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习惯做她的乡下小村姑。
但李鸣似乎很满意……不只,他好像激动得都快掉眼泪了。就当她温柔地哄哄老公好了,她绽出愉悦的笑容,望着他的眼神就像在看着庙堂上高高供奉着的神尊。
「鸣哥,你好厉害。这根本就是化腐朽为神奇了嘛!」
李鸣也有几分得意。「走,我们回酒店去,让那群家伙好好开一下眼界,教他们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叫美女。」
他这算是杠上了吗?
谁知道?魏绣蓉耸耸肩,也罢,只要他喜欢,反正忙的又不是她,那就随便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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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鸣和魏绣蓉再度回到公爵酒店,却又同时呆了。
原来公司里那些人见自家老大气鼓鼓地拉着老婆走了,就知道这记马屁是拍在马腿上了,当下连忙想办法弥补。
于是,一时间大伙儿奔相走告,家在附近的赶紧回家换上休闲服,顺便带老婆、孩子一同往酒店集合。
总裁交代的,要热闹、要联谊嘛!
至于那些家远一点的,只好就近找家服饰店,随便买条牛仔裤、衬衫换上。
女孩子比较惨一些,脸上那些妆啊、发型、配件全都要换,乐得附近几家超市、量贩店小发了笔横财。
当然,在这一片「平凡」中,盛装的李鸣在魏绣蓉又显得突出了。
说到这点,得先让魏绣蓉吐几口苦水,想她从一介小村姑变身成堪称美女的模样,足足耗费了三个小时才算大功告成。
而李鸣这个大帅哥却只是换套西装,整个人的气质就起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从斯文读书人变成了高贵俊秀的王子。
所以说人比人气死人吧!天生长得好看的人,就算随便穿,也有一番气势。
至于平凡人,那可就要劳心劳力、流汗兼流血,才能构得上一点点美丽的门槛了。
不过魏绣蓉这番委屈也没有白费,在「好舒适」有限公司所有女性员工都卸下完美面具后,什么粉刺、斑点、黑眼圈都显露出来了,反倒衬得清秀水灵的魏绣蓉更加出尘脱俗。
而且刚才大家都看过她的素颜了,虽然只有「平凡」二字足以形容,却也没有什么瑕疵。
相反地,不久前还是晚宴娇客的众美女们,那卸完妆后的样子……嗯,好看的也是有啦!但前后落差大到有如云泥之别的也不在少数。
这样比较之下,魏绣蓉的优点整个给突显了出来。
开始有人赞起李鸣的慧眼识美人。毕竟,要从那层层厚粉下看穿一个人的真面目,没有几分实力,根本想都不要想。
美丽的东西人人喜爱,渐渐地,终于有人试探性地去和魏绣蓉聊天。尤以男性居多,没办法,色不迷人人自迷嘛!
好些刚被自家老爸、老妈叫来充场面的孩子,更爱接近这位美丽又带有亲和力的大姊姊。
不多时,魏绣蓉身边开始围起一圈人。
老婆总算受欢迎了,李鸣心底是又感慨、又……无比的愤怒。
真是奇怪,刚才大伙儿排斥她,他生气。
现在,公司的同仁们都接受她了,甚至有几个明显流露出对她的欣赏;他居然火得想要把他们的眼珠子全给挖出来。
他……他嫉妒啊!
那是他老婆耶!就算他快死了,起码他现在还没死啊!他们这么快就想骑在他头上,这真是……可恨啊!
他生气、他发火、他郁闷得几乎要得内伤。
眼看着包围魏绣蓉的圈子越来越大,喔……又是那个混蛋王立伟,本来还在门口叫魏绣蓉欧巴桑的,现在居然敢对着她流口水。
李鸣决定了,明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把王立伟下放到总务部,专职扫厕所。
还有……呃,赵鹏。这小子一开始表现不坏,还懂得叫魏绣蓉嫂子,可是,知道那是嫂子,竟然还不离她远一点?李鸣在心里狂吼。
可平心而论,今晚这些人的表现,就赵鹏还算可以。
他脑海里出现这个开发部怪胎的资料——赵鹏,男,三十二岁,父母都移民到加拿大生活了,就他一个人留在台湾工作。
他平常没什么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唯一的毛病是爱给人乱取绰号。
目前看来他这人算是没有太大的缺点,就暂时给他「留校察看」吧!
不过——
再怎么样他都还没死,现在就想追他老婆,哪边凉快哪边待着去吧!
他受不了了,用力排开人群,二度将魏绣蓉抢进怀里。
「各位,现在都十一点多了,我想聚会也该结束,明天还要上班,大家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完全一副命令式的口吻。
长官都开口了,谁还敢违背,这年头景气不好,工作不好找,谁也不想在这时候得罪李鸣,搞得要回家吃自己。
就在一阵应允声中,一场莫名其妙兼乱七八糟的公司联谊会就此结束。
谁也猜不透李鸣为什么忽然办场聚会说要联谊,大伙儿盛装参与,却惹得他老大大动肝火,拂袖而去。
过不久,他又偕妻盛装而来,大家却换回了平常装束,这一来一往,简直就把这场联谊会直接升华成闹剧了。
场中唯一没有猜测这场联谊目的的人,就只有李鸣和魏绣蓉了。
李鸣是自己做事自己知。至于魏绣蓉,结婚第三个月她就知道,不要去臆测李鸣的行事规则,他的脑袋太精明了,她完全不想死一堆脑细咆去猜他那些复杂的想法,她喜欢简单地过日子。
钱够花就好,衣服能保暖即可,不必华屋美食,她整个人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一样简单质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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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绣蓉作梦也想不到,除了李鸣之外,这辈子居然还会有人想约她出去吃晚饭,那对象还是李鸣公司里的人——赵鹏。
赵鹏说有话跟她谈,而且很紧急。
但今天是周末耶!她和老公固定的行房日。
魏绣蓉不知道李鸣是怎么看待她这个妻子的,也许有几分喜欢吧,否则他不会娶她。但要说到真情炽爱,那大概是不可能了。
一来,他不是太热情的人,这点她心里很清楚。
二则,爱情在他的人生计划表中连一格都占不到,他的生命里会有婚姻,只因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至于花心思去谈情说爱,别闹了。
第三,他们夫妻间的观念、想法、背景相差得实在是太远了。两颗心之间无法完全交流,又哪来的爱情可言?
可即便如此,她也很满足了。
因为她真的很爱李鸣。谁能不爱他呢?他人品棒、对待她也是一等一的,除了有些古板外,她几乎是庆幸自己天降鸿运,才能嫁得如此郎君。
她日也想、夜也想,把所有的精力和脑袋全用来维系这段婚姻,总算皇天不负苦心人,让他俩的生活平平顺顺持续了六年,她还想让它继续六十年呢,才不要让一顿晚饭打破这好不容易坚持住的规则。
要她学会守规则是一件很不简单的事,些让她去采月摘星还困难,她太迷糊、也太懒散了,压根儿搞不懂「严谨缜密」四个字如何写?
她想推掉赵鹏的邀约,尽管他死缠烂打、说得楚楚可怜,好像如果她拒绝了,他就会被天打雷劈似的。
不过她「妾心似铁」,正打算一口拒绝他,作梦也想不到,李鸣竟然替她答应下来了!
他说,她上台北也六年了,竟然一点社交活动都没有,实在太奇怪,建议她应该稍微扩展生活圈,多多见识各种事情,才不会沦为井底之蛙。
这真的是她老公吗?她开始怀疑,一向有一点点大男人主义,喜欢照表办事,不爱生活中出现意外插曲的男人,居然主动要求她打破规范?
「可是鸣哥,如果我跟赵鹏出去吃晚饭,那你怎么办?」
「我……我可以吃泡面。」他不会做饭,不过单单将热水加进泡面里他还是会的。
他竟愿意降格吃泡面?好,她确定了,他生病了,也许高烧到脑浆都开始沸腾,才会想出这样离谱的答案。
「鸣哥,我觉得……」在老公生病的时候,身为一个好妻子,她应该更关心、照顾他才对。这时候抛下他去跟别的男人吃晚饭,她觉得会被雷公打死。
「绣蓉,每个人总是要独立的。」他却抢口打断她的话。「妳的生活不可能永远绕着我转,妳早晚要学会怎么样照顾自己、怎么样一个人过日子。去吧!去好好享受一下台北繁华的夜生活,不要整天闷在屋子里,这样对妳的身体和精神都不好。」
才怪,她自觉好得很,就爱简单的生活、就爱窝在家里闲闲发呆,偶尔看几部VCD,唱点歌仔戏,上超市买一堆特价品……她从头到脚都贴着「我是家庭主妇」、「我爱当黄脸婆」的标签,不行吗?
过去他从来也没说什么,还爱得要死,怎么突然态度全改了?她觉得有毛病的人是他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