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经历——书展首卖
有过几次和凌某人「缠斗」的经验之後,出版社永远甜美可爱的小郑郑终於学会了一件事——杀鸡要趁早。
所以,大概在去年六、七月左右,凌某人某日午后就接到这样的一通电话。
「喂?请问凌淑芬在吗?我这里是禾马文化。」这是她的标准开场白。
那个时候,我的「胎记」一书已在後制过程,都还未出书呢!我心中一凛,想:完了,她不会如此心狠手辣,竟然连新书还没出来就开始催下一本吧?
小郑郑非常明白我沉默的这几分钟在想什么,她火速接上一句,「放心,我不是来催稿的。」
啊!我心怀大畅,安心地接腔,「那,没错,我就是凌淑芬。」
我知道她心里在想:这并非你说你不是凌淑芬就可以赖得掉的,OK?
「我们公司要参加下一次的书展了,这是我们公司第一次参展哦!」小郑很愉快而甜美地说。
「喔……恭喜恭喜,我一定去捧场。」
「很好,谢谢,那你什么时候要交稿子?」她问。
我心中再度一凛。「不是说好了今天不催稿吗?」
「因为我们书展想要推首卖啊!所以想问一下你下一本稿什么时候会写好,这样我们也才好事前策划一些首卖的事宜。」
「首卖,我的书吗?」
不然是卖你的人回去给读者当台佣吗?我猜小郑可能心里如此冷哼。
「对。所以我们想要知道一下你下一本书的交稿时间,还有你打算要写什么。」
「请问书展是在什么时候?」我心头悬著。
「明年二月。」
我一听?心头大安,那还早得很嘛!
「没问题!」我满口答应。
「真的没问题?」
「没问题。」我拍胸脯保证。
「好。」小郑笑咪咪的。「那就麻烦你了,我时间近了会再提醒你一次。」
问题可大了!
没想到年底时,凌某人家中正好有些杂务,於是截稿日期一拖再拖。
本来预计除了主文之外,要写一篇以中东系列角色为主的番外篇,也因为时间上来不及,不得不作罢,改换另一个较为轻快有趣的NG番。
所幸,作品仍然顺利完成,真正松了一大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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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笔写刀青梅的故事之前,凌某人思考了很久。
关於咱们布雷德(Blade),情况是这样的——她是一只变色龙。
所谓变色龙,就是指她的身分千变万化,她可以让自己看起来像每个人,也可以任何人都不像。
对於这样变色龙的角色,我不能把她写「定」了,把她写得太定之後,就失去了她变色龙的特色。
可是……哇咧!是怎样啊?读友大人您们想想,有哪本书哪个主角哪家作者写人物还不能写得太鲜明不然就算失败?
最後,我努力在展现刀青梅本我个性与变色龙天赋之间抓一个平衡点,终於完全了这本《沙漠青梅》!
在凌某人的作品中,中东系列完全属於一个以娱乐性为主的系列,而不若《别爱那么多》系列有特定主题想表达。如果以电影来比喻,那么中东系列就如同娱乐商业片,而别爱系列比较像独立制作的剧情片。
也因为中东系列较走娱乐风格,创作它对我来说是很有趣的事,可以大大的发挥幻想力,天马行空,在那莽莽黄沙里一笔一笔快意恩仇。
本书的男女主角,青梅和里那,他们的生活环境和寻常人大不相同,也因此恋爱观、价值观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大抵上都不是你我寻常人可以理解的。
如果背景换到古代,他们就是典型的江湖中人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要他们抱在一起深情款款地互诉:「啊,我爱你。」、「嗯,我也爱你。」、「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一起奔向美丽的夕阳吧!」大抵上是极之不可能的事。
主角有主角的个性,有他们坚持的原则,这点连作者都无法左右。
所以青梅和里那,大概永远都会用一种很不像恋爱的方式去爱对方吧!(我相信,任何人敢在他们面前提到「爱」这种肉麻的字眼,包准被射得满身飞刀之後丢到沙漠里喂流沙。)
不过,也因为这一对不像恋人的恋人其实满妙的,凌某人并不排除以後再把他们两个人抓出来继续写。我从来没有拿同一对男女主角写第二本过,或许可以从他们两人身上开始破例。
《沙漠青梅》是他们两人开始恋爱(?)的故事,哪天,或许就来写一本这两个人「恋爱之後」的过程呢!我相信,那绝对又会是让平常人想抓狂大叫:「什么?你们两个这叫恋爱吗?啊?啊?你们就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相约去看电影吃馆子吗?踩在敌人的尸体上会比较浪漫吗?」
啊!
不多说了,我们来看故事,请翻开书页吧!
凌某人的email:[email protected]
写信给凌某人:台湾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
楔子
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空气是停滞的,一种纵欲狂欢之後的混浊气息。
酒从人体内发酵出来的味道。烤羊肉的味道。性欲的味道。体液的味道。
杂乱的气息让这片纯黑透露出许多异色联想。
房内悄然无声。
窸窣一声,某个人在床褥间翻了个身。
「嗯,好吃……」几句梦语之後又是一片寂静。
男人之所以敢如此安心的熟睡,是因为整栋宅邸天罗地网般的安全措施。全世界知道他有这处藏身窟的人不出七个,前五个都死了,第六个是他自己,至於第七个,明天早晨起床之後,他会顺手抽出枕头下的枪解决掉。
只要有第三者的地方就不安全,他拥有最高科技的保全网保护便足够了。
於是,密室里,除了床上交缠的男女,再无其他人。
再无其他人……?
一只戴著手套的掌封住他的唇。
「唔!」
奇塔,中东地区最恶名昭彰的恐怖行动掮客陡然惊醒。
他不知道那只手的主人是谁!
他不知道那个人躲在哪里!
一屋子的黑让他什么都看不见。
最重要的,不可能,有人在靠他如此之近後,还不被他发现!
大颗大颗的冷汗从他背心和额角窜出来。
就是今晚了!他心头突然浮起这句话!
昨天以十二种酷刑痛加折磨过他的合夥人,最後一枪打出对方的脑汁,当时那人看著他的恐惧眼神,他突然深刻地体会到了。
他相信自己现在应该有著相同的表情。
「唔……唔……」
只要让他说话!他有钱!他有军火!他有毒品!所有值钱的东西他都有!只要让他开口,凭他的不烂之舌,连阿拉都会放弃取走他性命的念头。
只要让他说话……
嘴上的压制竟然真的松了。
豆大的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奇塔知道自己只有一次机会。
「你是谁?」
黑暗中,一串变造过的声音,如鬼魅般扬起一阵怪笑。
「土耳其边界的那桩爆炸案……」夜之鬼在他耳畔吐著不似人类的低凉气息。「韩先生很不高兴。」
银光一闪,「唔」的一句轻哼之後,某种浓稠的液体喷溅向四面八方。
这是奇塔发出来的最後一点声音。
第一章
「用拇指把刀子扣在其他四指的指腹上,扔出去的时候手臂一定要平直,准度和力道才够,来!你试试看。」
「嘿!」三尺小人儿快乐地把小刀丢出去。
「嗯,不错不错,有进步了……这次起码是往前面飞。」
一只雀鸟被树下的人类惊动,拍拍翅膀飞开。
这样的树林,在沙漠里应该蔚为奇迹了。
是的,这是一座沙漠。白日气温高达摄氏五十度,夜里骤降到二十度的沙漠。沙尘暴、流沙、毒蝎子、游牧民族与亡命之徒组合起来的沙漠。
但,这也是一座雨林,各色花卉与树木尽管面绩不大,却明明白白将「森林」的感觉塑造出来,好闻的泥土芳香更绝对不会让人错认。
仰头上望,你会看到一个奇妙的玻璃罩覆盖在整片绿洲之上,将充满生命力的雨林与外头贫瘠的黄沙划分开。
为了这个生态保护罩,中东地区让人闻风丧胆的地下霸主韩伟格,足足耗费了一亿两千万美金,世界上保证只此一家,绝无分号。
保护罩笼住广达三公顷的绿洲,外表上看起来如同一颗透明的半球体。让它如此昂贵的原因,可能是它本身具有反射所有卫星和雷达探测波的自体隐形装置,也可能是它具有二十四小时恒温控制的高科技协调作用,至於防弹防火防沙暴的那些基本配备,就不必多说了。
当然,更可能只是韩伟格喜欢「一亿两千万」这个数字的感觉而已。
韩大头目做事常常是没有任何道理可循的,布雷德很久以前就明白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