爱哭了,连她自己都有点看不下去了。
他明白她的心思,于是配合地答道:“你的提议不错,我决定采用了。下次你耍赖不服我走的时候,小心链条伺候喔!”
“你敢!”
她佯装发怒,杏眼圆瞪,伸手挥掌打在他受伤的那条腿上,惹得他无计可施,只好攫住她撒野的双于,给她一个热情的吻。
南台湾的烈日之卜,两人的爱情灼灼发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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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翎,时间差不多了,你叮以先去换衣服打卡准备玻璃了。”圆圆胖胖像人型小叮当的分店长走进柜台,接手沈莎翎的收锻工作。
沈莎绷笑容满面将装好袋的货品交到刚结完帐的客人手上,才转身走人背后的员工休息室。
打了卡,沈莎翎认真地数着上头的格子:“五天耶!没想到我已经来这里打工五天了,真不敢相信。”只要再挡过二十来夭,她就能够拿到这辈子的第一份薪水了。
到时候她一定要刚心煮—顿好料的,和日深一同庆况他们新生活的开始;沈莎翎喜孜孜地盘算着,忍不住捧着手里的卡片亲了一下。
下班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了,她还得顺便到黄昏市场买菜,因为新住所没冰箱,所以她通常都只选购当天晚上足够两人份量的食材,以免吃不完,白白浪费。
“阿妹,你真乖耶!放学了还要帮阿母来菜市场买菜,看你这么乖,阿婶算你便宜—点,来来,再多送你一把葱。”面对卖菜的阿婶那股南部人特有的热情,沈莎翎连忙含笑道谢。
买菜可以讨葱,买猪肉可以要猪肝,这些事都是上个星期的她打破头想都想不到的,才不过短短几天,她的人生就完全改观了。
也许看在别人的眼中,她只不过是个懂事会替母亲跑腿买菜的乖。巧女儿罢了,谁能料到她回家还得张罗两个人的晚餐呢?
在打工的超商里看见刚下课穿着各色制服的高中生,沈莎翎不免还是有些激动,相同的年纪,已是不同的心情了。
虽然现在的生活很苦,但是沈莎翎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两个人的日子,看什么都觉得好美。真的,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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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公寓……真的是受不了耶!
在程日深不幸发现房东附赠的唯一家具——大型的置物柜,后面的墙壁上竟然裂了一个超级大洞之后,他开始怀疑当初以便宜到吓死人的价格承租下这间破旧不堪的公万一室的决定,是否太过鲁莽仓卒了。
墙壁被大老鼠给打了洞也就算了,就连大门也是风一吹,就像演鬼片一样滋滋作响自动开开合合,更糟糕的是,头顶上的日光灯还摇摇欲坠,就不晓得什么时候会落下来砸到他或莎翎其中一个比较倒楣的人。
当初还不知道这盏灯的状况,只是偶尔抬头瞧见摇晃得十分厉害的灯,还以为发生了大规模的地震咧!
都怪他这条没用的腿,不早点复原只会赖在家里吃闲饭,才会让莎翎那么辛苦负担一家大汁,还害得她非得跟他住这栋随时可能因年久失修而倾斜倒塌的鬼屋。
程日深的内心无比自责。
哪里传来的声音?程日深提高警觉,发现不堪入耳的声音似乎是由墙上的大洞那端传来的。不会吧?这个洞大到连隔壁的声音都听得这样清楚,天啊!那要教他和莎翎怎么过美好的两人日子呢?
一串破碎毫曲秩序的誓募续肆无忌惮侵害程日深的听觉神经,不堪入耳的程度让他连头发都觉得痛了。究竟是谁在破坏摧毁钢琴呀?真是不可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