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再见七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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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记得,同班了一段日子后,他鼓起勇气问她,为何她老是扎马尾,而不试着绑其它的发型?她的回答是,以前她都是绑两条辫子的,可是都有臭男生会偷偷地拉它,还一人一边,拉得她头都痛死了,所以,她只好改绑马尾了;因为,男生好像比较不敢拉马尾,可能是一拉,就容易乱,怕顺理成章地留下“犯罪证据”吧。

  不管事实是如何,他那时就暗暗地对着自己发誓,要是有别的臭男生还胆敢来拉她的马尾的话,他一定会找对方拼命,非打得他满地找牙不可!

  想起童年,总是令人回味再三,不愿遗忘的。

  “采茵,呃……你结婚了没有?”

  “还没。”

  “那么……你目前有男朋友吗?”

  “没有啊。你问这个干嘛?”她一副天真、心无城府地反问。

  她的天真,却教他心虚。

  是啊,他问这个干嘛?他已有蓓君了啊,还想转什么念头吗?真是的……

  机票送至客户手中后,也已经十一点多了,石俊颖知道早餐是吃不成了,可肚子又饿得紧,于是拉着王采茵,早早地上餐厅解决午餐去了。

  由于还未到中午用餐时间,所以餐厅内的人并不多,只有三、四桌的客人。这也是石俊颖长期忙碌工作以来,鲜少有这么优闲地吃一顿饭;以往,不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就是必须和一大堆人抢位子,偏偏他又不爱卖弄特权,是以,连吃顿饭也未能尽如意。今日,可以如此好好地吃上一顿饭,当真是难得啊!

  而坐在对面的又是他睽违近二十年的梦中情人,佳人当前,又有好酒、好菜、好气氛,霎时,他觉得自己真是幸福极了。

  面对这幸福的一刻,他真恨不得时间能就此打住,不要往前推进了。他只想拥有现在,其它的种种,他根本就顾不了那许多了。

  而巩蓓君,也暂时被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来,干杯!”

  两只高脚玻璃杯在高空中轻轻碰撞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响声。石俊颖轻啜一口后,还顽皮地拿着杯子贴在眼前,透过透明的杯子看向她,她成了红泼洒的女郎,不禁莞尔。

  “哇!还是你原来的样子好看。”他放下杯子。

  “废话,你也一样啊。”她拿起又子,吃着沙拉。

  “采菌,你……这些年来,有没有想起我过?”一直梗在喉间的问题,终究还是问出口了。

  “有啊。”她点了个头,嘴上还嚼着沙拉。“你以前对我那么好,毕业之后,我当然会不时地想起你啦。”

  “真的?那……”你知不知道我以前对你好,是因为我很喜欢你?这一句话,他却是怎么也问不出口。因为,过眼云烟的事再提又有何意义?而最重要的是,他现在也没有立场去追溯旧情了。

  “怎样?你是要问什么?”他明显地还有话要问,却又没了下文,王采茵只好主动追问。

  “没、没什么。”他回避她,低下头也吃起了沙拉。但没多久,他又抬起了头问道:“对了,你旅行社的工作做了多久?”

  “快三年了吧。”

  “那之前呢?你是做什么的?”

  “很多喔,像是快递啊、保险啊、杂志社啊等等,我都做过,性质虽然都不太一样,但我的工作内容都差不多,而且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统统都是跑外面的。”

  “跑外面?那不是很累吗?难道你不喜欢坐办公室?”她的回答,真的很令石俊颖感到意外。

  “不喜欢,我坐不住,要我一整天坐在办公室,我会发疯的。”她据实以告。

  “喔。”他了解地点点头应了一声。

  原本,他还以为她是找不到工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做外务的,原来事实不然,这纯粹是她自己的选择。

  看来,她活泼的外表下,也有相似的内在,这不是两人在阔别了十七年之久后,他可以窥视得出的。

  吃完了沙拉,接着上主食,面对着眼前的美食大餐,两人都蠢蠢欲动,拿起刀叉,大快朵颐一番。

  吃着吃着,突然,王采茵冒出一句话来,令石俊颖有点错愕——

  “对了,我问你喔,你有没有喜欢的偶像?”

  啊?偶像?他没听错吧?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种问题,还是,他误解了她的意思?一定是……

  “呃……有啊有啊,我的偶像是比尔盖兹。另外,我也很欣赏马英九。”他自以为聪明解决了这令他难以回答的问题。

  “不是啦,不是这种偶像,我是指明星、歌星那一类的,你有没有啊?”

  果然……她指的就是一开始他想到的那一类。虽然他是一猜就中,可他也搞不明白,她为何要问这个?是故意的吗?喔——他知道了,她这招叫旁敲侧击。她一定是爱上他了,又不好直接问他喜不喜欢她,所以才有此一问,借以知道她是不是自己所喜欢的那一型女人,来这一套……坏死了!

  看着她,他很仔细地想了一下,哪一个女明星跟她的型很类似的呢?有了!最近她拍的手机广告播得很凶呢!

  “有!我的偶像是徐、若、!”他大声地宣布,惹得身旁走过去的女服务生掩嘴偷笑。他感到很丢脸,但随即又一想,算了,反正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他这么说,也是为了迎合她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完之后,他紧抓着她的表情,他想,她应该是很高兴的才对,虽不至于表现得太明显在脸上,但起码也有一点点暗爽……不,羞涩的感觉吧?但是,她怎么……

  “徐若啊?”她的脸明显地垮了下来,还有些颇不以为然的意味。“她是不错啦,可是……她和王力宏闹绯闻让我很不舒服,王力宏可是我的偶像呢,她怎么可以抢走他?所以啊,现在我对她一点好感都没有。”

  什、什么?她在说什么?他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你因为这样而讨厌徐若啊!”他实在不敢相信,都已经三十岁的女人了,还会有这么不理智、不成熟的想法;何况,她也比那个什么王力宏的大上好几岁吧?天啊!

  “也没有啦,不算讨厌,只是没好感而已。”

  “喔,那你……是真的很喜欢王力宏喽?”虽然他觉得她到现在还迷恋偶像的行为很幼稚,但也不免感到有点受伤,因为他一点也不像王力宏。他完全不是那一型的。

  呜……怎么物换星移了?原来,真正在乎的人是自己,而非她。这种认知,真的令人很受伤。

  “是啊!我迷死他了,他每一张专辑我都有喔,那你呢?你买过他的专辑吗?”她兴致勃勃地反问着他。

  “呃,没有耶……但我有听过!”他急急地补上最后一句,就怕她不高兴。

  事实上,他根本搞不清楚王力宏唱过什么歌,只是晓得有这个人,是唱歌的,就这样而已。基本上他对流行歌曲是没啥兴趣。

  “你觉得他的歌好听吗?”

  “好听好听,太好听了!”不这么说,恐怕是不行了。

  “真的啊?”她听他这么回答,立刻眼睛一亮,笑如灿阳。“看来我们是知音,喜欢的偶像和音乐都差不多。”

  “不不不,他不是我的偶像,我只是说他的歌好听而已。”他觉得还是有必要澄清这一点,否则他一个堂堂巨石集团的小开,若被人误以为他在迷恋一个比他还小的男明星,这教他颜面何在呢?丢都丢死人了!

  “你不喜欢他吗?”她有点不高兴。

  石俊颖当然看得出来她不高兴,但这个他不想再迎合她了,做人还是要有起码的自我的。

  不过,他又不想说得太直接,是以,以一种较委婉的方式回道:“我是男人啊,基本上……同性相斥,我还是比较欣赏女艺人的。”这也是实话。

  “可是,王力宏的男歌迷也很多啊,很多男人都会喜欢他,为什么偏偏你就不喜欢呢?”她的语气像是责备,说话的神情更像是个只有十多岁的小女孩。

  “……”

  石俊颖觉得自己被打败了!他还有种神经错乱的感觉,他觉得他好像坐了时光机回到过去了,眼前的她,一定还是那个只有十了二岁的可爱小女孩……不然,为何他长大了,她却没长大呢?他们……以前是小学同学没错,可她也不该一直停留在过去啊;他都长成三十岁了,她,亦然吧?可是为何……

  还偏偏咧?他就不相信他是“偏偏”,他敢打赌,全台湾有一半以上“带把”的人不喜欢他,他绝不是“偏偏”!

  “可能,我是异类吧。”他非常慎重、严谨地“自首”。面对她,他已感到愈来愈无力了。

  “啊?真的啊?”

  她还相信咧?石俊颖真想冲过去扁她!

  “久了你就知道了,我们别说这么多话了,快把东西吃完吧。”他以非常“和颜悦色”的口吻说道,不想再无故起争端了,只想快点结束这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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