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温柔的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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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下依依不舍的最后一瞥,她那燃着火焰的红发,在微温的阳光下,如同一股永生不息的诱惑,在他心中烧灼成无止的渴望;他轻叹一声,回到马上,往族人等候的方向骑去。

  回程的路上,除了那位红发女郎,任何事也无法闯入他的脑海里,她的笑声,她如焰的发,她无人可及的绝美气质,全然掳掠了他的思绪。她是谁?她是佛根族的女孩吗?这个想法很难令人信服,他不希望她是佛根族人,佛根族里怎有如此娇美的女郎?或许她祇是个四处乞讨的流浪女吧!但一个流浪女又怎会有她那种非凡的吸引力呢?那种高贵优雅而自然的美。

  平息的战火一旦点燃,便不是在短期间能够扑灭的,这么一来,近些日子才着手计画的地方性工作需告一段落,战争将会再度席卷这片平静的土地,没有充分的解释是不能让这些热血沸腾的战士放下武器再谈和平的。他闭上双眼,脑海里再度出现一头红发和一抹醉人心魂的笑容。于是,那些战争的种种事都给他丢得老远了。

  * * *

  席娜·佛根站在城墙上,远眺眼前一片遍是石南花的大地,心中一片宁静安适。晨骑后,静望这黎明的天色,由橘红转为亮蓝,阳光隐入云中,散发着它初春的温暖和煦,天地间一片静寂。

  一切事都变得不公平了。尤其在今天,什么事都显得不对劲极了,全都因为那个麦克族的族长,忽然打破了两年来的和平协议,也打破了席娜自小到大,好不容易才拥有的两年平静愉快的自由生活。

  身为长女的她,一直是四个女儿中最受宠爱的一个,即使在道格·佛根期盼已久的儿子──尼尔──出生之后,她仍是最受疼爱的女儿──不过她祇是个女儿。

  奇怪的是,她从不嫉妒尼尔。自尼尔出生的那天起,她就深深地爱上这位幼弟。六岁大的她,完全被这个上天所赐的婴儿给迷惑了,她笑着他胖胖的脸和小手小脚,分享着她父亲的喜悦,立刻就接纳了这个新的生命。

  他们深厚的感情令每一个族人感到讶异与庆幸。尼尔和四姊芬娜只差一岁,原来该跟她比较亲近的,却不料,他反而跟大姊席娜感情最好,几乎是形影不离。席娜今年十九岁,早过了该结婚的年龄,而尼尔只有十三岁还是个小娃儿呢!

  席娜的美貌出众,早是远近皆知的,来求婚的人不知有多少,但都被回绝了。席娜坚持不为无爱情的婚姻束缚,疼爱她的道格祇有一切依她所愿;害得早有意中人的三个妹妹,急得绞尽脑汁,好让这位美丽的大姊,早点出嫁也能了却她们的心愿。

  “我就知道会在这里找到妳,妳不该一大早骑马出来。”

  席娜看着她母亲的堂弟,狠狠瞪他一眼。回头来盯着城下看,“我不喜欢你老跟在我后头,威礼。”

  “我告诉过妳不要叫我威礼。”

  “好吧!威士。”她耸耸肩,她对他的好感正与日俱减,不论他是不是个亲戚,“反正也没什么差别,我根本不爱跟你说话。”

  “妳实在是个脾气暴躁的小姐,我终于了解妳真实的个性。”

  “哦!是我的完美个性让你特地跑到我父亲耳边咬舌根,说我早就该嫁人了?”她厉声说道,以锐利的眼光望向威士那张满是皱纹的脸,“我想不是吧!威士大爷,你之所以这么关心我的婚事,是因为我不答应你的求婚,不是吗?”

  “我可不曾那么说过,席娜。”威士冷冷答应。

  她笑着,笑声中没有一丝欢愉,“你一向只会为自己打算,威士。你很清楚我的父亲。他不会让我嫁给一个亚菲族的人,因为他早就和你们结了姻亲,如今他需要的是新的联盟。”

  威士故意不理睬她话中的讥讽,这是他对不喜欢的事物一向的作风,“道格会同意我们的婚事,我有把握。”

  “那又如何呢?”她轻蔑的问道,“你有把握中止战争吗?”

  “不能。但是妳结婚后,芬娜的婚事就可以提前举行,她早就看中了欧琴家的小子。想想看,席娜。和欧琴族联盟比和其它族联盟要强至少三倍。那样甚至可以让麦克族的人稍微收敛些攻势。”

  “你已经到了把草当梁柱的地步了,威士。”席娜的轻蔑加深,“没有任何事能吓得了麦克族的人,你和我一样清楚。那个族长是个野蛮的高地人。他天性嗜杀,我从小就听太多这种事了。”

  威士微跨一步,“但是多一分力量会多一分勇气,妳父亲会同意把妳嫁给我的。”

  “你总会忘记该记得的事。”她简直快气疯了,“我已经告诉你多少次了,我不嫁给你。今年初才告诉你一遍,还有去年、前年。现在我再说一次,最后的一次──我──不嫁给──你。希望你好好的记在你那颗不灵光的脑袋里。我不想嫁给一个老得可以做父亲的人。我并不想故意伤害你,威士,但是你的记性已经快把我给逼疯了。你知道吗?”

  “那么妳宁可嫁给麦克族族长啰?”威士气愤的吼道。

  席娜脸上的血色顿然消失,“你是开玩笑吗?”

  “不,我很认真。”威士得意地望着她惊慌的苍白脸色,“和麦克族族长结婚可以阻止战争的延续,不是吗?如果我向道格提起这个主意,他一定同意,因为他心里早有这个打算。”

  “你撒谎!”

  “我没有,席娜。去问他啊!这样的姻亲可是远近的各族都巴望能有的。”

  席娜觉得天昏地暗。她知道他说的是实话,道格·佛根十分听威士的建议,可是嫁给麦克族族长?那个男人的第一任妻子因难耐他的兽欲而在新婚的第一夜就自杀死亡──那是一向的传言。嫁给那样的男人!她宁可去死。

  “他不会娶我。”她无力地摇着头,声音细若游丝。

  “他会。”

  “我是他的敌人,一个佛根族人,他恨我们所有的人。他已经由攻击我们的行动里说得一清二楚了。”

  “那个男人会娶妳的。”威士固执道,“任何男人只要看过妳都会想娶妳。那个麦克族长也不可能例外。以他傲慢自大的个性,和妳正好相配。”

  “你不能这样对待我,威士。”她试图抵抗。

  威士仔细观察着她惨白的脸颊,以伤她为乐,“我很想娶妳,席娜。但如果我不能拥有妳,那么,我就要妳嫁给他,来结束这场无谓的战争。考虑一下,席娜。请仔细的做决定,我很快会再问妳一遍,而且,我会期待着妳全然不同于今日的答复。”

  席娜眼望着他高大的身影离去,她的双脚就像石块一样无法移动。是真的吗?她必须在威士和高地领主间做一抉择?她的父亲真会让她嫁给那个野蛮的麦克族人?那个人的妻子宁可死也不愿让他碰她。天哪!事情错得一塌糊涂,她该怎么办?

  席娜终于移动了僵硬的四肢;她要去找尼尔,他可以给她勇气面对困难。可是她仍然得嫁人,而且得尽快决定对象。

  “上天怜我。”她绝望地悲叹。

  席娜在微弱的晨光中走回卧房,整理好自己被风吹乱的长发,再换一件宽松的长袍,蹑手蹑脚的走向尼尔的房里。

  席娜生长在苏格兰高低地交接的地方,数百年来战争无数。由高低地的分界,也同样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语言和风俗习惯。佛根族因地区居中,相同的也混合了高低地的各种特色。高地民族较原始,信仰也各自不同,他们说的是盖尔语,对宗教抱持的态度较为人世;他们拥有坚轫的生命力,即使是在年年的战火影响下,仍不能减轻他们的强大势力。

  低地民族因地势接近英格兰,在新思想的引导下,就显得较文明些。他们对于倍仰的宗教十分真诚与热中,这大概也是天主教在低地人民间广为传诵的原因。

  佛根族的地理位置居中间,一直尝试着做两地的调解工作。他们的主要语言是英语,因为他们的生活种种都与低地民族无异,但由于几世纪前的祖先原是高地民族迁居而来的,所以他们也懂得盖尔语。虽然移民已是几百年前的旧事,但至今他们仍带有高地民族的语言口音,这也就是他们特异的说话口音,经常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他们属于英格兰的新思想习惯,深深地影响了席娜,就连她的姑妈,都因为对宗教的虔诚信仰,而决定献身教会。她现在在亚伯顿担任教区修女的工作,每个月都要到苏格兰教会去一次。

  位处尴尬地带,偏又势力薄弱,实在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他们已经有太多次平白受无妄之灾的经验;现在,强悍的麦克人把炮口朝向他们,如果以拚一死战的绝望反击来毁灭自己,倒不如想出好办法来求得和平要明智得多。席娜顿然了解了父亲的苦心与重责,也许他要做的事亦是不得已,亦非他心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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