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洛杉矶
倾盆的大雨重重地拍打着地面,霓虹灯在雨幕中模糊的闪着光芒,LA是个不夜城,巨星云集的好莱坞,是寻梦的根源,是摇滚的重镇。
凌晨一点,日落大道上一家规模不小的Pub传来震耳的音乐,大大的吉他招牌闪烁着耀眼的绿,在深夜豪雨中看来似乎透着一丝诡魅,嘈杂的重金属乐充塞了每个角落,拥挤的人群在舞台前呐喊狂舞。
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把他高大修长的身影拉得好长,一头狂野的金褐色长发狂逆如火焰,一双琥珀色的双眸在灯光下燃烧着野性的烈火,他的嗓音高亢有力,像那张邪美的脸庞一样振动人心。他像个黑夜妖魔,掳获在场每一个灵魂。
鼓声一落,全场欢呼、尖叫起来,为今晚的表演做了完美的结束。
“恭喜,史奇,你的歌声愈来愈进步啰!”吧台后的老板娘浓妆艳抹的脸上堆满媚笑,她是个成熟艳丽的东方美女,三十有七,却依然保持窈窕纤细的好身材。
“每天尖叫六小时不是白练的。”他随意开了个玩笑,手上不知拿了几条女歌迷塞给他擦汗的毛巾和手帕,胡乱的抹了抹脸上的汗水,再接过老板娘递给他的冰啤酒。身后的女孩们频频向他示好送秋波,他随意地瞄了她们一眼,给她们一个他自认为没什么意义,她们却觉得性感十足的微笑。
“我觉得你应该去当电影明星或是模特儿,一定红得发紫。”老板娘暧昧的盯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说。
史奇不以为然的回答,“等我出了唱片,我照样可以红透半边天,总比靠脸吃饭的行业来得保险。好了,宝琳,你不要老是要我去当模特儿什么的,我没兴趣,我只想唱歌。”他仰头喝了一大口酒。
宝琳笑了,她实在欣赏极他的性格,当他是自己的弟弟一样喜欢他。史奇很年轻,才二十二岁,却有足足六尺三寸的吓人身高。他叛逆、骄傲,只做自己高兴的事,他是那么的特别,他脾气不好,其实还很单纯;他个性多变,其实还很稚气。宝琳真的是打从心底疼爱他。
团员们都围了过来,跳上吧台前的高脚椅,个个脸上都带着难掩的兴奋。
“什么事这么高兴?”史奇问道,发现少了吉他手的影子,“洛伊呢?”
“你今天表现得不错,有职业水准。”鼓手乔笑嘻嘻的答非所问。
史奇捶了他肩膀一记,要他说个清楚。
“今晚BBC唱片的制作人来看我们表演。”贝斯手杰克说。
“什么?”史奇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他瞪大了眼,“你们怎么不事先告诉我?”
“怕你紧张嘛!走了个音,赔掉一纸合同,多不划算!所以以最平常的态度演出最真实。”杰克又说。
“你们分明是看不起我!”史奇瞪了他们每人一眼。
“你是我们的活招牌,我们哪敢看不起你?我们只是要向那个大牌制作人证明你是里外兼备。”乔说话的样子让史奇真想再补他一拳。
他们都是玩音乐的老手,在洛城的地下乐坛打滚了好几年,唱遍各大酒吧和俱乐部,只是时运不济,直没有机会出头。直到一年前,他们的原主唱离团另求发展,他们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寻觅新人才,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巧遇了只身自加拿大来美国闯荡的史奇。
当时的史奇还在另一个Pub的乐团中担任吉他手,但他独特的、不可思议的个人魅力与气势,完全掩盖其他人的光芒,甚至他和音也比主唱的声音出色太多,他们第一眼便决定要他。
当他们走向他,给他一张传单并希望他跳槽时,史奇不但不领情的撕掉了传单,还回了他们一句:“狗屎!”
当场他们就知道这个人令人讨厌得足以加入他们的乐团。最后,史奇终究是加入了他们,使得这个乐团有了新的声音、新的生命和新的开始。
在GreenPub驻唱才半年,史奇由一个生涩的新手,进步神速的成为主控现场、掌握气氛的领导者,同时他俊美的外表也吸引了无数歌迷捧场,难怪他们很快的便受到唱片界的瞩目。
“洛伊来了。”杰克先看见从人群中踱出来的洛伊。
其他人又期待又紧张的看着他缓绶走来,包括宝琳一颗心也跳得七上八下的,她真心希望他们成功。
“谈得怎么样?”史奇急着问,看着洛伊那张娃娃脸上布满阴霾,他们原本雀跃的心情一下子沉落谷底。
“该死!”洛伊诅咒了一声。
大家几乎快瞠破了眼睛,瞪着洛伊那张由忧郁慢慢转换成窃笑的脸。
“他要和我们签约!”他大声宣布。
大伙儿几乎是同时跳下来围殴他,却又忍不住狂喜欢呼的拥抱在一起。他们开了香槟和啤酒,每个人都洒了一身湿。他们疯狂地庆祝着,他们的梦就要实现了!他们有十足的信心摇滚全世界,让全世界的歌迷狂喊着他们的名字——野火!
☆ ☆ ☆
雨还是放肄的下着,他们在录音室待了一个上午才离开。而大伙儿考虑到录音制作过程必须花上一段时间,加上最近一些知名乐团也力邀他们唱开场,所以他们很可能要停掉在Green的驻唱……
“史奇,你怎么躲雨的啊?竟然连根头发都没湿。”宝琳笑吟吟的看着他,手也没闲着,继续擦拭玻璃杯。
“洛伊载我来的,他赶着去接他女朋友。”史奇跳上他的老位子,注意到吧台最里边的一名中年男子,稀疏的几根白发覆在他略秃的脑袋上,明显的岁月痕迹刻划在他脸上,一双深邃的眼睛凝视着宝琳,充满深情与欣赏。他给人一种沉稳踏实的感觉,完全不同于其他追求宝琳的老油条。
史奇偷偷的笑了起来,“宝琳,你的魅力无法挡喔!”
宝琳轻瞪了他一眼,笑得娇滴滴的。
“小鬼,人家可是老实人,我哪比得上你这个万人迷?”
“宝琳,你该不会想嫁人!”史奇像个顽皮的孩子笑着说,却意外地发现宝琳眼中一闪而逝的哀愁。他愣了一下,记忆中的宝琳从不曾提起她的过去,他对她的了解,仅知道她在美国待了近二十年,像姊姊一样的疼他,酒量一级棒,疯起来比年轻人还投入。然而,是否在她那娇艳动人的容貌后,尚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创痛?
“嫁谁呀,都已经三十好几的老女人,还有人看就偷笑了。”宝琳自我调侃着。然后不等他回问,她马上转开话题,“你什么时候才要定下来。总不能一个玩过一个吧。”
“什么一个玩过一个?”他抗议的叫道。“搞清楚哪!她们找我约会,我奉陪;再进一步,免谈,对不上眼,分手,就是这么简单,我才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
“你生气的时候真可爱。”宝琳那双充满笑意的媚眼直盯着他,不熟悉他们的人准以为他们正调情得过火。
史奇闷哼了一声。“我还这么年轻,不想那么早受束缚。”
“说真的,你哪天若是交女朋友,一定要带来让我瞧瞧。”
“干嘛?还要经过检验考核啊?”
“我是关心你!”宝琳轻瞪他。
“你慢慢等吧!”从眼角瞄见一直沉默地坐在旁的那名男子已起身向这边走来,史奇跳下椅子,“我要走了。”
“才来就要走?”
“不打扰你的约会时间了,我好累,要回家睡觉。”史奇边说边朝门口走去。
宝琳看着他离去的修长身影,摇了摇头,唇边仍挂着微笑。那名中年男子已坐在她的面前。
“他就是我常提起的史奇。”
接着,他们开始聊了起来……
☆ ☆ ☆
史奇一跑出来,立刻愣了一下,他竟然忘了外面下大雨!
屋檐下有几名像他一样呆立的路人,而穿梭在雨中的人群也不少,唉,索性淋场雨吧!反正哪一次下雨他不是一身湿的回家?
决定后,他拉高身上的黑皮外套遮着头,他可不想让他那头引以为傲的漂亮长发成了发菜汤。
雨下得够大,他跳过栏杆,穿过来往的车辆,一口气跑过对街,这里的遮敝物比对面多多了。他靠着屋檐下的一扇铁门,心里直诅咒着这场下了四天烦人的雨。
“对不起。”
他听风一个陌生的声音,温婉又轻柔。他微侧过头,映人他眼帘的是一身的白——白衬衫、白外套、白窄裙、白皮鞋,连握着雨伞那只纤细的玉手也显得过于白皙。
她收起伞,让史奇终于能看见她的脸,他先是微愣,随即心跳加快,那是一张多么有女人味的脸,闪亮如丝的金发披在肩上,湛蓝的眸子柔得似波动的湖水。她看起来并不年轻,大约二十六、七岁吧,然而她略显风霜的眼神与透着疲惫的容颜,却更显出她楚楚动人的妩媚。
“你挡住门了。”她说,声音依然轻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