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不再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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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徐志摩,连写云也写得仿佛看穿了云的心思,即使云应该是毫无情感与生命的飘泊者;而知道用这首诗的小飞侠也不赖,至少他晓得徐志摩写过这样的诗,她却不知道。

  或许是不怕死吧,涪湄在深呼口气后又进入聊天室,希望能见到小飞侠。

  很可惜,现在的聊天室里空无一人,正当她想退出时,荧幕上出现一行字:小飞侠进入聊天室。

  他来了!正当涪湄想打招呼时,又出现了珍珍进入聊天室,看来他们是约好的,不想当电灯泡的涪湄将滑鼠点向“离开”指令时,突然接到一句奇怪的话——

  小飞侠只对流浪的云说:用私下交谈,她等下就走了。

  原来还有这种指令!第一次玩聊天室的涪湄再转换成密谈模式后,就在对话框中输入Test。

  流浪的云只对小飞侠说:Test

  当荧幕上显示出这句话时,涪湄就知道自己试验成功了,也不用急着离开了。

  珍珍: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啊?

  珍珍发问后,正想回答的涪湄接到了小飞侠的密谈。

  小飞侠只对流浪的云说:不要理她,她等下就走了。

  涪湄照他的吩咐保持缄默,不一会儿荧幕上又显示珍珍嘟着嘴说:放水蛇!咬死两个潜水者!

  接下来荧幕上又是一片空白,再来是珍珍离开聊天室。

  小飞侠:好了,总算可以公开了,我们来讨论昨天的话题吧。

  虽然觉得有点对不起珍珍,但涪湄也赞成小飞侠的作法。

  有些话题在讨论时不需要旁听的人,更不能被人干扰,这也是聊天室之所以有密谈功能的原因。

  小飞侠:继续来讨论流浪吧。

  涪湄对着荧幕点点头,虽然知道小飞侠看不到,她还是这样做了。

  其实在聊天室说话是件有趣的事情,因为你看不到对方的脸——以这部份来说,和讲电话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讲电话时声调会在无意间泄露你的情绪。聊天室就不会有这问题了,无论你多生气,只要打出“呵呵”两字,对方就会以为你心平气和,因此就算没有精湛的演技,言不由衷也不会被拆穿。既然如此,她深吸一口气,准备和小飞侠再度讨论“流浪”。

  第二章

  流浪的云:关于你昨天说到随遇而安的问题,我已经想到答案了。

  小飞侠:不用了,我对你为什么要去流浪没兴趣,只对流浪的定义有兴趣。

  流浪的云:嗯……你可以说这是一个旅程,一个不在乎终点、只想离开起点的旅程。穿过港口与港口,离开城镇与城镇,不遵循任何约定俗成的成人义务,但试着去找出义务的存在。

  小飞侠:那么金钱呢?这样的旅程必然所费不赀啊!

  流浪的云:一般说来是要自食其力的。流浪的中心其实便是要回归完全的自己,只有自己的行走,只有自己的世界,即便是交了外地的朋友也不会忘记这是“旅者的相遇”,不属于流浪本身的,最终还是只剩自己。

  小飞侠:O.K.,你说服我了……不过你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呢?

  流浪的云:……

  小飞侠:怎么了?火车时间又到了?

  流浪的云:不,我和别人有约,先走了,拜。

  等离开聊天室后涪湄才低头看手表:下午一点整,离约定的六点钟还早。

  怎么会再一次被小飞侠问倒了?“家”这个名词已经很久没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害她无从回答起。

  重新将视线转向荧幕,又回到留言版了,那篇“云游”出现在正前方。涪湄跟着它轻声读了一次,一阵旋律突然回响在她脑海中。

  就用这首老歌回答他吧,反正她也写不出比徐志摩还好的诗来……

  **********

  留言人:流浪的云

  留言主题:For小飞侠

  留言内容:

  我是飘泊的云彩

  将随椰风吹荡

  没有停驻的地方

  也没有情感的归向

  我是夏日的迷雾

  将随南风吹散

  没有太多的离愁

  也没有云朵的随伴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迷惘

  忘了忘了

  别再为愁云神伤

  记得记得

  别再为愁云痴想

  忘了忘了

  阳光才是你的归向

  —“别再迷惘”

  这是一首有点历史的老歌了,咏翔半眯着眼默默吟诵,动人的旋律虽然还在脑海中盘旋,但已不记得那是谁唱的。

  流浪的云小姐还真有一套,连这种老歌也能挖出来,可见她的年龄和他有得拼……想到这里,咏翔牵唇一笑,他还以为喜欢流浪的人都是小妹妹呢,哪知道和他一样处于应该正视现实年纪的女孩也喜欢流浪。

  是他太早体认到现实的可怕,还是她太爱幻想呢?有的人总会把流浪挂在嘴边,但不一定会付诸实现。她大概就是这样的人,说不定她此刻正在某间小公司里埋头苦干拼业绩呢。

  唯一有资格流浪的人是他早上遇见的黄涪湄小姐。人家她可是作家,当然有流浪的本钱。

  “老板,借走!”

  就在他胡思乱想时,一个客人将几本书递到他面前,他赶紧回过神来结帐。

  “这三本是新书,明天要还。”他边输入资料边吩咐道,毫不理会那“老板,拜托”的惨叫。

  规矩就是规矩。他规定新书隔天就要还,因为他的原则是新书没被借过三次以上就要退,而且测试期只有一个礼拜……或许他这种做法对作家来说有些严苛,但同行里做法比他残忍的多的是,这样一想,就比较没有罪恶感了。

  作家在意的是稿费,出版社在意的是销售量,而他只是个小小租书店老板,在意的当然是出租率了。有些书虽然他自己很喜欢,但就是没人要租,因此就算再欣赏,他也会退;有些书虽然他看了会摇头连连,但出租率就是高,基于现实考量,这些书他一定进,即使心里骂它千遍也不厌倦。

  没办法,他是在做生意,所以要重视市场。

  当他暗自叹气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提醒他有客人进门了。他抬眸一望,原来是家珍,她跫进门后用极夸张的动作向他打招呼:

  “哈!”

  瞟了一眼桌上的钟,晚上六点整。她果然准时。

  原本他可以放心起身离开的,但是约好的黄涪湄还没来呵,如果他现在就走的话,迟到的她就找不到他了。

  “好了,你可以滚了,不然我从现在开始自动计算工钱喔。”家珍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拿起手表开始计时。“没关系,再等一下好了。”咏翔不敢说出自己和黄涪湄的约定,否则家珍那张嘴大概吐不出什么好话来。

  “那我先去买晚餐喔。”

  家珍撂下这句话后也不待他反应,便一溜烟跑了出去,当然咏翔知道她的意思是从此刻开始计薪。

  真是的,被她赚到了!咏翔有些不悦地暗自抱怨着。大作家黄涪湄小姐是跑哪儿去了?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又是一阵清脆的铃铛响声,本以为是家珍回来的他正想抬头开她玩笑,但映入眼帘的是气喘吁吁的黄涪湄。

  “对不起,我赶稿赶得忘了时间。”

  涪湄满怀歉意,离开网路咖啡厅的她一时无聊就回到旅馆写稿,直到时针逼近六时才匆匆忙忙出门,再加上正值下班的交通尖峰时刻,自然就迟到了。

  “没关系,反正家珍那头猪去买吃的还没回来。”咏翔一见到她,满腹牢骚就咽下喉咙了,赶紧拿家珍来说嘴。

  “秦咏翔,我听到了。”家珍的声音此时冷冷地传进他耳际:“我晚上还有事,你自己顾店吧。”

  他居然没注意到她跟着黄涪湄进门!

  “麦按呢啦,美丽的徐家珍小姐!”咏翔双手合十拜托道,却只换来她的白眼。

  “全世界最温柔善良美丽大方的徐家珍小姐,拜托你帮我这个没眼光的宇宙霹雳无敌八卦龟毛男顾店,谢谢!”

  “一小时五百,否则免谈。”家珍趁机狮子大开口,咏翔一咬牙,只好点头认栽了。

  “乖……咦?我刚刚好象听到这位小姐说什么‘赶稿’的。”家珍把话题转到涪湄身上。

  该不该告诉她呢?其实涪湄从不轻易吐露自己的作家身份,早上算是说溜了嘴。

  “你听错了!好了,我要出门了,好好顾店。”看出她不想回答的咏翔立刻离开座位,拉着她逃难似的冲离门口。

  等离店有一段距离后,涪湄才小声道谢:“谢谢你。”

  “不用客气。”咏翔也松了口气,但有件事情让他无法理解。“对了,你为什么不想和家珍说呢?身为作家是很光荣的事情……”

  “错了,当作家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涪湄无奈地苦笑摇头。虽然她只是写写旅游杂记,但编辑若是不中意就会被退稿;修稿更是一件恐怖的折磨,往往比创造一篇新稿子的难度高上许多,尤其在摸不着退稿理由时。

  “就是不想用”是她遇过最可怕的理由,这时候只有放弃这份稿子,重新找个地方流浪,再记录另一种飘泊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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