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大的手掌恰好包住她的右边胸脯。
卡布斯的表情像是那只手刚被全宇宙最剧毒的毒蛇咬了一口;至于欧阳萱莎,她并没有生气,也没有惊慌,还似笑非笑地咧了一下嘴,再慢条斯理地拿开他放在她胸部上的手,然后离开他的怀抱站开两步。
「我想我最好先澄清一项误会。」
「误会?」卡布斯的样子有点像呆子。
「我不是没有戴面纱。」
「不、不是?」卡布斯震惊得差点说不出话来。
「不是,是我的面纱不知何时搞丢了。」
欧阳萱莎尽量把声音放到最轻最细最平静,但卡布斯依然只能像鹦鹉一样一再重复她的话。
「搞丢了?」
「可能是我在滚落沙丘时掉了。」
「掉了?」
「没错,就是这么一回事。」
「……阿伊莎。」
「什么?」
「请问妳几岁了?」
「十八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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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萱莎是个相当大而化之的女孩子,不开心的事都不会放在心上太久,唯有一件事虽然已经很习惯了,但每次人家有意或无意中提醒她这件事时,她还是会感到非常遗憾。
如果她不是长这个样子该有多好。
明明已经是个十八岁的老太婆了,偏偏长了一张天真粉嫩的娃娃脸,秀致的五官天真未除、稚气未脱,眉梢、眼角犹透着一股甜甜的娇憨味道,无论谁来看都只有七、八岁左右。
更糟糕的是,她不但模样长得像七、八岁的小女孩,稚嫩的嗓音也像九、十岁的小女孩,连个子也像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她全身上下唯一不像小女孩的地方就只有胸部和臀部。
这怎能怪她,又不是她自己喜欢生成娃娃脸的,长得一副小女孩的外表也抹煞不了她已经十八岁的事实啊!
「请妳嫁给我。」
不过,当她听到这句话时,实在很后悔让卡布斯知道她已经那么老了,生平第一次认为上天特意恩赐给她这种「武器」不是没有道理,为什么她还傻傻的自动解除武装,把自己丢进一个最尴尬的处境中呢?
「为什么我要嫁给你?」
「因为妳看见了我的羞体,我也看见了妳的脸,又碰到妳的、妳的……」卡布斯咳了咳,没再说下去。
哦~~饶了她吧!
她看他几眼,他也没有少块肉;他瞧见她的脸,也不会害她脸变形,摸到她的胸部就当摸肉包不行吗?
「那又怎样?」
「那又怎样?」卡布斯难以置信地复述了一次她的话,旋即严肃地沉下脸。「难道妳的母亲没有教导过妳吗?女孩子从第一次来潮后就被认为是成年女子,之后就得戴上头巾和面纱,除了自己的丈夫和亲人之外,其它男性都不可以看见她的脸和身体。现在妳不但看见我的羞体,我也看见了妳的脸,又碰到妳的……呃,胸部,倘若妳尚未成年还无所谓,但妳已成年,这个责任我非担负起来不可!」
拜托,她一点也不需要他负这个责任好不好?
欧阳萱莎不禁又意外又啼笑皆非,还有点失望地叹了口气。
真是人不可貌相,明明拥有那么英俊又富有男性魅力的外表,她还以为他的言行举止也会很有魅力,譬如摆出一张冷然的脸,很酷的命令她嫁给他,或者呢喃着磁性的嗓音,用浪漫的甜言蜜语诱惑她,然后她就可以用很不屑的语气叫他自己去睡自己,这样不是很完美吗?
但他偏偏都不是,反而用这种和迷人的外表完全不搭的肃穆表情,一本正经地抬出一大堆道理说她非嫁给他不可。
看他一脸的庄严凝重,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这个男人的脑袋是水泥做的,可能还加了一点钢筋,无论她如何反对,甚至破口大骂,他还是会很悲壮的和她「抗争」到死为止。
「好吧!嫁给你就嫁给你,但我有一个条件。」他喜欢开辩论会是他家的事,她才懒得陪他做那种残害脑细胞又浪费口水的无聊事。
「什么条件?」
「你要带我去找回那两个箱子,」然后她就可以拿着箱子立刻上演一出落跑新娘,把新郎丢在这里耍白痴,管他是不是看到、摸到或吃到她的胸部。「那箱子里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我非找回来不可!」
「找回那两个箱子是可以,但……」卡布斯有点吃惊。「带妳去?」
「对,带我去找,否则免谈!」欧阳萱莎坚决地道:「还有,不必用很危险之类的理由来试图说服我不要去,我已经有心理准备了,绝不会改变主意。」
卡布斯皱眉考虑片刻。
「好,我带妳去,不过我们必须按照规矩来。」
规矩?
戴面纱是吧?「这没问题。」
「那么我必须向谁提亲?」
「我父亲去世了。」
「妳母亲?」
「我母亲……呃,也死了。」抱歉,妈妈,为免他没完没了的继续追问下去,麻烦妳「死」一下,反正这时候妳也还没出生。「事实上,我在『这个世界』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既没有兄弟姊妹,也没有任何亲人。」这可是不折不扣的实话。
卡布斯那两条眉毛再度纠结起来。「那么妳父亲的部落?」
真是,干嘛这么追根究柢嘛!
「我父亲的部落啊……」欧阳萱莎搔搔脑袋。好吧!她是念历史的,想随便掰个故事也不难,嗯,对,轻而易举的事,保证找不到半点破绽。「老实说,我父亲是遥远那边的……」她指向东方。「国家的人,一个很大很大的国家……」
「大清帝国?」
静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大清帝国?」欧阳萱莎失声惊呼。
「六年前我曾经在那里住了将近一年。」卡布斯淡淡道。
欧阳萱莎睁大眼怔愣半晌。
「我以为自黄巢之乱后,这边就没有人过去了。」她不可思议地说。
「还是有,只是很少,而且我说听过辛雅陀罗的故事,他……」
「在广州住了数十年,宋神宗封他为归德将军,那道敕令还是由苏轼拟就的呢!」欧阳萱莎喃喃道。
卡布斯颔首。「从听过他的故事以后,我就很渴望到那里去看看。」
「所以你就去了。」欧阳萱莎钦佩地点点头。「好,这样我也比较容易解释。总之,我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这里的人,在他们去世之后,由于我在那边没有任何亲人了,才会大老远跑到这边来,但是我母亲好象忘了告诉我她的部落在哪里,所以……」
「所以妳不知道从何找起?」卡布斯猜测道。
欧阳萱莎耸一耸肩。「差不多是这样吧!」
谁知她一承认,他的眉头马上又打起架来。
「成年以后,除了妳的亲人以外,有多少男人看过妳的脸?」
男人!
欧阳萱莎努力按捺下翻白眼的冲动。「我住回疆可不可以?如果你去过大清帝国的话,就算没到过回疆,也应该听说过回疆也是信奉伊斯兰教,那里的女人成年后也要戴面纱,不过,他们对于女人外出没有这边这么大的限制,所以我才会请父亲生前的波斯商人好友帮忙,跟着他的商队来到这儿,然后、然后……」
然后呢?
啊~~对了!
「谁知道会不小心跟商队走散,又不小心走进这片莫名其妙的沙漠里来,再不小心掉了面纱,才会被你看到我的脸,换句话说,在『这个世界』上,你是第一个看到我的脸的男人,也是唯一的一个,可以了吧?」
以上纯属虚构,只有寥寥几句是实话,爱信不信随便。
「我明白了。」卡布斯信了。「那么,既然妳的父母业已去世,而真主又引导妳来解救我,我相信这件婚事必然也是阿拉的旨意,即便没有得到妳的父母的同意,但已得到阿拉的祝福,这样应该足够了……」
真方便,什么都推到阿拉身上去。
「我想我不同意也不行吧?」欧阳萱莎啼笑皆非地喃喃道。
「……所以,我们是在阿拉的祝福下得到彼此的承诺,而这……」没理会她,卡布斯径自取下右手的黄金镶宝石护腕为她戴在右臂上。「是我给妳的聘仪,希望妳能够满意。」
对中国人而言,聘仪是男方为了补偿女方家长失去女儿的损失必须付出的代价,然而对阿拉伯人来讲,聘仪是丈夫送给妻子的新婚礼物,是妻子的私人财产,丈夫不得干预,就算家里穷得连一粒米都没有了,丈夫也没有权利要妻子拿出私房钱来补贴家用。
虽然卡布斯只给她一支臂环权充聘金,但光就臂环上的那几颗硕大的宝石来看,这支臂环肯定价值不菲。不过眼看他的护腕竟然变成她的臂环,欧阳萱莎再一次被提醒自己有多么「袖珍」,不禁又遗憾起来。
为什么她会长这个样子呢?
「那现在呢?」
默默地,卡布斯先把自己的头巾解下来充作她的面纱掩住半张脸,再指指适才沙漠强盗留下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