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她承认她真的后悔了,她没有料到他是那么难以忘记,也没有料到自己居然会如此的爱他,甚至在离开他以后,越来越爱他……
她不想再倔强下去,她心都酸透了,委屈的眼泪一波波的涌上眼眶,怎么努力也止不住,就像是对他的爱意,怎么断都断不掉。
“你赢了。”她的语声哽咽,幽幽地说。
“你说什么?”他微侧过脸,不动声色地问,握紧门把的手却泄露了他的在意。
“我说你赢了!你猜对了,我是后悔了!”她投降了,她输得一败涂地。她再也忍不住,将心里的话全部倾倒出来,她歇斯底里地喊道:“我是爱上你了!我爱上你这个桃花满天飞,全天下最花、没有一点安全感的花花公子了!
明知道你没心没肺,不会对爱情认真;明知道你只不过是想要跟我玩玩爱情游戏,等你追到手、满足了、玩腻了,你就会毫不留情地将我撤到一边,我还是爱上你了!
我想要及早抽身,免得以后会为你伤透心,可是在这两个月里,我过得不好,非常不好,所有人都看得出我憔悴、我消瘦、我失恋。我后悔了,我想你,我天天想你,怎么也忘不了你!”
听著星玫这一番豁出去的话,傅靖阳依旧不动声色,然而唇角却一点一点地往上扬,心里头有几千道声音欢呼雀跃著。
他砰地一下用力关上门,缓缓转过身来,目光灼灼地盯著她。
她咬著下唇,眼睛像兔子一样红,她拚命遏止眼眶里的泪水,不肯让它掉下来。
“别咬了,它快流出血来了。”傅靖阳缓缓地走到她面前,唇边的笑容不断地加深。
“你笑吧!你得意吧!你现在终于满意了吧?你就算摆明了要跟我玩游戏,我还是傻傻地喜欢上你,我承认我爱你了,我忘不了你,你觉得足够了吗?”星玫被他的笑容刺激,更加激动地喊道。
“不够,我还没有跟你上床,还不算完全得到你。”他伸出手圈住她的腰,满面春风地向著她笑。
“上你的大头鬼!”星玫气得两眼发黑,抓起餐桌上的面包,就要向他扔去。
傅靖阳眼明手快地抓住她的手,猛地将她拥紧入怀。
“我跟你开玩笑的。”他笑得得意非常。
“一点也不好笑!”她气急败坏,手里的面包掉下了地。
“我爱你,傻丫头。”他笑看她的眼。
“不好笑!”她犹自哽咽道。
“我是认真的。”
他用手抬起她的脸,让她直视他的眼眸。他的眼睛又黑又亮,里面漾满了坦荡荡的情意。
这两个月里,他无时无刻不想著她,但因为咽不下心里的那口气,他强迫著自己不回头找她。可是两个月的煎熬也够他受了。现在她终于肯敞开心怀,不再逃避,那么他也不会再放开她,他要让她看到他心底的真情实意。
星玫再也忍不住,抽噎了一下,伸手抱住了他的颈项,埋首在他的胸前哭了起来。
“傅靖阳……”
她的眼泪润湿了他的衣裳,也滚烫了他的心。他将她抱得更紧,感慨地说:
“我们复合吧,不要再吵架了。”
“嗯。”她伏在他胸前,含著眼泪点了点头。
他们相拥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星玫突然想起,在他生日派对的那晚,那个陌生女人伏在他怀里哭泣的情形,跟现在非常的相似。她吃味地微微挣脱他的怀抱,咬著下唇问道:
“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哪个女人?”傅靖阳一头雾水,同时心里暗暗警惕,她又要开始吃飞醋了吗?
“就是你生日派对那晚,抱著你哭的女人!”现在想起来还是相当不爽啊!
傅靖阳先是疑惑地皱眉,继而眉头突然松开,他恍然大悟地瞪著她,不可思议地说道:
“原来你那晚气冲冲地跑回家,就是为了她?”
“我不跑回家,难道要待在原地看著你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吗?”又来了又来了,才刚说完以后不再吵架,不到两秒钟,他们又要吵了吗?她不想,可是她控制不了自己。
“那不是别的女人!那是我表姊!”傅靖阳没好气地告诉她:“她跟她夫家相处得不好,找我哭诉的!你就是为了这个莫名其妙地吃飞醋啊?”
星玫想不到事情的缘由竟然是这样,脸蛋一点一点地红了起来。
“我、我怎么知道……”她自知理亏,说不下去了。
哎呀!谁叫他以前太花,叫她如何能够相信他?
傅靖阳瞪著怀里的女人,气得差点想要掐死她。她竟然为了没有的事吃飞醋,害得他们两人白受了整整两个月的罪!可是真的要掐她,他又不舍得,只得无可奈何地抓了抓头发。
“女人,你快让我发疯了!”
“对不起。”她嚅嗫地道,老实承认这次是她的错。
“算了,这次既往不咎,记住这是皇恩浩荡!”看在她老实认错的态度上,傅靖阳认命地再次叹了口气:“你不好,我也不好。也许我以前真的太招桃花,让你没有安全感,我尽力去改好了。”
“我也不对,我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就乱吃飞醋,我该学著相信你的。”星玫咬著唇说道。
“你姊夫说得对,爱你,就要珍惜你,你爱我,也要学著相信我。”傅靖阳无奈地笑说。
他终于不再抵抗自己内心的渴望,将她重新拥抱入怀。爱她,就要珍惜她,为了特别的她,他宁愿放弃整座森林;而她爱他,也该包容他的缺点,也该学会相信他。
这就是获得幸福的方法吧?
编注:欲知宗澈与博靖童之精采情事,请翻阅时尚《报得总裁归系列》三之一“完美总裁妄想中”。
后记
阿蓝家在一个月前的深夜遭了小偷,宵小猖獗,破窗潜进,东偷偷西摸摸,家人都睡得像小猪一样,而向来最机警的阿蓝那晚刚好不在家,不知道是幸或不幸。
过后,家里决定要安装防盗设施,顺便为老屋子翻翻新。其实早就想装修了,但大家都懒洋洋的不想动,这回的小偷事件逼得大家不得不动起来,也算是好事一桩。只是一开工,敲墙凿壁的噪音不绝于耳,阿蓝忍不住在清晨时分爬起来,写下这篇序。
大家也许会发现,书里的小孩余米宝活像一只顽皮的小狗,事实上他原本就是一只小狗。
那天阿蓝开新稿,列了一份人名清单,刚好朋友小千在,阿蓝就把名单给小千看。话说千姑娘是个充满爱心的宠物专家,养过猫啊狗啊兔子啊仓鼠啊等不计其数的动物。她指著名单上的小朋友余泰铭说,这个小朋友的名字不可爱。我问,那要叫什么才可爱?千姑娘就乐滋滋地说,要叫米宝才可爱。事实上,米宝是她的爱狗的名字。
余米宝,玉米包,我听了大皱眉头,说余泰铭小朋友现在虽然是小朋友,但总有一天会长成帅哥和酷哥,取个这么傻的名字,叫他以后出去怎么有脸见人?可是千姑娘非常坚持,于是我们可怜的未来的余帅哥,不得不拥有了小狗的名字。
因为在写的时候,心里一直认为这是一条小狗的名字,所以一不小心的,就把他的行为也写得跟小狗差不多。又于是,我们的倒楣的余帅哥不但有了小狗的名字,还有了小狗的性格。
稿子完成后,又遇到了千姑娘,顺便把结尾给她瞧一瞧。干姑娘看完后说,男主角有点孩子气。我就笑了,事实上的确是。不单是这个故事里的男主角,阿蓝的所有男主角都带点孩子气。虽然每次开稿,阿蓝都决定要把男主角写成冰山酷男,可是每次下笔都有点不受控制,总是朝著偏可爱偏搞笑的方向去了。
事实上,也许阿蓝自己本身有点孩子气,又也许阿蓝喜欢带点孩子气的男人。
最后,阿蓝要谢谢编辑。当收到那份超长的修稿单时,阿蓝就乐了。阿蓝最喜欢听人讲道理,尤其是细腻的道理。于是阿蓝就很坏心地不给她修改,等著第二份同样也超长的修稿单出现……这句话是说假的……总之要谢谢编辑,我很喜欢她的碎碎念,希望她以后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