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绝情狂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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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她的小玩伴们会提醒她:「小瑜,那里有个人──他好奇怪,为什么一直往妳家看啊?」

  「别理他!他是来找我哥的──」小蓝皓瑜回答得沉稳笃定:「我妈说他是坏孩子,是小流氓!我妈还说喔,谁都不准给他开门。不要管他啦!我们来玩……」

  当时,在她眼里,最在意的是陪伴自己孤单童年的玩伴们,因家里只有一个比自己年长十二岁的哥哥,年龄相差太大,以至于这个大哥完全被她视为另一个世界的人。

  蓝皓瑜觉得他是另一个年纪小一点的爸爸,心态上不能把哥哥当作玩伴。

  然而,那双常常在背后窥伺自己的眼睛,一开始就是随着她的大哥──蓝立齐而来的……

  她一生的悲剧,也就从大哥蓝立齐骤然逝世那天开始;而蓝立齐的死,跟此刻西装笔挺、人模人样站在她面前的男人,丝毫脱不了关系──

  沉默的蓝皓瑜陡然抬起冷峻的目光,狠狠投向他,彷佛在严厉地质问:

  你!怎么还有脸,敢站在我的面前?

  「我……是不是打扰了妳的工作?」钟若潜面带尴尬的神色。

  打从推门进来,他在她面前自言自语了大半天,却只换来她凶狠的白眼一枚!

  一瞬间,他真愣住了……

  除了法庭上面对竞争对手,还没有哪个女人会以这样恶劣的态度对待他。

  印象中,自修得法学博士开始,他就不再需要看人脸色了。

  在美国拿到学位,接着取得正式律师资格后,他便在美国电子科技业界,以专攻智慧财产权打下一片天,后来载誉被挖角回国,成立赫赫有名的「钟若潜律师事务所」。

  钟若潜不但在智慧产权方面拥有一片天,某个偶然机会下,他竟一举成为专替台湾富豪们打离婚官司的热门人选。

  从他晋身为英俊多金、事业有成的专业律师那天开始,钟若潜便习惯被女人崇拜的眼光追着跑。

  他被女人当成天边星星一样的膜拜着,从来都是他必须像驱赶苍蝇一般地挥灭在他身边嗡嗡绕个不停的女人,倒没有哪个女人敢赏他白眼的?!

  这女孩,确实遗传了蓝家人的性格──固执、勇于表达自己。

  从她一径的沉默以及那记杀伤力十足的白眼,钟若潜几乎可以百分之一百的确定,他没有认错人!

  这女孩,就是他多年来系念着不能忘怀的故友之妹──蓝皓瑜。

  「先生,真是不好意思──」放下浇花器、拧干抹布,蓝皓瑜开始擦拭桌椅,她以异常冰冷的语调说道:「这里是做生意的地方,不方便让你打屁哈拉!」

  「喔。我懂──」钟若潜了悟地点点头,她在下逐客令了。

  可是,他并不想马上离开,好不容易寻到她的行踪,他还有很多很多话要好好问问她……

  「先生,请问你还有什么事吗?不好意思,我正在忙──」

  蓝皓瑜手中的抹布此时已换成了扫把──

  赶人的意图更是明显了!

  「呃……我、我想替我朋友订一份礼物!」这是他唯一想得出来,能名正言顺留在她店里的好理由。「可不可以麻烦妳帮我推荐一些适合的东西。好吗?」

  「订礼物?」蓝皓瑜终于放下手中的扫把,瞇起眼看着他,带着怀疑的语气问道:「什么样的用途?是生日、还是……纪念日?那你打算用多少预算呢?」

  「嗯,我想一下……」钟若潜皱起眉头,思索地摸了摸脑后──

  他还真是被问倒了。

  这辈子活到三十几岁,他哪时给女人送过什么礼?倒是仰慕他的女孩子送的鲜花、小礼物让他收到手软──

  「你要送给男的朋友,还是女的朋友?」见他半天不回话,蓝皓瑜终于忍不住先问。

  「当、当然是女的。」钟若潜像是怕她不信,急忙以肯定的语气回答:「是我女朋友!她要过二十二岁生日,妳看该送什么样的礼物才恰当?」

  「哦?二十二岁?她喜欢什么颜色?」蓝皓瑜心里觉得有点闷──

  这么巧?他的女朋友跟自己一样都是二十二岁?!不是他乱唬人的吧?

  「嗯──颜色啊?这个嘛……」他抿起唇,认真想了一下。

  瞥见她身上穿着淡紫色围裙,钟若潜灵机一动,立刻脱口道:「紫色。像妳身上穿的这种淡淡的紫,她最喜欢了。」

  「啊?她也喜欢熏衣草吗?」蓝皓瑜反射问道:「这是熏衣草的颜色耶?」

  「对对对!她喜欢熏衣草的颜色,还有味道──」钟若潜连忙点头附和。「总之麻烦妳帮我打点一下,看看送什么样的东西最适合?」

  「紫色……熏衣草……」蓝皓瑜低下眉睫,想了几秒钟。「你等等,我去找一下东西,马上就好。」

  凭着过去几年做花艺礼品的充沛经验,蓝皓瑜脑海很快浮现出符合客户理想的生日礼物。

  用不到十分钟,她已经巧手包装好一只玫瑰花篮,娇嫩、柔美的玫瑰花里坐着一个可爱的紫色洋娃娃,这绑着辫子的娃娃,是杨晴依照蓝皓瑜小时候的照片缝制的,当她把做好的花篮端到他面前,钟若潜不禁愣住了──

  「先生,你要的生日礼物好了。连花材和娃娃,一共是三千六百元。谢谢!」

  「三千六……好。」

  他双眼盯着篮子里样貌像极了她小时候的洋娃娃,根本没注意手中掏出的千元钞票究竟有几张?

  「这个娃娃……好像……跟妳好像。」他把一迭钞票放进她手中,口中禁不住疑问道:「是妳自己做的吗?怎么那么像啊?几乎一模一样……」

  「那是我另一个合伙人做的,娃娃里面充填熏衣草,放在房间里会散出淡淡的花香。我想,你女朋友一定会喜欢。」

  她没有回应娃娃像她的部分,只是很「业务」地对他推荐自家的商品。

  「嗯,我相信。这么特别的礼物,收到的人都会爱不释手的──」

  他接过她亲手制作的花篮,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道:「谢谢妳,这个礼物我很喜欢,再见──」

  深意的这一眼,彷佛一道符咒,当下她便无法行动、言语了……

  这样的眼神,曾经在她幼年时、在她初初萌发的感情园地,洒下令人怦然的情种,他曾经是她心目中的英雄──

  后来,英雄的崇拜破灭了,她对他应该只剩无止尽的恨意了。

  过了十几年,她以为自己早已忘得一乾二净,没想到,在多年后重逢的此刻,竟再度被唤起了……

  蓝皓瑜怔怔望着他颀长伟岸的身影,捧着她做的花篮,一步一步地渐行渐远,很多复杂的感觉,澎湃激荡在胸口。

  亮晃晃的阳光照射在光可鉴人的玻璃门上,好像一座时光隧道,穿过它,便可回到不复记忆的过往……

  蓝皓瑜失神地看着那扇玻璃门,直到另一个伟岸雄壮的人影撞进来──

  「喂!一大早发什么呆啊?我的早餐呢?」

  这莽汉似的男人,是蓝皓瑜名义上的男朋友──王俊成。

  他一身洗得皱巴巴的衬衫、短裤,脸上神态疲惫,腮边胡渣乱七八糟,乍看真像刚爬上岸的偷渡客。

  「我的天啊!你昨晚干什么去了?」蓝皓瑜被他的怪样子吓得从失神状态恢复清醒:「啧啧!你瞧瞧自己那德性?我看啊,四处流窜的通缉犯都比你称头。」

  「ㄟ,妳话不要讲得那么难听好不好?什么通缉犯,我可是为了我们的前途在打拼耶!」王俊成大剌剌往店里最舒适的沙发上躺去,无赖般哀叫:「哎哟,快饿死了啦!到底有没有帮我做早餐啊?」

  「你很奇怪耶?为什么非要等我做早餐给你?我一早忙店里的事都快忙死了,哪还有时间管你的早餐?」蓝皓瑜不悦地嘀咕。

  只是嘴里嘀咕归嘀咕,她仍是手脚俐落地从冰箱里拿出吐司、火腿和鸡蛋,迅速打开炉火,帮男友做份简单的三明治。

  就算王俊成不说她也知道,他会饿到不行来店里讨吃的,八成是口袋里没剩半毛钱了。

  唉,女人就是心肠软。

  蓝皓瑜对他更是特别心软,在这个时候,她绝对不会不理他的,就算他的行为让她火冒三丈,她也会先喂饱了他的肚子再说。

  「妳早上不是都没客人吗?有啥好忙的?再忙有比填饱妳老公肚子重要吗?」

  王俊成受不了饿,拿起冰过的吐司便往嘴里塞。「嗯,早上做多少生意啊?哇塞!六千块──这么多?!哪个走错路的凯子一大早就来洒钱啊?太好了!我正缺现金。」

  不待蓝皓瑜反应,嘴里还塞着吐司的他,顺手便把放在收银机前的六千块现金全部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喂喂喂!你把钱放回去,那是店里的钱,不是我的。」蓝皓瑜斥骂道:「不要这么寡廉鲜耻好不好?女人的钱你也拿?我不是才帮你信用贷款搞了一笔三十万现金,你的钱呢?」

  「哼,妳以为三十万是金山,用不完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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