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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惨的是,听说每天以公车代步的她,那天竟然舍弃宽敞的公车而步行回家,只为了现她那条漂亮的鱼尾裙。所以啊,各位爱现的女人得注意了,爱现归爱现,最好是祈祷身边不要有冯羽桑和巴箴此等的人物出现,以免「遗憾终生」。

  其实,在国外求学的留学生,大都是各扫门前雪。尤其在澳洲这个留学生如此多的「留学圣地」,有来自世界各国的学生,彼此的生活习惯和语言都不同,虽然说「出外靠朋友」,但那也是少数;所以冯羽桑和巴箴的恶行,也幸运地获得同学们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因为冯羽桑的漂亮和巴箴逗人发笑的「长才」,两人又是班上唯二的中国人,所以并没有受到同侪的排挤。当然,这也跟冯羽桑在生日时大发礼物,懂得贿赂有关。

  至于那个可怜的法文老师,第二天就以请事假为由,没有来学校上课。想必她是在回家后,发现自己的丑态,羞愧地躲在床底下不敢出来,尤其在她想到自己竟如此招摇地绕行整条街道之后,一定恨不得把头撞在积雪上。

  而一向不懂得廉耻的巴箴和冯羽桑,一听到老师请事假,便急着猜测她是不是去「收惊」?要是她知道她有两个如此恶毒的学生,一定会气得把她们两个抓去浸猪笼。

  第三天,法文老师还是没来,听说请了病假;第四天,听说请了公假;第五天,正当巴箴和冯羽桑大大地猜测着法文老师将继续请婚假、产假,甚至丧假时,法文老师出现了。只是,她再也不肯穿裙子,而且有事没事就往身后一探,发现没有「异物」后才肯放心;不仅如此,她不再走路回家,也不再搭巴士,而是自己买了一辆车,一下课便钻进车里开车离开。由此可见,女人不但伟大,影响力也不可忽视。瞧!巴箴和冯羽桑这两个小女孩不就改变了一个女人爱现的风骚性!?

  从此,她们两个人绝对不会放过任何机会,而且下手一次比一次狠毒。前几天,她们才刚拿着上面滴满鸟屎的老花眼镜给校董戴上哩!

  巴箴和冯羽桑匆匆穿过通往学校的一条大马路,在抵达校门口时,一辆别克跑车急急停住。被吓到的冯羽桑马上就想开口,而张开的嘴却在见到从车上步下的人时而闭住。接着,一张刚睡醒的脸突然急遽变红。巴箴马上也看过去,反应跟冯羽桑没啥两样。这次,两人极有默契地,拔腿就跑,如同迟到的小学生,以超快的速度向教室奔去。

  留在原地的罗奇,充满笑意地盯着冯羽桑远去的背影,和那一头在空气中飘扬的黑色头发。他前几天做了一个连他自己都觉得荒唐的决定,就连一向冷静自持的陶曼莎也惊讶地跳起来骂他疯了,当时的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其实,这也不是一件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是,他厌倦了一个人在舞台上演奏,想换另一种方式继续他的音乐之路,如此而已呀,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嘛!

  ***

  第2章(2)

  因为罗奇,冯羽桑终于懂得「忐忑」这两个字的念法,也终于知道中国人为何会创造出这两个字、一句词,因为此刻,她的一颗心正是上上下下。

  她真的宁愿幸运之神多眷顾别人一些,把罗奇让给别人看。毕竟她丢的脸实在太大了,世界上有几个人会像她这么丢脸,把眼泪鼻涕涂在别人身上?

  那种「SPP」,俗毙毙的行为,足够让她把头埋在防空洞直到发白。

  巴箴自顾自地在她耳朵旁叽哩呱啦,计划着两人要如何给新老师一个「小小」的下马威。

  「你看,假如我们在钢琴上涂辣椒,效果会不会比较好?」巴箴兴匆匆地从百宝箱——俗称书包,取出两条大红辣椒,让人不得不佩服她的「工具齐全」。

  只顾着沉思的冯羽桑没听见巴箴的馊主意,巴箴只好把两条辣椒拿到她眼前晃。冯羽桑受不了的瞪着她的好友,巴箴朝她点点头,便拿出美工刀把辣椒切碎,再小心翼翼地涂在钢琴的琴键上,等它「入味」了以后,再把辣椒擦掉,只剩下被沾染过的黑白琴键。

  他们的日本同学见状又顺便拿给她一些家乡的芥茉,还有美国同学的大蒜,再加上韩国同学的辣油,搅拌后均匀地涂在琴键上,再依第一次的方法让别人丝毫看不出破绽。得意洋洋的巴箴向冯羽桑比了个手势,便准备出去洗手,奈何才走到教室门口,便迎面撞见那仁慈可爱的校长,作贼心虚的她连忙把手背在身后,逃回自己的座位。

  而差点让冯羽桑想把巴箴的辣椒吃下去的,是校长后面的那一只跟屁虫。

  接着,校长开始用他道地的雪梨口音讲话,然后,一直到校长离开,留下那只跟屁虫,冯羽桑的精神一直处在恍惚状态。

  天哪!怎么会这样?她刚刚在校门口看到的罗奇,现在竟然出现在她面前,还变成了她的音乐老师,噢!这一切太荒谬、太诡异了,她不能相信是真的。

  冯羽桑白皙的皮肤、乌黑的头发、美丽的五官,在这个五颜六色的班级里显得特别突出、引人注目。原来,黄种人是这么的美,或许他该推翻掉以前对黄种人的刻板印象,重新把眼前这个秀气灵弱的东方女孩嵌入他的记忆里。

  早上,他要来这个学校时,陶曼莎还特别叮咛他「玩够了就回来」。毕竟,以他目前的名气,有比来这个学校教音乐更好的赚钱管道。所以,当陶曼莎知道他这个决定时,气得骂他是疯子;而当校长知道他要来时,则惊喜地亲自出来迎接。

  他,Ricky Roberts,二十八岁,八岁便开始他的音乐生涯,一度被西方乐坛称为音乐神童。六年前从America Louisiana Baton Rouge LanguageUniversity毕业后,晋升为音乐才子,在经纪人的刻意安排下,一次又一次地登台演奏,颇负盛名。一年前,他开始厌倦闪烁的舞台灯光及喧腾的人声,与经纪人一同消失,来到了美丽而幽静的澳洲。

  平淡而悠闲的太平日子过了一年,他已经完全地脱离了乐坛,也忘记了他曾有的灿烂。如今,他遇到了冯羽桑,那个绝美又虚幻的女孩,她有一股若有似无的缈然气质,他感觉得出来——真的。

  或许是因为他从小到大的日子,都是旁人在左右替他安排,他难得有自己的时间,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所以,在他名利双收之时,他离开了家庭,选了陶曼莎来当他的经纪人,兼任情妇。成熟美艳而胸大有脑的陶曼莎,他喜欢,但是不爱。

  所以,在他遇见冯羽桑时,他便像是着了魔法王的道,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她。就这样,他来了这所学校,只为冯羽桑。

  如他所料,冯羽桑的表情,尽是满满的不可置信。他缓缓地向她走去,故意想让她紧张。等他走到她座位旁时,终于看见她低下头,翻着手中的书,就是不看他。他出其不意地转向旁边的巴箴,扬了扬眉。

  「我们好像见过面。」他说的是实话,尽管当时巴箴就站在冯羽桑旁边,但目不斜视的他一向专注,眼神很少瞟到目标以外的事物。所以对于其实已经见过两次面的巴箴,他只是感到面熟。

  「啊?是吗?」巴箴面色怪异地假笑着。

  「你的名字?」

  「BAR.B.Q!」巴箴脱口而出。她一说完,包括冯羽桑和所有同学,全都笑成一团。可怜的冯羽桑,为了怕笑声太大引起他的注意,只好紧闭着唇,控制着不让自己笑出声。

  巴比Q?亏她想得出来!

  待全班都笑够了,罗奇才又开口:「好吧!BAR.B.Q,你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

  巴箴干笑两声:「我是我妈生的人。」语毕,又惹来一阵「笑」果。这会儿,冯羽桑察觉到了巴箴的不对劲,巴箴的表情好像很痛苦。隔着高大壮硕的罗奇身上,她向巴箴使了个眼色,只见巴箴摊开一双又红又肿的手。

  啊!辣椒加芥茉加大蒜加辣油,全在巴箴手上产生了变化,此刻的巴箴一定又热又辣,噢,她真同情她。

  她双手合十,作出祈祷状,却好死不死地被刚转过头的罗奇逮个正着。罗奇双手环在胸前,好笑地盯着她。

  冯羽桑睁开眼睛后,才发现罗奇一双饶富兴味的蓝色眼瞳正盯着她看。红潮马上染上她的脸颊,晕得她的脸颊更美丽。

  「我知道你,凯迪校长『特别』跟我提到你。」罗奇半调侃的语气让冯羽桑的头垂得更低,脸上的红度跟巴箴的手差不到哪儿去。

  他继续往下说:「凯迪说你很聪明,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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