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叫他长得跟洋娃娃一样,皮肤又白、眼睛又大、头发还卷卷的,好可爱喔!」平心把手中的盘子递给弟弟。他刚回家,肚子想必还饿着,她帮他下了盘水饺。
「现在也很可爱,要是他肯去当什么模特儿,赚的钱肯定比窝在家里写小说还要多。」肚子正饿的平明大口地吃了起来。
「那我们家的咖啡一杯卖两百,也会有粉丝来捧场喽。」平心语带促狭地接口。
「你们再说,我翻脸了!」方修月被糗得一张俊脸通红。
「厚,原来你们全在这边呀!」楼上空无一人,平遥找了下来。「小气鬼,喝啤酒也不叫我。」
方修月出去把冰箱中剩下的五、六罐全搬过来,一家四口边喝边聊。
「哥,你什么时候要搬回来?」平遥问。
「月底吧,室友突然跑去土耳其,一屋子的东西,总得等他回来再说。」平明一下子就把饺子扫光,开了啤酒,大灌一口。
「跑去土耳其做什么?」
「他是建筑系硕士班的学生,去收集写论文的资料。」
「对了,阿明,找工作的事慢慢来没关系,不用急。」平心知道弟弟的牛脾气,她可不想再看见像七年前他自行决定不上大学的那种蠢事。
「刚刚我才在跟他说,有好机会就去,叫他不要瞎操心了。」方修月补上一句。
「哥,家里有我罩着,你放心地去吧。」平遥今年也从大学毕业了,非常顺利地找到理想的工作,已经开始赚钱了。
「连你也这么说,叫我面子往哪里挂?」大家忙着劝他,平明觉得很不好意思。
一家四口继续热热闹闹地东扯西扯了好一会儿才散会,平心顺手帮忙收拾房问,方修月接过啤酒空罐,赶她上去睡觉。
「你也早点睡,不要老熬夜,对身体不好。」
「生日快乐。」方修月斜靠在门边看着她,琥珀色的瞳眸中含着温柔深情。
平心愣了一下,淡笑中带着感伤。「你知道的,我不过生日。」
七年前,一个充满欢乐的暑假,她大学毕业,方修月和平明各自考上理想大学,平遥国中毕业,平、方两家高高兴兴地结伴环岛旅行,中途遇到她的生日,爸爸、妈妈和方叔叔一起开车去买蛋糕,没想到就这么天人永隔,一场意外的车祸夺去了三个长辈,从那之后,她就不再过生日了。
「我知道,可我还是要说。」方修月像对待小女生似地轻揉她的发,低醇的嗓音温柔地说出从那之后每年都会说的相同台词,「小星星,生日快乐。」 她闻言喉头一哽。小时候父亲在逗她玩的时候,总是这样叫她,从那之后的生日,阿修总会代替父亲说这句话,虽然每年都相同,但她总是隐忍不住,眼眶浮出发热的雾气。
「你可以哭,没关系。」他轻轻地将她的额头靠上自己的胸膛上,唯有此刻,这个坚强过了头的女人才会在他的胸前哭泣。
此刻的他不是弟弟辈的,而是可以让她靠着哭泣的男人。她把脸埋得更深、更深……
第二章
炎暑的青空下,红色的百日红像火焰般燃烧盛开,独栋别墅的白色围墙在花色的辉映下更显洁白高雅,临街车库的遥控门缓缓升起,红色轿跑车驶进车库停好,一对母女下了车。
沈家女主人岳华虽然年近五十,但身材与肌肤保养得宜,加上打扮时髦入时,一点都看不出来她的两个女儿都已经大学毕业了,不过做妈爱念的个性不小心泄了底,只见她一边把购物袋丢给出来迎接的佣人,一边念着一起回来的大女儿。
沈芬郁臭着一张脸。她都已经二十四岁了,妈妈却还是什么事都要管、都要念,烦死了!她迳自跑上楼梯,让叨絮的老母鸡独自念个够。
岳华跟着上楼,走进华丽的大客厅,坐到长沙发边,隔着一小段距离和生气坐在窗边贵妃椅上的大女儿说话。
「小芬,不是妈爱念你,你不要老是和那些奇奇怪怪的人混在一起。」
「他们哪里奇怪了?!不要老是瞧不起我的朋友。」
「奇装异服,还整天打混,怎么不奇怪?上一次你和他们一起出去,没事跟人一擦撞,还好我们家车子钢板够厚,要是那种烂铁皮车,你早就受伤了。」
「就光会说我,上次小芳帮朋友带狗去看病,掉了一车子狗毛,连真皮座椅都被狗抓得乱七八糟,也没听见你念她一句。」沈芬郁气呼呼地顶回去。爸妈最偏心了,妹妹做什么都对,她做什么都不对!
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每个人都想要父母最多的爱与关怀,兄弟姐妹之间多多少少有些微妙的竞争。
五根手指头伸出来都会不尽相同,父母难免会偏爱乖巧讨好的孩子。因为妹妹沈芳伊的受宠,生性叛逆的沈芬郁难免有种被冷落的感觉,渐渐用相反的手段吸引父母的注意,坏就坏在没人看破这点,包括她自己在内,久而久之她便成了家里的麻烦制造者。
「你不要把话扯到你妹妹身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女儿变得跟小太妹一样,叛逆、不听话、大小麻烦不断,到现在还是一点长大的样子都没有,成天跟一些损友混在一起,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岳华心情沉重地长吁一口。
「那你就不要老是拿我跟她比。」
「算了、算了,我说不过你!」岳华伤透脑筋地扶住开始抽痛的头。
「热死了!」沈芳伊从外面进来,开朗地向客厅中的母亲和姐姐打招呼,「你们回来了,有买到喜欢的衣服吗?」
沈芬郁哈地一声,「那种拙毙了的衣服谁会喜欢?」
沈芳伊一双大眼睛惊讶大睁,只见姐姐身上的鬼洗牛仔裤又脏又破,T恤上还印着F开头的字眼。平常这样穿就算了,但是今晚可是正式的相亲场面,听说对方还是某某集团的小开,爸妈紧张得都快睡不着觉了。
「难不成晚上你要穿这样去?不会吧?!」
「有何不可?再说,我也还没决定要不要去。」沈芬郁拽得不得了。
「你非去不可,不然你等着瞧。」岳华气急败坏地下最后通牒。对方也不知道在哪儿见过大女儿,兴趣高昂地托人来说媒,这种提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绝对不能让她任性地破坏掉。
「叫小芳去呀,她是你和爸最得意的宝贝女儿,保证不会给你们丢脸。」沈芬郁把事情往妹妹身上一推。
「不好意思,人家可是点名要姐姐你,跟我没有关系。」沈芳伊匆匆从桌上的一堆信件中挑出自己的信,随即逃上楼,关上房门还隐约可以听见楼下的争吵声。
真是的,她们吵不腻,她听得都烦了。
她坐下翻看信件,目光停留在一张漂亮的风景明信片上,湛蓝无云的晴空下,六根高塔簇拥着巍峨壮观的清真寺,下面印着一排小字——
蓝色清真寺,伊斯坦堡,土耳其。「谁去土耳其玩?」她纳闷地翻看明信片的背面,看见署名,她又惊又喜地大叫,「小辰哥!」
那差不多是一年前,姐姐大学毕业前夕的事,混吉他社的姐姐终于要在毕业前夕上台表演,她特地去捧姐姐的场。
校园吉他社的演奏会,台上台下一样热闹,而正当演奏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被热情的学弟妹推上舞台,人气百分百的他被要求演奏一曲。
那个男人长得俊秀非凡不说,气质温文儒雅,穿着打扮更是品味出众,更可怕的是他那杀伤力十足的温柔笑容,这样的男人抱着吉他、唱起情歌,简直魅力无法挡,一曲过后,她就迷恋上他了。
太完美了!完美得无懈可击。
演奏会后,她便迫不及待地向姐姐打听,原来他叫徐之辰,和姐姐是同校不同系的学长,因为同属于吉他社颇有交情,毕业之后他攻读硕士,和吉他社的老朋友还是保持联络,大家常常聚餐碰头。
然而,从那天之后,她就积极地参加姐姐吉他社的聚会,为的就是徐之辰。
「不晓得姐有没有接到小辰哥的信?可是她们还在吵,现在过去一定会被流弹打到的,怎么办?」
她为难地探出房门,正巧看见姐姐乒乒乓乓地上楼,个性十足地甩上房门。她吐吐舌头缩回房间,漫无目地转了好几圈,最后还是忍不住过去隔壁找人。
「干么?过来看热闹?」沈芬郁像吃了炸药似地轰炸无辜第三者。
沈芳伊用甜甜的笑容应付姐姐旺盛的火气,秀出手中的明信片。「你看,小辰哥从土耳其寄明信片给我,姐也应该有吧!借我看看,好不好?」
「爱看就拿去看,反正也没写什么,那家伙还是老样子,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没事跑去那种鸟不生蛋的地方,真无聊。」
她想也不想地把明信片丢给妹妹。也许别人都哈徐之辰,但她喜欢的是体廓刚健、充满男子气概的大男人,那种奶油小生才不合她胃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