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绣花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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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我只有重要场合才会动到这枝笔。下次再用到它写邀请卡给大家,大概得等到另一场我有参与的布道会吧。

  打从一开始创作小说,兰京的几百万字全都是用右手写的。头几本还是用一般的笔来写,后来豁出去,砸下几千两银子买了下边照片中的那枝钢笔。那时我好乐,到处跟人嚷嚷我买钢笔罗。而且假装不经意地强调:钢笔在日文叫做万年笔,就是可以「写很久」的意思喔。结果,都没人理我……

  这枝钢笔不太适合女生使用,因为很重,但是几年磨练下来,它已经变成我手指的一部分。人是不会觉得自己的手指很重的,更何况,它是我的老伙伴。但是使用钢笔有一项麻烦,就是稿子会很怕水,偏偏我写稿的时候习惯喝茶,一不小心沾到稿面,字就糊了。如果不小心写到睡着,流了一稿子的口水,不但醒来后得含泪重写,(千万不能落泪!)脸上还会拓印到已经面目全非的内容……

  另外,我在写稿时会用到大量的口红胶、剪刀、胶带,以及立可白。而且我一直以来都用状似指甲油的两罐式立可白,但是现在停产了。不得已,只好改用按压式立可白。但它有很多缺点:干得慢,干后墨水又写不上去,必须改用钢珠笔来写。所以我桌上总有一大堆工具,有点像开刀房的医生,不断地按不同状况更换不同工具,繁复操作。

  不过最严重的问题,是我惯用的稿纸纸厂在年初倒闭了。我习惯用黄底褐线的稿纸写作,它的磅数与质感,都记忆在我的手里。目前我存有的纸量大概还够写个十来本书,那之后,我就不知道要用什么东西来写了。我手上的东西一项一项地被时代淘汰,但是我依然坚持拿笔,这是文人的书写骄傲,也是由辉煌而落没的时代记号。

  右边那张照片,是方医师的「绣花」诊所。本来我还想刊出其它男主角的资料,如:他们的车啦、他们常去的店啦、常出没的地点什么的,后来取消掉了,免得泄底……

  「你早就泄底了。你写的那个乐乐,简直就是你的翻版。」小编指控。

  错!乐乐她妈妈,才是我的翻版。

  「你作梦!」

  你想被揍?

  「……」小编啜泣。

  兰京的房间,书满为患。(但是很少言情小说,有点不太敬业,嘿嘿。)可我家太后已下懿旨,严禁兰京的书泛滥到房门以外。一旦跨越楚河汉界,家法伺侯!

  没办法,只得努力「藏书」。像左边照片中的中间那条画布后面,是由地上迭起的一大落书,伪装成房柱。左侧的一层层资料箱,是由地板顶到天花板的一座「危楼」。请问,如果这一层层资料箱放的是读者来信,当地震来袭时,它会怎样?

  答:垂直倒塌,因为重量不均。

  经过九二一、三三一等几次大大小小的地震,最上层的资料箱已经摔到烂。兰京努力在房间的每个角落塞书,塞到连房间内的厕所也沦为「顶天立地」的书库,马桶啦洗脸台啦什么的,早就沦为仅供参考的装饰。通常作者出书,出版社会免费提供十本,我已经懒到没力把它们扛回家,拿个一、两本就够我伤脑筋的了,不知该往哪里塞。最后,恍然大悟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塞了:太后的御书房!呵呵呵。

  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是一句屁话。

  此为我挤眉弄眼地被太后揪着耳朵拎到御书房时,最惨痛的领悟。

  「你嫌自己最近活得太凉快了,是吗?」太后温柔切齿,狠手扭捏。

  「竟敢偷渡到我的地盘上,啊?」

  「咦……咦?」赶快卖弄无辜。「这些书是什么东东啊?」

  小编冤嚷:「这些本来就是乐乐的台词!还说她不是你的翻版?」

  找死!

  ……

  然后,小编就每年都到被母后扒皮的兰京坟前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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