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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鬼。」

  闻言,林明萱脚步煞住。鬼,哪来的鬼?

  「抓鬼?」

  「白天鬼不好抓,晚上鬼就会现身。」

  「你不知道噢,那个住四十四巷的阿雄,前阵子喝酒醉在这里撞了鬼,为了避免同样的事发生,里长伯请来葬仪社作七天法事。」

  「听说那个鬼还提个人头。」

  她拉长耳朵聆听著。

  「阿雄说那个女鬼一身白衣,身上还有血,而那个人头可能被那女鬼抓去的替死鬼。」

  大夥你一言我一句,听得林明萱心惊胆跳。该不会那天她为了救步惊奇,拖著他进鬼屋的那一幕被人瞧见了吧?!

  看法事办得如此盛大,她心念一转,还是快点落跑,免得被人认出她就是那天的女鬼,那可就糗大了。

  「萱萱。」

  胬来的叫唤令她悚然一惊,身子一僵的瞪著朝她走来的家伙,那不就是那个被她揪著的人头的主人--步惊奇。

  「你怎么在这?」

  「我来这工作。」他朝她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他的葬仪社除了帮人办理丧葬,包办头七、法事、安排一切身后事外,也帮人收鬼降妖作法,不过他怎么没想到,有人请他公司来他待过的鬼屋抓妖驱鬼作法。这可有趣了,於是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

  「这位先生是?」

  「同事。」没让王健鸿开口,她赶紧拉著胆大包天的步惊奇到一旁,压低了嗓音,「你回到这里不怕再被追杀吗?」谁知道那些歹徒会不会回到原地查看,而他还来抓鬼,他这大头鬼想被抓走吗?

  一旁的王健鸿有些不是滋味,总觉得好像在哪见过这个男的……他想起来了,他是杂志上的名人--步惊奇,那天在路边她躲的就是他。

  「你这是担心我?」步惊奇贼贼一笑。

  「谁担心你啦,我是替唐唐担心。」意识到自己居然抓著他的手,她慌忙的放开,脸颊微热。

  「我等会下了工就会到你家去,你记得等我唷。」贴近她耳鬓低语,他示威的睨看一脸苍白的王健鸿。

  「你说话就说话,别靠那么近。」林明萱颦起眉,抹了抹脸颊。几乎感受到他喷出的热气,湿热的沾染上肌肤,害她莫名的心跳加快。

  步惊奇笑咧了嘴,「你还没跟我介绍,这位是?」想把他看上的女人,哼,也不秤秤自己的斤两。

  「我公司同事王健鸿。」她轻描淡写的说。

  他笑容可掬,保持绅士风度的伸出友谊之手。「王先生你好,我是步惊奇,跟林明萱是好朋友。」他刻意强调好朋友三个字。

  王健鸿脸色乍白乍红。谁不知道步惊奇好朋友的定义就是好床伴,办事方便的朋友。没想到她也是这一类人。

  「有兴趣的话要不要一起吃个饭,大家交流一下感情,让我们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你在胡说些什么。」林明萱眉头打结,总觉得这家伙话中有话。

  「不用了,我先告辞了。」王健鸿匆忙离去。

  自此,他相信这位王先生不会再纠缠她了。

  「我要回家了,你慢慢工作。」林明萱低垂著头离去,就怕被人认出来她就是那天的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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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低垂。

  钥匙还没插入门锁,一阵肃杀的战栗爬上步惊奇的背脊,他手停顿了下,嘴角勾起轻松惬意的弧度。

  他若无其事的转动门把,从容的进入。

  「难得我这地方会有死灵的人上门,要喝什么别客气。」他泰然自若的打开屋里的灯,把衣服挂起,随手将钥匙扔在桌面。

  死灵是一个不受黑白两道管束的杀手组织,行事神秘,外人对他们了解甚少,只知道付钱给他们,他们就会为雇主完成任务,不管是杀谁,他们手段快狠准,黑白两道都忌惮三分。

  而他们的价码不低,除了钱外,还要看雇主以及被杀之人的资格,至於接不接任务随死灵高兴。

  步惊奇也曾经试图追查这神秘的组织,结果差一点送了命,还好那时候没有人要买他的命,否则他葬仪社接的第一笔生意就是他自己的身后事。

  「不准接近她。」对方隐身在阳台落地门廉后的阴影中,阴森森的瘖哑嗓音没有高低起伏,一股寒凛阴森的气息弥漫空气,即使屋内开了暖气却比屋外还冷。

  步惊奇漫不经心,看也不看阳台一眼。「为什么?她又不是你的。」他安之若素的走到厨房,打开冰箱,取出一瓶啤酒。啵!打开啤酒罐的声响回荡在寂静诡异的黑夜中。

  「我会杀了你!」

  他转身回敬黑影,嘴角弯起似笑非笑的弧度。「本来我只是想还她一份人情而已,叫人调查一下她的过去却让我发现惊人的事,身居死灵的第一杀手居然是……」

  「你住口。」

  「好凶喔,我好怕。」他捂苦胸口,装出受惊吓的模样。

  「要不是钱皇买下你的命,否则……」

  他还在想他仇家那么多,应该有人会找死灵的人来宰他,可到今天他遇到都是一些混混、小喽罗,真正的狠角色却不见踪影,原来是有人早已买下他活命,钱皇这家伙真多事。

  死灵的原则就是已经接下的买卖,就不会再出手,而钱皇买了他活命,死灵就不会接下其他人的委托狙杀他。

  「不过,要是你敢动她一根寒毛,不管谁已经买了你的命,我绝对不会放过你。」冰冷锐利如刀的眸光穿透门廉,阴狠嗜血的红光一闪而逝,不大的音量却令人不寒而栗。

  步惊奇吊儿郎当的道:「你这么说我反而越想去接近她。」

  人的劣根性,越禁止的事就越想去尝试,就像看A片,打马赛克的地方通常越容易引起人的注意。

  「步惊奇!」森冷的音调透著杀机穿透玻璃,直逼向他,骇怖狠戾的气息弥漫。

  「你跟我说没有用,是她找上我的。」掏出手机,步惊奇朝他咧嘴一笑,「喂,萱萱啊。」

  「我说过不要叫我萱萱。」林明萱纠起黛眉。

  「唐唐约你明天晚上吃饭。」她才不想打这通电话,可是看到唐唐的眼泪,她又硬不下心肠。

  「我要工作。」他当她跟他们是同层级的人?!一个是父母包养,有男朋友罩的娇娇女,一个是有钱有闲的大老板。

  「我警告你,不可以乱来,否则我会要你好看。」她无法管束他下半身那一根,只能警告他。

  「唉,你们家的人都怎么那么爱威胁人?」

  「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我会准时到,啵一个晚安吻吧。」他亲了下手机话筒。

  「神经。」电话切掉。

  「步惊奇,我警告你,要是让我知道她受到一丝伤害,我不会放过你和你的家人。」幽冥的声音飘荡在黑夜中,迫人的寒气消失了。

  收起手机后,步惊奇走上前,漫不经心的眯起眸儿,望著空无一人的阳台,笑不入眼底,低语著--

  「这也是我要说的。」

  第六章

  「你要跟步惊奇约会,为什么要找我去?」林明萱下班才到家,屁股都还没沾到沙发,就被唐思雪推著出门。

  天那么黑,外头很冷耶,她宁可窝在家里看电视。

  「他是你朋友,你跟他比较有话聊。」唐思雪笑咪咪的,眼底溜过一抹黠光,「快点啦,他已经在楼下等了。」

  「我跟他也不熟。」她可没兴趣当电灯泡。

  「萱萱,你陪我啦,有你在我比较不会紧张。」唐思雪摆出楚楚可怜、泫然欲泣的模样。

  「好好,我陪你去。」不怕妖魔鬼怪,她就怕唐唐的眼泪。

  半晌--

  林明萱坐上步惊奇的跑车,车前座是聒噪的唐思雪和俊美潇洒的步惊奇。

  今天他穿著蓝色衬衫搭黑色毛衣背心和西装裤,简单的打扮依旧丰采迷人,英俊得像杂志上走下来的模特儿。

  「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去过淡水渔人码头,不知道现在赶不赶得上看夕阳,还有我也想去士林夜市。」唐思雪兴奋的道。

  「那你未婚夫……」

  「前任未婚夫。」她强调著,深吁了口气,「甭提了,他工作很忙,我们的约会就是我到他公司陪他加班。」

  林明萱疲倦的打了个呵欠,「还说呢,每次陪加班,你不都是在他公司打电动,而你老公在旁边做牛做马,玩到时间晚了你老公叫你回家,你还乐不思蜀。」吴家棋的公司生产游戏软体,而她是间接受惠者,只要有什么新游戏,唐唐都会拿给她献宝。

  「萱萱,说好不提他的。」她鼓起双颊。

  林明萱翻翻白眼,「是是。」是谁先开的头啊!

  「渔人码头到了。」步惊奇转动方向驶进停车处。

  林明萱眯了眯眸,忍不住搓揉双臂,「你们去就好,我在车上。」天气那么冷,上班那么累,她哪有什么精力走路。

  「萱萱。」唐思雪张著我见犹怜的无辜大眼睛,乞怜的望著她。

  「这是你们的约会,不需要我这大电灯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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