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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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都听过城门城门鸡蛋糕吧?

  城门城门鸡蛋糕三十六把刀,骑白马带把刀,走进城门滑一跤。

  很好玩的儿歌对不对?

  截至目前,程门笑是我最满意的男主角名字。

  一开始把男猪脚写成卤肉脚心想大概要捱骂了,书里的男主角肯定都是超人,拥有现实生活中所有男人所不能的能力,在床上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一个晚上可以嘿咻N次的那种。

  最近看啊看的,对那种男人实在反感。

  我是笨蛋,我是笨蛋,虽然担心这样的男猪脚徐姊看了会不会把稿子扔回我的脸?天生没啥造反的骨头和本钱,却也厚着脸皮,硬着头皮写完这本《逃花》。

  花四个月写本书……好啦……阿华招认……前面两个月都在玩,即使开了稿也没认真,想说每天只要有进度就好了。

  最近,人生的想法有很多改变,就连窝在计算机前面打字都觉得快乐许多,很多年找不回来的写作快乐又回来了。

  谢谢这四个月!

  下本书呢要回到现代来啦。

  真有点可惜说,好不容易才适应古代的。

  由此可知,我的适应力是很差的那种。

  掰掰啦,下本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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