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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先生残废,大小姐再来就是要报复少奶奶了。」

  只是,那些佣人等了十年,还是没在报纸上看到董媚芝的名字。于是,又有人开始猜测,她一定是离奇失踪了。

  ***

  四年多前 澳洲

  罗奇把一条代表罗勃兹家的十字镶钻项链,戴在冯羽桑雪白的颈项上后,亲吻着冯羽桑吹弹可破的肌肤。

  他没想到自己会在二十八岁生日这天,收到一份如此特别的「礼物」。

  他返回一片漆黑的家后,在微弱的烛光中看到了他的「生日礼物」。冯羽桑以最纯真、最圣洁的方式,只送不卖地把自己推销了出去,那恐怕是罗奇这辈子再也收不到第二次的美丽礼物。

  所以,他决定将象征着罗勃兹家的十字架镶钻项链,送给他所深爱的冯羽桑。其实,他早该在巴箴送他礼物时就该想到了。接到那包装漂亮的纸盒,他心里就在想,坏心的巴箴准不会送他什么好东西;尤其在看到巴箴那邪恶的笑容时,他就更加确定了。结果,巴箴那家伙果然不负重望,送了他一打的彩色萤光保险套。不是「一个」,是「一打」耶!而且早在礼物被拆开之前,巴箴就在外面注明:一次使用完毕,而且使用日期只限今天!瞧瞧这……

  嘿嘿,这还不打紧,更精采的还在后面呢!

  ***

  巴箴还没进门,宏亮的大噪门便扬了起来——

  「冯羽桑,你这睡死猪,我买了东西,你快起来吃呀!」巴箴叫了半天,就是没人答应;最后,她总算在浴室的浴缸里找到了冯羽桑。

  「冯羽桑你有病啊,干嘛睡这里?」巴箴劈头就问。

  冯羽桑半睁着眼睛,嘴唇苍白。「我胃痛。」

  「胃痛就得睡浴缸啊?」巴箴双手叉着腰问。

  「上吐下泻比较方便嘛!」冯羽桑答得有气无力。

  「神经!」巴箴转头就要去找药给她吃。

  「不要啦!」冯羽桑在后面喊着。「我们去……看医生。」

  巴箴本想应该叫罗奇陪她去,但她忽然想起,罗奇应该没有这么早回来才对。几天前,她心情特别好,一时心血来潮,信口胡诌了个故事给罗奇听,内容大致是:如果在女孩十九岁这年,找齐十九朵不同颜色的玫瑰,送给女孩,从此,他们便会一生一世,纠缠不清——意指天长地久。于是,傻呼呼的罗奇,当下便决定就算翻山倒海;也要找到十九朵不同颜色的玫瑰,送给冯羽桑。唉,爱情果真是盲目的,这些日子他大概在忙这些吧!

  「我最近胃很不舒服,你陪我去看医生嘛!」

  从医院回来后——

  冯羽桑以奇快的速度整理着行李。当她触及脖子上的项链时,手一拉就想扯下它;但不知为何,还是狠不下心。

  她一咬牙,拉上旅行袋的拉链。一向慢吞吞的巴箴这次动作倒是比她快,已经在门边等她了。

  「我问过航空公司了,十一点有个班次飞往台湾,经济舱。」

  经济舱就经济舱吧!只要能尽快离开这里就好。巴箴门一锁,和冯羽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们生活、居住了好几年的家;离开了澳洲,也离开了罗奇。

  「你的胃没问题,但是你的子宫里多了个东西。」冯羽桑永远忘不了那年近五十,留着小胡子的医生,如此绝妙地宣布他的诊断结果。

  她忘了医生还说些什么,她的脑海中完全空白。「你要当妈妈了!」直至巴箴在她耳朵旁大喊大叫,她才恢复正常思考。

  她没哭没闹没笑也没上吊。只是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怀孕?没道理呀!

  接着,她急了起来。她要不要告诉罗奇?不,这是绝对不行的。以罗奇的个性,一定会马上跟她结婚。冯家上一代给她的阴影实在太大了,叫她一辈子都视婚姻为畏途;不管罗奇多爱她,她都不能嫁给他,婚姻是不可信任的,与其将来感情生变离婚受伤,倒不如趁现在,别让自己陷下去。

  还有,冯靖柔那临死前的可怕诅咒……她打了个寒颤,不寒而栗。如果今天,她并非生长在这种复杂而可怕的家庭,她可能会开开心心地与她所爱的人结婚,平凡而幸福宁静地过一生。但是,现实与她的梦想完全相反!

  残酷!她只能如此说。

  心软而善良的她,绝对不敢也不愿拿掉孩子。「用一根细细长长尖尖的勾子,伸进去把胎儿搅碎,再一点一点勾出来。」尤其在巴箴比手划脚地跟她描述流产的过程后,打死她她也不愿做这么残忍的事情。

  可是,这整件事情很矛盾呀!她爱罗奇,罗奇也爱她;她不想结婚,她不想拿掉小孩;她不能告诉罗奇她有孩子,她想生下孩子;孩子没有爸爸……唉!搞到后来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讲什么,真是一团乱!

  于是,善于逃避的她,逃上了飞机,只想先躲开一切再说。

  在飞机上,她终于取得自己的谅解: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和他长相厮守;她仍爱着罗奇,但不愿让他知道。养育孩子不一定要两个人;如果真要两个人,她和巴箴加起来也可以算是两个人。离开时不一定要说再见;所以她悄悄离开,也是对的。省了时间、口水、饯别、吻别。

  所以,当飞机抵达台湾时,她已决定,要永远、偷偷地爱罗奇,要付出全部的心力,来呵护她未出世的孩子。她不是董媚芝,董媚芝生下她,是为报复冯家;但她不,这是她与罗奇的孩子,也是她所唯一能保留的,她已经非常满足了。

  也许换一种方式,爱可以更简单、更美好。

  第10章(1)

  冯羽桑一个人坐在白色摇椅上,十月的风微凉,但她不在意。白色的衣袂与乌黑的长发在风中飘扬,她的视线落在远方,对周遭一切不闻不问,置身度外。

  一道阴影落在她眼前,她受着惊吓地往后缩,赤裸的脚踝雪白而无依。

  罗奇神色复杂地盯着她。她柔亮的发还是在风中飞扬;她的头发愈来愈长,他与她的距离却愈来愈远。

  她看着他,没有任何表情。他良久才开口,声音低低的:「我想知道一些事。」

  她的脸色依然苍白,若不是迫在眉睫,他不会选在这个时候问她。

  「你唯一该知道的一件事,就是芃芃的身世。而我已经告诉你了。」她冷冷的语调表示不想再多说。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你的事。」

  她动了动身子,显然相当震惊与惶恐。

  他早料到她不会轻易说出,只好继续逼她。「我说过,为了芃芃,我必须娶你,但我不能娶一个不明不白的女人,我们高贵的罗勃兹血统不允许。」

  她愤怒地瞪着他,他不屑的口气和眼神又刺伤了她。「我不会跟你结婚的!」她狠下心的说。

  他不在意地耸耸肩,「没关系,但芃芃的抚养权归我。」

  「你休想!」她咬牙切齿,痛恨他总是能丝毫不差地揪中她的痛处。

  「我不介意上法院,而且我深信芃芃的抚养权一定归我。」

  她冷冷一笑,「那你就等着看我死!」

  他诧异的说不出话来。原以为,他这样就可逼迫她就范,但倔强的她,竟宁愿选择以这种方式作了结。也许,他真的没有了解过眼前这外表柔弱,内心固执的女子。

  他放软了口气,蹲在她面前。

  「你为什么要回台湾?」

  她冷哼一声,「脚是我的,我爱去哪里就去哪里,你管不着。」

  「你为什么要生下芃芃?」

  她的回答延袭上句的风格,「肚子是我的,我爱生几个就生几个,你管不着。」

  很好。「你为什么要坐在这里?」

  「房子是我的,我爱坐哪里就坐哪里,你管不着。」

  「你为什么要买这套衣服?」

  「钱是我的,我爱买哪套就买哪套,你管不着。」她发觉他一直在问搭不着边的白痴问题。

  「你为什么要爱我?」这句才是唯一重点。

  「心是我的,我要爱你多久就爱你多久,你管不着。」她不疑有他地回答。

  「你为什么喜欢吃大蒜?」他又冒出莫名其妙的一句。

  「我不喜欢吃大蒜!」等等,她刚才好像说了一些不应该说的话。「我刚才说什么?」

  「你不喜欢大蒜。」他照实回答。

  「还有?」她努力回想着她方才讲过的话。

  他摇头。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接下来,他要自己去查,查出原因。这对他来说,太重要了。

  他发现自己有一种快要飞起来的快乐,这感觉太奇妙了,难不成全因为她在无意中被他套出的那句话?

  「你这两天还有没有再看到鬼?」他突然问。

  她差点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错愕地逃避他的眼神,「看到鬼的是你的陶曼莎,不是我。」

  他从鼻子哼出一口气。「曼莎只属于她自己,不是『我的曼莎』。」

  她苦涩地牵出一抹笑,「董媚芝也说过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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