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捉弄人的贝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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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妈妈向来很少出佛堂的,怎么会打电话来这里找我?我去看看。」林永杰三步并作两步跑回客房接电话。

  待林永杰一走,周姨抬脚又踢了雷因一记。「你竟敢破坏小姐的婚事?」

  「之前你不是也鼓励我追芝茵?」雷因好冤枉。

  「之前是因为林少爷有意拒婚,我想没鱼虾也好,才赞成你跟小姐在一起,但现在林少爷又肯娶小姐了,你就不准再破坏。」周姨翻脸比翻书还快。

  「哪有这种事?」雷因大叫。

  「怎么没有?而且小姐本来就此较喜欢林少爷,他们才是天生一对,你敢再破坏,我一定告诉老爷。」周姨气冲冲地又准备去告状了。

  这一回,雷因完全无言以对,因为连他自己都很唾弃自己卑劣的行为。

  强抢一个对自己无心的女人,到底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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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因一直知道水家很富裕,如果没有钱,不可能为了女儿伤后疗养,还特地在山中买间别墅,再雇一堆人照顾她。

  只是在今天以前,他没这样真切地感受到金钱的万能……

  「这台钢琴你从哪儿弄来的?」如果他没有记错,这应该是九年前他被称为二十一世纪的贝多芬,巡回世界演奏时的乐器。

  那时候,他年轻英俊、声誉正隆,夜夜周旋在豪门夜宴中,身边徘徊不去的是各国名门闺秀。

  他们赞他是天才,说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音乐奇葩。

  而他也深陷其中,眼里、心底除了钢琴外,再无其它。

  他孤高不群,觉得那些不懂音乐的人都是笨蛋。

  后来有人说他冷傲,总是远远地围在他身边,不敢靠近一步。

  可是他们也从来没有远离他,因为人们总以为,天才就该特立独行。

  他被捧得高高的,仿佛与天上的神只并齐,直到……

  那一天,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他在美国,放眼望去,到处都飘着瑞雪,整个世界被染成白色。

  家家户户都在唱赞美诗,盛赞主的恩德。

  那些歌唱得五音不全,雷因不懂,没有相称的好歌喉,为什么要糟蹋好音乐?这根本不叫赞美,而是亵渎。

  那时他才二十岁,已经走到人生最高峰,从未遇过挫折;这样的他是不懂得替人着想的。

  而他也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高高在上,直到那一刻,一个急着回家陪孩子过平安夜的父亲,开车撞上他……

  那本来应该是场小车祸,如果路面没有结冰、如果他没有专心骂着那些侮辱圣歌的人、如果他稍微有些警戒心的话……

  然而,千金难买早知道。所以他不仅被撞飞出去,更弄折了一双手。

  一个失去双手的音乐家,再也没有价值了,往常围绕在他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离去,最后,他变成孤单一人。

  他没有朋友,唯一懂他、而他也愿意接受的,只有音乐。

  可是在他最痛苦的时候,它也是最先离弃他的。

  他一无所有了,从天堂狠狠坠落地狱。

  然后,他开始藉助酒精麻痹神经……

  「唔!」他痛苦地捣住脑袋。

  从二十岁到二十一岁,有整整一年的时间他的记忆非常紊乱,每次他想回顾,头就会痛得好象有千百个小人手持锄头在里面敲击。

  后来医生告诉他,那是一种人体的自我保护,对于过于悲恸的事情,在心里还无法承受的时候,身体就会自动将它掩埋,而原因只有一个——为了活下去。

  总之,当他再度清醒时,已是次年的圣诞节。那年,天气好冷,纽约整整下了一个星期的大雪。

  他和一堆流浪汉缩在地铁站,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仅仅一年的时间,他白了发,面容沧桑,再不复之前的意气昂扬。

  然后,不知是被何物所触动,他猛然回神,发现身边躺了四、五具尸体,都是被冻死的。他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他两天两夜没吃东西,又感冒发烧,居然还能活下来!

  也许还不到他死的时候吧!突然,他有这样的念头。

  于是,他回到住处,卖掉所有会让他回忆起过去的东西,孑然一身地远赴德国,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日子过得浑浑噩噩,不过也总算活下来了。

  然,猛地回神,二十九岁的他竟已被称为中年大叔。这是他至今不解的事,他有这样老吗?

  记得当年,他也曾是众家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呢!

  虽然他不曾为她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心动过……好吧!他承认,他觉得那些只会尖叫的女人很蠢。

  可现在想想,当年是年轻不懂事,现在则成为被唾弃的怪叔叔,以至他保持清白到二十九岁,会不会太逊了?

  思绪越走,越偏往奇怪的方向。

  他的表情乍忧还喜,水芝茵就这样看着他半个小时,发现他唇角的弧度越抖越剧烈,点点疑云渐浮心头。

  「你这家伙,到底想到哪里去了?」她冷眼瞪着他,颇有风雨欲来的架势。

  他没发觉,迳自陷入沉思,懵懵懂懂地道:「记得有一回,我半夜一时兴起想练琴,走到琴室一看,管家正跟他的女朋友在钢琴上做爱做的事,气得我几乎当场拿刀砍人。」

  她瞄了钢琴一眼、又瞄了他一眼,眸底开始爆出火花。「然后呢?」

  「现在想想,真不知道我当年怎么能只专注于神圣的乐器被轻慢一事,完全不会想歪?」

  「那代表你那时候纯真无邪。」

  「我倒觉得是太蠢了,什么好事都没尝过,万一就那样挂了,岂不可惜?」这几年他真的变了很多,完全不像当年那个孤高冷傲的音乐天才。

  唉,残酷的岁月终是让王子变成好色的中年大叔了。

  「雷因——」想都不必想,水芝茵捉起手边的抱枕丢过去。

  「哇!」雷因幻想过了头,一时没防备,给打得脑袋一歪。「你干什么?」

  「教训一个大色狼。」二话不说,继续丢抱枕。

  「想想也犯法?」他东移西闪。

  「是不犯法,不过犯我的忌讳。」她拚命丢。抱枕丢完就丢面纸、毛毯、枕头……可不管怎么丢,她都没想到要去动旁边的花瓶、电话。

  换作过去,她恐怕连椅子都砸过来了。

  可如今,无论她如何火,总还是惦着他的生命安全。

  这算不算是种进步?雷因恍惚地想着,顿时感到心情一片明朗。

  这样的日子其实也不错,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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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战过后,雷因收拾妥房间,端来热水,准备为水芝茵按摩。

  「杰哥呢?你不是要训练他?」她其实不大想让雷因按摩,不是讨厌,而是,她越来越在乎他的一举一动。

  当他的手像弹奏乐器似地在她的腿上活动时,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恨不得那时光能持续到天长地久。

  他拧毛巾的手一顿。「芝茵,你……很喜欢林少爷?」问话的同时,他的视线一直在闪避她。

  「为什么这样问?」

  要告诉她,林永杰终于决定娶她了吗?还是说,直接表白,请她做个选择?

  其实根本不必想,雷因也知自己必败无疑;没有外貌、没有金钱、没有家世,他拿什么跟林永杰拚?

  「没有,随口说说而已。」他还是退缩了。「林老夫人突然打电话过来,林少爷去接电话了,所以今天由我来为你按摩。还是你宁可要等林少爷?」

  她的心里是宁愿要林永杰,至少,林永杰不会让她心慌意乱。

  可雷因沮丧的表情让她说不出口,她终是选择了令他开心的答案。

  「不必了,麻烦雷先生吧!」

  他默然,静静地拧毛巾为她擦腿。

  那水绝对不会太热,雷因是很认真的人,说要用四十度的水擦身,就不会让水温相差超过五度。

  但为何她的脚这么热?凡是被他碰过的地方就好象埋下了火苗,就算他的手移开了,那火焰依旧在燃烧。

  她的脸红了,大滴大滴的汗水浮上玉颊。

  也许,她会就这么起火燃烧也说不定……

  「你一定要叫我雷先生吗?」突然,雷因一句话浇熄了所有的火焰。

  「啊?」她一脸呆滞。

  他的脸微微泛红。「我是说,你……可以叫我的名字。毕竟,我也叫了你的名字。」虽然也忘了几时开始喊她的名,反正不知不觉就喊了,而她也没拒绝。

  轰地一声,她体内的火焰变成原子弹爆发了。如果雷因有注意,他一定会看到,她的头发在瞬间竖了起来。

  但他没瞧见,幸好幸好。她努力平抚狂乱的心跳。「雷……雷因……」

  「嗯,芝茵……」他的脸更红了,像煞鲜艳的石榴,令人垂涎欲滴。

  好可爱。她狂猛地呼吸着,好想咬上一口。

  「雷因。」她又喊。

  「芝……芝茵……」哇!他的脸爆红。

  她竟然觉得情潮汹涌、血液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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