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美人二度来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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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在他们灵活矫健的身影里仿佛已毫无意义。

  “好了啦!你们不累,我的眼珠子转得都累了!”绛雪笑着阻止。

  方盟气喘吁吁、把眼光停在绛雪身上。“感谢姑娘舍身相救,大恩大德……大恩大行……”

  “然后呢?”绛雪问。

  方盟灵机一动,斜眼睁向苍辉,“大恩大德请石苍辉代为相报。”

  本以为一切已风平浪静的石苍辉再次暴跳起来。“我?方盟!你少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

  “哎呀!兄弟一场嘛!何必这么小气呢?再说,娶了她不正了却你的心愿吗?”

  “你是指以结婚来‘回报’?”石苍辉微微皱眉。

  “嘿!我可不是商品,谁答应要让你们‘回报’的?”绛雪咕哝着,已恨现苍辉表情有异。

  “对嘛!都什么时代了,还这么大男人主义,也不怕将来邹族的女人都被你们这两只沙猪吓跑。”方薇补充道,两名女子随后交换一个会心的微笑。

  “是是是,妹妹大人教训得是。”方盟嘻皮笔脸地说,随即转向苍辉。“你还没介绍这位漂亮的小姐给我们认识呢?是不是怕我抢走她啊?”

  苍辉白了他一眼,拿这个年轻人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啦,虽然美芸在嘉义工儿,但是我还是对她很‘死忠’的啦!”方盟说话时仍习惯夹杂一些以前在平地念书时所学不的台语,混成一种奇特的国台语山地腔。

  “你好,我叫沈绛雪,很高兴认识你。”绛雪大方地自我介绍。

  “降雪?你妈妈是在玉山生下你的吗?”在方盟的印象里,他只见过玉山上的雪。

  “是大红色那个‘绛’。”绛雪纠正他。

  “哦——那就是红色的雪喽?嗯,红色的雪……没看过!”方盟的动作由犹疑的皱眉转为肯定的摇头。

  “哥,你别老土了啦!人家的名字讲求的是意境。”方薇轻扯他的衣袖,想起前几天国文老师说过苏东坡的“水调歌头”挺有意境。

  “天天和山上的泥巴混在一起,不老土也老土了,对不对?苍辉。”方盟嘀咕着。

  苍辉微微一笑。“你们兄妹两个再这样闲扯淡下去,只怕到太阳落山也讲不完,你还是先介绍自己吧!”

  “对了,差点就忘了——我叫方盟啦,方正的方,海誓山盟的盟,是苍辉的邻居兼死党。”

  “我叫方薇,今年十七岁,还在念高二——对了,我可以叫你雪姊吗?我觉得我们应该会成为发朋友。”方薇眨着一双山地民族特有的大眼睛,清丽动人。

  “当然可以。”绛雪难得遇上这么诚恳、直接的女孩,自然满口答应。

  “太好了!”方薇的笑如涟漪般在脸上扩散。

  “哦!”方盟看了看表,“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家,奶奶要担心了。”

  “好吧,那我们一道走。”雾气渐重,苍辉也不想在山道上耽搁太久。

  一个钟头后,两部车陆续驶向玉山和阿里山山脉间的纵谷,也就是曾文溪上游流域,进入北邹(即阿里山邹)最古老的部落——特富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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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苍辉的发财车在一幢灰色的大宅前停下,宅子建在一座平台上,四周群山环绕,视野极佳。

  长久以来,苍辉不曾用陌生人的眼光打量他的家,但是当他将车停在大屋旁边时,他突然深觉羞耻。屋子的汕漆剥落得厉害,附属的建筑更糟,尤其是他那曾经引以为傲,在阳光下会闪着一层洁净的光泽的白墙,现在只是灰点斑驳的旧墙。过去三年中他不曾添加任何新设备,坏了东西也不曾替换,因为照顾农场比整理家园更为重要。为了求生存,他已无暇他顾。他采取了必须的方式,但那并不表示他喜欢它现在的样子。

  绛雪看到剥落的油漆并不以为意,毕竟,那不过是花点功夫再加几梭油漆就能改善的。抓住她注意力的是正门边的白色拱形大窗——厚实、优雅,而且圆弧形的线条让窗户挣脱出传统的方形框架,充满了个性。她一直梦想拥有一扇这样的窗户。

  他打开车门,趁她还没滑下地前就绕过来搂住她的腰,抱她下车。“我不要冒险应付那条裙子。”他面无表情地说。

  他探进车时拿起她的旅行袋后,随即领她入屋。

  “啊!”她被门后赫然闪出的大黑狗吓一大跳。

  “别怕,它是我养的狗。”他对她说,随即弯身摸摸它的头,哄小孩似的说:“小黑,乖。”

  她张大了嘴,双眉纠结在一起。“这么大的狗,还叫‘小’黑?”

  “从小叫习惯了嘛,后来也懒得再改名字了,何况‘大黑’多难听。”

  “也对。”

  走过偌大的厅堂,穿过长廊后,他们转进长廊尽头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

  “大屋有七个房间,四个在楼上,三个在楼下。”他说。

  “哇。”她轻呼一口气。“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

  “这就是我想结婚的原因。”他说得好像在解释为什么要喝水。“我父母把这幢房子传给我,所以我想把它传给我的孩子。”

  她觉得有点喘不过气来——想到怀有他的孩子令她虚软。她随即瞳骂自己发神经,和他才初次见面,八字都还没一搬呢!什么生孩子?她—定想谈恋爱想疯了。

  他把她的袋子放在床上。“我不能休息一整天,”他说:“外头的杂活还没做完,因此我必须暂时把你留在这里,你可以休息或傲些别的事,想要清洗的话,浴室在右手边。一

  “我可以和你去吗?”她并不想—个人留下来喂蚊子。

  “你会觉得无聊,那是脏兮兮的工作。”

  她耸耸肩。“喂,你别看不起人啊!我也曾弄脏过的。”

  他注视她半晌,猜想当她那双昂贵的白色高跟鞋踩进泥泞里时会有什么不同的想法。

  “可以吗?”她又问。

  “好吧!”与其花费大把时间与她辩论,不如让她亲身体验一番。

  她笑眯了眼。“你给我三分钟。”

  “我在车里,你准备好了就出来。”他摇摇头。唉!这真是个不知好歹的女人,山上生活可不是玩办家家酒。

  “好!”

  一等他关上门,绛雪迅速脱光衣服跳进一条牛仔裤里,并且套上特别为这趟旅程带来的旧球鞋,毕竟穿高跟鞋不能好好逛农场,套上夹克后,她疾步走出大门,正巧迎上石苍辉的目光。

  他坐在驾驶座上,手支着下巴搁在窗台上,似笑非笑地说:“果然是整整三分钟——看来我要对台北的女人另眼相看了。”

  “并不是每个台北女人都喜欢把时间浪费在衣服上。”她拉开车门,帅劲十足地跳上座垫。

  他这才发现牛仔裤虽然把她的腿全包裹住,但是现在他知道它们究竟有多修长、匀称了。

  “你的农场应该在这附近吧?”

  “不是。这附近的土地全是政府的,私人根本不能拥有。”他慢慢发动引擎。

  “咦?你们的祖先不是世世代代都居住在这片山林里吗?照理说,应该是这里的主人啊……”绛雪颇为不解。

  苍辉露出一丝苦笑。“虽然世世代代都居住在这里,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仍归政府,族人只有使用权……唉,不说也罢。”

  “真是搞不懂……”绛雪仍然一头雾水。

  “不过,石家在低海拔山区的那片土地,可就不是国有地了。”他有点得意。

  “是我们现在要去的地方吗?”

  “没错。”

  四十分钟后,车子在“石氏金针试栽农场”的木制招牌前拐进一条狭小的碎石道。

  午后的雾更浓了,湿烟般白白茫茫地罩住整片翠绿的农场,仿若人间仙境。

  虽然已经失去了一半的土地,农场仍然非常广大。

  “金针开花的时候,一定很美吧?”她说着,眼睛又开始作梦。

  “嗯,整片橘红色的花海,好像要烧起来一样,非常壮观。”

  “啊,我一定要来看——它们是在七月开花吧?”

  “整个初夏都是花期,从五月一直开到七月。”

  “太好了!希望到时候你还愿意带我到农场来!”她望向他,眼睛闪闪发亮。

  “当然。”他低下头,眼中掠过一丝不忍。他知道他们一起看农场的了只剩下今天了,她甚至晚上就必须搭车回台北去。并不是了不喜欢绛雪,而是他知道娶一个台北来的娇娇女对自己并不会有任何帮助。他已经没有闲情逸致再和女人谈情说爱了。

  她不知道有哪些活必须做,因此她尽量不碍着他的路,只是默默观看,注意他对手中每件事所付出的关注,他仔细翻开植物的心叶部,不知道在检查些什么,从这一丛转到另一丛,有力的手臂及背脊肌肉随着他的动作而鼓动。

  “嘿!需要我帮忙吗?”她朝站在农场中央的苍辉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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