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怎么这么晚?」走进门,哥关心地问我。
「我脚扭到,去了一趟医院。」同样的问句,我倒很乐意回答我哥,因为他的关心名正言顺。
「怎么那么不小心?不要紧吧?」老妈刚好从厨房端了一盘水果进客厅,听到我提脚伤,低头看着我的脚,口气担忧。
「医生处理过,已经不太痛了。」我轻轻地对妈妈笑了一下。对嘛!还是家人才会真的担心我,那个臭屁枫只会找机会损我。
「赶快去吃饭吧!妳今天这么晚,大家都吃过了。」妈妈将手中的水果放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爸爸面前的茶几上,后又抬头对溥靳枫说:「靳枫,吃饱了,来吃个水果,今天买的柳橙很甜。」
「好。」溥靳枫轻笑着回答我妈。
其实溥靳枫的笑容挺好看的,如果不带着他的臭屁的话,他勉强可以称得上帅。如果少了臭屁后,还能再多加点温柔,那么他的帅就可以和电视里的广告明星及今天的桃花一号相媲美。只可惜,这个人臭屁不离身,在我眼里,帅也就与他沾不上边了。
走进餐厅,满桌子的,岂止是像我哥说的有好料而已。那是满桌的山珍海味,我妈大概将她一生的拿手绝活全都拿出来了。在我的记忆里,我妈会这么大展身手的,只有在除夕吃团圆饭、宴请重要亲友,或我们家有人过大寿,今天就不知道为了什么了?
「今天为什么这么丰盛?」看着满桌的美食,我食指大动,脸上漾着兴奋。
「因为要庆祝靳枫通过他们事务所的级等评鉴,成为他们事务所里的一级律师。」哥勾着溥靳枫的肩,满脸的笑意盈盈,眼里充满着对他的赞许。
兴奋的心情突然熄灭,我抬眼看了下他,他果然眼里洋溢着臭屁的光彩。真是够了!要庆祝干嘛跑到别人家里庆祝,他的家人不会帮他庆祝吗?还有,妈也真是的,这样有必要弄得这么慎重吗?
对他的荣升我不予置评,拉开椅子坐下,拿起碗筷就要往桌上的美食动手。
「妹,靳枫很厉害,妳知道他们事务所里的律师有多难升级吗?更别说是一级律师,他可是他们事务所里最年轻的一级律师哦。」也许是我的脸上没有欣喜的神色,哥以为我不清楚升上一级律师有多困难,而溥靳枫有多厉害,所以拼命地在我耳边夸耀着他。
从面前的盘中夹了一块排骨进碗里,我没有回话,埋头努力地吃了起来。我的确是不知道升上一级律师有多困难,可是溥靳枫的厉害就不用我哥再浪费口水了,因为我从十年前就已经不断听说他有多厉害;他的厉害我很清楚,但是他的臭屁我也非常了。
啃完我妈的醣醋排骨,我眼睛在餐桌上溜了溜,看中了对面我最爱的菠萝虾球,拿起调羹准备动手,却已经有一瓢递到了我面前,倒进了我碗里。我一抬头,居然是他坐在我对面的位子上。
他不是吃饱了,还坐在那里做什么?还有,他怎么会知道我要吃什么?
「妳的脚受伤,我回去和我妈说一声,妳明天在家休息不用到花店。」将握着调羹的手缩回,溥靳枫边对着我说,口气轻和,而且眼神令我意外地显得温柔。
「不用了,又不是什么大伤。」低下头边塞了口虾进嘴里边拒绝他。我才不会上他的当,说不定他又在玩什么把戏想整我。
「那我明天早上来载妳。」
他的话让我讶异地又抬起了头,我的嘴唇微张,嘴里还有一个虾球。他今天吃错药啊!这么和善?
「你干嘛一大早从你家来我家,然后再把我载回你家,然后你再去上班?」含着虾球,我口齿不清地问。我不解,他如此大费周章是何用意?
他看着我在轻叹,我感觉得出来,只是不明白他的叹息所为何来?
「不用了,我明天早上送她去就好了。」哥哥转头对他说了。本来就是嘛,我哥就可以载我去上班了,干什么要他那么麻烦地跑来跑去,说不定一不小心又让他骂笨了。
「嗯,好吧。」他答,浅浅地笑了下。
我看错了吧?刚才他的眼底好象闪过一丝丝的失望?不会吧,我不让他载他感到失望?这太没有道理了。
果然,不到三秒钟,他便露出他的本性,满脸自大的笑容,舀了一汤匙的红烧鱼进我的碗里。
「吃鱼会聪明,妳多吃一点,看能不能有救。」
我忿怒的眼眸对上他调笑的眸子,这一次我可是马上就知道他又骂我笨了!
厚!他这个人……这个人……
溥靳雪,妳对我说实话,他真的没骂过妳笨吗?
第二章
我被扑倒是第一次。
被男人扑倒可能是许多女人的一种绮丽幻想,可是我现在没有办法有什么感觉,因为扑倒我的是一只狗,一只流着口水、体型比我壮硕好几倍的超大狗。
晓星花坊从早上九点营业到晚上九点,营业项目除了鲜花的买卖,还包括了各种会场的布置,溥妈甚至还兼营了插花教室。因为营业时间长,所以上班分了两个班别,正常的朝九晚五与中午十二点到晚上九点,而我很幸运地上的是正常朝九晚五的班。
假日对花店来说是比较忙碌的日子,照理说员工轮休是不能排周末假日的,可是我在上了一个多月的班后,竟还没上过假日的班,溥妈排给我的休假都是正常的假日,让我实在要害怕溥妈对我的特殊待遇,会招来其它同事们的罢工抗议。所幸,其它员工好象都很理智,而且都很疼我,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是花坊里年纪最小的,而且又很有人缘的缘故吧!
尽管我受尽大家的宠爱,可是花坊有难,我可不能袖手旁观。
说有难大夸张,其实是因为这个星期日是所谓的好日子,喜宴特别多,花坊一连接了好几个婚礼会场布置的案子,有点忙不过来而已。
本来这个假日我还是轮休,而且溥妈说我的脚伤还没完全好,所以不要我过来帮忙。可是受人点滴,报以泉涌,是我的为人准则,我怎么能在这个时候不跳出来挺身相助呢?于是我硬是自告奋勇地要在星期日过来帮忙。
也许是因为我第一次在假日上班,前一晚我竟然忘了拨闹钟,我依然如平常假日,在九点多时才幽幽转醒,等到我能清醒地看清闹钟上的指针时,指针已经指着九点半。
时间让我从床上惊跳了起来,我用我这辈子最快的动作换衣梳洗,然后冲了出去。
从公车站到花坊,需要横跨过一个小公园,我奋力地冲刺,不敢多耽搁一秒钟。
谁知,才踏入公园,迎面就来了一只雪白的大狗,兴奋异常地直扑向我而来。
所以,我现在就是被狗扑倒,还被牠的口水舔得满脸的狼狈相。
屏着气,我不敢有太大的动作。虽然这只狗看起来像是很高兴地在舔着我,可是,谁知道牠什么时候会翻脸?
「米洛!」从前方传来一声清亮的男声。我想是在叫这只狗,因为牠高兴地转头吠了两声,又继续转过来舔我。
喂!狗大哥,主人在叫你了,赶快回到主人身边去,不用顾虑到我,真的!我不介意你疏忽了我。
这位狗大哥显然对我的兴趣比对牠主人高,整只就趴在我身上,努力地摇着尾巴,还不忘用牠的口水对我的脸多加照顾。
「米洛,不可以。」狗大哥的主人终于赶到,将绳子挂上狗大哥的项圈,死命地想将牠拉离我的身体。
经过主人的一番努力,用了三种姿势使力,再加上口头上的不断威胁利诱,狗大哥终于乖乖地从我的身上离开。
从地上爬起,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可是脸上的口水,真教我欲哭无泪。
「咦?是妳?」将大狗安抚好后,狗主人抬头看我--他居然是那天在公园里撞到我的那个匆忙帅哥。「噗……哈哈哈……」
我的一身狼狈让他笑弯了腰,他笑得很夸张,而且似乎没有要停止的模样。
「是,很抱歉,是我。」我满脸懊恼地看着他夸张的笑容。也不想想,是谁害我变成这副德性的?
「妳怎么老是被撞倒?」努力克制着笑,他眼眸晶亮地看着我。
「我这次是被扑倒的。」我口气抱怨外加眼神哀怨。
他莞尔地笑了,低头在口袋中找着什么东西,最后拉起他的背心帮我擦掉脸上的口水。
「对不起,牠是因为喜欢妳。」我们的距离不到一公分,他在我耳边这么说,手上帮我擦脸的动作,轻柔得让人以为喜欢我的不是狗--是他。
他的体格比那天撞到我时看起来的更好,因为那天他穿著衬衫,今天则只有一件运动背心。运动背心让他结实的身材表露无遗,浑厚的胸膛、肌肉适当的曲线,他是男性梦寐中的黄金比例,他身上还有一种淡淡的运动香水味道,让人心醉神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