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霏莉横眉竖目地骂道:「说到这个我就生气!妈,我已经尽力了啊!妳又不是不知道,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甚至搏命演出,买通那两个小混混,制造出那场假抢劫耶!虽然是串通好的,可是我也真的被拖行了一段路,受了皮肉伤呢!真是得不偿失!」
假抢劫?躲在假山后的霏君眼神一黯。她早就怀疑那件事很不单纯,疑云重重,果然。
元霏莉怒气冲冲地继续骂:「是啦,我是成功地把鹰荻尧骗到医院陪我了,而且还一再地跟他强调我是为了保护那个人形公仔才受伤的。可他呢,从头到尾都对我很客气,并且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人虽然是守在医院里陪我,可开口闭口都是在打探元霏君那个臭丫头的事、探问臭丫头的喜好,还问我她小时候长什么样子?厚~~气死我了!要不是他条件实在太优秀,我早就翻脸了!」
金玉爱叹气。「没错啊,鹰副总裁真的太优秀了,简直是万中选一的人。他不但相貌堂堂、仪表出色,家世更是显赫。唉唉,如果妳能嫁入鹰家,那我们也不必煞费苦心地想着怎么独吞妳爸的事业了。单是鹰家那边,妳就三辈子吃喝不尽了!」
元霏莉大翻白眼。「这我知道,而且我也努力过了。可不管我如何主动示好,甚至一再投怀送抱,鹰荻尧就是对我视若无睹,我能怎么办?我本来是想多赖在医院几天,藉此拖延时间好跟他培养感情的,可他开口闭口都是元霏君、元霏君,我真的快要气炸了!我再也不想自取其辱了,再怎么说,我也有自己的自尊啊!」
金玉爱扼腕不已。「唉,真是功亏一篑啊!枉费我一直鼓吹妳爸促成妳跟荻尧,甚至要他把元霏君那个臭丫头嫁给崔东健。本来以为一切都很顺利的,没想到会突然来个大逆转,自从妳出院后,鹰荻尧就再也不肯私下跟妳见面,甚至一跟妳爸爸签完约就打算立刻离开南韩。唉唉,好可惜、好可惜啊!」她的表情像是有一座大金山突然从她眼前消失了。
她猛地抓起女儿的手。「不行!我真的不甘心!我不能让妳失去这个金龟婿!走,我们再去他住的饭店试试看,妳再多撒点娇,多下些功夫迷惑他,一定要逼他给妳一个承诺!」
元霏莉很受不了地说:「我绝对不要去!妈,我几乎天天打电话给他,他却接都不接,我受的屈辱还不够吗?不管他家有金山还是银矿,我都不想再自取其辱了!与其这样,我还不如去对其他的小开下功夫!」虽然她很爱钱,不过鹰荻尧冷峻的态度让她深切地明白一件事:没用的,这男人根本不会喜欢她,他甚至越来越排斥她了!
「不行,他明天就要搭飞机离开了,妳一定要抓住最后的机会放手一搏!妈的下半辈子可是全靠妳了啊!走,跟我来,我们先回房想个好对策。」
「妈,妳到底还顾不顾我的尊严啊?」
「尊严有什么屁用?钱最实际!别说了,跟我来。」
不顾女儿的抗议,嗜钱如命的金玉爱硬是把元霏莉给拉走。
确定两人已经离开后,站在假山后的霏君慢慢走了出来,小脸仍是一片震惊。
原来如此。
她误会荻尧了,他根本没有对元霏莉动过心,甚至是日久生情。他爱的一直是她,甚至连在医院陪伴元霏莉时,也一直追问她的事,想知道她的喜好。
他们的感情并没有不堪一击,荻尧更是不曾背叛过她。尽管外界的诱惑不断,可他的眼医始终只有她,不曾动摇过……
愧疚感袭过全身,霏君的身体开始发抖。老天,她好后悔,她觉得自己好糟糕!荻尧如此珍视她,可她居然不信任他,还怀疑他的爱,认为他已经变心,跟元霏莉如火如荼地发展恋情。
她想起在PUB的那一幕,饱受护火煎熬的她把负面情绪全部都发泄到荻尧身上,骂他不要再假惺惺,并且叫他尽管去跟元霏莉谈情说爱。
她甚至还抱住崔东健,残忍地宣布因为她忘不了初恋情人,所以她跟崔大哥又复合了,而且佳期已近……
天!她终于明白当时荻尧的眼神为何会那么愤怒、那么绝望了。因为他对她的爱始终如一,可她却残忍地践踏他的感情!
「我该死、我真的好该死……」懊悔的热泪淌满脸颊,她真想杀了自己。
下一秒,她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立即拔足奔回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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穹苍由浅蓝、深蓝,慢慢转为墨黑色,夜幕低垂。
鹰荻尧站在落地窗前,面色深沈地俯瞰脚下的车水马龙。这间五星级饭店位于市中心的闹区,可以饱览最灿烂的夜景。
只不过,缭绕一室的烟雾几乎阻绝他的视线。在房里发呆了一下午,他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却无法让心情平静下来。
明天一早,他就要搭机离开南韩了。
望着桌上的机票,他扯出一抹森寒的笑。那两张机票好像在取笑他,笑他的天真、笑他被女人狠狠给甩了。
离开的前夕,他不是没想过要找她,在这个有她的城市,思念特别深、特别难熬。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似乎都存在着她的身影,回忆凝聚成一股最揪心的痛。
两人曾在对街的餐厅一起吃着「地狱泡菜」,他和她都被辣到哇哇叫,互相取笑对方的脸红得像是关公;在东大门的闹区,两人像小孩子般赖在电玩店里不肯出来,一起玩太鼓达人、玩空中曲棍球、玩投篮机……她的笑声在他耳畔回荡,她发亮的双眸像是最闪耀的星辰。
可,他也一并想起了在PUB里的那一幕……
霏君抱住崔东健,坚决地对他说──
我们会以结婚为前提来交往,也许很快就会步入礼堂了。你知道的,女人毕竟很难忘记初恋情人,东健哥对我很重要,我十分依赖他……
经过这么多的风风雨雨后,我跟东健哥的感情更坚定,也更禁得起考验了。也许你很快就会听到我们的好消息……
哈哈哈……风风雨雨?风风雨雨?一直到现在,这四个字还是会让他仰天狂笑,笑到胸口发酸、发痛。
他鹰荻尧存在的目的只是在催化她跟崔东健的感情吗?他只是她人生中的一段小风雨?
那么,他们在一起的日子究竟算什么?那些美好的记忆、那些笑语、那些缱绻又算什么?他眷恋她掌心的温度、眷恋她的笑容,可她竟告诉他,旧爱还是最美!她竟毫不犹豫地奔向另一个男人!
他觉得自己好傻、好可悲。
「Shit!」狠狠地一拳敲在茶几上。他可是最洒脱不羁的鹰荻尧啊!以前的他最看不起为情所苦的男人了,总觉得天涯何处无芳草,男儿志在四方,何必单恋一枝花?
可如今……该死、该死!他终于明白,女人真是该死,爱情这种鬼东西更是该死!
在外人眼底,他可谓天之骄子,是得天独厚的金童。他不但出身名门,本身的条件也很优异,不论是学业或事业,都可以交出最耀眼的成绩单。他从来不懂何谓「失落」,可因为她,他第一次尝到了嫉妒的滋味!他发狂地嫉妒另一个男人,嫉妒那个男人可以拥有她的爱,可以理所当然地陪在她身边,可以独占她的美好、她的笑,可以恣意撷取她芳美的唇!
Shit!他恨不得杀了崔东健!
烦躁地摇摇头,也许他应该喝点酒,让酒精把自己麻醉,那样,他就可以一觉到天亮,就不会胡思乱想,就可以好好地管住自己蠢蠢欲动的双脚……
是的,他好怕自己冲出去找她!他好怕下一秒钟就会夺门而出,冲去她家把她抓出来!
但,自尊心不允许他再做出傻事。她已经选择崔东健了,他再去找她就是自讨没趣,他不想再次在她面前丢脸。
烦,他真的快闷死了!荻尧拿起电话拨给柜台,吩咐他们送点白酒和冰块上来。然后,他走入浴室,打开水龙头以冷水泼脸,试图让自己冷静点儿。
才刚洗完脸,他就听到门铃声响起。服务生这么快就到了?这家饭店还真是有效率。
他抓起毛巾擦脸,懒洋洋地走向门口。
拉开门后,他没有看到服务生,也没有看到餐车,只看到一顶特大号的大草帽。他的视线往下望,看到草帽的主人穿了一件白色的洋装,脚上穿着一双美丽的蓝色凉鞋。
凉鞋的色泽好美,就像是爱琴海的蓝,上头点缀着可爱的白色小贝壳。
蓝与白,正是蜜克诺斯岛的颜色。在那个岛上,几乎只看得到这两种颜色。
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几乎要罢工了。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开口说话,仅是沈默地瞪着那双凉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