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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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我是一个说故事的人。

  什么叫故事?就是一点点的真实、一点点读者想看的、再加上一点点作者的期望值,所组合成的东西。

  所以严格来说,我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文字敍述者,上述的几点,我都没做到。一直以来,我总是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加人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绪,失去一个客观的、说故事人的立场。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严重的是,写别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笔去写自己、以及身边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难的。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很挣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裸裸地摊开在读者面前吗?那还有什么神秘感可言?读者会幻灭吧?

  所以在「挣扎」了许久後……(极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刚结束,脑袋还没完全恢复正常前,一团混乱地下笔了。否则在我恢复理智,或者看到成绩单时,我想我会沮丧到无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个你!不要再左顾右盼了,这不是序文,你已经进入故事了,相信我,翻开下一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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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要先从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开,决定重拾书本开始。

  算是一种职业倦怠吧,我强烈觉得,再写下去,我一定会乏味无趣至死。但是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有生命的危险,而老天爷那阵子又刚好在闭目养神,不太有天理地让我蒙到了一所学校。

  什么?问我考上哪一所学校?对不起,我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问我几年级?对不起,我还是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什么?你问我什么都不讲,那还有什么可以说的?有啊,当然有,我不是说要告诉你这个故事了吗?

  这个故事,开始於我身上某个「魔咒」——关於科学所无法解释的异象,我通常将它统称为魔咒。

  我很会跌倒。

  不晓得为什么,平平路让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这不是小说剧情,而是真真确确、血血淋淋的事实,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会「到此一跌,以资纪念」。只不过小说中可爱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时,都有男主角适时出面化解危机,做为一段浪漫邂逅的开始,而我,跌了N次,从没人成功英雄救美过,唯一的附带效果,是跑中医诊所像跑自家厨房。

  接下来,是不是又有人要问我,魔咒和这个故事有什么关系?

  有,当然有,关系还大得很。这个魔咒,让我第一次庆幸自己跌得真好,因为,我认识了他……

  第一话 离歌

  如果当初我们不曾相遇

  是不是就会

  悲伤淡一点

  眼泪少一点

  快乐……少一些?

  之一

  「静雨!」上完今天的最後一堂课,坐在旁边的室友兼同学顺口丢来一句:「你今天要不要去『乔一乔』?」

  我低头看了看肿成馒头大的脚,叹了口气。「要啊。」

  「我也要去,顺便载我。」

  「你?怎么了?」

  「唉,别提了,都是那个猪头王,害我扭到手。」

  「噢。」猪头王,她那换帖死党的代名词,我听得很习惯了。

  连她都受伤,这我就不由得要怨叹了。一定是风水的问题,不然为什么同寝室的室友里,三个就有两个受伤?再扩大延伸,我们楼下学姊那一房,也两、三个脚扭伤,每次去看诊都要两、三辆机车来载,一行人浩浩荡荡活像进香团……

  抱著课本起身,我们一起走出教室,在回宿舍的途中,室友瞄了我一眼。「你脚有好一点吗?」

  「你问左脚还是右脚?」我回瞄她。

  「啊?」惊奇又佩服的眼神出现。「你又跌啦?」

  「又」跌了。真是个美妙的复数用词啊!

  我叹了口气。「上个礼拜。」原因是回家前为了赶火车,踩到浴室前那个一点都不防滑的防滑垫。

  「啊然後咧?」

  「什么然後?你要分解动作吗?第一步,右脚踩出来,第二步滑垒,第三步劈腿——姿势百分百哦!第四步以求婚姿态单膝跪地,注意,要九十度直角才正确,少一度多一度都不行,再然後——」

  「喂,沈静雨,你搞笑哦?」

  「我哪有?」是她自己要听实况转播的耶!

  「说实在的,诊所里是不是有什么帅哥,你暗崁著自己享用没让我知道?」

  「我是那种人吗?」人格遭受强烈羞辱,这个一定要抗议。

  「那不然你干么那么勤劳受伤?」

  「我也是十二万分的不愿意啊!」好不容易扭伤的右脚快好一半了说……结果又来一个跌伤骨膜加发炎……

  「你是半规管神经不全哦?没见过平衡感比你更差的人,真像我国小时养的那只鸟,怎么飞都会撞到笼子跌下来。」

  「张宁夏!」这什么朋友啊!

  「好啦好啦,不闹你。那你跌倒时,靖阳在吗?」

  她想问的是,靖阳有没有笑得很大声吧?

  我翻了翻白眼。「在呀。和男朋友讲电话。」

  「啊她没有过来扶你,当作没看到,继续和男人打情骂俏哦?」

  我无奈,轻点了一下头。

  「妈的咧!死三八、死花痴、死公共厕所……」

  虽然对宁夏直来直往的个性很能适应了,现下还是有点小小儍眼。

  「宁夏,你不要这样啦,她和男朋友讲电话又没错。」

  「男朋友?哼哼,您客气了,沈小姐。不晓得你指的男朋友是哪一位?」

  「……」我答不上来。

  「我最瞧不起这种人了,就会装模作样,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和不同的男人约会,到要交报告时对男同学ㄋㄞ两声就有人帮她做得好好的,她怎么不乾脆去睡教授比较快?」

  「……」说到我们另一个室友哦……唉!我除了三声无奈还是只有三声无奈。

  虽然我也看不太惯她的作风,但是也没宁夏骂得那么狠就是了。

  「你不要那么气愤,这样别人会误会她抢了你的心上人。」

  「……」她呆了下。

  不会吧?我只是在开玩笑,本意只是要平息她的怒气,不会刚好歪打正著吧?

  尴尬、尴尬、尴尬……

  「喂,你发什么呆?不是要去诊所?」

  我恍然回神,她已经打开寝室的门。

  「噢!」我丢下书,进浴室用水冲了冲脸,将学生证、健保卡丢进包包准备出门。

  「就这样?」她上下打量我。

  「啊不然咧?」

  「你不换件衣眼哦?」

  「不用了啦,反正骑车回来也是满身的灰尘。」外加头发被狂风吹成疯婆子。

  锁上寝室门,等电梯下楼时,她才说:「平平是人,你和她差真多。她哪天出门不花个一小时以上的时间梳妆打扮,蟑螂就哪天绝种。」

  我很清楚那个「她」是谁。宁夏对靖阳的痛恨,仅次於蟑螂而已了。

  人家是美女啊,美女有妆扮的权利,我再怎么妆都漂亮不到哪里去,干么浪费时间?省掉上粉底、眼影、唇膏的时间,我行销学、商事法可以多拿几分你知不知道啊!

  以投资报酬奉来算,当然是看书比较划得来,我每学期砸那么多学费在这里,不多少挖点奖学金回去,实在对不起自己的荷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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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诊所,挂完号,在等看诊的空档,我低下头,立刻发现失策。

  「宁夏、宁夏!我跟你换鞋子好不好?」

  「干么?」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反正你受伤的是手,没差啦,快点!」

  「等一下,我听不懂你的意思,而且,我球鞋从买到现在没洗过……」

  「没关系啦,来不及跟你解释了——」

  「沈静雨!」啊,完蛋!推拿师探头喊了声,眼睛死死看著我,害我想换个鞋子都没机会,只好硬著头皮走进去。

  「嗨、嗨,吕姊,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好很多了厚,又可以穿高跟鞋了嘛!」

  「呃……呵呵!」除了儍笑,还是儍笑。「人家知道要来找你,特地穿最漂亮的鞋子给你看耶,谁叫你说你是认脚不认人,既然你只爱我的下半身……」

  「少来这套!」

  「静雨,你好狗腿。」居然扯我後腿,张宁夏,你好样的!等一下不载你,让你走路回宿舍!

  「看到没有,连你同学都听不下去了。」

  有没有见过有人受伤受到和推拿师都混熟了?这真是我个人的悲哀。

  「真的啦,吕姊,你要相信我,人家每次跌倒都是穿——啊!平底鞋——穿高跟鞋——啊啊——都不会耶!很奇怪对不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哇哇哇,好痛好痛——」

  「听、你、在、乱、掰!」她果然很「照顾」我啊!我真的可以拿个人名誉发誓,她这次下手特别「粗残」,痛得我泪眼汪汪;我甚至敢赌,我的惨叫声整间中医诊所都听得到……

  呜呜!我就知道不该穿高跟鞋让她看到,否则我往後一个月就有苦头可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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