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是老板,我说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决定所有事。」
听著路克碎碎念,他翻了个白眼,回道:「对,那包括决定是否卖掉所有你认为应该卖掉的东西,就算你把它弄垮了,我也不介意。」
「我在做什麽?」他替痞子倒满水,「喂猫喝水。」
「喂猫喝水——」
话筒里传来咆哮,之後是一连串的咒骂,他按掉通话键,将手机放到流理台上,又替痞子倒了些猫饼乾。
手机重新响起,「Fu——」
他直接按掉通话键。
手机再响,「Shi—」
他再按掉。
手机又响,这回对方一阵沉默,他才拿起来接,拍拍痞子的头,他微微一笑道:「容我提醒你,我现在正在休假。」
「休到什么时候?」他一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不知道。」
对方又是一阵沉默。
「对了,我早上传的传真你收到没?」霍克用肩颈夹著手机,收拾厨房和客厅里的垃圾,心情愉快的照宁宁教过的将垃圾分类,一边继续道:「对,寇哥要结婚了。不,我不是在开玩笑,你帮我把上面的东西准备好。时间?星期天。太赶?路克,有一种东西,叫做航空快递,不要告诉我你没听过,如果我到时没看到东西,你就可以准备走路了。」
手机再度传来一阵咒骂和咆哮,他把通话键按掉,然後提著垃圾袋,在经过冰箱时,把手机丢到冷冻库里,然後把门关上。
小教堂,耸立在山上。
十字架後的背景是蓝天白云。
新郎和新娘,看起来像爱情电影里的男女主角。
这场婚礼,很浪漫。
或许这个被宠坏的富家少爷不是完全没有可取的地方。
她知道这场婚礼是他筹备的,虽然她没看他做什么事,不过显然有钱好办事。
看著白云穿的那袭雪白婚纱,欧阳宁宁瞥了身旁的男人一眼。
她认得那件婚纱,她画过,全世界只有一件,是一位世界知名的服装设计师当年特别替卡莎丽娜设计的。
「你怎么知道白云的尺寸?」她小声问,知道他一定改过那件婚纱的SINE。
「寇哥。」他凑到她耳畔小声道:「你看他们有没有像美女与野兽?」
她忍不住扬起嘴角,又瞥了他一眼,他正看著前方的白云和寇天昂,虽然嘴里开著玩笑,但她知道他的笑容是真心的。
好吧,她承认,或许这男人不是被宠坏的富家少爷。
只是在经过那么多年之後,当她突然发现有一个男人,非但有钱又帅,脾气又好,还懂得听她的话做垃圾分类时,她实在不知道该将他归类在什么地方。
她的成长背景,让她见过很多不同的男人,但多数的男人都被周遭的人给宠坏了,要不然就是太骄傲、太贪婪、太自大、太愚蠢。当然,不是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不过就像是她常听到的,好男人一个已经死了、一个还没出生,剩下的不是同性恋,就是已经娶老婆了,要不然就是正在娶老婆——
看,前面的寇子就是一个。
所以……再瞥了身旁的男人一眼,她皱起眉……这家伙实在是教她不知道该将他定位在哪。
前面那对新人,在牧师的祝福下,互换了戒指。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她不够认识他,说不定这家伙在世界各地都有女人,毕竟他有那个财力。
男人只要有钱就会乱来,这几乎已成了定律;更何况,他不只有钱还长得帅,如果他身边会没有女人,那才真的有问题。
就算是那样,那也不干她的事。
暗地里咕哝了一句,宁宁下意识的皱眉,不知道自己为什麽会想到这里来,对了,是要归类……
好吧,他是寇子的弟弟,既然她把白云当朋友,寇子又娶了白云,勉强来说,这家伙可以放到朋友那一栏吧?
或是……房客二号?
老天,她到底想这个做什么?就算他长得很帅好了,那干她屁事啊!
恼怒自己的思绪一直在他身上打转,她咬著下唇要自己停止再想下去。
前方的寇子亲了白云,两个人笑得好幸福。
宁宁心一紧,她一直不认为所谓的爱情,真的会有一个快乐的结局,至少她长那么大,从来没见过,直到现在……
天知道,即使是现在,看著他们两个,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浮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
难道是她太遇愤世嫉俗了吗?
她真的很不希望她的观念是对的……
手一暖,她低首,看见他握住了她的手,她抬头,霍克仍看著前面。
不知道为什麽,她没有抽手,只是任他握著。
她真的很希望,公主和王子从此会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
真的……
「喂、喂!欧阳宁宁,等等——」
才刚要走出喜宴会场,宁宁就被人叫住了,她回首,看见白云那位当红娘的高中同学,直觉叫她赶快走人,可惜那女人腿也很长,她知道自己跑不过她,只得认命停下。
「什么事?」
「寇天昂他弟喝醉了,我记得你住白云咖啡店的二楼,你可不可以顺便带他回去?」
她瞪著那个大美女,很想说不行,然後她看见那个男人,他不知何时跑到前面,然後抓著麦克风开始唱起奇怪的英文歌来。
那个……笨蛋!
她僵在原地三秒,才决定上前,在他出尽洋相被人认出来前,把他给弄出这个地方。
「嗨,甜心。」他一见到她,绽出开心的笑,双臂一伸,就将她揽到怀里。
「我不是甜心。」她侧身闪过他的魔手,反手一抓,拉著他就往外走。
「嘿,甜心,你要带我去哪里?」他脚步有些踉枪,脸上挂著傻笑。
她真不敢相信这家伙会喝得这么醉。
宁宁拖著他到门口,皱眉问那大美女:「他到底喝了多少?」
「一瓶。」大美女微微一笑。
「一瓶会醉成这样?」老天,这男人只差没开始跳脱衣舞了。
「高粱。」大美女开口补充,笑意更甚。
宁宁开口骂了一串脏话,不是因为大美女的微笑,是因为他吐了。
他一路从饭店吐回家,然後倒在床上就睡死过去。
这只猪!
瞪著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男人,她原本考虑要让他就这样睡到天亮,但一想到恐怖的呕吐味会在房里逗留不去,她就觉得一阵思心,只得认命帮他脱去衣裤。
可恶,她痛恨得帮房客处理善後,不论是猫大便或是沾到呕吐物的衣——
思绪在看到他胸腹上那道恐怖的伤疤时猛地顿住,她瞪著他高级衬衫下的那道伤,脸色有些发白。
我的天,他这伤哪里来的?
她不知道自己瞪著他那道伤口多久,但直到痞子跳上床来,她才回过神,逼自己继续脱他衣服,却止不住双手发颤。
那是旧伤,看起来不像新的,是旧的。
她把他的衬衫丢到洗衣机时,这样告诉自己,却还是觉得惊慌,她没看过那么大的伤疤。
事实上,她觉得他受了那种伤竟然还能活著,简直就是奇迹……
难怪那天在医院,他死都不让护士脱他的上衣,她还在奇怪,明明这家伙平常在咖啡店里挺会和女人打情骂俏的,怎么会守他的上衣像在守贞操带一样——
结果,原来是因为他身上的疤,想到那道疤,她忍不住又瑟缩了一下。
放了一匙洗衣粉,宁宁按下电源,然後深吸了两口气才走回房里,跟著发现自己因为太过惊慌,忘了把他的裤子也脱下来。
替他脱裤子时,她发现他腿上也有疤,只是没胸腹上的那么恐怖。
她把他的裤子也丢进洗衣机里,然後回到房里,他仍瘫在床上呼呼大睡,全身上下只剩下内裤,那看起来相当丑陋的疤痕,在他胸腹上随著他的呼吸起伏。
美丽的动物,有著丑陋的疤痕。
他俊美的脸,让那疤痕看起来更加恐怖。
她一直站在门口看著他,怀疑老天爷怎么舍得让这麽美丽的动物受那种恐怖的伤?
她光是站在这里看,就觉得头皮发麻,胸腹同样的部位莫名隐隐作痛,更何况是当时受伤的他?
床上的男人打了个冷颤,她走上前,替他盖上被,遮去他身上丑陋的伤疤,但她知道它仍在那里。
瞪著他俊美的五官,她怀疑他究竟遭遇过什么样的事,才会留下那样触目惊心的伤疤……
深夜,两点。
他发出怪异的闷哼。
宁宁停笔,皱眉。
声音戛然而止,她怀疑是自己的错觉,於是继续盯著萤幕工作。
另一声压抑的声音响起,再度打断了她的注意力,她瞪著萤幕两秒,开始听到他在呓语,断断续续的,破碎、不安的呓语,英法交杂,语意不明。
她有些恼的丢下笔,乾脆起身走到隔壁看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一眼,她就确定他在作恶梦,那不难辨认,他的表情因痛苦而扭曲,两手紧握成拳,冷汗涔涔。
一喂,醒醒——」她伸手推他,试著将他叫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