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你裤子上的拉练忘了拉了。
真是糗死了!当下,她的脸就像吃了麻辣锅一样,火热一片,真恨不得有个地洞能让她钻进去。
这种男人最无聊了!就因为他一双眼睛乱瞟,才会瞄到她裤子上的拉练没拉,可是当她生起气来,骂他无聊、变态的时候,他却一点也不在乎,反而瞅着她邪邪一笑才转身走开。
这是什么态度嘛!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是该感谢他的。那一阵子,她因为失恋所以成日心不在焉,脑子恍恍惚惚的,否则她那个样子继续逛大街的话,可能会被一些投射过来的奇异眼光给淹没在大马路上呢。
“到底记不记得啊?”采婷的声音将慧珊飘走的思绪给抓了回来。
“啊——”慧珊回过神来,忙道:“我记得。”
“既然记得,那最好了,我帮你们约个时间,吃顿饭好了。”
“千万不要!”想都没想,慧珊随即一口拒绝。原来采婷要介绍给她的帅哥,竟然是那个无聊痞子!说什么她也不要,尤其她在他面前出过馍,若跟他交往,以后这件事不被他每天三餐拿来当作笑话讲才怪。
“为什么?”采婷一脸诧异。“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不懂啦,反正我觉得我和他相克,”碰面准会吵架,如果你要介绍的人是他,那就免了。”慧珊摆摆手,一副嫌恶的表情。
“我说小姐,你和他才见过一次面,而且是匆匆一面耶,怎么就知道和他相克?”采婷一脸疑窦。慧珊何时学会看面相的,她怎么都不知道?
“拜托,你没瞧见他那双慑人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人家瞧的时候,真是没礼貌极了,就凭这一眼,我就能断定他是个狂傲自大的男人。当然,这种人我铁定是不会喜欢上他的。”
“人家最起码也是我们公司的副总经理,你真的就看不上眼?”采婷喝了口茶,瞧着对座的慧珊,不明白她到底在想什么?
“光有光鲜的外表有什么用?我喜欢的男人必须要有内涵、有风度,最好能有一颗体贴、呵护我的心,这样才能让我心动。”她已经过了十七、八岁的梦幻年龄了,什么样的男人适合她,她自己很清楚。
采婷放下手中的杯子,喜道:“正好!我告诉你喔,呈宇说,陈明谚除了人长得帅之外,还是个有内涵的男人,尤其对女人最体贴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目前没有女朋友。这不都正好符合你的条件。”
“他有内涵?对女孩子体贴?”慧珊睁大眼睛,不置信地嚷道:“那个无聊痞子有多好,那是你们说的,我可不这么认为。”她摆明了就是不喜欢他。
“你的眼光太高了啦!”想不到帮人介绍个男朋友都这么难。
“我就是眼光高,现在你总可以放弃了吧!”
“算了算了!”采婷嘟着嘴道:“既然你不想,我也不勉强你了。”
慧珊暗自庆幸。谢天谢地,她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了。
明知采婷是一番好意,但失恋的伤痛尚未痊愈之前,她真的不想再涉入。明知情路难走,她何必重蹈?一个人有什么不好,不用替对方牵肠挂肚,多轻松自在呀!
午夜时分,大部分的商家都已打烊休息了,但是热闹的PUB里,却仍然高朋满座。
店里正播放着热情的音乐,小小的舞池挤满了一群男男女女,个个火辣地舞动着身躯;而店里头抽烟的人非常多,空气明显不好。
坐在吧台边的陈明谚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后,点了一根烟。
下班后就来到这里的他,西装外套和领带早被他脱了下来,他还将身上的白衬衫扣子解开了好几个,隐约可以瞧见他强健的胸膛。不是他爱现,而是他觉得这种感觉最自在了。
轻轻吐了一口烟雾,他推了推啤酒杯子,朝吧台里唤了声:“Ken!”
Ken是店里一位非常年轻的男服务生,由于明谚是这里的常客,所以和他也混得满熟的。
“你今天好像喝得特别多?”Ken一面替明谚倒着酒,一面低声问。
“有吗?我不觉得。”他继续抽了一口烟。
“外头那些警察查得很紧,只要喝酒开车被抓到,除了罚款之外,还要吊扣执照。”Ken这么好心提醒他,是因为明谚和他算是满投缘的,每每来到店里,他总是选这个位子坐,顺便会和他东聊西扯,哈啦一堆有的没有的。
“大不了不开车,我坐计程车回去总可以吧!”明谚用力吸了一口烟后,将还剩大半根的香烟给捻熄了。
“如果你愿意等的话,打烊后我可以载你。”Ken继续手边的工作。
“算了吧!你那部破机车,别半路上熄火就已经阿弥陀佛了,还想载人?”不是明谚瞧不起Ken,而是他真的让他载过,而且还真他妈的倒霉,骑到半路上竟然熄火,弄了半天,任Ken再怎么发也发不动,最后两人只好拦了部计程车回家。
“别这样,我换车了,这次保证不会抛锚。”
“哦?那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明谚举起杯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
Ken笑了笑,没再搭腔。
“今天店里的客人好像很多?”明谚眯眼瞧着四周。人这么多,就是没发现几个漂亮小妞的。
“明天是假日,所以来happy的人就多了。”
这么快,明天又要放假了?他那个狗窝实在脏得不像话,得找个时间整理一下。
Ken接着笑问:“目标出现了吗?”指得是来店里的漂亮美眉。
“今天没什么兴致。”明谚又喝了一口啤酒。“认真找一个吧,别再游戏花丛间了。”跟明谚混熟了,Ken大致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
“认真?”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明谚低声笑了下。“我早已认真过一次了。”那好像是好久以前的事……一年前,还是两年前?
“来这里的女孩,大都是来玩乐的,你若要找个真心相爱的伴侣,应该从别的地方着手。”Ken虽然是这儿的服务生,但对明谚却是以朋友相待。
明谚垂眼看着杯里的酒,嘴角微勾,低声嘲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来的,这不是正好和你口中的女孩不谋而合。”
“我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你,你心里想什么我都明白,何必苦中作乐呢!”
Ken忽然停下手中的工作,盯着陈明谚瞧。想他第一次认识明谚大约是在一年多以前吧?那天他喝得烂醉如泥,在PUB里与其他客人吵了起来,甚至还打了很惨烈的一架;当然,打输的是醉得几乎不省人事的明谚,当时他出面替他解围,最后还送他回家,就因为如此,两人成了好朋友,而自此,每日明谚喝酒一定控制得刚刚好,绝不过量。
而几乎不谈过去的明谚,从来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不了解他的人,必会让他的外表蒙蔽,而Ken却是看得出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只是明谚不愿透露而已。
他把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朝Ken低唤:“再给我一杯。”
对他来讲,啤酒这东西喝再多,是怎么也醉不了他的;然而,就只有一点最麻烦——尿多。
该死,他又得起身上洗手间了。
离开吧台,他缓缓朝左后方走去。他高挺的身躯和帅气的外表,引来一些装扮时髦的女子侧目。
其实会到这儿来的男人和女人,多半是来寻求刺激和快乐,要不然就是来消磨时间的;当然,明谚也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位。
“哈 !”
一位浓妆艳抹,身穿细肩紧身短裙的女子,突然从位子上站起来,向迎面走来的明谚打招呼。
明谚停下脚步,愣了下,才说:“你是……”
眼前这位女孩大概二十来岁,装扮时髦,脸上画了个大浓妆,眼帘上了浅蓝加上亮粉的眼影,粗黑的眼线把眼睛衬托得益加大又圆,但是看起来有些不自然,脸颊上刷了桃红色腮红,而嘴唇则涂了亮橘色的口红。
“你不记得我了?”女孩笑开了嘴。“我是丽莎啊!”
说实话,他真的不记得她。到这儿钓上的女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大部分是随便哈啦认识的,但他大都忘了对方长什么样?或者是叫什么?不过,既然这位小姐这么热情地唤他,他会试着从脑海里想想看的。
“喔,丽莎!”他恍若忆起似的指着对方笑道:“我们……”
“你想起来了。”丽莎兴奋地说:“你知道吗?那晚过后,我真的好想好想你,我每天都到这里来,就是希望能再见你一面。”
虽然他还是不记得她,但是听完了她的话后,他则暗叫不妙。
他到这里是来找乐子,并不是来谈情说爱的;对方愿意的话,就快乐一晚,但他有个原则,上床后绝对不亲、不摸,事情一了就各走各的,彼此谁也别记着谁,这是他订定的游戏规则。但是像丽莎这种女人,以他灵敏的观察力瞧来,分明就是喜欢上他了;看来,他不能再跟她牵扯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