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花都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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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终于来到梦想中的巴黎!

  一下飞机我便用力嗅着巴黎的空气,想感觉一下巴黎的空气是不是比台北多了些时尚的气味。但是,除了吸进一鼻子冷空气之外,什么差别都没有。

  好吧!或许因为冷而干燥的关系,巴黎的空气品质是比台北要好多了。不过,随后导游便说:「巴黎可以随地丢纸屑。」

  听了之后吓了一跳。

  怎么可能?一个举世闻名的都市、一个时尚流行的发源地、一个从小从书中知道的花都,怎会允许人们乱丢垃圾?

  导游解释:「因为政府征收垃圾费,所以市民便抱着『不丢也是要缴钱』的心态,大家一起丢垃圾。」

  就在大家心里想着这是不是一个合理的做法时,导游又说了--

  「大家走在路上要小心一点,因为巴黎街上遍地是黄金。」

  一听到黄金,大伙儿又是眼睛一亮。

  然而此黄金非彼黄金。巴黎人爱养狗,视小狗为子女,每天一定带着家里的小狗到街上遛遛。基于上述原则,于是「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如果专门清扫狗黄金的清洁人员来不及处理,那么就得自求多福了。

  这就是巴黎!真的相见不如想念。

  不过,就和大多数的女性朋友一样,逛LV是不可缺少的经典行程。

  因此,草车吃完牛角面包和咖啡当早餐后,我和Jasmine、Jenny便飞也似的掌握有限时间冲向拉法叶的LV专柜。

  令人咋舌的是百货公司刚开门营业没多久,LV柜前已排着长长一串人龙。

  每年必到巴黎两次,每次必到LV朝贡的Jasmine早已见怪不怪,二话下说便往人龙后一站,马上融入其中。

  对LV没有特别情感的我曾经拥有一个LV的侧背包,走在街上发现几乎每个人都背着相同的包包,简直像是国民书包一样,当下便把它转送给别人。

  所以,去巴黎前并没有计昼要把国民所得贡献在LV。

  然而,学过「消费者行为」的我还是中了招;一进到LV专柜里,橱窗里的每个包包似乎都散发出金碧辉煌的光芒,加上其它顾客毫不犹的购买行为,让人觉得不买一个真的有虚此行。

  于是,在一时冲动之下,我也成为了LV的裙下弄臣。

  记得有一个晚上,我们匆匆赶在LV打烊之前来到香榭丽榭的专卖店,但在门口我们就被挡了下来。

  原来是店里人太多,为了服务品质只好管制客人的数量。

  于是我们三个像傻瓜般的在门外吹了将近半小时的寒风。结果买回来的包包仅提了两三次,就因为太重又不实用,一直放在衣物间里。

  现在想起来真是好笑。

  另一件好笑的事是,去巴黎之前许多人都告诉我,巴黎的治安不好,所以千万不要单独行动,也不要穿得太显眼。

  因此,在Jasmine和Jenny工作不能陪我时,我鼓起了极大的勇气才敢踏出饭店的门。

  在地铁站里,有个面无表情又行色匆匆、一身暗沉衣着的人就是我。在巴黎五天,这种装扮没有改变过。

  每个人都问我:「去巴黎有没有艳遇?」

  我想,应该不会有人对我多看一眼。

  除了花半天不到的时间在罗浮宫里走马看花之外,这趟巴黎行并没有出发前想象的艺术。Jenny建议的奥塞美术馆没去,凡尔塞宫也来不及去,连游塞纳-马恩省河时也因为太冷而一直躲在船舱里没出去。

  只能在塞纳-马恩省河两岸灯光照射下浏览着矗立在河岸边的雕像,及遥遥望着巴黎铁塔,在心里喊:巴黎,我来了!

  趁此机会也要谢谢Jasmine和Jenny,她们两个每天在工作之余还要陪我跑来跑去:睡觉时Jasmine还让出了她的棉被给我,又带我和Jenny去品尝了法国的海鲜料理。

  说到那一大盘足够六人份的海鲜料理便教我们三个女生咋舌。Jenny是吃了生海鲜便会马上变成灵芝草人的体质,而我吃生蚝是只吞不咬,活生生浪费了那一大盘生猛海鲜。

  幸好服务生还满好的,允许我们将盘子里的生海鲜换成水煮虾,才免得我们眼睁睁看着一大盘海鲜却只能饿肚子。

  总而言之,这趟巴黎行是充满了新鲜和乐趣。而有了一次经验,希望下次再有机会到巴黎,能够真正去欣赏及体会巴黎的美。

  第一章

  「我为什么要去相亲?」

  白毅凡真的不懂,好端端的,父母为什么突然提出这么奇怪的要求。

  「相亲有什么不好?」白翎瞪着眼睛回问儿子:「你为什么不肯去相亲?」

  父亲的反应让白毅凡感到好笑,他的意思好像要自己去相亲是件多么天经地义的事一般。

  「爸,您别再开玩笑了。」白毅凡不想再浪费时间和父亲讨论如此没有意义的问题。「公司里还有很多事,我要走了。」说完就打算转身离去。

  「你给我回来!」父亲难得露出严厉的一面。

  白毅凡回头,也一脸不轻易妥协而坚决地说:「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去相亲的。」

  眼看父子俩就要杠起来了,白毅凡的母亲忙出来打圆场:「你们父子俩别一早就都火气这么大,不过就一件小事而已嘛。」

  白毅凡转向母亲。

  「妈,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自己的事我自己会处理。」

  他的话刚说完,白翎又瞪大了眼睛。

  「你的意思是你现在翅膀长硬了,可以置父母于不顾了?」

  「爸,我不是这个意思。」

  白毅凡有些无奈,他没有半点要忤逆父亲的意思,但是父亲今天提出来的要求真的离谱。

  「我只是……」

  「只是什么?」父亲打断他。

  「我只是想先把公司的事情做好,而且我还不到非结婚不可的地步……」

  「什么叫不到『非结婚不可的地步』?你就算不替自己想,也得替我和你妈想啊,你再不赶快结婚、生个孙子给我们抱,你怎知道我们等得了那么久?更何况公司早就上轨道了,你说你还有什么要忙的?」

  听到父亲的话,白毅凡更是啼笑皆非了。

  「爸,您和妈都还很年轻,再等个十几二十年都没问题的。」

  「我不管你怎么说,这个星期六晚上你一定得去!」白翎下了最后通牒。

  从没见过父亲如此蛮不讲理,好强的白毅凡也豁出去了。

  「总之我是不会去的!」

  丢下一句话后便不管父母的反应,白毅凡头也不回地往门口走。

  这真是件教人莫名其妙的事,想到父亲没事好端端地竟要他去相亲,白毅凡不禁好气又好笑。

  他的条件有差到需要靠相亲找对象吗?

  是!近几年来他没有固定的交往对象是事实,不过那是因为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谈情说爱上,而非找不到对象啊。

  研究所毕业后他就来到父亲的公司上班。

  生物科技是自电子业之后的明星产业,就和当初的电子业一样,谁能抢到先机谁就掌握胜算,台湾的生技界比起美国和大陆都慢了一步,如果不加紧脚步,一旦市场被别人占去,那就什么机会都没了。

  所以,在这紧要关头上,他哪有空去谈这些事?父亲应该知道他的情况的呀,为什么会在这时候开这种玩笑呢?

  可是,说是开玩笑,看父亲坚决的态度又不像是在开玩笑……

  唉!管它的,父亲就算生气也只是一两天而已,也许两天后他就忘记这回事了吧。况且自己也从不想在这件事上顺从取悦父亲,多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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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穿衣镜里一身细纺白纱滚着优雅古典的蕾丝边,如此纯洁梦幻,倩妮觉得自己像极了从天而降的仙女。

  再往上看到自己的脸时,倩妮却狠狠地倒抽了一口气--

  只见自己雪白的脸上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比熊猫还要熊猫;而她脸颊上两块腮红,则像是三岁小孩的涂鸦。

  还有,她的口红是怎么画的?为什么可以把她最自豪的樱桃小嘴画成血盆大口?

  倩妮简直快疯了,忍不住大叫:「是谁?是谁把我弄成这副模样?」

  只是,她却没有听到自己的声音。

  怎么会这样?倩妮突然发现自己的嘴巴不见了!

  不会吧!老天在开什么玩笑?

  倩妮疑惑地伸手摸向原该是嘴唇的地方,可是,除了耀眼吓人的口红之外,什么都没有。

  也就是她的嘴巴真的不见了!

  天啊!这是怎么回事?倩妮开始慌张起来。

  天!谁能告诉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爸爸!妈妈!救命啊!

  倩妮想大声求救,可是怎么都出不了声。

  望着镜子里一脸惊慌无助的脸孔,彷佛是一个受了惊吓的鬼般,倩妮再也忍不住闭上眼转身想逃。

  谁知道她一转身就被长长的婚纱绊住,整个人瞬间往下扑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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