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至少还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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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这本书写于〈禾马〉十周年,胸臆间溢满喜乐,更有着无限祝福,此刻心中突然涌现八个字,就贺〈禾马〉永永远远为「大雅扶轮、文域之光」。

  霓子回头一想,进入这个大家庭已经近六年了,也占了十年中的三分之二,有幸是初进之时正值〈禾马〉开始茁壮之期,坚而实的栽培才有现今的我,我会惜福、惜情,到拿不动笔之前都在此深耕。

  啊,霓子哪时候说起话来这么正经八百了?

  呵呵,我想已经有人不耐烦我的不苟言笑,事实上我也是「端」得挺累的,不过「十年」耶,要等很久才给霓子碰上,不说说感言那怎成?

  既然感言说完,霓子就要恢复本来面目啰。

  紧绷的皮肉拉一拉,嬉皮笑脸的霓子又出现了!哈哈!看见刚刚的霓子有没有给他肃然起敬起来?但说真格的,能参与套书真是件开心的事,不过压力也不小啦。

  就因为这一压,这本《至少还有妳》刚开始有点小小难产,既然最初的架构不对,霓子当然得大刀阔斧斩了重写,重新塑造出的人物性格与内容让我满意多了。

  说起这本书,得说说一首歌。

  霓子在闭关深耕期就只有这首歌陪着我,那就是和这本书同名的「至少还有你」。

  记得数年前,霓子在《孟婆汤》的序文中也曾提过,我写稿时一定要听音乐,不听音乐没灵感,不过音乐绝不能太大声,也不能太吵的,得温温柔柔,似流水、似清风,最重要的是词意得感性点,会让霓子听到心动的最好。

  因此,不少朋友来信问霓子,为何我的书多半会让人看了心酸、心悸,我想那是因为霓子在写的时候先心酸、心悸了。我常说一本书要让别人感动,首先得先感动自己。

  不过,这次的女主角很开朗、很独立、很有主见,是霓子过去比较少揣摩过的,很喜欢这样的女孩,能用她不造作的本性来追逐自己的爱情,希望大家看过后能有同感。

  好了,霓子不再废话了,但在下台前我还是得照例出题赠书啰。

  每次霓子都会从全部答对的朋友中抽出三位,可以得到这本新书,会答的朋友,赶紧将答案媚儿给霓子喔。

  一、《热恋狂郎》中,男主角的身分是皇上的什么人?

  二、《热恋狂郎》中,宿玉秋岚是满族中哪一色旗人?

  三、《热恋狂郎》中,女主角晶晶是宿玉秋岚的什么人?

  另外,霓子办了个电子报,我在里面放了一些近期去过几个地方的风景照,以及一些心情故事。当然,有新书信息也会放在里头,有兴趣的朋友欢迎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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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华灯初上。

  左爱凡坐在高级敞篷车内,看着外头闪烁的霓虹灯,此时天地正拉开一道黑色夜幕,属于夜晚的热闹氛围愈来愈浓。

  「丁妹,到底还要多久才会到?」左爱凡无聊地看了眼坐在她身边的助理。

  「左小姐,别急,还有一段距离,妳先闭上眼歇一会儿,到了我会叫妳的。」丁妹笑着回道。

  「真搞不懂,伟哥怎么会替我接下这个饭局,难道他不知道我最不喜欢来这套?」只有在工作的时候,她最有活力,至于陪那些名流吃饭,她可是一点兴趣也没。

  「他也知道妳不喜欢,不过妳现在可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不知多少人想与妳亲近,况且那些人我们是得罪不起的。」

  「得罪不起?」她撇撇嘴,「那我待会非试试不可。」

  「左小姐,妳千万别这么想,若坏了事,江先生会骂死我的。」丁妹赶紧劝阻她。

  左爱凡眉一蹙,「坏了事?是坏了什么事?」

  「还不是为了今年度的『A-Lis-Do』香水广告代言吗?」丁妹压低嗓音说:「不知有多少人想抢下代言人的资格,我们自然得加把劲。」

  「如果是为了这件事我一定全力以赴,但干嘛要和那些名流搞在一块?」左爱凡努努嘴,「不,我决定不去。阿康,停车。」

  「左小姐,真要停车?」司机阿康回头问道。

  「当然。」她抬起下巴,态度非常坚决。

  「不行啦。」丁妹可急了,这时手机铃声也来凑一脚,她连忙按下接听键,「喂……是江先生呀,你快跟左小姐说说,她吵着不去吃饭了。」

  左爱凡一拿过手机就连珠炮的说:「伟哥,现在几点了你知道吗?快九点了,我七点才吃的晚餐,你现在又要我去参加什么饭局,谁吃得下?我现在肚子胀、胃痛,难受极了。」

  「爱凡,今晚的饭局真的很重要。」江伟强调。

  「不重要。」她也挺固执。

  「好,我老实说好了,这场饭局的主人和『A-Lis-Do』的公关部经理交情匪浅,只要我们多--」

  「哦,原来如此呀!」左爱凡摇摇头,「为什么咱们要主动示好呢?若我真想得到代言的资格,我会靠我的实力去争取,才不要用这种奉承的方式。」

  「我知道、我知道,但是我已经答应人家了呀。」江伟不得不低声下气地说话。

  「你的意思是我非去不可啰?」她揉揉太阳穴,「好烦喔。」

  「我发誓,就烦这么一次。」

  「唉,好啦、好啦,不过下不为例。」说完,她无力地往椅背一靠,关上手机。

  左爱凡是近年迅速窜红的偶像明星,长相极度抢眼、身材又姣好的她一出现在屏幕上,即被众多眼光所追逐,只要有她在的地方,身旁必定会跟着一大堆要求签名的fans,以及让人痛恨的狗仔队。

  星路上的顺遂,并没有让她因而满足,反而激起她的斗志,希望能好上加好,她不只想做明星,还想当幕后工作者,更喜欢参与戏剧的演出与舞台设计的研究,反正只要是关于她自己的事,她必定亲力亲为。

  「左小姐,妳决定去了,真是太好了。」丁妹见她答应了,这才放下一颗心。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不去你们一个比一个还紧张?」左爱凡疑惑地看着她。

  「也没有啦,只是咱们都希望妳能雀屏中选,这么一来,妳便可以进一步奠定国际级的地位。」

  「国际级?」左爱凡眉一扬,笑说:「听来似乎挺不错。」

  「所以啰,江先生和我都是势在必得。」丁妹见她似乎有点心动,赶紧推她一把。

  「话虽这么说,可要靠人脉那多丢脸。」她左爱凡做事也有自己的原则呀。

  「可是妳不这么做,其它人也会这么做,既然大家都不肯光明正大的竞争,只好看谁的后台硬啰。」丁妹拍拍她的肩,「别担心,只是一顿饭,吃完就没事了。」

  「是哦,可我却会消化不良。」左爱凡噘着小嘴,视线移往窗外的街景,心里虽有几分无奈,但仍告诉自己该争取的她就必须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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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is-Do」已是全世界女人皆知的香水晶牌,它的香味幽然却不呛鼻,优点是持久而多变。

  刚擦上去两个小时它似玫瑰,香而不浓,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它转为百合,淡雅宜人,然后,便是它散发余味的时候了,这时它犹似晚香玉,愈夜愈芬芳……

  「A-Lis-Do」老总裁Bylan是美国人,由于热爱中国文化,娶了位中国妻子,生了个优秀的儿子Ken。

  只可惜他的爱妻于两年前病逝,让他颓丧了好一阵子,直到Ken取得英国剑桥大学商学系博士学位后,Bylan便依照原订计画,将他一手建立的「A-Lis-Do」交予他负责。

  新任总裁年轻帅劲,一上任便在总公司引起不小的骚动,但他行事隐密,有许多商业周刊争相采访他,全被他打了回票。事实上,他烦透了现在的生活,整天忙碌于公事也就算了,还得躲记者、耳闻谄媚的恶心话,弄得他直想不干了。

  「总裁,我们下一季香水广告的代言人,不知您属意谁?」公关部经理指着他三天前就放在角落的卷宗问道。

  「我还没看呢。」Ken抬起头,俊魅的五官在透窗阳光的映照下显得十分迷人。「这事很急吗?」

  「也不是,如果总裁还没挑到中意人选,我想多加一位。」公关部经理把手中的资料递上。

  「这是?」

  「台湾新崛起的红星,长相甜美,能静能动,可塑性很高,整体而言已具有亚洲巨星的架式。」公关部经理极力称赞「她」的好。

  「哦。」Ken哼笑,「那放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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