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有人自身后叫住她。
她的眼光没放上天空,转身,看到了大家口中的王子正站在那里。
就在她身后不远处,在一根漆色斑驳的廊柱旁,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内,身子半偎着廊柱,不是很笔挺的站姿,一点也不贵族,却很潇洒。
果然是个非常帅的男人,而且不因「王子」的身分而拘泥了举止,不被安在一个金碧辉煌的框架里僵化。
「叫我?」她落落大方的问他,两人还是隔着五、六步的距离,没更前进,谁也没试着拉近。毕竟这样已经够近了,她想。
「是。」他回应得也简洁,唇边一抹笑意,看起来温和可亲。
「为什么?」
「愿意告诉我妳的中文名字吗?」
「这是你叫住我的原因?」她螓首微偏。
他扬眉,点头。
「罗蓝。」她以食指点了点自己,算是介绍完毕,就要走了。
「我是莫靖远。」
她点头,算是幸会了,转身走,回家去,不忘礼貌的对背后的他挥了下手。
王子没试图叫住她,但跟在她后头走着。脚步沉稳,不疾不徐地。
一前一后,两人没有交谈,走过长长的小巷子,眼前是大马路了,马路旁停着一辆亮晶晶的黑色豪华房车,司机已打开后座车门,正等着主子搭乘。
她脚步没停,往左转;左边是走向地铁的方向,也是夕阳的方向。彩霞布了满天,让她心情霎时美好起来,步履为之轻快,双手背在身后,轻轻哼着不成调的曲子;这时不知打哪传来钟声,咚咚咚地在黄昏里回响,以前读过的某些诗句突然闪进心臆,让她好心情地轻唱起来——
「古老时钟敲出的
微弱响声
像时间轻轻滴落。
有时候,在黄昏,自顶楼某但房间传来
笛声,
吹笛者倚着窗牗,
而窗口大朵郁金香。
此刻你若不爱我,我也不会在意。」(俄国·茨维塔耶娃)
她没有回头,一直往前走,不知道身后那名王子走了没有,不知道他是否站在车边等她回头,等着跟她说一声客气的拜拜,或等着说出「要不要我送妳一程」这样的话。她不知道,不介意,所以没想过要回头。
他们,不会再见面了吧?莫靖远心里这么想着。
希望不会。
「少爷?」司机轻声唤着。
莫靖远还是没有动,看着那抹身影化为小点,终于融入人群中,不复捕捉。
他可不希望日后每次见到她时都是这个模样——她离开,唱着歌儿离开,留他在原地,只能看她快乐远去,毫无留恋。
一种不太妙的预感在心头生根,让他很快决定放弃延揽这个天才少女进「莫氏」的念头。虽然这正是他今天之所以会前来这里的原因。
他还是离她远一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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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课业已经告一个段落,教授建议她可以到研究室帮他的忙,加入他的研究团队。这是极大的荣幸,但她婉拒了。
这一生虽然才过了短短的二十年,但从她有记忆以来,没有一天不是在学习,不是在与课本为伍。她喜欢吸收新知,热爱探索她所有不知道的事物,但现在,她突然想把这些东西都暂时远远的抛开。不知道为了什么,只是想这么做而已,便也真的这么做了。
虽然家人不断建议她可以趁现在的空档到处走走,看是去纽约的哥伦比亚,或康乃狄克的耶鲁看看;反正这些学校都会张开双臂欢迎她的就读,先去了解一下环境也不错。所有的建议当然绝对不脱长春藤盟校的范围,仿佛她的未来只能这样的局限。
她知道自己书读得比一般人好,对知识的追求也充满兴趣。但不该只是这样的,只能这样循着前人的选择而走下去,因为这是世人一致所公认的优等。可优等这字眼从来就不是她的追求,她只是喜欢学习而已。
来到波士顿已有一年半,却从没好好看过这个城市,所以从上星期起,她便开始做着一些她从来没做过的事,比如说去参加留学生的聚会,跟人闲谈着于己无关的八卦,并试着学会享受。他们约她吃饭聊天,她通常都会去。也比如说像现在,每天搭着地铁东晃西晃,没有固定要去的地方,端看当天的心情是趋向哪边而定,东南西北都无所谓。
今天她来到卡布利广场,本来想去公园的,却在地图上看到「中国城」字眼,步行不太远,便决定去了。
她预期会见到很多黄种人,会闻到四处飘散的腊肉、卤肉味,油腻腻也香喷喷的,让人唾液泌了满嘴……可是她没想到除了这些之外,她还会见到他,那个王子,那个莫靖远。
她以为自己没把他放在记忆里的,以为那次偶遇之后,便很快把他抛在脑后,不管他有多帅,每每忆起,都只有面目模糊,纵使再见也不相识。
也许是距上次见面的时间相隔得不够久远,于是一眼就看见他,也认出他。是她记忆力好得太超过吧,即使认人并不是她的强项。
他没有发现她的注视。他站在一间港式茶楼门外,正与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子谈话。在他们身边停着一辆黑色房车,亮晶晶的模样与那日相同,仿佛都是刚从汽车公司制造出来般的崭新,司机一如以往的静立在车门边候着。
她笑了笑,决定看到这里就好,咕咕直叫的肚子正催促着她的关照,她也就从善如流的走到一家香味四散的包子店前等着新蒸好的包子出笼。
「就快好了,请问小姐妳要几个呀?」老板是个香港人,说着广东话。
「一个。谢谢。」她比出一只手指,说着中文。
「妳哪儿来的呀?大陆?台湾?新加坡?」老板改以港式中文与她交谈。
「台湾。」
「呀,这几年台湾留学生来得少了,反而大陆留学生多了好多,这是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她微笑耸肩。看着老板将蒸笼盖子掀开,一阵白雾夹带浓浓的肉香味笼罩她周身,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全身毛细孔都觉得心满意足。「请先给我一个好吗?我想马上吃,不必包装。」
老板得意的点头,马上夹了一个肉包子给她。「小心烫。」
她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但因为太烫,她只敢以牙齿咬住,呼呼呼地吹气,不敢马上往舌头上放,捧着热烫肉包子的两手也交替的抓着,被烫得好过瘾。这辈子难得有机会这么自讨苦吃,居然感到好新奇,不知道是什么心态。
「很好吃的样子。」一个带笑男音打她身后传来,说着中文,走进她独享的这片腾腾白雾中。「请给我一个。」他对老板说道。
她抬头看了他侧面一眼,然后带着些许疑惑很快的半转身看向路的另一边,看着本来他待着的地方,发现那个体面的中年男子不见了,亮晶晶的名贵轿车也不见了。那么,王子为什么还在?
嘴里享受着好吃的肉包子,嚼嚼复嚼嚼,没空问他话,默默看着他,仿佛正在看一幅赏心悦目的画,而他也真的像幅画,一个多么好看的男人。
波上顿的三月初,空气里还挟着冷意,或许已无须穿着大雪衣在街上晃,但风衣哪、毛衣之类的,还是华人在这里生存的不可或缺之配备。而他把简单的小羊皮风衣与高领毛衣穿得多么有味道呀,连她这个向来不会注意别人穿着的人都忍不住一再对他上下打量,被他的品味所吸引。
他身上只有米白色与浅驼色的搭配,极之简单的色调,却不会让他显得贫乏单调,看起来好干净清爽好温暖,整个人温雅俊朗得不得了。再配上他脸上和煦的笑,让乍看到他的人,会以为看到春天。如果没发现他眼中淡淡的距离感的话,大概从此就在他身上定下「温文有礼贵公子」的印象,不会变了。
她看着他学她当街大口咬肉包子吃将起来,差点没把眼睛瞪凸出来。他他他,居然真的做了!她猜这个王子这辈子从没这样随兴过。
他也一直在看她,不介意她的面无表情,正等着她的反应,终于见到她明净可爱的少女脸蛋浮现错愕,圆圆的眼睛瞪得好大好大,此时一点也不像个天才,只是个单纯的少女。
好可爱。所以他笑了,很真心的。
「你为什么笑?」好不容易吞下嘴里的食物,她问。
他没回答,付了两人的包子钱,有礼的询问她:
「一起走?」
「走去哪?」虽然还没决定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但她认为跟他肯定很不顺路,不大适合一起走。
「妳想去哪?」
她把手上最后那大半块包子全塞进嘴里,在他面前把一张俏脸鼓得变形,像在等着他退避三舍的瞠目,但没得到,直到满口的食物吞下肚后,她才有些不情愿地道:
「我要去公园。」举起左手往后指,马上决定了自己接下来要往哪儿去。「然后我打算以公园为起点,走『自由踪迹』。我要去看新州议会大厦、皇家教堂、富兰克林像……把十六个景点都走完,然后到昆西市场吃各种小吃。」如果当真把四点八公里长的Freedom Trail都走遍,那今年的该有运动量就在今天全做完啦。她把目光放在王子那双被浅驼色直筒休闲长裤所包覆的长腿上,想着这样一双好看的长腿,出身尊贵,是否曾经被长时间的健行劳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