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在开场前三十秒溜了出来,可以预见的是陶曼莎那又气又急的泼样。
「我们去看Fairy Penguin。」坐上他的车后他才开口说出地点。
「那在维多利亚省耶!」巴箴首先发言。
「我们只想跷音乐课。」冯羽桑可不想陪这个疯子一起去那么远的地方。
「我跷了一场演奏会!」他提醒她们他的损失。
「那你也实在太OG了!」冯羽桑又捉到机会训他。
他转过头,「什么是『OG』?」
「就是『恶质』啦!」巴箴用台语告诉他。
可想而知,他不懂。
***
在维多利亚省的菲力普岛,成群的神仙企鹅布满沙滩,短短肥肥的神仙企鹅摇摆着身子,一步一步向前走着。
菲力普岛西北方的夏地半岛,是神仙企鹅的最大栖息地。这种身高三十七公分,体重一公斤左右的企鹅,是全世界所有企鹅中,体积最小的一种。
冯羽桑和巴箴在几年前来过这里,短脚肥肚的企鹅还是一如当初的可爱笨拙。冯羽桑心里突然升起了嫉妒之意;嫉妒企鹅仍然那么悠哉无忧,上帝——不公平。
「Cola。」他突然挨近她身边,「那些短脚肥肚的家伙跟……巴比Q很像。」
她先是一愣,看了一眼跟企鹅玩在一起的巴箴,接着噗哧笑了出来。
「喂,你笑起来很好看嘛。」他又说,口气里没有温柔,只有霸气。
她微微脸红,接着瞪了他一眼。一会儿,又换上一张清莹笑脸,「你长得也不错呀!八刀眉,日月眼,玄田鼻,牛生嘴,木目耳,长得实在是非凡绝伦,无人能及啊!」她煞有其事的说。
他笑了起来,笑得让她觉得很愧疚。对于她的「赞美」,他开心得像个得到糖吃的小孩,虽然他不懂她所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原本在跟「同类」一起玩的巴箴走了过来,刚好来得及接收冯羽桑对他的「赞美」;一时控制不住,大笑特笑狂笑乱笑,总之笑得差点断气就是了。
她怎么会不知道冯羽桑的个性?更何况这句话当初还是由她巴箴传授的耶!想想,八刀眉,日月眼,玄田鼻,牛生嘴,木目耳,拆合后就是「分明畜牲相」呀!
噢,她开始有点同情起罗奇这个白痴来了。
他漂亮的眼睛微眯,射出两道冷冷的目光,轮流在冯羽桑和巴箴身上转。最后,他冷冽——其实是丢脸羞愧的目光,停滞在冯羽桑脸上。
冯羽桑没来由地打了个冷颤,嗅到了极度的危险因子,她缓缓退后,「嘿,别……」
他只是很狡黠、很邪恶的笑着,「那天,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我都敢了,何况,现在只有巴比Q……」
她惊吓地瞪大眼睛,「别……」
不知是他速度太快,还是她动作太慢,总之,她来不及阻止那降临而下的吻,就这样,第二次在别人面前,他视若无睹的夺走她的吻。
噢,可恶!
***
「走开啦!别跟着我,走狗!」冯羽桑气嚷嚷的拍掉巴箴的手。
「别这样嘛!」巴箴又拉了拉她的手,结局也仍是一样。
饭店的走廊上,两个东方女孩;一个生闷气,另一个在后面当哈巴狗。
罗奇不肯带她们回家,并有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
一、既然来了,又这么远,就多玩几天再走。
二、他要是今天回去会被陶曼莎骂得很惨,得等她气消了再回去。
三、明天还是有他的课,她们还是会跷课;既然如此,就待在这里别回去。
四、他要跟冯羽桑培养感情。
发表完他的高见后,冯羽桑又气又羞又跺脚,正想一口回绝,孰料巴箴竟连声答好,「好呀好呀!我们也很久没有这么玩过了。」
根本没人顾虑到她的意愿,所以她一直生着闷气。
罗奇找到一家还算豪华整洁的饭店,她逮着机会,否定了他订两间房间的决定。「三间房,巴比Q会磨牙!」
巴箴疑惑的呆在那里,她几时会磨牙的?怎么没人告诉她?
冯羽桑这样做自然有她的用义;其一是教训巴箴的不忠不义,其二是花惨罗奇的荷包。
巴箴的手又拉上她的,她不厌其烦的拍开,一边转头对她训斥:「滚开!」
巴箴委屈的垂下头,「我只是要告诉你,他来了。」
她抬头就看到罗奇好整以暇的站在她后面,带着一副饶富兴味的表情。她想开溜已经来不及,而巴箴则一溜烟跑回自己的房间;刚才,冯羽桑的眼角余光好像瞟到巴箴在贼笑……
「你脾气好像不怎么好。」他微微蹙眉地发表他的意见。
「那要看对什么人。」她没好气的回答。
「对我呢?」他又逼近她,一股浓烈的刚强气息在她身边蔓延。
她又惊又慌的退到墙边,背抵着墙。
他眯着眼,「你怕我?」
她小心地咽了口口水,「你知道就好。」
「我不是坏人。」他试着化解她的恐惧。
「我也不是白痴。」
他疑惑地不解,不解地疑惑,「坏人跟白痴没关系吧?」
她顺水推舟,「对,没有关系,所以我们最好保持距离。」
是这样吗?他还在解题当中。
「喂!」她突然出声喊他。
「嗯?」他抬起头,用一双湛蓝的眼瞧着她。
她慌乱的避开他的目光,「你明天就送我和巴比Q回去。」
「为什么?」他脸上有着明显的失望。
「我……讨厌看到你!」她鼓起勇气脱口而出。
「为什么?」他脸上的失望更深了。
「你每次都……」她不好意思说出他每次动不动就吻她,虽然她每次都一边反抗一边气恼一边陶醉。「很讨厌!」她终于找出了这个形容词。
他轻笑,盯着她乌黑柔顺的长发;正当她纳闷时,他忽然伸出修长的手指撩拨她半垂在前胸的发。他把她的发缠在手上,一圈又一圈,再放开。
「我喜欢你的长发。」他又说了一句跟上句搭不上的话,或许因为她的发自然飘扬,也或许因为那是属于她冯羽桑的发;总之,他喜欢。陶曼莎那头一个月染一次颜色,一星期换一种或卷或直或短或长或翘的乱七八糟头他就不喜欢。
她推开他的手,却又因肌肤相触而悸动。「肤浅。」
他换了好几种表情,像是不相信她的回答,「我以为你知道。」三级失望的表情出现在他脸上。
「知道什么?」她要早知道就逃了呀!
「知道我对你的感觉呀!」他惊讶的瞪着她,「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吗?」
「喝!」完了,三魂七魄被他这么一搅、她这么一叫全散光了。
狗屁!这算什么表白?还理所当然的以为她应该知道……噢,白痴!
看到他的脸又凑近,她连忙岔开话,「你……又没说。」
「你也没问呀!」
「关我屁事!」
「没关系……」他不在意的耸了耸肩,「现在你知道就好,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履行情人义务。」说完,他在她额上印上一吻,道了声晚安,便迳自回房睡觉。
只剩她留在原地,被告知荣誉当选了他的情人……
***
第3章(2)
绵长二千多公里,南起班达堡海岸,北到新几内亚边缘海岸,是世上最大的活珊瑚群的大堡礁。这里有丰富而珍贵的天然资产:四百种珊瑚,还有一千五百多种鱼类。
澳洲绝对是美丽的。
冯羽桑绝对是生气的。
罗奇绝对是霸道的。
巴箴绝对是助纣为虐的。
一路上,罗奇非常自然的揽着冯羽桑,让她想闪也闪不掉。而巴箴则是不时的贼笑,冯羽桑气得涨红了脸。
「嘿,你看那些鱼。」罗奇指着那一群色彩鲜艳罕见的鱼类,冯羽桑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立刻被那群悠游美丽的鱼吸引住了目光。
良久,她才开口:「我以后不再吃鱼了。」
她一说完,巴箴和罗奇便开始紧张。冯羽桑一向心软慈悲,看到这些鱼后她就不再想吃鱼了。
「还好,猪长得不怎么可爱。」巴箴低声道。
但是,罗奇和巴箴还是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说服她「吃鱼的小孩会变聪明」的定律。但是,为了安全起见,罗奇打消了原本欲带她去看绵羊的念头,免得她以后连毛衣都不敢穿。
后来,他们决定去库伦宾保护区看五彩缤纷的鹦鹉和懒洋洋的无尾熊Koala,因为冯羽桑没有吃烤小鸟和熊掌的习惯。
在他送她们回家后,冯羽桑在睡前迷迷糊糊的发现,她好像不怎么「讨厌」罗奇了……
因为睡着了,暂时失去思考能力;不然她会发现,在她个人的逻辑观念里,不讨厌其实是等于喜欢的。
***
冯羽桑将近两个星期没有看到罗奇,她没跷课,但他也没来上课。她发现自己有些怅然若失,这是最糟糕的。
巴箴在耳边哈拉,她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一颗心全为了那个菜头家伙而乱。
「你去睡觉啦!」她烦不胜烦的戳了戳巴箴,已经十一点半了,巴箴的嘴巴仍像机关枪似的叫个没停,内容无非是:吴奇隆最新专辑中的某一首歌她很喜欢,而且听来就像是为她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